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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泰州市“十四五”城市管理发展规划
发布时间 所属行业 项目性质 地区
2022-02-17 其他 江苏
一、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
(一)“十三五”取得成绩
“十三五”期间,全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城市管理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紧扣“城管让城市更美好”的目标,创新管理理念、优化体制机制、推进整治提升、强化长效措施,城市管理工作取得长足进步。
1.市容环境实现新提升。深入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完成“931”整治项目2167个、拓展项目2881个,创成“江苏省优秀管理城市”,创成省城市管理示范路12条、示范社区5个。编制《泰州市城市户外广告设施专项规划(2017—2020)》,完成济川路和东进路立面改造,市区84条道路1350座路名牌更换到位。出台《泰州市区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市区停车便利化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市区新增立体停车场4处,施划非机动车停车线16000余米、消防通道禁停线124处,释放错时共享车位31230个,推动智慧停车综合管理平台升级,全市机动车停车泊位与机动车拥有量之比由2017年的1.05:1提高到1.34:1,累计新增停车位65989个。建成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投放共享单车(助力车)15000辆,建设站点900个。
2.环卫事业达到新高度。全市新增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个,处理能力达到2650吨/日,新增餐厨废弃物处理项目2个,处理能力达到320吨/日。大力推进环卫机械化作业,推行高压垂直冲洗、高压侧喷冲洗、湿扫作业,市区机械化清扫率达90%,各县市达85%。稳步提升道路保洁市场化水平,市本级市场化覆盖率达84%。实施公厕人性化改造,按照“地面不滑、味道不臭、光线不黑、蚊虫不叮、如厕有纸”的“四不一有”标准,共有590座公厕改造达标。推进渣土车密闭化改造,依法分批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车辆,市区60家渣土企业、909辆渣土车全部达标。垃圾分类全面展开,制定实施《泰州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三年行动方案》,全市累计完成垃圾分类小区829个,分类单位1547家,垃圾分类设施投放覆盖率市区达92.91%,各县市达80%以上。全市垃圾分类集中处理率达78%,2020年垃圾分类高质量考核排名全省第4。持续巩固农村“五位一体”长效管理机制,不断健全“组清扫、村收运、镇中转、市处理”模式,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餐厨废弃物处理率90%以上。全市31个试点乡镇、700个村开展农村垃圾分类试点,建成农村有机易腐垃圾就地处理设施31座。
3.依法行政取得新成效。制定了《泰州市城市治理办法》《泰州市户外广告设施管理办法》《泰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泰州市停车场管理办法》等4部政府规章和《泰州市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办法》《泰州市商业性户外广告有偿设置管理办法》《泰州市市区便民服务亭管理办法》等系列规范性文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市本级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0387件,审核重大行政处罚案件142件,应诉行政诉讼案件38件,答复行政复议案件29件,未发生行政诉讼败诉,行政复议被撤销、变更、确认违法的案件。完成违法建设专项治理五年行动,全市共治理新增违建35.315万平方米,查处存量违建140.1万平方米。落实“七五”普法要求,全市累计举办法治大讲堂64次,在电视台播放以案释法类节目37期,开展广场类法制宣传活动569次,累计发放市容环卫、城乡规划、餐厨废弃物管理等法律法规宣传手册13万余份。
4.队伍建设得到新加强。按照深化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的要求,梳理市本级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权责,厘清市级与区级城市管理事权;根据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部署,重新核定城市管理部门名称及其职责,印发《泰州市城市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泰办发〔2019〕39号)、《泰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泰办发〔2020〕31号)、《关于明确泰州市城市管理市级事权的通知》(泰政传发〔2020〕112号),按时换发全国统一的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城管执法体制改革落地见效。实施“拴心留人”工程,加强城管文化建设,打造温馨“城管之家”;稳步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开展分类管理,激发队伍活力。
5.党建工作迈上新台阶。将加强党的建设、推进行业党建摆在突出位置,积极探索“党务业务服务深度融合”党建品牌,以及“保姆城管”“党员组织生活馆”“城市港湾”“党建+路长制”“党建+便民出行”等原创性品牌。
“十三五”期间,全市城市管理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仍需优化。市级和市(区)级城管委运行机制缺乏有效衔接,高位协调优势未能完全发挥。市级和市(区)级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体制仍未完全理顺,市本级对各市(区)缺乏统筹协调的有效抓手,考核考评的力度不够。二是法律支撑和综合保障仍需加强。城市管理类的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仍然偏少,执法管理的法律支撑仍需加强。执法队伍力量不足,队伍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信息化水平和群众参与度仍需提升。智慧城管平台的信息化、精细化、智慧化程度仍然不够高,发挥的作用还不够突出;群众参与城市治理的积极性还未充分调动,履行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的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四是长效管理和常态机制仍需完善。流动摊点、占道经营、户外广告、渣土处置、违建防治等城市管理的难题仍未完全破解,城市管理常态化、长效化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十四五”面临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泰州致力民生、聚力转型,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关键阶段,城市管理工作面临新形势、新要求,迎来新机遇、新挑战。
1.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加速推进对城管工作提出更高要求。随着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长三角城市群之间的行政壁垒逐步打破、要素流动更加畅通,将要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协作机制更加健全。随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等运行机制持续改进,城市管理的理念思路、方式手段和保障措施面临新的挑战,迫切要求城市管理进一步提升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
2.生态文明建设的持续深化对资源环境保护提出更高要求。生态文明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美丽中国、美丽江苏、美丽泰州建设正全面展开,城市管理面临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与此同时,资源节约型生产与消费模式尚未形成,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与城市发展不相适应,资源环境承载压力日益增大。加之受到国土空间资源约束和邻避效应等因素的影响,市政、环卫、垃圾处置等设施建设的用地、环评、维稳等矛盾仍然比较突出,垃圾处置设施建设、城市运行安全维护的任务越来越重。
3.人民群众的期待向往对城管服务民生提出更高要求。城市管理直接服务人民群众,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民群众对城市容貌、运行秩序、人居环境等提出了更高要求。与此同时,群众的参与意识更加强烈、民生诉求更加多样,必然要求城市管理工作以更高质量、更高水平满足人民群众的期待向往。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进高质量发展。围绕 “致力民生、聚力转型”两大主题,聚焦打造“一轴三极三城”新格局重点任务,抓住第二十届省运会在泰州举办的重大契机,深化城管体制机制改革,优化执法管理服务方式,着力提升城市品质品位,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幸福城市,为泰州打造“令人向往的‘幸福水天堂’、崛起中部的产业增长极”提供坚强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强化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落实惠民、便民措施,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努力消除各种“城市病”。
坚持依法治理。健全法规规章、制定管理标准,优化执法制度、改进执法方式,提高执法素养、完善执法保障,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落实到城市管理全过程、各方面。
坚持权责一致。明确城市管理职责边界,细化权力清单,压实执法责任,权随事走、人随事调、费随事转,实现事权和支出相适应、权力和责任相统一。强化属地管理,压实市(区)政府、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在城市管理中的主体责任,充实一线力量,落实运行经费,夯实基层基础。
坚持协调创新。加强政策措施的配套衔接,强化部门联动配合,以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为方向,以智慧城市建设为契机,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的优势,加快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的城市管理能力。
坚持系统治理。增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协调性,综合考虑公共秩序管理和群众生产生活需要,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变末端执法为源头治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违法违规行为。
坚持安全发展。始终把城市安全运行放在重要位置,全面排查城市管理工作中的安全隐患,突出户外广告、垃圾处理、防违控违等关键领域,加强日常巡查和行业监管,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城市管理安全有序、平稳运行。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努力实现“十个更加”:城市管理法规规章和标准体系更加健全、市容市貌更加美观、公共环境更加整洁、垃圾分类更加普及、执法体制更加顺畅、保障机制更加完善、队伍建设更加规范、城市治理更加高效、党建工作更加扎实、人民群众更加满意,推动全市城市管理水平迈上新台阶。

三、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
(一)改善城市空间品质
1.提升市容管理水平。对照创建标准,加大主次干道、主要商业街区、公共广场、建筑工地、车站码头、农贸市场等区域巡查频率,及时督促整改,确保达标。围绕省运会筹备及保障,加强省运会场馆周边及“五点一线”环境整治,开展城市天际线、店招标牌、沿街商铺卷帘门、小广告等专项治理行动,强化点、线、面的整体提升,提高基础设施承载能力,净化、美化、亮化城市,不断改善城市环境。强化占道经营活动的规范管理,坚持“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后街背巷规范”原则,加强临时疏导点监管。
2.加强前端规划统领。结合美丽宜居城市建设要求,强化城市管理方面各项便民服务设施的规划与建设,突出停车便利化、民生疏导点、夜市经济、棚亭治理等重点难点,增加有效供给,优化设施布局。合理规划设置报刊亭、夜市以及农贸市场,优化便民疏导点布局,强化便民服务功能,逐步引导具有一定规模的疏导摊点入场入市经营。加大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力度,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鼓励既有停车资源开放共享。推进停车信息管理平台与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深度融合,努力创建省城市停车设施发展示范城市。
3.突出户外广告管理。编制《泰州市城市户外广告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规范户外广告总体布局,优化城市空间资源配置,引导户外广告设置行为,提升城市形象气质,注重展现特色文化底蕴,努力形成“少而优、少而精、布局合理、行业规范”的工作格局。对中心城区违法违规广告店招进行清理规范,突出主要道路、围绕重要区域、聚焦关键点位,有计划、分步骤推进,打造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设置精品街区。
4.强化制度责任落实。贯彻落实《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泰州市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办法》,深化市容环境责任区管理。“十四五”期末,市容环卫责任书签约率力争达到100%;落实“共同缔造”理念,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良性互动,扩大公众参与渠道,引导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城市管理工作,深入推进共建共治共享。
(二)提升环卫管理水平
1.提高环卫保洁作业能力。加大环卫保洁设备投入,大力提高城区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水平,积极推广精细化、标准化作业,全面推进以机扫为主、人工作业为辅的清扫保洁模式,采用环卫机械化作业综合覆盖率指标对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进行评估。持续提高环卫作业市场化率,强化对服务外包作业单位的监管,提高保洁的质量水平。落实后街背巷环卫保洁管理责任,引导各地通过自我监管提高保洁作业质量,试点推进后街背巷机械化作业模式,规范作业标准,提升清扫质量。落实道路清扫保洁车辆配置标准,推广使用新能源作业车辆,逐年扩大机械化清扫覆盖面。“十四五”期间,逐步推动城市快速路、主要道路机扫率达100%,城市建成区道路机扫率达95%,各县市达90%。
2.优化中转站运行质态。结合城市发展需要,逐步关闭小型生活垃圾转运站,规划建设大中型垃圾中转站,优化转运模式,提升转运能力,改善转运效果。“十四五”期间,新建5座、改建4座生活垃圾中转站,统筹解决好噪音、异味等群众关注的问题,减少邻避效应,尽可能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不断提升垃圾转运站的运营管理水平。
3.提升公共厕所管护水平。采取规划配建、社会配给等措施,结合城建项目改造提升计划,加大投入,推进新建、改扩建公共建筑和场所配建公厕,提升公厕运行管理维护水平。有序推进移动公厕建设,提高大型活动中公厕的应急保障能力。按照地面不滑、味道不臭、光线不黑、蚊虫不叮、如厕有纸的“四不一有”要求,推广扩大公厕人性化改造成果,完善无障碍设施,统筹建设“第三卫生间”,提升公厕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新建公厕以一、二类为主,三类公厕改建坚持“拆一还一”原则,并同步考虑提档升级。“十四五”期间计划新建、配建公厕70座。
4.加强垃圾分类宣传引导。宣传引领垃圾分类新时尚,全面落实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分类的“四分类”要求,积极开展垃圾分类“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超市”等系列宣传活动,全面推行垃圾定时定点投放、撤除垃圾桶的“两定一撤”试点,提升分类知晓率、参与率、投放准确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按照“户初分、组保洁、村收集、镇分拣、区镇处理”的长效管理体制机制运转。“十四五”期间,建成区垃圾分类设施投放覆盖率确保达到100%。
5.提升垃圾后端处置能力。全市统筹布局“1+3X”垃圾分类后端处置项目。市本级重点建设1个资源循环利用基地(生态保障园),抓紧推进泰州(粤丰)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泰州(湘环城投)垃圾分类收集后端处置项目、泰州(蓝德)餐厨废弃物处理项目改扩建工程;靖江市、泰兴市、兴化市根据各自垃圾产生量和处置能力现状,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垃圾焚烧、餐厨废弃物处理、建筑垃圾处置项目,全面提高垃圾处置能力。到2025年,全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4800吨/日,餐厨(厨余)垃圾处理能力达到920吨/日,建筑垃圾处理能力达到168万吨/年,基本形成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等多种技术并存的格局,实现原生垃圾零填埋、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

(三)优化管理运行机制
1.不断强化党建引领。持续放大“党建+”效应,在巩固“党员组织生活馆”“城市港湾”“党史学习馆”等党建创新举措的基础上,突出党建引领,进一步推动党务业务服务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做到“支部建在路上”“党建联在网上”“党性记在心上”,通过“党建+路长制”等创新举措,努力把党建优势转化为城市治理优势。
2.持续放大“路长制”优势。推动全市所有街道推行“路长制”,以城市道路为单元,以推进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落实为抓手,通过“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突破条块分割和管理层级,让路面管理力量明显加强、一线疑难问题迅速破解,实现“每条道路一起管,每个问题早发现,发现问题快处置”。设立“三级路长”,推行“三级巡查”,有效整合镇街和社区、市区城管、辖区单位、商户业主、责任部门、社会志愿者等六方力量,构建扁平化、智慧化的城市治理体系。统筹路面、立面、屋面,将所有问题纳入“自行处置”“派单处置”“执法处置”三个闭环流程,构建精细化、快速化的城市治理体系。组建“党建联盟、商户联盟、志愿者联盟”,发动沿路单位、商户、市民参与共治共享,构建常态化、多元化的城市治理体系。在不增加财政、基层、商家负担的前提下,使道路一线的管理力量显著增强,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的意识显著增强,解决问题的能力显著增强。
3.健全完善微修复机制。按照城市更新的要求,实施“快速修复+系统修复”,创造性落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微修复”的工作部署。对城市基础设施微小破损缺失问题,按照“即坏即修、能快尽快”的要求,规定响应和处置时限标准,构建快速处置机制;对影响市容市貌、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开展系统修复。科学优化单元网格划分,对每条道路进行细致排查,排出问题,集中修复。制订“微修复”技术导则,建立覆盖城市“微更新、微修复”的全流程“工具包”。
(四)营造公平公正环境
1.加强法规体系建设。推进城市管理领域地方立法工作,健全完善城市管理法规规章,为城市管理提供有力支撑。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梳理修改现行规范性文件中不适应城市管理发展要求的内容;对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仅有原则规定的,细化条款内容、明确职责边界,研究制定实施细则。
2.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健全执法流程、规范执法行为,确保城市管理领域各项执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保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过程全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建立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备案制度,落实《城市管理执法装备配备指导标准(试行)》,加大执法车辆、执法记录仪、执法手持终端等装备的资金投入力度。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规范使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在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基础上,积极推广说服教育、劝导示范等柔性执法手段,既维护法律权威,又体现人性化执法。
3.推进专项执法工作。广告执法坚持“做减量、提品味、重规范”,严查新增违法违规户外广告,加强积存案件的查处,解决一批“老大难”问题,不断净化城市空间。渣土执法推进智慧渣土平台建设,充分利用地理信息系统、北斗定位系统、视频监控、5G无线传输等手段,实现管理全覆盖、监控无盲区。规范市区渣土处置秩序,严查不密闭运输、擅自处置等违法行为,切实整治随意倾倒、带泥行驶、抛洒滴漏等突出问题。违停执法加强“城管违停执法管理平台”建设,依托平台推进市区一体化管理,实现各区管理模式统一、标准要求统一、治理效果统一。违建执法构建属地管理、权责一致的违建防控责任体系,全面排查整治违法建设,重点加强省运会比赛场馆周边、主要干道、重点商圈等区域的违建治理,强化督查考核,构建“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条块结合、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防违控违水平。
4.推进联合执法工作。组织联合执法检查,加大对跨界违法建设、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等行为的执法力度,实现联合执法常态化。加强城管部门与公安、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部门的协作,建立情况通报与支撑保障等制度,形成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力量互补的联合执法体系。
(五)推动智慧城管转型升级
主动顺应、积极深化省综合执法改革,持续推进智慧城管转型升级。
1.持续完善城管综合数据库。依托大数据平台,结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和智慧城管建设方向的指引要求,不断完善城管综合数据库。建立数据交换共享机制,健全基础数据标准体系,整合数据资源,加强数据汇集与共享。
2.不断拓展智慧城管平台功能。围绕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高城市管理能力水平的要求,按照《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技术标准》(CJJ/T312-2021),构建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应用体系、数据体系、管理体系。在此基础上,拓展平台功能,实现与城市管理相关的市域治理、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平台的数据交互共享,构建职责清晰、治理协同、运行高效、便民惠民的智慧城管体系。在建好用好基础平台的同时,紧扣城市管理的难点热点问题,积极开发城市管理应用系统,在“智慧渣土”“智慧户外广告”“餐厨废弃物智慧监管”“垃圾分类智慧监管”等方面力求突破。充分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切实提高城市管理各个条线工作的信息化程度,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数字化、精细化、智慧化水平。
3.健全完善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的统一领导和指挥调度作用,强化高位协调,落实成员单位责任,定期召开工作例会,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加强日常督查考核,强化对专业处置单位的考核考评,及时通报工作情况,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城市治理新格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提升城市治理水平、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各级党委政府对“十四五”城市管理发展规划的重视程度,加强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履行领导责任,研究重大问题,把握发展方向,分类分层推进。围绕“十四五”期间的各项重点工作,认真谋划、扎实推进,增强大局意识和整体观念,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二)强化协调联动。围绕规划确定事项,细化工作责任,加强组织协调,改进完善城市管理组织领导机制,建立健全市和市(区)之间、部门之间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实现各项任务的统筹安排,提高规划执行效率。
(三)加大保障力度。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相匹配的原则,建立健全责任明确、分级负担的城市管理经费保障机制,统筹使用资金,保障工作需要。研究制定金融、土地、人才等方面的政策举措,进一步加大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政策支持和要素保障力度,推动规划确定的重点任务全面落实。
(四)注重督查评估。建立规划实施和评估机制,明确各阶段的具体任务,加强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加强监督、检查、考核,将规划既定的目标任务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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