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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市综合交通“十三五”规划
发布时间 所属行业 项目性质 地区
2020-03-23 交通设施 广东
第一章 发展基础和发展环境
“十二五”期间,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交通发展方式,重点实施深圳质量品质交通建设,交通运输在深圳城市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发挥重要的支撑和先导作用。在新的历史时期,研判国内外新环境对交通发展的新要求,充分认识交通发展中存在的短板问题,抓住新机遇,迎接新挑战。
第一节 发展基础
“十二五”时期,深圳努力建设全球性物流枢纽城市、打造国际水准的公交都市和构建现代化国际化一体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实现全市综合交通有序、可控、高效、安全和可持续发展,基本完成“十二五”规划的主要目标和重点工作。
一、建成全国交通枢纽城市,城市辐射力进一步增强持续强化海空港枢纽地位,加快对接国家综合运输通道,面向国际、国内两个扇面的辐射能力得到显著提升。深圳港国际集装箱航线增至 255 条,国际友好港增至 19 个,集装箱吞吐量由 2010 年的 2251 万标准箱增至 2015 年的 2421万标准箱,成为全球第三大集装箱港口。深圳机场迈进“大航站区+双跑道”时代,拥有 7 家基地航空公司、14 个通航国家和地区、123 个通航城市、通航航线 193 条,机场口岸正式实行 24 小时通关,年旅客吞吐量由 2010 年的 2671 万人次增至 2015 年的 3972 万人次,货邮吞吐量由 2010 年的81 万吨增至 2015 年的 101 万吨。铁路发展迈入高铁时代,广深港客运专线广州至福田站段、厦深铁路和深圳坪山站建成通车,铁路辐射能力大幅提升,深茂铁路深圳至江门段和港深西部快速轨道进入前期工作阶段,赣深客运专线启动前期规划研究。广深沿江高速、博深高速等重大通道建成通车,外环高速、东部过境高速开工建设,深中通道前期工作有序推进。
二、促进区域融合发展,区域交通规划建设稳步推进积极统筹深莞惠地区综合交通发展,推动区域性交通设施规划建设,完善提升跨界交通设施服务,港深莞惠都市圈交通发展进一步融合。深港交通联系更加紧密,2015 年一线陆路口岸出入境旅客日均 59.6 万人次,比 2010 年增长21.9%,文锦渡口岸完成改造,莲塘口岸启动建设,广深港客运专线深圳至香港段加快推进,全市自助查验通道接近旅客查验通道总数的 50%,开通自助电子通关(e 通道)服务,推出首张公交联名卡“互通行”。深莞惠交通设施规划建设加快对接,三市共同编制实施《深莞惠交通运输一体化规划》,从都市圈层面一体化统筹三市重大交通基建规划布局,穗莞深城际轨道等区域交通设施规划建设有序推进,打通如意路-凤岗大道、丹梓东路-龙海二路等多条三地边界道路,开通9 条跨市公交线路。
三、实施公交都市战略,公交设施和服务水平有效提升全面实施《深圳市打造国际水准公交都市五年实施方案》,扩大公共交通设施规模,提高公共交通整体竞争力,“轨道交通+常规公交+出租车+慢行交通”的整体效能和服务水平得到大幅提升。轨道二期全面建成开通,轨道运营规模达到 178 公里,建成公交专用道 883 公里和新一代公交候车亭 2903 座,原特区外公交站点 500 米覆盖率提高至 94%。地面公交服务水平迈上新台阶,全市共运营公交线路 909条,公交车辆15726台,日均公交运营载客里程290万公里,全市公交最高日客流量超过千万人次,成为全国第 4 个、全球第 11 个公交日均客流量突破千万人次的城市,各区(新区)共投放公共自行车 21354 辆。全市居民交通出行结构进一步优化,高峰期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比例达到 56.1%。轨道交通三期工程按计划有序推进,龙华新区现代有轨电车试验线开工建设。
四、推进特区交通一体化,原特区外交通发展成效显著制定实施深圳经济特区交通运输一体化总体方案,着力提升原特区外交通规划、建设、服务和管理水平,原特区内外交通“二元化”差异逐步减小。市域大通道规划建设加快推进,丹平快速一期、南坪快速二期、清平高速二期、新彩通道建成通车,南坪三期、坂银通道、深华快速路、丹平快速路二期有序推进。道路建设项目和投资安排向原特区外倾斜,“十二五”期间原特区外交通建设项目投资占交通建设总投资比重超过 80%,全市新增道路里程中原特区外道路占93.7%,原特区外路网规模增长 27.7%,全市道路通车里程达到 6520 公里,道路网密度达到 6.9 公里/平方公里,原特区外地区建设用地范围内次干道以上路网密度提高至 3.0公里/平方公里。坂雪大道、东明大道、深汕公路改造、布龙路改造、龙华和平路、民治大道、民清路等一批原特区外主干道新建、改建工程完工通车。全市所有二线关设施完成拆除工作,启动布吉、梅林、南头等二线关交通改造工作。
五、提升交通信息化水平,综合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借助大交通体制改革契机,以交通信息化带动交通管理水平提升,道路、公交等各类交通运输系统运行实现充分协调。建成综合交通运行指挥中心,推进 17 个运行分中心建设,完善“1+17”智能交通发展体系。与规划、环保、公安等单位共同汇聚 30 大类 75 项交通行业数据。建设运行监控系统,扩容交通运输车辆 GPS 综合应用监管系统,接入 30万辆出租车、重型货车、泥头车等 GPS 数据。建成交通运输行业视频联网监控系统,建成全国首个公共道路养护管理电子政务平台。实时发布全市道路交通运行监测数据,定期发布交通热点片区的交通运行状况。实施“四屏”战略,城市公众出行信息服务水平获得较大提升。大运会期间为 19669名注册人群提供各类交通服务,为大运会成功举办提供安全、优质、精准、高效的交通服务保障。
六、改善民生热点难点,深圳质量品质交通深入人心以民生需求为导向,改善市民交通出行环境,着力缓解道路交通拥堵,加快绿色低碳运输系统发展,综合交通服务品质得到进一步提升。强化轨道公交接驳,打通公交微循环,共优化调整 824 条公交线路,重点解决清湖工业区、保障房片区等近 400 多个热点区域市民和企业员工出行问题。成立交通拥堵综合治理联席会议办公室,交通拥堵综合治理形成常态化机制,2015 年中心城区工作日晚高峰平均车速 27.5公里/小时,道路交通运行水平好于同类城市。建立“绿色出行”申报平台,鼓励广大车主自愿停驶,引导市民合理使用机动车出行。持续推进新能源汽车在公交领域的应用,截至 2015 年底全市推广新能源公交车超过 6600 辆,深圳成为全球新能源公交车投放最多的城市。港区优先开展节能减排技术试点,推动设备“油改电”、“油改气”、岸电使用等技术改造,蛇口和盐田集装箱码头实现场桥“油改电”、船舶岸电供电。
第二节 发展环境
“十二五”期间,深圳综合交通发展取得长足发展,但在经济全球化、区域一体化和新型城镇化等形势下,现状综合交通发展短板日益突出。港口、机场、铁路等对外战略通道和枢纽辐射能力与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目标仍有差距,城市交通发展模式和服务水平难以满足交通多元化需求。“十三五”时期,综合交通发展将进入“补齐对外辐射短板、扩展区域交通网络、提升城市交通品质”设施建设与服务提升并重的发展阶段,应积极应对新形势和新挑战,进一步发挥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先导作用。
一、现状问题
(一)国际国内交通辐射能力亟待提升港口方面,港口码头靠泊能力、西部港区进出港航道条件难以适应船舶大型化发展需要,港口后方陆域用地紧张,港城矛盾突出。机场方面,受空域流量和机场设施限制,机场吞吐能力面临饱和,国际航线特别是洲际航线严重不足,难以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航空出行需求。铁路方面,缺少与国家主要城镇群快速、直达铁路客运通道联系,与长三角、京津冀等城镇群铁路联系时间超过 10 小时,联系武汉、长沙方向高速铁路趋于饱和,既有铁路枢纽对全市服务覆盖不足。公路方面,联系珠江西岸公路通道建设滞后,广深高速、深汕高速等对外通道基本饱和,高铁时代下公路客运模式有待转型,公路货运场站设施布局和运输组织模式难以满足电子商务发展需求。
(二)区域城际交通体系构建亟待加快深莞惠都市区层面,跨界客运交通出行中公路运输占总客运量 98%,铁路运输仅占 2%,交通出行过于依赖单一公路通道联系。深港跨界交通方面,现状口岸高峰期间拥挤严重,口岸跨界交通设施容量和服务便利性有待提高。珠江西岸方向,跨珠江通道供应不足。东部沿海方向,缺少联系沿线城镇节点的快速轨道交通服务,公路通道接近饱和。
(三)公共交通整体服务水平亟待增强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相对滞后,万人拥有轨道里程仅0.17 公里,低于国内其他一线城市,轨道交通站点及综合交通枢纽各类配套交通设施在建设进度、无缝衔接、高效接驳换乘等方面有待进一步提升。公交场站供需缺口较大,常规公交路权优先保障不足。现有经营模式下公交企业缺乏主动响应市场需求、改善服务、提高公交客流量的激励机制。步行、非机动车通道仍存在不连续、不安全问题。
(四)特区交通一体化发展亟待加强原特区外尤其是东部地区高速公路、快速路等干线道路网络尚不完善,路网密度仅为 0.43 公里/平方公里,为《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规定下限(0.7 公里/平方公里)的 61.4%。全市次支路网建成率不足,密度为 5.18 公里/平方公里,仅为《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规定下限(8.6公里/平方公里)的 60.2%。此外,原特区内外路网衔接仍需完善,南头关、梅林关、布吉关等原二线关地区交通拥堵形势依然严峻。
(五)交通出行环境品质亟待提升市民对城市交通安全、环保、可持续等方面提出更多元的需求,对交通政策公平性更为关注。城市交通出行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轨道站点周边“最后一公里”接驳设施有待改进,交通安全水平仍需进一步提升,交通无障碍设施较国际先进城市仍存较大差距,网络约租车等“互联网+交通”服务的管理政策不完善。
二、发展形势
(一)建设海上丝绸之路枢纽城市,要求强化国际枢纽城市功能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大力拓展国际辐射能力,主动参与全球竞争合作,支撑深圳进一步扩大开放空间,拓展经济腹地范围,打造国际枢纽城市,构建现代化国际化一体化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进一步提高空港、海港的枢纽能级与辐射力,带动临空经济与航运服务业的发展,突出在全球城市体系中的资源配置能力,重点增强国际中转能力,与香港协同发展,共同提升在全球经济格局中的地位。
(二)区域经济和空间加快融合,要求加快构建一体化交通网络促进区域内各类要素资源整合,强化陆路交通枢纽功能,提升在珠三角区域的辐射能级。建设珠江东岸中心枢纽,加强枢纽格局与空间结构协同发展,加快建设公交主导的都市区交通体系,引导都市区空间拓展,适应深圳通勤交通圈扩展到东莞、惠州相邻区域带来的交通需求压力。支撑城市东进战略,加强东西向交通战略通道建设,促进城市东西均衡发展,深入推进特区一体化。
(三)面向超大城市发展挑战,要求适度超前扩大交通设施供应适应交通需求快速增长,重点加快轨道、干线道路等重大交通设施供应,确立以轨道交通为主体的出行结构。缓解重点发展片区和关键走廊交通压力,加强重点片区交通疏解能力,适当提前关键走廊的交通设施规划建设时序。支撑城市更新计划实施,评估和提升更新项目周边交通设施承载能力,改善更新项目周边的交通环境。维持交通供需平衡,加强交通需求管理政策研究,推动交通基础设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四)紧抓“互联网+”时代机遇,要求创新综合运输服务模式移动互联技术、物联网技术等“互联网+”时代下的新市场业态将带来客货运组织需求的新变化,要求加快互联网与交通运输领域的深度融合。利用互联网新技术,推进交通运输资源在线集成,变革现有客货运输模式,鼓励多元信息服务和整合,加快研究配套政策和监管保障,增强交通运输科学治理能力。
第二章 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十三五”时期,必须按照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总体目标,立足城市“二区三市”新定位,加快完善综合交通基础设施体系,加快提升综合交通运输服务质量,不断提高行业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深圳在国际国内的辐射能力。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推进交通基础设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强化交通引领城市发展理念,坚持以创新驱动提升供给能力,以质量引领扩大有效供给,统筹对外通道、交通枢纽和运输网络建设,统筹海陆空铁各种交通运输方式均衡衔接,统筹空中、地面、地下、海面、海底等立体交通体系构建,更加注重补齐短板、更加注重提质增效、更加注重区域协调,努力建设更开放、更畅达、更公平、更低碳、更安全的现代化国际化一体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全力助推东进战略实施,为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提供交通运输基础保障。
第二节 发展目标
“十三五”期间,深圳综合交通发展的主要目标任务是:
——努力建成更具辐射力的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以打造更具竞争力影响力的国际化城市为目标,打造世界级集装箱枢纽港、国际航空枢纽、国家铁路枢纽和国家公路枢纽,全面提升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地位,强化对外连接全球经济网络和对内辐射区域腹地“两个扇面”的辐射带动作用,构建“一带一路”战略支点,统领区域腹地参与更高水平国际竞争,支撑深圳的技术、产业、市场向全球渗透。
——努力建成更具竞争力的国际物流枢纽城市。以建设国家现代物流创新发展试点城市为契机,努力向更广领域、更高层次、更高水平的发展,基本建成空港、海港、信息港联动,物流、商流、信息流、资金流融通汇聚,具有国际资源配置功能和国际商务营运功能的国际物流枢纽城市。
——努力建成更可持续发展的现代化公交都市。以构建轨道交通为主体的轨道都市为战略核心,加快形成覆盖更广、品质更高、更可持续的城市公共交通体系,全面促进公共交通引导城市空间拓展,持续推进交通设施立体空间布局,构建现代化一体化的城市交通系统,综合提升城市交通承载力。
——努力建成更具创新引领作用的品质交通城市。以大数据、互联网、云计算等新技术为创新手段,加快提升交通信息化水平,着力提高交通系统效率和效益,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交通民生热点、难点问题,提供更丰富、更优质、更安全的交通服务,在交通规划、设计、建设、运营和管理等各个阶段全面落实绿色低碳理念和人文关怀理念,全面提升交通生态、环境品质。
第三章 基本要求和战略路径
面对复杂的国内国际发展形势,综合交通作为城市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重要基础支撑,应深入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新理念,全面推进综合交通运输行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为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起到引领和带动作用。
第一节 坚持全面统筹 形成枢纽城市新格局
围绕补短板、疏瓶颈、强骨干、优衔接、提质量,统筹通道、枢纽和网络,加强多种运输方式有效衔接,以建设世界级集装箱枢纽强港、国际航空枢纽、国家铁路枢纽、国家公路枢纽为目标,加强对内对外两个扇面辐射,支撑深圳构建“一带一路”战略支点,引领区域腹地参与更高水平全球竞争,增强城市竞争力和辐射力。统筹区域交通与城市交通,共同构建区域快速交通体系,促进粤港澳湾区各类要素高效流通。
第二节 落实东进战略 促进东中西均衡发展
统筹兼顾城市交通发展与空间拓展要求,围绕“东进拓展、中轴提升、西部优化”,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补齐交通基础设施短板,加快推进交通运输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以东、中、西三条城市发展主轴为骨架,构建东西均衡、南北协调、周边连贯的综合交通新格局。落实城市东进战略,加快推进东部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打通由罗湖、盐田向龙岗、坪山、大鹏的交通战略通道,支撑城市空间向东部地区拓展。落实中轴提升战略,完善南北通道功能,提升交通设施承载能力,满足高密度人群交通出行需求,支撑中部发展轴向龙华、光明延伸。落实西部优化战略,加快改善交通设施布局,完善重大通道功能,优化交通运行组织,支撑南山、前海蛇口自贸片区、宝安中心区、大空港地区的高强度开发、快速发展。
第三节 提升发展质量 提供高水平交通服务
坚持绿色低碳发展,优化交通出行结构,增强公共交通竞争力,为市民提供安全、便捷、舒适的出行环境。以提质、降本、增效为导向,打通制约物流运输发展链条的关键瓶颈,推动交通物流一体化、集装化、网络化、社会化、智能化发展,构建交通物流融合发展新体系。借力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促进综合交通提质增效。提升综合统筹能力,促进交通与产业、空间、环境协调发展。
第四章 打造国际综合交通枢纽城市
以打造更具竞争力影响力的国际化城市为目标,打造世界级集装箱枢纽港、国际航空枢纽、国家铁路枢纽和国家公路枢纽,全面提升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地位 。
第一节 建设世界级集装箱枢纽强港
适应船舶大型化发展趋势和构建和谐的港城发展环境,以“强化集装箱、转移散杂货、变革集疏运模式”为重点,强化世界级集装箱枢纽港功能。到 2020 年,实现深圳港年货物吞吐量达到 2.8 亿吨,集装箱年吞吐量达到 2800 万标箱。
一、建设 20 万吨级超大型集装箱码头及航道
改造妈湾作业区 1-4 号泊位为 20 万吨级集装箱泊位,推进盐田港区东作业区 20 万吨级集装箱泊位规划建设,加快大铲湾二期 4 个 20 万吨级集装箱泊位规划建设。完成铜鼓航道拓宽浚深工作,拓宽至 270 米宽、17.5 米深。加快大铲湾汽车口岸及配套项目建设,启动在大铲湾港区建设专用汽车滚装码头的研究工作。
二、优化港口集疏运结构
优化港口集疏运结构,推动海铁联运发展。改造平南、平盐铁路,推进平湖南集装箱中心站建设,改善铁路货运站场、堆存场地条件,进一步扩大内陆地区“无水港”业务合作范围,扩展海铁联运班列数量。推进“陆改水”,建设大铲湾三期 22 个驳船泊位,提高江海联运比例。建成妈湾跨海大道,利用妈湾跨海大道、沿江高速及机荷高速组织西部港区疏港交通。
三、发展高端港航服务产业
积极培育航运金融、航运电商服务等新业态。大力发展邮轮游艇旅游产业,加快建设蛇口国际邮轮母港,启动休闲船舶和游艇码头规划建设,推动公共游艇码头规划建设。
第二节 建设更具辐射力的国际航空枢纽
加快深圳宝安机场国际航空枢纽建设,不断开拓和提升其国际辐射力。深圳机场将重点围绕加快推进机场基础设施改扩建、提升综合运行保障服务水平、加强拓展国际国内航线网络,打造与城市发展战略相契合的主运营基地航空公司等重点工作,加大建设投入力度,提高生产服务效率,完善深圳机场的国际枢纽功能。至 2020 年,深圳机场年旅客吞吐量达到 4800 万人次,年货邮吞吐量 120 万吨,国际航线达到 48 条。
一、加快机场设施改扩建
加快推进机场第三跑道、卫星厅、新货站(二期)等工程建设,启动 T4 航站楼建设方案研究。加强机场服务腹地交通联系,进一步完善机场接驳交通设施,协调与深中通道、穗莞深城际轨道、深茂铁路等重要通道的接驳衔接,推进海滨大道、福海大道等集疏运道路项目建设。启动东部第二机场前期研究,服务深圳东部及粤东地区。
二、提升综合运行保障服务水平
积极协调民航有关部门,推动珠三角地区空域改革工作,妥善解决香港机场北三边空域问题,推进空管 CDM 二期建设,持续优化深圳机场飞行程序,逐步实现双跑道独立运行,有效提升高峰小时起降架次和航班放行正常率。推动不断完善机场地面服务保障的软硬件建设,尤其是改造和完善国际中转设施和流程,加强应对大面积航延等应急事件的处置能力,提升整体运行保障服务水平。
三、鼓励拓展国际国内航线网络
以深圳为主基地的重点航空企业单位为依托,在国际竞争中推广深圳航空运输品牌,提升深圳机场的枢纽辐射能力。协调有关部门,积极争取第五航权,落实 144 小时过境免签政策。提升“经深飞”项目影响力,制定行业扶持发展政策,积极接洽并逐步打造符合城市发展战略方向的主运营基地航空公司,鼓励基地航空公司完善国内主要航线网络,扶持航空公司开辟国际尤其是洲际航线。
四、推动通用航空发展
完成南头直升机场迁建工作,加快推进直升机起降点、停机坪及水上机场选址建设,形成通用航空“场-坪-点”三级设施体系。出台相关政策,推进低空空域的有效利用,支持中信海直等通航企业在深发展,鼓励珠三角“通勤飞”、“空中游览”等通航特色业务发展。
五、推进临空经济发展
发展以空港保税物流园区为重点的保税物流集聚区,规划建设商贸会展功能集聚区,大力促进研发、会展、总部经济、专业服务、商贸流通等现代服务业发展。
第三节 提升国家级铁路枢纽地位
紧抓国家铁路高速化发展契机,提升深圳在国家铁路网络中的地位,打造国家铁路枢纽城市,形成“东西贯通,南北终到、互联互通”的国家铁路布局,提高铁路对外辐射能力和城市侧组织效率,支撑新一轮开放空间格局形成。
一、加快对外铁路新通道规划建设
建成广深港高铁福田站以南段,协调推进广深港香港段建设,实现深圳与香港高速铁路互通。加快推进赣深客运专线规划建设,实现深圳与江西方向的高速铁路联系。全力推动深茂铁路(江门-深圳段)规划建设,增强深圳向西辐射能力。协调南广、贵广铁路运营组织,增加深圳始发至广西、贵州等城市直通列车。开展深茂铁路东延至坪山站、深圳至汕尾、深圳至肇庆、深圳至长三角地区等高速铁路新通道规划研究。
二、建设“四主五辅”铁路客运枢纽体系
在机场片区规划新建空港高铁站,打造陆空一体化综合枢纽。进一步提升现有铁路枢纽功能,扩容深圳坪山站,改造提升西丽站、平湖站、深圳东站、光明城站枢纽功能,形成“四主五辅”铁路枢纽体系,通过铁路“多枢纽”引导“多中心”空间格局优化。“四主”包括深圳北站、深圳站、深圳坪山站、空港高铁站,“五辅”包括深圳东站、福田站、平湖站、西丽站、光明城站。
三、提高铁路货运能力及组织效率
强化深圳港作为第三条欧亚大陆桥起点的辐射能力,推动平南铁路改造、平盐铁路场站扩容、平湖集装箱中心站建设,促进多式联运,搭建中西部内陆地区面向东南亚、南亚的跨国货运“铁路+海路”通道。
第四节 完善国家公路主枢纽功能
建设集约化、现代化国家公路主枢纽,完善对外公路通道,加强与国家、省干线公路网衔接,进一步加强对珠三角、泛珠三角区域乃至全国的交通联系。顺应对外客运由以公路为主向以铁路为主、公路为辅模式转变趋势,整合优化公路客运枢纽体系,提高公路客运组织效率和效益。引导公路货运枢纽实现东、中、西均衡化布局,优化干线运输、区域配送、末端网点体系。
一、完善对外公路通道
加快推进深中通道建设,打通珠江两岸联系通道。推动深惠、深汕高速公路扩建,加快建设外环高速公路,优化沿海方向高速公路与城市道路衔接。筹划增加联系惠阳、汕尾、河源的东向联系通道。
二、整合优化公路客运枢纽体系
重点加强原特区外客运站的整合,改善公路客运枢纽“小且散”、“多且乱”、运输组织效率偏低等问题。逐步将公路客运站整合进全市客运枢纽,促进长途客运与机场、口岸、铁路、城市交通以及相关配套设施在客运枢纽中的立体化空间整合和高效衔接,优化城市客运体系。结合机场、客运码头、铁路和轨道枢纽建设复合型客运站。加快推动现状公路客运站功能调整优化,统筹公路客运站与公交场站、城市配送中心、公路货运站的用地功能混合和置换。
三、推动公路货运枢纽规划建设
按照“有序外迁区域性、生产性物流,加强市内生活物流设施配建,提升综合物流枢纽功能,实现东、中、西均化布局”的总体布局思路,优化干线运输、区域配送、末端网点布局,形成公路货运三级功能节点体系。逐步外迁区域性、生产性货运场站,减少集装箱货车对城市生活地区的干扰,缓解交通拥堵压力。增加西部地区货运场站设施,重点强化机场周边、高速公路出入口等地区货运集散功能。优化中部地区货运场站设施定位,重点整合平湖地区货运设施功能,加强公铁、铁水联运。完善东部地区货运场站基础配套设施,重点优化盐田港后方陆域用地功能。加强货运枢纽的立体化复合建设,提高土地集约化利用。加快推进平湖、新安和丹竹头等货运枢纽站建设,在西北、东北地区分别布设松岗货运站和龙岗货运站。统筹开展全市汽车维修、驾培行业用地规划布局研究。
第五节 建设国际物流枢纽城市
努力建设以全国物流创新发展示范区、国际物流合作引领区、国际多式联运中心、全球供应链管理中心、深港共建国际航运中心为内涵的、具有全球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国际化物流枢纽城市。到 2020 年,继续巩固现代物流业支柱产业地位,物流业增加值达到 2760 亿元,物流业增加至占 GDP比重达到 10.6%;进一步提升物流经济效益,社会物流总费用控制在 3400 亿元内,占 GDP 比重降到 13%以下。
一、打造全国物流创新发展示范区
以建设国家物流创新发展试点城市为契机,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推动交通物流融合发展。创新交通物流融合体系建设,完善物流功能节点体系和物流通道建设,构建“物流枢纽节点-公共及专业配送中心、快件分拣中心-公用型城市末端配送网点”的三级物流功能节点体系。推动物流技术与模式创新,促进物流业与制造业、金融业、电子商务、民生事业联动发展,营造物流业良好创新发展环境,加强创新监测与引导机制。
二、打造国际物流合作引领区
依托深圳东西部港区和深圳物流企业全球布局的网络资源,发挥借助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深圳)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政策优势,布局国际物流服务网络,完善深港联动的国际物流服务体系,构建开放共享的跨境电商物流体系,推动深圳现代物流业更大范围、更广深度参与全球分工合作,为深圳打造国家“一带一路”战略支点发挥重要支撑作用。
三、打造国际多式联运中心
顺应腹地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进一步增强深圳港在连接腹地与国内、国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中的门户枢纽地位。加强多种运输方式的衔接,以多式联运体系建设为核心,以海铁联运、江海联运、无水港、公路港建设为重点,拓展深圳港内陆货源腹地。积极开展海铁联运、江海联运,积极推进内陆港体系建设。
四、打造全球供应链管理中心
增强供应链管理服务功能,鼓励传统运输、仓储企业向供应链上下游延伸,打造集物流控制、信息、结算、专业服务于一体的全球供应链管理中心。集聚供应链管理总部,重点支持飞马国际供应链创新中心、信利康前海供应链总部、顺丰前海供应链总部、越海全球电商供应链管理中心、怡亚通供应链总部建设。打造生产组织中枢,积极发展涉外金融服务、贸易服务、信息服务、货代服务以及法律、会计、咨询、商事调解与仲裁等服务,加快供应链管理企业集聚和创新发展。积极创新“供应链+互联网”、“供应链+资本”模式。
五、共建深港国际航运中心
依托深圳港“两翼、六区、三主”的总体格局 ,充分发挥香港在航运业服务业和深圳港远洋集装箱运输优势,积极拓展并完善现代港口的物流和产业服务功能,率先建设成为“具有竞争力、推动力、环境友好、安全可靠、可持续发展”,具有深港合作特色的国际航运中心。积极推进深港组合港建设,创新深港港口快速通关模式,开展“深港自贸通”试点,形成自贸试验区与香港间的直通物流大通道,努力实现深港两地港口物流服务一体化。加快培育现代航运服务产业,依托香港国际航运服务业的优势,加强深港在航运及衍生服务业的深度合作。
六、推动邮政与交通融合发展
以打造全球快递枢纽中心为总体目标,推动快件处理中心等邮政业设施与铁路、公路、民航等枢纽设施同步建设。以现代物流业的细化分工为出发点,加快推进“交邮融合”,扩大交通和邮政合作范围,落实推动邮件、快件“上机上铁”,打通“最后一公里”服务网络。
第五章 构建高效通达的区域交通网络
以打造粤港澳湾区战略枢纽城市为目标,围绕公铁“两道”(城际轨道、高快速路),按照“东进、西连、北拓、南优”思路拓展网络,强化粤港澳湾区中心枢纽地位。至 2020年,基本建成以城际轨道、高快速路为骨架、衔接一体的区域快速交通体系,实现 1 小时可达粤港澳湾区城市中心城区和深港中心城区半小时互达。
第一节 拓展城际轨道网络
充分发挥深莞惠与河源、汕尾“3+2”经济圈合作机制优势,共同加快城际轨道网规划建设,促进区域发展要素向城际轨道通道集聚,进一步扩大经济腹地范围,构建以深圳为中心的珠江东岸城际轨道网。
一、研究拓展辐射粤东地区的战略通道
支撑东进战略向粤东地区进行区域拓展,进一步谋划布局辐射粤东地区的城际轨道通道。拓展厦深铁路坪山快捷线服务范围,研究开行起至深圳北站、福田站,经坪山新区、惠州,至深汕特别合作区的快捷线可行性。在已有珠三角城际轨道网基础上,共同研究深圳往汕尾、河源的新战略通道。
二、加快深圳跨珠江轨道通道规划建设
加强与珠江西岸地区的联系,提前启动跨江轨道通道规划研究。提前开展深珠城际轨道前期研究,预留与深惠城际轨道的衔接,共同形成贯穿东西的区域大通道。借助中虎龙城际轨道规划建设契机,研究争取新增联系龙岗、龙华、光明等北部地区与珠江西岸的城际轨道线。
三、加快深莞惠城际轨道建设
支撑深莞惠都市圈一体化发展,积极推动深莞惠城际轨道网规划建设。加快推进穗莞深城际轨道洪梅至深圳机场段建设并通车运营。加快完成深惠城际快速轨道前期工作并启动建设。启动前海中心至东莞中心城区的城际轨道通道研究工作。开展穗莞深城际轨道延伸至前海中心的前期研究工作。与莞惠两地协同研究深圳 11 号线与东莞 3 号线衔接、深圳6 号线支线与东莞 1 号线衔接、深圳 20 号线与东莞 2 号线衔接、深圳 10 号线东延至东莞凤岗、深圳 13 号线与东莞 3号线衔接、深圳 14 号线延伸至惠州南站等规划方案可行性,支撑深莞惠都市圈一体化发展。
四、积极推动深港轨道通道规划建设
加快推进深港西部快轨前期研究,预留与机场地面交通中心、城市轨道 11 号线、穗莞深城际轨道、前海枢纽等重要通道和节点的衔接空间。结合深圳湾口岸改造、莲塘口岸建设、皇岗口岸改造和河套地区开发建设开展新的跨界轨道通道规划研究。
第二节 共建都市圈路网体系
与周边各城市共建以高快速路为骨架、主干道(公)路为补充的都市圈一体化路网体系,满足东进战略等区域协调发展形势下深莞惠“3+2”经济圈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客货交通需求。加强与东莞、惠州、深汕合作区、河源等地的城市快速通道规划衔接,强化各地中心城区间的快速道路联系,加快打通跨边界地区的断头路、瓶颈路,协调优化跨市客货交通组织。
一、完善都市圈公路通道体系启动深中通道规划建设,打通珠江两岸联系通道。完成深惠、深汕(惠盐段)高速公路扩建,由双向四车道扩建为双向八车道。筹划增加联系惠阳、汕尾、河源的向东联系通道。
二、加快推进深莞惠区域一体化快速路网规划建设深莞惠三市共同开展都市圈快速干线体系规划研究,加快推进海滨大道、丹平快速、南坪快速与东莞、惠州的规划对接。
三、加快打通深圳与周边地区的边界道路加强深莞 13 条边界道路对接,续建新和路东宝河大桥,打通凤凰大道、广田路等深莞边界道路,加快推进桂花路、高尔夫大道等深莞边界道路改扩建。加强深惠 5 条边界道路对接,新建或改建清溪至坪地公路、金辉路青松东路等深惠边界道路。
四、升级珠江两岸水上客运服务发挥水运交通优势和便利,升级联系珠江西岸水上客运服务。开展前海至中山、珠海、香港、澳门的快速直达航线研究,强化前海与珠江西岸城市便捷联系和辐射带动作用。鼓励拓展福永码头至珠海、中山客运码头的航线,服务大空港地区与珠江西岸便捷联系。扩建蛇口客运码头,提高港澳线、珠海线、中山线客运通过能力,完善蛇口客运交通枢纽功能。
第三节 优化口岸交通设施
加强口岸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改善口岸集疏运体系,进一步完善电子口岸,提升口岸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提高深圳口岸对外开放水平和国际竞争力。
一、加快优化口岸功能
进一步优化口岸的功能和布局,提高口岸资源配置效率,促进口岸集约发展、错位发展,实现“东进东出、西进西出”的口岸交通格局。加快推进莲塘口岸、广深港高铁专用口岸工程,研究增设南澳旅游专用口岸和调整文锦渡口岸鲜活货运功能。
二、推进口岸改造扩容
推动老口岸更新改造,完善服务配套设施,改善口岸通关环境。借助深港合作和口岸改造契机,统筹推进以福田保税区、福田口岸、皇岗口岸和河套 C 区为重点的福田南片区交通规划建设。推进沙头角口岸的整体改造,改善深圳湾口岸配套设施,优化改善罗湖、文锦渡等口岸的周边交通组织。推动梅沙旅游专用口岸恢复使用。结合港深西部快速轨道规划建设,适时开展在前海枢纽增设口岸的前期工作。
三、提升口岸通关效率
加大口岸信息化、智能化建设的投入,借助信息技术提升口岸通关效率和监管水平。升级和完善口岸旅客自助通关系统,推动深港口岸旅客查验通道设置合理对接。推进莲塘口岸“一站式”查验方式的实施和推广。
第六章 打造轨道主体的现代化公交都市
树立公共交通引导城市发展理念,强化公交与土地协调互动,提升城市公交建设水平和服务能力,建设以轨道为主体的公交都市。加快推进轨道网络建设,提高轨道交通的覆盖水平,确立轨道在城市客运体系中的骨干地位。加强多层次公交方式协同整合,提升公共交通路权优先度和保障场站空间,理顺公交经营体制机制,鼓励多元运营主体提供多样化、高品质公交服务。
第一节 确立轨道主体地位
扩大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规模,重点加快轨道快线规划建设,建立多层级轨道服务体系,提高关键走廊、关键地区的轨道服务水平。依托轨道枢纽组织周边地区城市和交通功能,引导城市中心体系发展。力争在“十三五”末期建成以轨道交通为主体、多元公交为辅助、适度竞争的一体化公交客运体系。2020 年全市范围内轨道站点 800 米人口和就业岗位覆盖率分别提高到 50%和 70%以上,全市高峰期间机动化公交分担率提高到 65%,其中轨道交通占公交出行比例不低于 50%,高峰期轨道交通占公交出行比例不低于 70%。
一、加快轨道三期工程建设
全力建成轨道三期工程 7 号线、9 号线和 11 号线,加快 6 号线和 8 号线建设,同步大力推进轨道 10 号线、2 号线东延线、3 号线东延线、3 号线南延线、4 号线北延线、5号线南延线、6 号线南延线、9 号线西延线等三期工程调整线路规划建设,“十三五”期间新增里程约 250 公里。及时开展轨道三期工程建设期间交通网络疏解规划和建设工作,确保城市交通平稳运行。
二、提前规划建设轨道四期工程
加快构建快慢结合、多层次的城市轨道网络,重点完善市域快线网络,引导“多中心、网络化”城市空间形态。加快 6 号线支线、8 号线东延线、10 号线南延线、11 号线东延线、12 号线、13 号线、14 号线、15 号线、16 号线、17号线、20 号线等四期线路前期研究工作,尽力提前轨道四期工程建设计划,争取在“十三五”期间全面开工。加强福田中心区、南山科技园、后海中心区、蛇口、前海、留仙洞、笋岗-清水河、宝安中心区、西丽大学城等重点片区的轨道覆盖,适应高集聚客流组织需要。
三、同步落实轨道站点交通衔接规划
结合轨道站点建设同步建成和运营步行通道、自行车停车场、公交站场、的士停靠站等交通接驳设施,解决轨道出行“最后一公里”问题,引导“轨道+慢行”、“轨道+公交”出行方式。
四、加快推进中运量交通系统试点建设
加快完善多模式一体化的轨道交通体系,积极引入跨座式单轨3、现代有轨电车等中运量轨道交通方式,进一步扩大城市轨道交通网络覆盖范围。建成运营现代有轨电车龙华线,加快推进重点地区跨座式单轨等中运量交通系统规划研究,适时开展示范线建设。
第二节 提升地面公交服务
升级公交路权,保障公交场站,优先提升常规公交基础设施服务水平。突破体制瓶颈,激发公交企业动力,创新公交服务模式,提供多元化、贴近需求公交服务。力争在“十三五”期间形成与轨道网相融合的常规公交线网体系,实现由公交网络覆盖向公交需求响应的服务功能升级。到 2020年,新增公交专用道 200 公里以上,新增各类公交场站 50座以上,公交走廊上高峰公交车速不低于 25 公里/小时,实现公交站点 500 米覆盖率达到 97%以上。
一、全面升级公交路权
以“轨道交通+公交专用网”为网络主骨架,重构城市公交体系。围绕彩田路-民治大道、留仙大道、笋岗路、科苑大道、宝安大道、坂银通道、龙岗大道、笋岗路等公交走3跨座式单轨:指通过单根轨道来支撑、稳定和导向,车体骑跨在轨道梁上运行的铁路。廊,持续滚动推进公交专用道建设,构建广泛、连续的公交专用路网,争取 2020 年前新增公交专用道 200 车道公里。
二、多渠道落实公交场站
通过政府建设、社会配建、企业自建等多渠道建设公交场站。建设月亮湾、民治、布吉等 26 处立体公交综合车场,满足新能源公交车辆更新需求。严格落实城市更新项目配套公交场站建设,合理设置“门厅式”公交停靠站。通过路内挖潜新增 20 个路段公交始发站,提升福田中心区、科技园等核心地区公交服务水平。
三、提供更有竞争力的公交服务
持续优化调整公交干线网络,积极拓展公交快线网络,着力加强支线公交、尤其是地铁接驳线路服务,形成与轨道交通“优势互补、适度竞争”的常规公交服务体系。完善高峰专线、旅游观光线、夜班线等特色公交线路服务,鼓励和规范互联网定制班车、社区微巴等多元市场服务产品的发展,满足商务、通勤、旅游的个性化公交出行需求。加强与全市保障性住房项目、产业集聚区项目等建设进度的协同,及时优化调整公交线路服务。采用“三分三结合4”发展模式,加快推进深莞惠跨市公交网络建设,连通重要城镇、产业节点,与其他客运方式有效衔接和便捷换乘。
四、加强公交经营模式的顶层设计
优化现有公交服务考核补贴机制,实现企业良性发展、科学管控成本、直接惠及民生的目标。建立和常规公交服务品质、运营成本挂钩的票价机制,使公交的社会效益与运营企业的经济效益达到适度平衡。研究整合轨道与公交运营主体的可行性,促进常规公交快速响应需求变化,加强与轨道交通的分工和协作。加大政府监管力度,成立专业化的公交运营管理部门,加强公交服务质量监督和考核,保障公共利益的充分落实。
第三节 完善公交换乘体系
以轨道站为核心,大力构建公交换乘体系,实现各种交通方式无缝对接。全市规划形成与各层次中心耦合的“5+7+14+X”的四大类城市枢纽,其中包括全国性枢纽 5个、区域性枢纽 7 个、全市性枢纽 14 个以及若干片区枢纽。
一、强化换乘枢纽一体化规划
开展和完善全市换乘枢纽的一体化规划,以公共交通枢纽设施为载体,统筹整合地上地下空间,打造多网融合的枢纽片区单元,促进和引导交通枢纽与周边用地空间协调发展。
二、推动轨道枢纽及枢纽地区建设
提前研究前海枢纽、西丽枢纽、机场东站枢纽、大运枢纽、坪山枢纽、平湖枢纽等 26 个重要轨道交通枢纽的规划方案,优化轨道枢纽周边地区土地利用,提升前海-南山主中心枢纽功能,引导龙岗、坪山等次中心及大空港、平湖等重点开发片区发展。
第七章 优化道路网功能结构
持续完善全市路网结构,基本形成布局合理、衔接高效、循环畅通的路网体系,实现城市客货运的合理分离和有序运行。全面打通市域干线路网骨架,加快推进各区次支路网规划建设。到 2020 年,全市道路通车总里程约 7500 公里,平均道路网密度达到 7.9 公里/平方公里。
第一节 完善市域干线道路系统
加强南北向快速交通联系,强化东中西三轴上原特区内外的交通联系,规划研究地下快速通道体系,全面推进特区一体化发展。到 2020 年,新增高快速路约 176 公里,新增主干路约 192 公里。
一、加快东部重大通道规划建设
落实城市东进战略,加快推进东部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打通由罗湖、盐田向龙岗、坪山、大鹏的交通战略通道,支撑城市空间向东部地区拓展。推进东部过境高速、坪盐通道、南坪快速三期、坪西路快速化、鹏坝通道、葵涌环城西路等工程建设。加快盐龙大道、龙坪盐通道、丹平快速二期、绿梓大道北延等项目开工建设。积极推进银龙大道、外环高速(坪山-葵涌段)、南坪快速路(南通道)、深汕高速扩建、深惠高速扩建、机荷高速扩建等前期研究工作,适时启动建设。
二、强力打通中部南北轴向通道
落实中轴提升战略,完善南北通道功能,提升交通设施承载能力,满足高密度人群交通出行需求,支撑中部发展轴向龙华、光明延伸。推进坂银通道、深华快速路、清平高速二期(北段)等工程建设。加快梅观高速市政化改造、皇岗路快速化改造、龙大高速和南光高速市政化改造等项目开工建设。开展龙海大道、侨城东路北延、玉龙通道等前期规划研究,适时启动建设。
三、提升西部关键走廊通行能力
加快改善交通设施布局,完善重大通道功能,优化交通运行组织,支撑南山、前海蛇口自贸区、宝安中心区、大空港地区的高强度开发、快速发展。推进南坪快速二期平南铁路段、桂庙路快速化改造、沙河西路与西部通道侧接线连接工程建设,启动沙河西路快速化改造、沿江高速二期工程建设。推进大南山隧道、海滨大道、妈湾跨海通道、G107 市政化改造、月亮湾大道快速化改造等开工建设。开展望海路地下快速通道等前期研究工作。
第二节 加强次支路规划建设
全面加强次支路网规划建设,配合 15 个重点开发区域和 23 个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区建设推进道路建设。至 2020年,全市新增次干路 275 公里,支路 316 公里。
一、加大全市次支路网建设力度
以城市更新和旧城综合治理为抓手,推进次支路网建设。至 2020 年,全市次干路密度达到 1.36km/km2,支路密度达到 4.4km/km2,分别提升 30%和 8%。
二、推进全市重点区域道路建设
加快前海合作区内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配合深圳湾超级总部基地、留仙洞战略性新兴产业总部基地、平湖金融与现代服务业基地、国际低碳城、坂雪岗科技城、国际生物谷坝光核心启动区、空港新城、深圳北站商务中心区、光明凤凰城、坪山中心区、宝安中心区、大运新城、笋岗—清水河片区、梅林—彩田片区、福田保税区、高新区北区、阿波罗未来产业园等全市重点发展区域同步推进对外通道及内部配套道路建设。
三、推进全市产业集聚区道路建设
配合福田北信息经济产业带、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新能源产业基地、超材料产业集聚区等 23 个产业集聚区发展推动道路建设。根据各产业区交通需求类型,确定道路建设时序及落实各等级道路建设资金。
第三节 优化客货交通组织
加快开展东、中、西三条未来发展轴带上通道功能优化研究,及时调整城市轴向通道客货交通组织。
一、优化市域客货交通组织
加快疏港和跨界货运交通通道建设,推进妈湾跨海通道、盐龙大道(东部过境高速以南段)、东部过境高速等货运专用通道建设。完成新货运通道及相关货运转换节点改造,完成南坪二期-月亮湾大道、东湖立交以及沙荷路与盐排高速、惠盐路、横坪路、宝荷路的相关节点改造。完成广深公路、龙岗大道、梅观路等轴向通道的客货组织优化研究及调整。
二、实施轴向通道功能改造
结合轴向通道沿线用地空间和产业布局调整,适应调整后的客货需求特征变化,提前开展轴向通道实现客货组织优化后的通道交通改善研究,对通道的设计标准、横断面、道路节点、附属设施等进行优化调整,充分协调道路与用地的相互关系,规划预留合理的衔接空间。完成南光、龙大、盐排、盐坝四条高速公路回购后续工作,开展高速公路市政化改造及沿线相交道路衔接规划,优化调整客货功能组织。结合城市发展要求,持续开展广深高速、东部过境高速、机荷高速等对外通道的功能优化调整。
第八章 缓解城市交通拥堵
充分发挥城市交通拥堵治理联席会议工作机制优势,推进城市交通拥堵治理工作常态化,提高拥堵治理工作的精确度和精细化程度,同时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科技等多手段平衡交通供需,维持较好的道路交通运行水平。
第一节 持续交通拥堵治理
以“公交治堵”为核心,滚动制定年度拥堵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统筹交通拥堵治理各项工作。完善既有交通拥堵综合治理联席会议机制,系统整治拥堵路段、节点等交通瓶颈。
一、滚动推动年度交通拥堵综合治理行动
结合交通运行态势,加强治堵措施研究,滚动制定年度治堵实施方案。在交通拥堵综合治理联席会议机制和各区交通拥堵综合治理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常态化治堵工作机制。
二、继续实施年度“短平快”治堵工程
加强重点片区、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治理力度,每年实施一批年内实施见效的“短平快”治堵工程。改善路侧公交专用道、公交拥堵节点和站点,建设一批路内调度点,实现公交运行速度和服务水平的提升。改善慢行片区步行设施、自行车网络以及风雨连廊系统,提升慢行出行品质。开展路口交通组织、渠化改造、交通设施完善,实现道路运行环境的改善。开展学校、医院、机场、大型园区等重点拥堵片区综合整治。
三、持续推动交通拥堵热点改善
持续推动二线关综合交通改善工程,制定南头关、梅林关、布吉关等既有二线关口交通综合改善方案。加大科技园、车公庙、福田中心区、深圳北站、深圳东站、福田口岸、深圳湾口岸、皇岗口岸等重点片区交通改善力度。持续打通断头路。进一步加强摩托车、电动车管理,强化交通秩序管理。
第二节 平衡停车设施供应
加快完善停车设施规划管理体系,统筹制定停车设施规划建设,优化停车设施规划配建指标,实行区域差异化的停车管理政策,实现停车产业规范化、可持续发展,有效缓解城市停车难问题,提升道路运行环境品质和运行效率。
一、加快编制停车设施专项规划
以配建停车为主体、路外公共停车为辅助、路内停车为补充,采用差别化的停车供给策略,修订城市建筑物配建停车泊位标准,组织编制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并纳入法定图则,做好用地管控。优化停车配建标准,适度降低商业、办公停车配建标准,逐步取消一类区停车配建下限。
二、完善停车设施发展政策
完善市场准入制度,降低停车设施建设运营主体和投资规模的准入标准,改革停车设施投资建设、运营管理模式,消除社会参与的既有障碍。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政放权、转变职能、主动服务,简化投资建设、经营手续办理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做好用地保障,中心城区功能搬迁等腾出的土地应规划一定比例预留用于停车设施建设。引进立体停车等先进技术,试点建设立体停车场,研究利用公共停车场和公园绿地地下空间,缓解停车供需矛盾。
三、加强停车设施运营管理
持续推动路内停车泊位建设,重点加强原特区外组团中心片区停车泊位建设,逐步形成与道路交通运行指数相关联的路内停车收费标准调节机制。完善市场化停车价格形成机制,启动《深圳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修订工作。开展停车设施普查,建立停车泊位登记与更新制度,逐步明确停车产权,适时开展拥车者自备车位制度的技术研究。强化停车秩序管理,加强停车执法力度。
第三节 加强交通需求调控
在持续增加道路供给、挖掘交通潜力的同时,综合运用行政、经济、科技、宣传等手段,主动建立交通需求管理政策的长效机制,引导合理拥有和使用小汽车,缓解小汽车快速增长、高强度使用带来的高峰时段、主次中心地区交通拥堵问题。
一、建立交通土地协调的用地开发模式
依托轨道等交通设施建设,强化东、中、西三条交通走廊的城市功能,打造与产业经济和城市活动高度契合的城市发展轴。集约利用交通走廊沿线土地,鼓励地区高强度开发和混合利用,优化医院、学校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设置,实现职住在地区和走廊上的平衡。完善交通影响评价制度,加快研究制定《深圳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管理办法》。
二、建立以交通减碳为切入点的道路使用调节机制
研究在交通拥堵严重、环境保护要求高的重点片区设置机动车低排放区,提高准入车辆的排放标准。研究工作日在科技园、国贸、华强北、车公庙等通勤交通需求集中片区实行高峰期社会车辆限行措施。研究节假日在东部景区、深圳湾、仙湖植物园、海上世界等景区实行停车位总量管控措施。
三、完善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制度
优化调整车辆额度配置计划,建立交通、环境双约束下小汽车额度目标与车辆净增长(含新增与存量注销)的互动调节机制,研究实施机动车额度分类管理。优化完善限额管理配套政策,优化改进小客车额度竞价和摇号机制,研究小客车额度有期限使用政策措施,优化异地车管理政策,研究出台二手车交易周转指标管理办法。
四、正向激励采用绿色交通方式出行
进一步推广“绿色出行,自愿停驶”活动,鼓励企业或社会团体号召员工停驶,对不开车员工给予绿色通勤补贴。研究实行通勤交通公交出行的票价优惠政策倡导单位企业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实施居家办公、视频电话会议、弹性工作制等措施。
五、开展道路使用管理政策技术储备研究
对车辆使用环节的经济杠杆调节政策进行研究及技术储备,重点针对交通资源紧缺的轴向通道以及交通拥堵片区,研究通过经济、技术等手段提高设施利用效率的可行方案。开展设置 HOV、HOT 车道的可行性研究。
第九章 建设高品质宜行城市
提升城市交通发展质量,调整优化交通出行结构,全面改善交通环境品质,将艺术的元素融入深圳交通发展的细节中。以延伸慢行交通网络为重点,突出街道的艺术和文化氛围营造,营造低碳、安全、注重体验的出行环境。
第一节 延伸慢行交通网络
打造安全、连续、便捷、舒适的慢行交通系统,构建 5公里“微笑生活圈”,即争取让市民 1 公里之内出行可便捷步行到达,5 公里出行可便捷骑自行车到达,改善市民交通出行体验,展现城市活力与魅力 。
一、完善轨道交通“最后一公里”接驳
全面优化调整轨道站点周边的慢行交通系统,与轨道三期建设同步建成站点接驳设施。打造全天候轨道接驳慢行系统,重点在轨道站点周边推进风雨连廊系统建设,提升轨道步行接驳体验。
二、建设高密度地区地下步行系统
结合轨道交通推进福田 CBD、前海、后海、华强北、科技园南区、湖贝等高密度片区的地下步行系统建设。
三、建立多样化的立体步行系统
规划研究广深铁路上盖平台、罗湖金三角、梅林—福田中心两片区立体步行连廊,推动商业、产业集聚区范围内的更新改造项目二层连廊规划建设,系统构建地下、地面、空中三位一体的步行空间。结合道路两侧用地开发和周边片区慢行系统整体布局,加快完善立体过街设施,建设更便捷、舒适的行人出行环境。
四、形成多点的特色步行街区
打造慢行交通示范区,试行全天或部分时段行人专用街区、人车共享街区的建设,提升商业区步行环境,打造精品步行商业区,实现全天或部分时段步行专用。在建成区实施慢行复兴行动,结合生活性居住及商业片区的街道试点特色步行街区建设,增加街道活力,突出街道的艺术和文化氛围。完善医院、大型公园等公共设施周边慢行系统。
五、推进自行车专用通道规划建设
完善全市自行车道规划建设标准和指引,推进福田中心区、蛇口-前海、深圳湾-后海、科技园南等片区的自行车专用通道试点建设。到 2020 年,全市建成约 1000 公里自行车专用道。整合全市现有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优化刷卡方式、服务标准及收费标准,进一步规范停放管理。
六、提升慢行系统的综合品质
推进城市绿道系统建设,提升绿道设施管养水平,结合城市绿地空间和山海景观资源,构建步行、自行车休闲通廊。打造南山大沙河公园休闲通廊、盐田山海休闲通廊、宝安西部滨海活力海岸休闲带等高品质慢行空间。
第二节 营造无障碍出行环境
关注残疾人、老年人、儿童等弱势群体出行需求,按照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市总体要求,持续推进道路、慢行、公共交通及交通枢纽无障碍设施建设,提升重点片区交通无障碍设施水平,创建交通无障碍示范区,营造更高品质的交通出行环境。
一、构建系统安全的无障碍道路系统
建设以城市生活性主干道为载体的无障碍廊道和以城市生活性次支道路为载体的无障碍集散道,加强新改建道路、平面和立体过街设施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完善盲道、人行道上缘石坡道、二次过街岛缘石坡道、人行天桥及人行地道无障碍坡道等重点无障碍设施,保证所有新建及改扩建交通设施无障碍建设率达到 100%。
二、提升公共交通无障碍设施品质
对城市中心区、大型居住区、公共设施集中地区的公交车站优先进行无障碍设施改造,沿线公交线路按要求配备无障碍公交车辆,继续推进公交无障碍导盲系统建设。围绕轨道交通站点完善无障碍入口通道、盲道、轮椅坡道与梯道、无障碍垂直电梯、扶手、低位服务设施及无障碍标识。重点推进深南大道、宝安大道、龙岗大道等 60 条主要道路沿线公交站台的无障碍改造,每年按照不低于新增公交总车辆2%的比例购置投放无障碍公交车辆。对已开通轨道交通各条线路站点的无障碍设施进行清查,高标准完成无障碍设施的改造和验收工作。
三、完善交通枢纽无障碍设施体系
加快完善交通枢纽无障碍入口通道、盲道、轮椅坡道与梯道、无障碍垂直电梯、扶手、低位服务设施及无障碍标识,打造高效、连贯的无障碍换乘设施体系,形成依托各主要交通枢纽的无障碍综合区。推进全市 18 个交通枢纽设施无障碍建设和改造项目,其中包括机场枢纽 1 个、火车站综合枢纽 3 个、客运口岸 6 个、汽车一级站 8 个。
四、提升重点片区交通无障碍设施水平
提升重点地区无障碍交通环境,对原特区内覆盖区域、原特区外各中心城片区、重要枢纽地区、轨道交通站点及周边地区、重要慢行单元等重点地区的交通无障碍设施进行优先建设和改造,提升无障碍设施水平。
五、创建交通无障碍建设示范区
以国际国内无障碍先进城市为标杆,创建交通无障碍建设示范区,打造一批交通无障碍建设精品工程,探索形成具有深圳特色的交通无障碍建设标准和指引。推动以福田中心区、华强北商圈、东门商业街、南山科技园、宝安中心区、深圳北站商务中心区、盐田梅沙旅游片区等热点地区为示范片区的交通无障碍设施改善,带动其他地区无障碍设施建设。
一、加强道路速度精细化管理
研究开展在弱势道路使用者集中的区域试点限速街区。加强快速路低峰期(夜间)限速管理,加强局部段限速管理,加强全路段环境容错设计与管理。优化快速路主辅出入口接入管理,严格控制出入口的车速。优化快速路辅道安全设计,控制接入后车速及降低辅道车速。优化支路及出入口接入干路的速度管理。
二、提升弱势道路使用者安全
推进行人及非机动车交通安全治理,近期推进北环大道(南山大道-朗山二号路,景田路-中康路)等行人非机动车事故多发路段以及北环大道-南山大道等行人非机动车事故多发交叉口安全改善。加强重点公共场所周边交通安全治理,近期推进智民实验学校、市人民医院、草埔地铁站、福田体育公园等重点公共场所周边交通安全环境改善。
三、加强事故黑点及隐患点治理
推进事故黑点及隐患点排查整治,近期推进事故黑点路段和黑点交叉口隐患治理。建立交通事故分析与决策支持系统,推进道路交通安全信息化与智能化建设,实现道路交通事故统计与查询、黑点判别与管理、事故致因及改善措施分析等管理功能。
四、完善事故应急救援及疏散体系
依托高快速路应急车道、公交专用道、HOV/HOT 车道建立成体系的应急救援绿色通道网络,提升救援效率。新建及改建高快速路应设置应急车道,市政化改造及回购的高速公路应保留应急车道设置。其他城市道路可依托增设公交专用道以满足应急救援功能。建立市交警、行业协会及保险公司多方参与的事故快速疏散联动机制,减少事故对交通拥堵的影响。
五、完善交通安全管理和宣传教育
建立道路交通安全评价制度,规范事故原始数据记录标准,完善人、车、路及环境的信息记录。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特别是对儿童和青少年群体,加强“礼让斑马线”、“绿色出行”、“文明驾驶”等文明行为宣传。
第十章 提升综合运输服务水平
借力“互联网+”,在全市智慧城市建设总体布局指导下,提升交通智慧化设施和管控水平,引领交通运输行业转型升级。整合多元化交通信息服务,推进交通运输资源在线集成,强化交通数据开放共享,增强交通运输科学治理能力。
第一节 加快智慧交通建设
一、推进交通感知体系建设
完善道路、车辆、换乘站、停车场等的传感和传输体系,建立基于城市数字化地图的流量监测、信号诱导、车牌识别等交通感知系统,实现交通信息感知的网络化、数字化和可视化。加强道路流量、车辆运行、路口监测等信息采集及交通事故、异常停车、车辆逆行、车辆拥堵、道路塌陷等异常事件检测。
二、强化交通大数据开放共享与应用
建设交通大数据技术支撑平台,汇聚整合行业数据资源,强化综合交通大数据管理,深化交通大数据融合、挖掘和应用。强化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各层级(纵向)和本市各相关部门(横向)的信息交换与共享,推进交通信息资源分级、分类向社会开放。
三、提升交通智慧化管理水平
建设覆盖全市重点交通基础设施的骨干通信网络,实施数据接入工程,汇聚海、陆、空、铁各类交通数据,打造交通云数据资源中心。推进运行分中心建设,建设运行分中心协同联动系统,完善巩固“1+17(” 1个运行中心和17个分中心)运行指挥体系。加强电子监察,升级移动执法系统,完善营运车辆动态监管系统。建设轨道交通NOCC,深化轨道网络化运营的管理手段,完善交通运输应急指挥协调系统,提升对行业运行安全和服务水平的监管能力。以交通仿真和交通大数据技术为基础,提升全市信号灯协同控制水平。通过数据融合掌握行业动态,强化监测预警工作,提高交通运输行业
保障应急处置能力。建立智能化交通指数综合管理系统,完善道路交通运行、交通碳排放、公交服务等方面的交通指数体系,加强交通拥堵监测和评估。
四、拓展交通智慧化服务功能
建设基于互联网的交通信息系统,依托交通感知网络、移动互联网终端,实时提供道路交通信息、换乘信息、气象信息、停车场信息以及其他相关信息。构建一体化、多模式、覆盖全出行链的出行信息服务体系,实现出行信息的发布动态化、方式多元化、服务全程化。提供多方面、多载体智慧出行服务,依托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新技术,运用“六屏一热线”(手机屏、电脑屏、电视屏、户外屏、车载屏、室内屏、12328服务热线),为市民提供多方式的信息服务。
五、研究与布署新型智慧交通设施
推广车联网、船联网等智能化技术应用,提高基础设施、运输工具、运行信息等要素资源的在线化水平,全面支撑故障预警、运行维护、交通协调控制以及运营调度等工作的智能化。以“数据融合、车路协同”为核心技术,推进智慧路口建设。利用交通大数据平台和车辆通信模块,探索V2V和V2I的车联网环境构建,鼓励自动驾驶系统和车辆列控技术研发。研究在自动驾驶和车联网环境下交通基础设施发展对策及解决方案。
第二节 鼓励“互联网+交通”发展系统完善行业监管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互联网+多元公交服务、车辆共享合乘及互联网+货运等服务模式全面创新和推广。
一、鼓励发展互联网+公交新业态
建立互联网+公交与传统公交统一的监管框架,完善行业监管规则,引导互联网+公交新业态良性发展。实行动态价格调整机制,允许从事互联网+公交服务的企业根据车型、地段和时段进行灵活的价格调整,保证特定时段、特殊出行需求的人群较高品质的公交服务。结合互联网+公交的线网布局,对传统公交线网布局及组织进行动态优化调整。
二、规范出租车和网络约租车营运监管
促进出租车行业稳定发展,维持合理运力总规模,适度提高对外交通枢纽及公交欠发达地区的运力投放。出台《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深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推动出租车行业改革,提高企业和司机积极性,促进出租车服务提升。规范网络约租车有序发展,完善司机和各类车辆准入资格审核、营运规则和退出机制。制定网约车监管标准,建立监管平台,动态监测和评估市场运行效果。引导网约车与巡游出租车在时空分布、服务对象、服务层次等方面的差异化发展,健全出租车市场服务体系,为市民提供更多样化的出行选择。
三、鼓励和规范汽车共享鼓励多人合乘汽车通勤并提供优先通行的路权,研究为共享汽车提供专属停车区域。制定相应政策保障汽车共享租赁点相关设施用地,鼓励结合充电站、充电桩的布局提供电动汽车共享租赁点。
四、鼓励“互联网+”技术助力货运行业转型升级制定鼓励“互联网+”技术改造货运行业政策机制,改造货运行业的生产方式和生态环境,降低企业物流运输成本,提升物流运输整体效率,助力货运行业转型升级。
第三节 推动交通行业绿色低碳发展
一、加快交通行业新能源车辆推广
促进新能源客运车辆使用。严格执行国 V 标准,制定道路材料环保标准,严禁报废车辆使用。完善新能源产业发展政策,支持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行业发展,加大新能源汽车在公交车和出租车中推广应用力度,到 2020 年公交车和出租车实现全部纯电动化。促进清洁能源货运车辆使用。培育节能减排示范项目和绿色示范企业。完善发展政策,激励营运黄标车淘汰。推广使用纯电动物流车,引导交通货运行业使用 LNG 清洁能源车辆,发展绿色运输。
二、促进交通行业节能减排生产
鼓励交通运输行业企业积极参与碳排放交易,促进行业节能减排。推动港口企业开展岸电设施建设,打造绿色港口。进一步组织落实甩挂运输试点工作的具体要求及扶持政策,向全市物流企业推广应用甩挂运输,提高拖挂车在营运货车中的比例。
三、持续提高交通设施建设标准和施工工艺
按照全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要求,开展海绵型道路建设实施细则研究,将海绵城市建设约束性指标和要点纳入城市道路交通建设工程审批体系。城市道路系统应与城市交通、园林景观、内涝防治、环境保护等专项规划与设计相协调,新建道路要因地制宜增加道路绿地雨水的海绵功能,新建城市道路的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和广场、停车场推广使用透水铺装系统。在道路、桥梁、交通枢纽站场等大型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探索使用预制装配式等先进工艺技术,提高建设施工效率和质量。
第十一章 加强规划实施保障
为保障未来五年全市综合交通发展的总体部署有效落地,应着力深化改革、创新机制、加强统筹、协同实施,实现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充分发挥综合交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促进作用。加强监测评估能力建设,健全规划实施监测机制,强化指标约束,完善规划实施评估制度,加强考核监督,扩大公众参与,推动规划顺利实施,保障规划目标和任务的完成。
第一节 加强规划协同组织实施
一、加强规划统筹协调
加强规划统筹指导。加强综合交通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区域发展规划以及环境保护规划等之间的协同实施,提高规划实施的科学性和系统性。加强交通标准化体系建设。以标准化为现代化国际化提供基础,以标准化现代化创造未来,进一步发挥交通标准化体系的基础性作用,支撑深圳建设现代化交通系统和环境。加强协同管理。按照构建高标准一体化的综合交通体系的发展目标,加强综合交通与城市的协同发展,发挥交通对城市空间布局的支撑作用,加强城市交通与对外交通的协同发展,增强内外交通紧密联系,加强各种交通方式的协同发展,提高综合交通系统运行效率。以重大项目为中心,统筹考虑各相关项目的功能定位、空间布局、建设时序、施工组织和管养维护,制定全市综合交通项目库和协同实施计划,指导各类交通项目的规划建设。加强交通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跨行业协同管理,研究制定协同审查制度,努力提升交通设施与城市综合管廊、海绵城市、地下空间等项目协同规划建设水平。
二、完善规划实施机制
明确规划实施责任。市区两级政府部门明确分工、科学分工,市级层面着力于宏观统筹、战略规划、指导基层、督促检查,区级层面着力于具体审批、执行落实。加强交通实施行动计划的制定,落实牵头部门和工作职责,明确实施进度和推进措施,逐项落实目标任务。本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重大项目,纳入综合交通发展年度计划,并分解到市有关部门和各区(新区)。各牵头单位要将本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明确进度要求和具体政策,确保规划目标任务有计划、按步骤得到落实。
强化政策统筹引导。围绕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加强制定覆盖综合交通规划、建设、管理、运营等各个环节的发展政策体系,注重政策目标与政策工具、短期政策与长期政策衔接配合。加强规划实施的政策引导,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空间布局,研究制定能够有效缓解交通供需矛盾、营造交通公平服务环境、促进交通运输创新转型的重大政策举措,为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提供有力支撑。
第二节 强化规划评估考核机制
一、加强规划评估保障
加强规划实施监测。开展对规划指标、政策措施和重大项目实施情况的跟踪监测分析,强化动态管理,提高规划实施的效果。市交通运输委、市规划国土委、市交警局等相关部门以及各区(新区)相关部门要就加强对各分项和专项规划总体任务完成情况的监测,开展对规划实施情况跟踪分析,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接受监督检查。定期将规划实施监测分析结果对社会公布。
强化规划指标约束。建立规划指标监测制度,加强对交通拥堵、公共交通服务水平、交通行业节能减排等方面指标的统计工作,为监测评估和政策制定提供基础和支撑。本规划确定的指标要分解落实到各区(新区)和市有关部门,实行规划目标责任制。
强化规划评估制度。建立规划评估制度,及时调整建设计划,形成动态规划工作机制,应对城市发展形势变化。评估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战略、行动、计划在当前城市和交通发展形势下的适应性。评估重大交通政策的实施情况和成效。评估规划制定的具体行动和建设计划的实施进展、过程和效果。通过发展指标的定量监测以及专家、公众咨询的定性评价,对规划实施的总体进展和效果进行评估。
二、严格规划监督考核
加强规划实施考核。建立规划实施定期考核机制,按照规划实施的目标责任和任务分工,围绕全市十三五规划纲要和本规划确定的指标任务,全面考核各区(新区)、各有关部门的贯彻落实情况。坚持单位自评和统计部门监测相结合,运用定量考核与定性评估的方法,采取单位自评、公众评价和综合评价等多种方式,提高规划评估考核的科学性和透明度。引入第三方评估,作为规划考核的重要参考,增强规划考核的客观性和科学性。
强化规划考核实施监督。加强和完善规划实施监督的机制建设,强化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畅通规划实施的监督渠道,发挥行政监察、组织人事、统计审计等部门对规划实施的监督作用,充分听取人大、政协的意见和建议,发挥社会各界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作用,开展第三方公众评价。采取灵活多样形式,加强对规划的宣传,增强公众对规划的认知、认可和认同,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和支持规划实施的社会氛围。
加强交通立法。完善交通规划体系,系统制定本地化交通规划技术指引及标准,强化交通规划引领作用。加强交通运输法治建设,在交通运输规划、建设、运营、管理的各个环节、各个领域中提供法治支撑,进一步完善综合交通法规体系。完善交通行政执法体制,创新监管模式,整合执法资源,增强安全监管和应急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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