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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牡丹江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发布时间 所属行业 项目性质 地区
2020-03-04 其他 黑龙江
一、发展环境

  "十二五"时期,我市全面贯彻"深化改革,内涵驱动,提高质量,特色发展"的工作方针,教育改革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进一步满足了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接受良好教育的需求,为"十三五"时期教育改革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发展现状。

  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十二五"期间,我市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达到76%,提前完成既定目标;九年义务教育全面普及,巩固率达到98.5%,学校标准化率显著提高,进入均衡发展新阶段;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框架基本确立,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89.6%;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53.0%;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已经覆盖人的不同发展阶段和满足社会不同群体需求的终身教育体系初步形成。

  教育公平取得巨大进步。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117所,"入园难"问题得到解决;建成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162所,义务教育阶段标准化学校达到90.25%,"择校热"有所降温,城乡、区域、校际间差距进一步缩小;制定实施阳光招生、阳光分班、阳光分座办法。助学制度更加完善,资助范围不断扩大,建立起覆盖幼儿园到大学的资助体系;全面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和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政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残疾学生受教育权利得到进一步保障。

  教育综合改革成效显著。制定印发《牡丹江市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实施意见》《牡丹江市中小学后勤综合改革指导意见》。全面启动中考招生制度改革,将游泳、滑冰纳入体育中考,进一步减少和规范加分项目和分值,下延农村边远学校、课改先进学校、省级示范高中配额分数,促进素质教育实施和初中生源的合理匹配。中考全面实行出分填报志愿和平行填报省级示范性高中;实施教育区域宽带网、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推进"三通两平台"建设,全部完成义务教育学校班班通建设;启动"县管校聘"试点改革,实施校长、教师交流,实行教师"绩效工资"改革;以对俄、对韩为重点的教育对外合作交流取得新突破,在市朝中、朝小建立对韩留学生基地,孔子学院项目建设顺利实施;建立督导责任区,教育督导工作切实加强;人才培养、办学体制、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全面深化。

  服务社会能力显著增强。制定实施《关于牡丹江市新型城镇化工作实施意见》《关于建设和谐幸福牡丹江建设实施意见》,将职业教育作为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采取校企共建、共赢的合作机制和"学训结合、校企共育"的人才培养模式,促进职教学校与市场、与企业的深度对接,加快实用技能型人才的培养,年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下岗与再就业培训、退伍官兵培训等6.5万人次,为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增强就业稳定性发挥积极作用。

  加大高校资源整合提升,引导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建立科技园区、孵化器产业园区,发挥规模效益,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提高我市高校的知名度和参与竞争的能力。

  教育保障水平明显提升。坚持优先发展教育,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规划(2011-2020)》;按照义务教育经费保障的要求,落实"三个增长""两免一补"政策,市财政按照地方应承担的比例全部纳入公共财政预算,公用经费基本能够保障学校需要,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逐步完善。

  (二)面临的主要问题。

  教育的民生水平仍有待提高,一些瓶颈障碍需要进一步突破。市区中小学资源依然紧缺;市区学校"大班额""大校型"现象依然突出,一些学校的实际班额超出了国家规定标准;教育城乡一体化发展受客观条件限制,差距依然较大;素质教育实施还不到位,在相当数量义务教育学校,应试教育仍然盛行,重复作业、频繁考试仍然存在,轻视了学生个性发展和多样化发展等。中小学教师职业吸引力不足,师德师风建设任务长期艰巨,顶风上、违规办班补课问题仍然存在。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按照市委提出的"发展开放型经济、建设开放型城市"总体目标,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顺应我市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内在需求,坚持"改革创新、优质均衡、特色发展"总体工作思路,以立德树人为核心,通过创新发展、特色发展、优质发展,实现高水平教育质量、高素质师资队伍、高品质学校文化的目标,构建布局合理、优质均衡、管理科学、开放融通的和谐教育生态格局,切实解决好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建设现代化新牡丹江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

  "十三五"时期全市教育改革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实现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深化,布局结构和体制机制改革取得新突破,优质教育资源不断扩充,教育质量全面提高,教育更加公平,力争将我市建设成全省教育名市、教育强市。

  基本建立比较完备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学习体系。学前教育更加普惠普及,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率进一步提高,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更加完善,推动教育现代化进程,实施"互联网+教育"行动计划,积极探索"人工智能+教育"在教育领域的应用,全面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

  全面提升教育质量。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推动素质教育。注重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全面提升学生以思想道德素养、科学文化素质、身心健康、社会责任感为重点的核心素养,自主学习、终身学习能力全面提升。教师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学校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教育信息化实现新突破,学习的便捷性、灵活性、适用性明显增强。

  促进教育公平。县域义务教育实现基本均衡,建成覆盖城乡、一体发展、优质高效的公共教育服务体系。教育精准扶贫、资助和保障体系覆盖到所有困难群体。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经济困难家庭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发展。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积极引进高端人才。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支持推动高等教育发展。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5.2年,主要劳动年龄人口中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达到30%。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建立城乡教师交流机制,进一步缩小城乡、区域、校际之间的差距。依托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博士后工作站和企业技术中心,培养一批高水平学科带头人、科技拔尖人才。建立健全科技人员考核分配激励机制,创造宽松人才培育成长环境。人民群众高质量、个性化、多样化的学习需求得到更好满足。

  推动教育体制机制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7〕46号)精神,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三、重点任务


  (一)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主要目标: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把坚持理想信念作为第一任务,把促进身心健康作为第一要求,把知行合一作为第一原则,创新育人模式,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法制意识、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强健体魄、健康心理,提高学生艺术素养和道德情操,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主要任务:

  1.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

  (1)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目标和内容具体化并融入学校教育全过程。落实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教育理念。加强现代家庭教育和社区教育,全方位构筑立德树人教育网络。深化校园文化建设,广泛运用情境教学、现场教学、社会实践等方式,加强网络环境下的德育工作,增强学生情感体验,引导学生加强自我教育。重视生命教育、生存教育,预防校园暴力和欺凌事件发生,构建和谐校园,打造"平安校园"。学好用好《牡丹江市中小学(幼儿园)文明素质教育读本》和《海洋知识读本》,落实好《中小学生学习行为习惯养成"十规定"》。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开展富有成效的咨询指导工作,整合校内外德育资源,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德育机制。

  (2)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和坚持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增强中华民族的归属感、认同感、尊严感和荣誉感。创新形式,丰富载体,深化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加强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教育;加强国防教育、国家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生态文明教育,培养学生家国情怀。强化依法治教和依法执教,培养学生法制精神和法制意识,广泛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推进绿色校园建设。

  2.加强学校体育和艺术教育。

  (1)扎实开展学校体育卫生工作。严格执行国家体育、艺术类课程设置要求和课程标准,保证按教育教学计划实施。扎实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和"百万青少年上冰雪"活动,继续开展好"大课间操"活动,保证学生每天至少锻炼1小时。积极做好人教社足球教材实验区建设,建设一批足球特色学校,培养、选拔一批足球优秀教练员,定期举办足球联赛,形成牡丹江市学校足球特色文化。以足球、游泳、冰上项目进校园为突破口,广泛开展校园体育活动,提升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开展中小学体育节系列活动,办好寒暑假艺体活动免费培训班。支持有条件的中小学校运动场所、冰场在非教学时间向社会免费开放。健全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加强学校传染病、多发病、近视率防控。做好学校食源疾病监测点工作。推进营养配餐进校园。

  (2)深入开展艺术与文化教育。以提高学生文化艺术素养为导向,深入开展艺术教育和文化教育,培养青少年学生文化认同和文化自信,实现文化育人。探索课堂教学、校园文化和课外活动三位一体艺术教育模式,积极推进高雅艺术、非物质文化遗产等进校园,筹措资金在中小学校组建鼓号队、管弦乐队,组建学生合唱团,积极开展大合唱比赛、艺术展演和汇演等艺术文化活动。大力发展农村学校艺术教育。

  (3)强化政策引领和条件保障。深入推进体育、艺术考试制度改革,探索根据考生爱好、兴趣、特长自主选择项目,搭建个性化展示平台。加强艺体教育网络资源建设。不断改善艺体教育办学条件,确保艺体教学场地、专用教室和设施设备达到国家标准。

  3.强化学生综合实践能力培养。

  (1)加大教育教学改革力度,构建注重激发中小学生学习兴趣、科学兴趣和创新意识的课程体系,加强科学方法的训练,积极开展校内外结合的科技教育活动,逐步培训学生思考和实践能力。延续我市劳动教育典型优势,充分发挥劳动基地育人功能。落实中小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指导纲要,积极与美国、韩国、俄罗斯等国开展中小学生冬令营、夏令营等交流互访活动,广泛开展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推动区域内学生校外教育综合实践资源共享。

  (2)加强特色学校建设。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综合特色实践活动,组建丰富多彩的学生社团,为学生放学后提供服务;积极探索"创客"教育,引导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和增强社会适应能力。要按照"特色活动、学校特色、特色学校、品牌学校"的创建思路梯次推进,理清思路,集中精力,力争用3-5年时间,创建一批教育教学思想先进、办学行为规范、学校管理科学、育人环境优化、办学特色鲜明的中小学特色学校,形成"一校一特色"的良好格局,提升我市整体办学水平。

  4.加强语言文字工作。贯彻实施《黑龙江省语言文字工作"十三五"规划》,积极参与《黑龙江省汉语言文字应用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开展语言文字督导评估,稳步推进普通话测试工作,推进行业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建设。组织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系列活动,开展"语言文字示范学校"创建、"经典诵读""推普下乡"等工作,努力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应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能力。

  (二)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

  主要目标:将学前教育作为民生工程,通过发展公办园、扶持民办园、建设农村园,建成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到2020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左右。

  主要任务:

  1.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制订实施《牡丹江市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7-2020年)》,扩大普惠性幼儿园覆盖面和普惠范围。牵头落实《黑龙江省城市新建居住区和旧区改造配套规划建设幼儿园的指导意见》,确保幼儿就近入园。加大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幼儿园建设力度,每个乡镇至少办好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并履行好引领示范和教育管理职能。幼儿数量较多的行政村独立办园,小村联合办园,切实保障农村适龄幼儿包括因两孩政策新增适龄幼儿入园需求,保障农村幼儿平等接受学前教育的机会。

  2.完善学前教育办园体制。坚持"多元化"办园思想,深化办园体制改革,建立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学前教育体制,落实各级政府在规划、投入、监管和保障公平等方面的责任。探索研究制定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或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建立并完善政府投入、社会举办者投入、家庭合理负担的学前教育成本分担制度。切实保障幼儿园教师工资和幼儿园正常运转。研究制定普惠性幼儿园标准、扶持政策等,积极通过公助民办、委托办园、专项奖补、派驻教师、名园带动等方式,支持、规范普惠性幼儿园发展。

  3.提高保教质量。落实县级政府发展学前教育和幼儿园监管的主体责任,完善幼儿园准入机制。积极优化整合学前教育资源,发挥省、市级示范幼儿园作用,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帮扶民办园、农村园逐步规范化、科学化。继续深入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关注个体差异,坚持以游戏为主,寓教于乐,保教结合,克服"小学化"倾向。加强园本教研,落实教研员责任区制度,构建学前教育四级教研网络。加强幼儿教师、保育员队伍建设,实施幼儿教师"千人培训"计划。落实好《市直属公办幼儿园聘用教职工管理办法》。加强幼儿园安全管理,做好人防、物防和技防工作,确保幼儿在园学习生活安全。

  (三)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

  主要目标:县域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100%达标,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9.5%以上,基本消除农村薄弱学校,全面消除城镇"大班额"及择校问题,实现"四统一"和"两免一补"政策城乡全覆盖,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目标,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主要任务:

  1.统筹规划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优化市区中小学校布局,预留足够的教育用地。义务教育用地实行联审联批制度,新建配套学校建设方案应征得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加强农村学校布局规划,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教学点和寄宿制学校,满足当地群众需求。逐县(市)、逐校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台账,全面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

  2.完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机制。落实各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责任,制定倾斜政策,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加强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教师队伍常态交流机制,每年交流教师比例不低于符合条件交流教师总数的7%。深入探索推进"县管校聘"改革工作,建立健全与校长教师交流相应的人事管理机制。制定校长交流具体实施办法,鼓励校长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工作或到优质学校挂职锻炼。推进建立教师队伍补充长效机制,做好高素质、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及教师公开招录工作。平稳推进绩效工资改革,向班主任、优秀教师、一线教师政策倾斜。启动实施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鼓励小班化教学。加大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督查和督导评估力度。到2018年,我市所辖县(市)、区全部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验收。

  3.严格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规范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若干意见》,执行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倒查制和责任追究制。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坚持小学一年级"零起点"教学,杜绝普通中小学校随意加深课程难度、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赶超教学进度、延长学生在校学习时间、有偿补课等行为。严格执行小学就近入学和初中对口升学政策,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升学行为,实行"免试就近入学"政策。推进中考制度改革,规范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范围和内容,提高命题质量,发挥政策导向作用,转变教育观念,由重分数逐渐向重能力转变。

  4.合理配置公共教育资源。强化政府促进教育公平的主体责任,整合优化资源,统筹规划市区义务教育网点布局。积极对接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城市政策,制订《关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配套文件。开展"圆梦大学"资助大学新生公益行动,拓宽资助渠道和形式,扩大生源地贷款范围,强化资助工作信息化建设。完成市八中异地迁建、二十一中置换还建项目,维修改造市直20所中小学、幼儿园。因地制宜解决好村小、办学点和空壳学校的撤并工作。按照省教育厅《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要求,落实牡丹江市薄改项目计划,2014-2018年期间全市计划完成改造薄弱学校262所,着力改善我市义务教育办学条件。

  5.大力提升依法治教能力。实施中小学学校章程建设,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教育部门要依法行政,健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进一步完善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校长负责、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家长委员会参与管理与监督的运行机制,提升学校管理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水平。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切实增强教育系统干部师生遵法学法守法用法自觉性。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实践基地创建,落实中小学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制副校长率达到100%。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推进"放管服"改革,防范办学风险,健全法人变更机制,落实好《黑龙江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四)高水平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主要目标:深入实施《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年)》,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提升学生核心素养,推动普通高中优质、多样、特色发展,高中毛入学率巩固在95%左右。统筹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率先从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

  主要任务:

  1.全面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教材、考试评价等综合改革。贯彻落实《黑龙江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黑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和《黑龙江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建立科学系统的质量评价体系,不断完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贯彻《教育部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启动新一轮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组织实施好"选课制""走班制"改革,推进普通高中学生生涯发展规划指导制度建设。

  2.全面提高学生核心素养。认真执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修订的《课程标准》,树立学科及其教学为学生核心素养服务的理念,建立好核心素养与课程教学的内在联系,构建与学生核心素养培养相适应的新型课程体系;精选学科内容,重视以学科大概念为核心,使课程内容结构化,以主题为引领,使课程内容情境化,促进学科核心素养的落实,引领学校形成教育特色、内涵发展。优化课程结构,鼓励学校利用本校和各类社会资源,开发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的校本课程。初、高中学校增设职业教育和生涯发展规划课程。

  3.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满足初中毕业生接受高中阶段教育需求,实现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适应高考综合改革需要,加强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和师资配置。研究制定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收杂费政策和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规范管理并切实办好普通高中俄语国际班、田家炳国际班,探索普职融通的办学模式,鼓励有条件的普通高中根据需要适当增加职业教育的教学内容,合理匹配普职招生比例。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打造一中教育品牌。

  (五)大力发展现代职业教育。

  主要目标: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精神,大力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到2020年,中职学校发展适应产业发展需求,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体系基本建立,中职学校结构布局更加合理,专业布局与产业布局紧密对接,设置更加科学;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每年组织全市农村劳动者、下岗失业待业、退役士兵等人员职业技能培训8200人。

  1.提高职业教育发展水平。落实市政府对中等职业学校发展建设的宏观统筹和基础能力建设责任。加强职业学校基础能力建设,改善薄弱中等职业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提升实习实训能力。按照省有关规定推动落实公办中等职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实施中职学生全部免学费政策。推动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融通,拓宽技术技能人才上升通道,为学生接受不同层次职业教育提供更多机会。积极构建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统筹招生制度和统一招生平台。

  2.推进产教深度融合。落实国家《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统筹职业教育与区域发展布局,推进产教融合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实施国家产业转型技术技能人才双元培育改革试点,大力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深化"引企入教"改革,支持引导企业深度参与职业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充分发挥校企合作理事会、区域性职教集团功能,举办校企对接活动,推进校企合作冠名办学和订单培养,推动校企共建实训基地、创业教育实践平台,在学生实习、专业设置、课程开发、订单培养、师资交流、实训基地建设和协同育人等方面开展合作。将职业教育与我市产业发展方向有机结合,与我市产业转型升级互动,服务产业发展,加强内涵建设,开设重点专业、特色专业,更好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力支持市职教中心创建国家级改革发展示范校建设与迎检验收及开展省级现代学徒制试点。推进穆棱市、宁安市、东宁市省部共建国家现代农村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试点县建设,支持东宁市创建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加强我市职业教育与友好城市东莞市职业教育深度合作。落实《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7-2020年)》,加强职业教师队伍建设,定期组织教师到企业实践,打造"双师型"教师队伍。推进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务(职称)制度改革,在中等职业学校设立正高级职务(职称)。

  3.推进继续教育。挖掘职业技能培训产业经济增长潜力,完善职业教育培训体系,充分利用现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成果和优质资源,坚持学历教育与社会培训并举,发挥职教中心职业教育、继续教育、技能培训等功能,鼓励职业学校面向劳动者开展多层次职业教育和培训,为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培养更多实用型合格人才。加大职业教育扶贫力度,组织贫困家庭劳动力参与"雨露计划""新型农民职业培训",招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入学并掌握一门实用技能。充分发挥乡镇文化技术学校功能,成立农业协会或合作社,引导贫困家庭劳动力参加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班,形成学校、协会、农户互动服务模式,把精准扶贫落到实处。

  4.推进创新创业。组织职教活动周、校园开放日活动,开展适合中职学生特点创新创业教育,组织创新创业大讲堂,指导中职学生成立创业俱乐部、创新创业沙龙、举办创新创业论坛,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培养学生职业能力倾向,搭建展示创新创业本领的平台。

  (六)加快特殊教育、民族教育发展水平。

  主要目标: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提高残疾儿童学前三年教育普及率,有条件的县(市)探索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民族学校整体发展水平达到全市平均水平,民族适龄儿童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义务教育民族学校实现标准化。

  1.提高特殊教育整体水平。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制定实施《牡丹江市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推进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和现代化建设,提高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化水平,建设完善学前(康复)、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相互衔接的特殊教育体系。提高特殊教育质量,拓宽特殊教育服务渠道,推行全纳教育,做好轻中度残疾学生随班就读工作,做好重度残疾学生送教上门工作。开展"医教结合"试点校建设,构建特殊残疾孩子信息库。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0%。提高特殊教育普及水平,扩大随班就读规模,提高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投入,2016年起年生均经费达到6000元。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提升特殊教育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2.优先发展民族教育。全面提高各级各类民族教育水平。发展民族学前教育,重点配置民族双语保教人员。改善义务教育阶段民族学校办学水平。打造民族教育品牌,推动民族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加强民族学校教师队伍建设,通过建立绿色通道,确保民族学校新招聘和录用的双语教师及时到岗到位。做好教育援藏、援疆工作,切实提高受援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水平。

  (七)发挥高等教育拉动带动作用。

  主要目标:落实"高校强省"建设规划,推动"双一流"大学建设,充分利用高校优势助力基础教育强势发展。

  主要任务:

  1.将驻牡高校纳入全市教育发展总体规划。坚持外延扩张与内涵发展并重,大力支持7所高等院校发展,积极通过高校"产学研"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培养人才,积极通过对接共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加快推进高校内涵式、创新式发展。实现硕士学位点建设新突破,力争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推进国家和省重点实验室建设,提升科研创新水平,加速科技成果转化。

  2.落实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发展战略。积极开展"苗圃-孵化器-加速器"创新创业孵化体系建设,推进落实大学校区、科技园区、公共社区"三区联动"模式,推动校、地、企合作,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化进程,努力使高校成为知识创新和创新人才培养的基地;推进校市合作。发挥驻牡高校在人才智力等方面的优势,充分挖掘高校办学潜力,扩大招生规模,提高招生能力,培养大批急需专业人才和高层次人才。探索建立以中小学教师培养培训、教学研究和成果推广、师范生实践教学和义务支教为主要内容的多功能综合性教师教育创新实验区。

  (八)扩大教育对外开放。

  主要目标:构建教育对外开发交流格局,充分利用"一带一路"利好政策,重点推进面向俄罗斯、覆盖东北亚和欧美发达国家的开放交流合作。

  主要任务:

  按照国际化视野、现代化水平、区域化特色要求,依托市一中品牌,吸引国外优质教育资源来我市合作办学。充分发挥我市独特的地缘、亲缘、人缘优势,利用绥芬河开展对俄、利用朝中、朝小开展对韩教育交流活动,引进外籍师资,拓展俄语韩语教学和留学生基地,吸引更多的外国留学生来我市学习交流。借助我市创建中俄合作示范市机遇,开展教师或志愿者交流、学生双向青少年夏令营项目和体育艺术活动交流。围绕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和"龙江丝路带"建设,畅通与美、俄、德、韩、新加坡、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家教育部门和学校合作与交流机制,办好市一中与加拿大苏安国际学校联合举办的"龙教国际高中班"。在初级中学开设俄语选修课程,在市二中、三中开设俄语交流班,推进俄罗斯远东联邦大学、普希金学院选派留学生项目,在俄建立师生学习培训、研学旅行和夏令营基地。推进市一中、二中涉外孔子课堂建设,完善市朝中、朝小留学生基地。职教中心开设商务、旅游俄语专业,开展对外研学活动。

  四、重大项目

  (一)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

  全面总结前两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成果,因地制宜制定《牡丹江市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并分步实施。做好普惠性幼儿园扶持支持工作,不断完善学前教育发展保障机制,继续深入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规范民办园、农村园办园行为,重点保障农村幼儿就近入园需求,做好全面放开两孩政策后入园高峰准备,着力提高全市学前教育整体水平。

  (二)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

  制定实施《牡丹江市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提升特殊教育普及水平和保障能力,开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促进教育与康复相结合,注重残疾儿童智力开发和残疾补偿。尝试建立特殊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加强残疾儿童少年职业技能培训,全面提高特殊教育质量。

  (三)义务教育学校新建、迁建工程。

  配合江南新城区建设,扩大优质基础教育资源,新建优质小学和初中各2所,完善江南新城区社会功能,转移城市重心,增强江南新城区宜居宜商吸引力,带动江南新城区经济快速发展;完成市直第二十一中学置换还建、第八中学异地迁建、西安区向阳小学异地迁建项目,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布局。

  (四)"互联网+教育"行动计划。

  加快推进"互联网+基础教育云平台""人工智能+教育"及优质教育资源"三通两平台"建设,大力提升"基础教育云平台"资源库容量,全面拓展"基础教育云平台"功能,开展联合备课、网络直播课堂、组织开展网上研修和城乡同步课堂教学、同步教研等活动,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推动城乡教育质量共同提高,缩小城乡基础教育质量差距。到2020年,全市100%城区学校、90%乡镇学校与教育城域网联网,"班班通"覆盖率达到100%,"人人通"师生注册使用率达到80%。开展好"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借助"云平台",实施名师讲堂、微课录播,构建"名师精品课堂"。延伸完成高中学校"班班通"建设。

  (五)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工程。

  继续实施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工程,加大对校舍、专业教室、实验室等维修改造力度,充实完善丰富艺术体育、实验器材、教育信息化等教育教学设施设备,进一步缩小校际间差距,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提高薄弱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促进我市义务教育学校由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发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党建工作。

  加强和改善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要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完善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教育改革发展的体制机制,实施"党建+"工作模式,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及时研究解决提高教育质量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健全各级各类学校党的组织,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要坚持不懈地加强思想政治工作,高度重视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加强网上思想文化阵地建设,全面加强干部教师的党性教育,坚持不懈地强化理论武装,持之以恒引导广大党员教师筑牢思想之基,切实维护学校和谐稳定。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要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

  (二)理顺体制机制。

  1.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坚持强化中考对实施素质教育的导向作用,减少中考加分项目和分值,改革中考命题模式,逐步推进中考题库建设,调整中考科目和分值。建立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长效机制,坚持把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和运动技能水平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指标。推进体育、艺术考试制度改革,在体育中考中将滑冰列入必考科目,增设游泳选考项目;改变美育薄弱局面,将音乐、美术学科纳入中考。加大及格率在中考配额测算中的比重,对桥北、偏远初中学校配额录取加大政策倾斜。中考体育增加冰上项目,分值执行省定标准。深入跟进课程改革,培养和提升学生核心素养,推动普通高中形成与选课走班相适应的教学管理机制。从2018年秋季新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启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对接好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健全综合素质评价,建立规范、客观、公正的学生综合素质档案记录方式。建立完善招生考试工作责任体系,严格程序、严格组织各级各类考试工作。探索根据考生爱好、兴趣、特长自主选择项目,强化政策导向作用,搭建个性特长展示平台,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生活运动方式和习惯。

  2.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落实国家课程标准,发挥课程建设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战略位置,整合优化课程资源,开发、开设校本课程,注重培养学生支撑终身发展、适应时代要求的关键能力。中小学分层次总结推广"学本式成长"课堂、"自主、合作、探究"课堂研究成果,逐步建立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的新型教学关系。改进教学方式,注重因材施教,鼓励采用启发式、探究式、参与式等多种教学方式,让教师成为学生学习的组织者、指导者和促进者;改进学习方式,引导学生运用问题导向式、小组合作式、主题探究式等多种学习方法;变革教学组织形式,灵活采用集中授课、小组讨论、个别辅导、实践体验等多种形式。创新教学手段,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突出校本教研作用,建立学科教研基点校,强化教研服务功能,下移教研工作重心,开展蹲点教研、连片教研和跟踪教研等形式多样的教研活动,推动传统教研向现代教研转变。开展好普通高中学生生涯发展规划指导,培养高中生责任意识、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3.探研学校管理评价改革。落实国家《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明确学校管理标准,规范学校管理行为。加强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建设,坚持"依法监测、服务决策,科学评价、重在导向、准确诊断、探求规律"的原则,对基础教育阶段学生的学习质量和身心健康状况以及影响学生发展的相关因素开展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探索建立以校为本、基于过程的教育教学质量综合改革评价体系,发挥大数据对教育发展决策、政策制定的参考作用。改革学生评价方式,改变过去注重考试分数的评价方式,围绕学生品德修养、学习进步、全面发展、健康成长,丰富和完善评价方式,发挥评价的导向和激励功能。重点突出能力导向,加强过程评价,注重综合评价,全面真实评价每一位学生的发展。探索等级评价方式,淡化"分分计较"。推进"管办评"分离管理体制建设,探索建立教育"第三方评价"机制。推进家校合作,拓宽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链接渠道,落实家长对学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发挥学生和家长委员会在推进学校民主管理中的作用。

  4.强化教育督导。完善督政、督学、评估监测制度体系,建立市、县(市、区)相对独立、规范统一的教育督导体系,强化教育督导职能,加强督导队伍建设。强化对下级政府履职尽责、对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机构的督导评估,完善教育重大事项专项督导制度,加大教育督导结果运用力度。探索引入第三方进行教育质量评估,推进管办评分离。

  (三)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1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把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摆在首要位置,突出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师德养成,深入落实"好老师"标准,强化师德教育,完善师德评价,签订师德承诺,形成师德师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创新师德建设载体,开展教师形象大讨论,继续开展好"强师德、正师风、塑形象"主题教育活动,推动教师成为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和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严格落实《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和《中小学教师行为规范"十不准"》,推行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持续开展教师违规补课、体罚或变相体罚、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集中整治行动。

  2.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加强高素质、高层次教育人才的培养,实施《中小学教师培训计划》,开展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强化"三笔字"与普通话等教学基本功和教学技能训练,组织教师参加国培、省培项目及教师校本研修,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每年举办4-5期校长、教师高级研修班,选派200名校长、教师到华东师大、北师大进行高级研修。推动信息技术与教师培训有机结合,实施"教育云平台"网络在线培训计划,实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混合式研修,每年培训教师1.2-1.8万名。建好名校长工作室、名师工作室,细化工作规程,引领干部教师成长。按照下放到市级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权限,严格做好初级教师职务认定和中、高级教师职务评审及正高级教师职务和特级教师评选推荐工作,推动职称评审向一线、向班主任倾斜。开展好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教学新秀评选,建立梯次合理的骨干教师群体。认真做好教师资格认定。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和"特岗教师"计划。

  (四)加强教育经费投入使用和管理。

  1.落实财政教育投入责任。各级政府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教育支出比重。建立和完善教育经费"三个增长"的监督机制,年初预算和预算执行中的超收收入分配都要体现法定增长要求,保证教育财政拨款增长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并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逐步提高各级各类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不断提高财政保障水平。

  2.拓宽教育经费来源渠道。全面落实国家关于教育的税收政策,足额征收、全额用好教育费附加。完善教育投资、捐赠的税收优惠政策,落实个人教育公益性捐赠支出在所得税税前扣除规定,拓宽社会捐赠的渠道。完善非义务教育阶段成本分担机制,依据经济发展状况、培养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逐步调整学校收费标准。

  3.强化教育经费使用管理。科学编制预算,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加强对教育经费使用监管,逐步形成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监管与财政、审计部门专业监督相结合的监管体系。强化重大项目建设和经费使用的全过程监管。建立教育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制度,确保经费使用规范、安全、有效。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健全学校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管理制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完善学校收费管理办法,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和收费资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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