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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金沙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发布时间 所属行业 项目性质 地区
2021-11-12 环保 贵州

第一章 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与挑战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严格落实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以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双十工程”治理为重点,全面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严守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切实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全过程,努力走出一条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生态文明发展道路,奋力建设贯彻新发展理念示范区。
第一节 “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取得的成效
“十三五”期间,金沙县集中力量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加大全县生态和农村环境保护力度,强力推进“蓝天、碧水、净土行动”计划,加强重点区域、行业综合整治,确保了“环境质量总体良好并逐步改善”的良好态势,“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实施进展总体顺利。
一、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1、环境空气质量
坚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统筹开展各项工作,环境质量持续稳定向好。2016-2020年,金沙县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优良天数比例分别为97.4%,95%,98.1%,98.4%、99.2%,优良率均达到90%以上,达到“十三五”目标任务。

2、水环境质量
2016-2020年间,省控断面高桥、清池及市控断面木孔、南郊水厂、金沙县鼓新社区、源村官岩6个河流监测断面水质均达到Ⅲ类,优良比例达100%。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共设23个点位,监测断面水质良好,标率为100%,达到“十三五”目标任务。
3、土壤环境质量
土壤环境质量总体向好。金沙县土壤环境质量总体向好,但形势不容乐观,污染防治任重道远。
4、声环境质量
城区共设100个区域环境噪声监测点和20个交通噪声监测点。2020年昼间我县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52.5dB(A)≤60dB(A),达到区域噪声总体水平三级标准(小于或等于60dB(A)),我县交通噪声平均值67.6dB(A)≤70dB(A),达到交通噪声强度二级标准(小于或等于70dB(A))。
二、总量减排效果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降低。“十三五”时期,根据2019年金沙县环境统计数据(2020年数据尚未定案),金沙县化学需氧量削减了753.6吨、氨氮削减了41.5吨、二氧化硫削减了20513.5吨,由于金沙十三五期间新建茶园电厂,氮氧化物排放量上升了1205.9吨。与2015年相比,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别下降了14.2%、6.6%、64.6%、-18.5%,总量减排工作效果显著,总体上完成国家下达的“十三五”总量减排目标任务。
三、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新成效
蓝天保卫战方面。持续开展扬尘、柴油货车、工业企业、燃煤及油烟等污染治理攻坚行动,督促施工工地落实“6个100%”扬尘防治措施。制定了《金沙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防控管理暂行办法》、《金沙县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网格长制度实施方案》、《金沙县2020年至2021年冬春季节环境空气质量管控工作实施方案》、《金沙县中心城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分方案》、《毕节市金沙县燃气专项规划(2016-2030)》、《气化金沙规划实施方案》、《金沙县“气化毕节”工作推进方案》、《金沙县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工作方案》、《关于对煤矿与非煤矿山扬尘污染治理工作方案》。“十三五”期间,建立了金沙县VOCS排污单位名录库,按要求对辖区内加油站、汽修行业、电子产品等VOCS企业开展油气回收治理及挥发性有机物(VOCS)监测治理;淘汰燃煤锅炉9台,共75蒸吨;购置新能源汽车,其中新能源公交车40辆,新能源出租车10辆,建设充电桩7台;石漠化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0平方公里,完成造林面积14.97万亩,森林覆盖率达61.89%;建立工业物料堆场扬尘整治台账,开展建筑施工和道路扬尘整治专项行动全覆盖检查30次,日常抽查巡查200余次,对未按相关规定落实扬尘治理措施的建筑工地下达限期整改102份、停工整改通知42份;检验柴油货车6202台,其中检验合格6165台。全县128辆老旧车有全部淘汰完毕。报废6辆,吊销营运证122辆;全县工业炉窑生产企业共9家,3家已关停,6家正常生产并按标准达标排放。
碧水保卫战方面。全县地表水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断面比例达100%,其中纳入国家和省考核的地表水水质优良断面比例为100%;地表水丧失使用功能(劣于Ⅴ类)水体断面比例为0;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完成40个农村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标准化、“一源一档”建设工作,完成县级及千人以上饮用水源地应急预案;全县14个建制镇污水处理厂全部建成通水;完成43家(停产1家)加油站(点)地下油罐双层罐改造或防渗池建设工作;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建立工作台账,全县84家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场全部整改完毕,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完成国家级和省级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33个项目监控设施安装工程,完成贵州省重点监管取水口名录及建立整改台账,县级整改项目90个,完成86个,整改完成率95.5%。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共排查出非正规垃圾堆放点52个,已全部完成整治工作;清理整治小水电站11座,已整改3座,拆除5座,限时退出3座;已完成25条岸线修复工作并进行了公示,恢复岸线生态功能;完成2座长江经济带水质自动站建设并通过验收;完成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乌江、赤水河流域共计21个点位,现场取样监测14个点位,水质全部达标,其余点位均无水排出。目前,21个点位已完成溯源工作,无疑似污染源,金沙县长江入河排污口“一口一档”档案已建立。
净土保卫战方面,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改善土壤环境质量,强化重金属污染防治。完成40家(19家关闭企业、4家填埋场、10家尾矿库、7家在产企业)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详查单位信息调查核实工作。组织辖区内企业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共土壤污染防治法》培训工作,要求企业严格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毕节市2020年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名录》名单要求,对名录内企业开展了检查工作。完成贵州省金沙县世豪皮业有限公司、金沙宝华表面处理有限公司、金沙县茂均废旧金属回收中心3家企业涉重资料报送工作。开展禹谟镇金坝村涉镉重金属排查工作。在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上,我县已完成了《毕节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实施方案分县报告》、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划分。梳理了2017年以来7月1日以来已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地块为95个,我县在土地征收、收回、收购以及转让、改变用途等环节监管方面,不存在土地使用涉及有色金属、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电子废物拆解等行业企业用地。
固体废物治理方面。开展工业渣场和尾矿库排查整治工作,排查尾矿库4座,均完成闭库工作。排查工业渣场5个,存在问题渣场2个,已完成整治。开展非正规垃圾点整治工作,全县52个非正规垃圾点已全部整治完成并已销号。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检查,根据检查的问题建立了问题清单,全部整改完成。建立完善固体废物管理名册,依托贵州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对危险废物转移过程实现全过程监管,确保危险废物100%处置。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情况,已建成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负责对全县的医疗废物进行集中收集、处置,实现医疗废物处置率100%。规范处置建筑垃圾,县内已设置建筑垃圾消纳场,实现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加强污泥管理,全县污水处理厂的污泥通过脱水处理后,全部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安全填埋处理。大力推进磷石膏综合利用,已消纳磷石膏15000吨。
印发了《金沙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沙土镇等十三个乡(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金府办〔2017〕104号)、《金沙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沙县胜天河水库干河沟上游饮用水源保护及赤水河流域环境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金府办〔2017〕122号),完成全县城乡生活垃圾收运系统20个中转站和4个压缩站建设并投入使用,将全县25个乡(镇、街道)生活垃圾(含积存生活垃圾)清运至县城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理;全县生活垃圾设施投放覆盖率为95.3%,城乡生活垃圾无害率85.27%。另外建立了金沙县建筑垃圾消纳场项目,已处理建筑垃圾近30万吨。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方面。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完成全县118个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完成3030户卫生厕所改革,实施农村改厕整村推进村完成21个,完成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86.5%,村级公共卫生厕所全覆盖。拟建139套污水处理设施,目前已经完成64套,剩余75套正在建设中。
四、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取得进展
2017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47件,反馈问题23个,全部完成;2018年省委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23件,反馈问题5个,全部完成;2018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信访件60件全部完成整改,反馈问题我县7个整改完成5个;2018年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信访件24件全部完成整改,反馈问题我县10个整改完成5个。2019年3月长江经济带自查上报问题6个,整改完成4个,剩余问题按序推进中。2019年5月长江经济带自查上报问题19个,整改完成16件,剩余问题按序推进中。
五、环境监管、监督执法水平得到提升
2016以来年全县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38件;受理县内环境信访件389起,办结率100%;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共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书)354个。配合省、市开展“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编制工作。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五年来全县环境安全形势总体稳定,未发生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通过加强精准监测,掌握污染程度,为环境执法和监管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六、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五年来,共争取各级环保专项资金4.35个亿。投入400万元左右建成县级环境监测站和环境监察大队实验及业务用房,并完成达标验收。全县累计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6个(处理规模3.1万吨/日),完成3个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全县累计建成金沙县城区垃圾填埋场和沙土垃圾填埋场(处理规模190吨/日),建成金沙县环保数据监管平台(658万元),建成金沙县小洋溪水库水质自动站和金沙县白果水库水质自动站(共计投资205.35万元)。
七、重点工作取得新进步
一是积极推进创模工作,全面完成了创模工作各项指标任务,创模工作已通过省级预评估。二是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有序推进。三是全面完成全县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发证和登记清理整顿工作。四是认真开展非道路机械环保登记审核工作,目前已完成登记500余台,审核通过400多台,下步将持续推动登记审核工作。
第二节 “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形势
一、国际国内环境正发生深刻复杂变化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国际力量对比深刻调整,和平与发展仍然是时代主题,同时国际环境日趋复杂,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单边主义、保护主义、逆全球化违背历史潮流,不仅不利于资源高效配置,影响全球经济发展,还会对全球生态环境保护和应对气候变化造成很大负面影响。全球性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后疫情防控时期对社会经济、生态环境等正常运转体系的冲击持续存在,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面临外部环境面临的不确定性因素增多。我国发展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但机遇和挑战都有新的发展变化,经济长期向好,继续发展具有多方面的优势和条件。
二、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加强污染天气应急管控,严防重污染天气发生,有效应对气候变化。强化建筑工地、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管理,推进老旧柴油货车淘汰;加大化工、加油站、喷涂、汽修、印刷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强化工业企业监督执法,依法依规查处超标排放行为。
坚决打赢碧水保卫战。深入推进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攻坚行动,科学划定万人千吨和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做好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落实好饮用水源保护区“划、立、治、管”四项重点任务。深入开展长江上游生态屏障保护修复攻坚行动,持续推进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
坚决打赢净土保卫战。加快推进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受污染农用地安全利用与严格管控,强化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确保受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确保老百姓住得放心、吃得安心。
坚决打赢固废治理战。持续加强医疗废物处置监管,确保医疗废物100%无害化处置。加快推进金沙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持续推进固体废物规范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严厉打击各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等违法犯罪行为。
坚决打赢乡村环境整治战。持续加强非正规垃圾存放点整治,着力解决“垃圾山”“垃圾围村”“垃圾围坝”等问题。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为重点,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进农村厕所改造、“十百千”示范工程建设。持续推进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和治理,努力实现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0%的目标。
三、严格执行环保督察问题整改
始终将生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交办信访件办理作为重要工作来抓,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管环保”责任,充分用好“周调度跟踪、月小结提示、季通报约谈”和挂牌督办、责任追究等工作举措,持续加压,强力推进问题整改。全面落实“3个100%”(对环保信访件100%回访,对环保问题整改内容100%现场核实,对上报的环保问题整改材料100%现场核准)核查机制,加强整改销号管理,全面提升问题整改成效。
四、强化环保设施建设
强化项目管理,加强督促指导和跟踪调度,抓好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等项目建设,确保建成项目正常运行。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确保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
五、强化环境执法监管
一是全面排查整治影响生态环境质量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持续强化大气环境质量和重点河流沿线排污口专项执法检查,切实解决影响环境安全的风险隐患。二是围绕中央和省委生态环保督察交办问题、长江经济带自查自纠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抓整改,开展自然保护地、煤炭开采洗选、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渣场和尾矿库等行业专项执法检查,加快解决有关行业企业突出环境问题。三是围绕“双十工程”治理、污染防治攻坚五场标志性战役、饮用水源地整治等重点任务开展排查整治,对白酒酿造和污水、垃圾处理等行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行为,督促企业限期完成生态环境问题治理。四是围绕“双随机一公开”和网格化管理开展执法检查,严肃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为全县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奋力建设贯彻新发展理念金沙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第三节  面临的主要挑战和突出问题
一、产业结构亟待优化升级
以煤、电、烟为主导的传统产业格局仍未发生根本转变,资源精深加工程度较低,高附加值产品较少,资源综合利用率不高,产业空间布局不够合理,未能充分统筹资源条件、环境承载、产业关联等因素,经济增长与生态环境之间的矛盾尚未得到有效化解。
二、生态环境依然脆弱
石漠化问题仍然严重,森林质量不高,水土流失依然存在,遗留矿山生态恢复治理进展缓慢,煤矿等工矿集中分布区地下水污染底数不清,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废弃煤矿污染治理任务任重道远。
三、环境污染问题依然突出
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有居民居住,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整治任务繁重;废弃煤矿点多面广,治理任务艰巨。传统燃煤习惯、气候条件等因素影响,冬春季污染天气管控难度较大。
四、环保基础设施依然薄弱
生活垃圾处置方面,户分类、村收集设施还存在较大短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没有建成;污水处理方面,2020年拟建139套污水处理设施,目前已经完成64套,目前还有75个未完成。且部分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不正常,污水配套管网不完善、雨污不分流。毕节市现有环保基础设施与经济、城镇发展和人口规模不匹配,离建设贯彻新发展理念示范区的要求还有差距。
五、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不够到位
部分县(区)和部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认识不足,推动生态环保问题整改的决心不够坚定,措施不够有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的问题还有2个未完成整改,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还有5个未完成整改,长江经济带自查上报问题还有5个未完成整改。
第二章 指导思想、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牢牢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深入实施乡村振兴、大数据、大生态三大战略行动,大力推动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旅游产业化,面向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建设目标,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整体治理,更加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把握减污降碳总要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实现生态文明建设新进步,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金沙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第二节 总体思路
以“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出新绩”为总要求,以守护好优良生态环境为总目标,以实施生态环境提升行动为总抓手,聚焦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落实碳达峰行动、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领域,聚焦深化污染防治攻坚、深入推进污染治理领域,聚焦生态保护修复和生态创建领域,聚焦推进生态文明制度改革和环境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四大领域发力,深入开展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碳排放达峰、农村环境治理、生态环境风险防控攻坚行动,实施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工程,创新完善生态环境保护重大政策,实现减污降碳协同效应,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重点打造贵州生态保护实践示范,走好有别于东部、不同于西部其他省份的发展新路新路,努力开创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新未来。
第三节 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促进绿色发展。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将生态环境保护融入发展全过程,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导向,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协同推进,形成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持久内生动力。
坚持稳重求进,保持从严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持久战,面向2025年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的战略目标,一步一个台阶,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治理。
坚持问题导向,深化污染防治。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聚焦重点领域污染治理,坚决打赢碧水、蓝天、净土保卫战。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加快推进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坚持分类指导,做好精准施策。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生态保护修复和环境治理相统筹,进行系统保护、综合施策,分区域分流域制定政策、目标、任务,确保各项措施差异化、精准化落地。
坚持深化改革,强化制度支撑。坚持创新体制机制,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坚持压实责任,确保责任落实。建立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度,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企业环境治理主体责任,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激励与约束并举,政府与市场“两手发力”,形成政府、企业、公众共治共享的生态环境现代化治理体系。
第四节 主要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25年,金沙县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成效得到巩固,稳定保持优良水平。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优良率持续保持97%以上。国、省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国家和省级要求,县城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达标率100%,消除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超筛选值耕地、超筛选值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均达90%以上。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
到2030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巩固向好,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环境风险持续降低,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显著增强,绿色低碳循环水平得到提升,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有效提高,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
到2035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巩固改善,美丽毕节基本实现。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总体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蔚然成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显著提高,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基本恢复,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
二、指标体系
根据前期研究成果,金沙县“十四五”生态环境规划指标体系初步构想应具备以下特征:全要素指标体系;分类(约束性、预期性、亲民性);可监测、可评估、可分解、可考核。初步考虑包括环境质量改善、应对气候变化、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环境风险防范、生态保护等五大类20项指标,具体指标值如下。其中约束性指标8项。结合重点流域的规划,考虑在水资源和水生态方面设置3个亲民指标。



第三章 推动结构调整,促进绿色转型
培育绿色发展新动能,以布局优化、结构调整和效率提升为着力点,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第一节 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绿色升级
全面完成国土空间优化调整布局,促进产业科学布局绿色发展,推动宜居城市建设,提升污染综合防治和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推进传统产业绿色化、循环化、低碳化改造。推动传统产业行业深度治理和绿色化循环化低碳化改造,加快从规模速度型粗放增长转向质量效益型集约增长,推动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构建高质量发展工业产业体系。以煤化工、白酒等行业为重点,推进产业绿色转型和升级改造。
落实国家关于重点区域产业结构调整目录和重污染产业淘汰标准。强化工业园区升级改造。理顺园区管理机制,构建循环产业、酱醋产业、石材产业等“一区多园”发展格局,同步发展矿山机械、山地农机、新型建材、优质石材、食品加工等优势产业,打造国家级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加快金沙白酒产业园建设,引进优强企业入驻,打造以大水白酒产业园为重点的白酒产业组团,建成高端“金沙酱香酒”生产基地。提升行业企业发展质量和污染防治水平,推动龙头企业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专栏1 产业结构调整工程
煤化工项目:金沙县煤化工建设项目。
白酒项目:金沙窖酒酒业有限公司金沙回沙酒1万吨基酒扩建工程、金沙古酒万吨技改项目二期工程、春秋酒业年产3000吨基酒第二期工程、贵州省金沙县贵奇酒厂年产4000吨基酒第二期工程、金沙县白酒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金沙县特色保健酒生产工程、金沙古酒2万吨白酒技改工程、金沙源村窖酒1万吨基酒技改扩能工程、毕节市金沙县白酒特色小镇酒产业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第二节 优化能源结构,提升能源清洁化水平
实施“气化金沙”工程。完善园区集中供热设施,积极推广集中供热。推动管道天然气城市建成区全覆盖。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开发利用,提高煤层气利用率,促进以煤为主要燃料向气燃料、原料并重转变,由以煤为能源主体向煤与新能源协同发展转变,由高碳粗放型开发利用向近零排放目标的清洁高效利用转变,建立煤炭清洁高效可持续发展支撑体系。
推动火电产业绿色发展。深入实施煤电联营运行新机制,科学布局建设一批高参数大容量煤电项目。鼓励城郊火电机组充分利用余热,向周边企业提供工业蒸汽、集中供热等综合能源服务。推动黔北发电总厂、茶园发电厂等升级改造及综合能源改革示范,力争煤炭年产量稳定在2400万吨以上、发电130亿千瓦时以上。
推动新能源延伸发展。进一步改善能源消费结构,降低煤炭消费比重,大幅提高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比重,大幅提高有效利用率。推进以电代煤、以气代煤,逐步提高城市清洁能源使用比重。有序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水电等清洁能源发展。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完善电动汽车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镇能源供应设施和服务逐步向农村延伸,加强农村液化气供应站、加油站、清洁煤配送中心、型煤加工点和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
专栏2 能源结构调整项目
气化项目:遵义至赫章4#阀室至金沙昆仑天然气有限公司门站管道项目、毕节市金沙县镇镇(乡)通天然气建设项目、金沙县城市燃气管道铺装工程、金沙县众安石油液化气二甲醚燃气储备站工程项目、金沙县新老城区及经济开发区城市供热供冷供暖工程建设项目、金沙县新城区供热冷管网二期建设项目、金沙县天然气LNG及充电混合综合能源站项目、金沙煤层气勘探开发利用建设项目。
燃煤电厂项目:贵阳能源集团茶园1x700MW低热值电厂建设项目、贵州金元黔北电厂“上大压小”金沙新建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项目。
新能源项目:国家电投贵州金元股份有限公司(黔北电厂)金沙西部清洁高效能源基地建设项目(风力、光伏发电)、贵州金元股份有限公司(黔北电厂)充电桩建设项目、金沙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第三节 优化运输结构,完善绿色综合交通体系
积极推广清洁燃料、新能源汽车,推进城市公交车“油改气”和老旧车辆淘汰。加快煤炭、化工等重点行业铁路专用线建设,利用已有铁路专用线能力,提高铁路运输比例。依托铁路物流基地、公路港等,构建绿色交通系统。建设城市绿色物流体系,支持利用城市现有铁路货场物流货场转型升级为城市配送中心。
专栏3运输结构调整项目
铁路项目:黔大铁路(毕节至遵义段)、渝贵高铁(西线走向)工程、遵义至黔西高速铁路。
新能源项目:毕节市金沙县新能源公共交通停车场建设项目、毕节市金沙县新能源汽车产业投资一体化运营项目。

第四节 优化农业结构,提高农业绿色发展水平
强化推进农村产业革命,提高农业发展质量和绿色发展水平。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和区域布局,做大做强重点农业特色优势产业,提高重要农产品标准化、规模化、品牌化水平。
把加大农业投入、优化农业农村环境、推进农业产业结构深层次调整、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新型农业技术推广、农业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农产品市场开发建设等作为主攻重点。大力发展节能减排型农业,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大力发展第三方专业检测服务机构建设。推广农作物高产栽培技术、免耕农业技术、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技术、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技术、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技术、饲草饲料调制技术、畜禽生态养殖技术、畜禽人工授精配种技术、动物重大疫病防治技术、农产品深加工技术等,确保农业高效持续发展。

第四章 深化系统治理,稳步提升水生态环境
坚持系统思维“三水统筹”推进水生态环境治理。以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污染减排与生态扩容两手发力,统筹水资源利用、水生态保护和水环境治理,协同推进地表水与地下水、岸上和水里保护与治理,促进水环境管理从污染防治为主逐步向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转变,力争“十四五”期间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初步恢复,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统筹推进格局基本形成。
第一节 强化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统筹管理
优化实施以控制断面和水功能区相结合为基础的地表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实现主要河流湖库、控制单元和水功能区水质管理目标全覆盖。坚持“水陆统筹、以水定岸”,强化入河排污口监管。实行水质目标、受纳水体、入河排污口、排污管线、污染源排放口、污染源企业的全面管理,提高河(湖)长制管理效能。
深化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深入推进赤水河流域跨省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建立流域水污染防治生态补偿机制,组织实施流域生态补偿和综合性奖补措施。
第二节 强化水资源保护
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健全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加强相关规划和项目建设布局的水资源论证工作。建立起以水权管理为核心水资源管理制度体系、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协调的经济结构体系、与水资源优化配置相适应的水利工程体系。
持续进行节水型社会建设,转变高耗水生产生活方式。开展高耗水行业工业节水设施改造、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推进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农村喷灌、微灌、集雨补灌、水田控制灌溉和水肥一体化等高效节水技术运用。实施城镇供水管网改造、节水型公共机构居民小区建设、节水型器具推广、合同制节水。形成政府调控、市场引导、公众参与的节水型社会管理体系,形成以经济手段为主的节水调节机制,树立自觉的节水意识及行为的社会风尚,切实转变全社会对水资源的粗放利用方式。
推进非常规水资源化利用。加强非常规水利用规划与落地实施,推进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体系建设,提高再生水利用效率。污水深度处理后,除了河道生态补水外,推广再生水用于市政杂用、工业用水等,节约水资源,多方式积极推动污水资源化利用。
第三节 加强水生态恢复
保障河湖生态流量,严格实施河湖生态流量管控,保障县域河流闸坝、水库调度生态基流,推进小水电站生态流量改造。加强河湖缓冲带管理,在重要河流和重点湖库周边划定生态缓冲带,强化岸线用途管制,建立破坏水生态的生产活动退出机制,对不符合水源涵养区、水域、河湖缓冲带等保护要求的人类活动进行整治。开展湿地、水源涵养区、水域及其生态缓冲带、自然岸线等重要生态空间水生态保护修复,因地制宜恢复水生植被,开展土著鱼类和水生植物恢复试点。推进有毒有害污染物累积风险较高河湖底泥、滩涂治理修复。

第四节 持续深化水环境治理
加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实施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摸清城市建成区及重要水体排污口情况,建立入河排污口台账。划分禁止和限制设置排污区域,优化排污口布局,实施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及整治工程。全面排查整治影响生态环境质量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持续强化重点河流沿线排污口专项执法检查,完善入河排污口长效监管机制。
持续推进工业污染防治。开展涉水行业企业和工业园区工业污水深度治理,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分类管理、分期升级改造。推进重点流域(区域)、行业的废污水治理、清洁生产水平提升、制造业绿色改造升级等任务。继续实施十大重点行业专项治理,加快污染企业取缔改造,有序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重污染企业,重点排污企业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严格控制污水达标排放,建立达标预警制度,实现全面达标排放。
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强化城乡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为重点,加强生活源污染治理,全面加强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实现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全面稳定达标排放,加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维护。完善污水收集体系。提高城镇污水管网覆盖率,进行雨污合流管网改造。实施乡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外排污水达一级A排放标准;建设污泥无害化处置设施,推进污泥资源化利用。实施赤水河流域全流域自然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程。控制初期雨水污染。根据区域内水生态环境保护需求,开展城市雨洪排口、直接通江入湖的涵闸、泵站等初期雨水污染物浓度控制。因地制宜实施初期雨水截留纳管、初期雨水处理设施建设,包括污染源头的治理与控制、污染物在收集、储存与输送、初期雨水处理终端等,实行防洪与面源污染控制并重的城市雨水综合管理。
第五节 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
落实饮用水源保护区“划、立、治、管”四项重点任务。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巩固县城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与治理成效、巩固千吨万人水源地清理整治成效,稳步推进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加快实施乡镇及以下饮用水水源地整治。建立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定期监测制度,保障全县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安全。加强水源地风险防控应急能力,避免水源地事故发生。提高水源地数字化、信息化监管水平,强化水源地日常监管。到2025年,完成全域农村集中式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及保护区内农村生活污染治理,建设“千吨万人”水源地在线监测监控系统。
专栏4 水生态环境项目 
一、水资源保障项目
金沙县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利用工程:新建再生水厂(2.5万吨/天)一座及相关配套设施,输水管道约4公里。
二、水生态修复项目
金沙县清池镇清水塘水体综合治理及生态修复建设项目:水塘水体治理12000平方米,绿化工程5500平方米,至葡萄沟段1500米水沟治理等配套设施。
三、水污染治理项目
金沙县城乡污水治理项目:新建污水处理厂3个,污水收集管网63km。
金沙县城乡河道治理项目:实施偏岩河、茶园河等4条河流的河道治理工程。
四、水源地保护项目
金沙县1000人以下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对全县1000人以下饮用水源地进行保护。







第五章 加强安全利用,保障土壤环境安全
以严守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底线,以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污染物、重点风险因子为着力点,全面提升各级土壤环境监管能力,实施一批针对性源头预防、风险管控、治理修复优先行动,确保区域土壤环境安全,让老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
第一节 加强土壤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风险管控
强化工矿污染源头管控。以历史遗留采矿废水等污染源为重点,实施污染源集中整治。开展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严格实施重金属总量控制,鼓励涉重企业采用先进技术降低重金属污染物排放。
专栏5工矿污染源头治理工程
土壤污染防治工程、重金属污染防治工程、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程、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程赤水河流域金沙县平雁-金鑫-路河-红岩脚废弃煤矿煤矸石及矿山废水环境污染生态综合治理项目、金沙县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恢复项目。

持续实施耕地土壤环境管理。对优先保护类耕地实行严格保护,积极推行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农膜减量与回收利用、合理使用农药及化肥等措施,确保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对安全利用类农用地,采用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等措施,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对严格管控类农用地,构建食用农产品正负面清单,分类实施种植结构调整、退耕还林还草还湿,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专栏6 农用地安全利用工程
安全利用类耕地保障项目:金沙县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及安全利用项目。金沙县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金沙县农用地加密调查;金沙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

加强建设用地风险管控。持续推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为核心,按照“发现一块、管控一块”的原则,有序推进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严格用途变更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污染地块为重点,强化用地准入管理和部门联动监管,有序推进风险管控和修复。
强化建设用地治理修复。推广绿色修复理念,强化修复过程二次污染防控,在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实施一批土壤污染防治、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重点工程。推进历史遗留老铜矿厂、锰等矿山采选废渣的环境整治和修复治理。探索污染地块“环境修复+开发建设”模式。
专栏7  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调查评估项目
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调查评估项目:对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进行调查及风险评估,明确其环境风险,开展风险管控或治理修复,保障人居环境安全。

第二节 推进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
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以工业园区为重点,实施地下水基础条件调查、开展地下水污染现状评价,对工业园区周边主要地下河、岩溶大泉、地下水开发利用现状、监测点位及水质现状开展调查,科学评估地下水环境状况,基本摸清全县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对地下水受到污染区域进行分析,排查污染物种类及污染源识别,对污染源进行治理。
加强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开展地表水、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强化土壤、地下水协同防治,以及区域与场地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避免污染物对地下水造成污染。
实施地下水污染防治工程。以“双源”(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源和地下水污染源)为重点,开展矿渣堆场、垃圾填埋场周边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保障地下水环境安全,严控地下水污染源,切实提升地下水污染防治水平。
专栏8  地下水污染防治项目
地下水污染防治项目:逐步开展全县土壤重点监管企业、垃圾填埋场和园区周边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




第六章   提升农业农村环境,推进乡村振兴战略
第一节 加强农村环境整治
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深入实施《贵州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污染物排放标准》,因地制宜推进重点流域、区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大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农村改厕衔接,推广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和处理工艺。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服务向农村延伸。到2025年,60%的行政村完成环境整治。
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开展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创建,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和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到2025年,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行政村全覆盖。
有序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建立治理黑臭水体台账,实行“拉条挂账,逐一销号"。强化黑臭水体治理动态监管,对已完成治理的农村黑臭水体开展验收评估、抽查暗访、整改督查。按照“突出重点,试点先行”的原则,建立竞争性评审工作机制。开展生活污水、垃圾、畜禽养殖、水产养殖污染等源头治理。推动河长制、湖长制向村级延伸,切实履行黑臭水体治理责任。强化村委会在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中的责任,发挥村民主体地位,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要求纳入村规民约,鼓励村民和村集体组织投工投劳参与黑臭水体整治,鼓励公众监督举报,实现农村黑臭水体长“制”久清。
第二节 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摸清农业面源污染底数,掌握农业面源污染的产生和去处,摸清县域内农药、化肥施用量、污染源等,建立农业面源污染清查台账制度。推进种植测土配方施肥,开展农田化肥、农药减施,推广有机肥、高效新型肥料,推广有害生物绿色综合防控。到2025年,化肥、化学农药使用量比2020年零增长,主要农作物化肥、化学农药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加强废旧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等回收处理,逐步降低农田残留地膜量,到 2025 年,农膜回收率达到 85%以上。推进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利用秸秆还田方式,研究推广机械深耕精细化还田、秸秆快速腐熟、生物反应堆等技术,到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 85%以上。加大食用菌废弃菌棒(袋)综合利用新技术研发,推进废弃菌棒综合利用。
第三节 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规范畜禽规模养殖环境监管,加快发展种养有机结合的循环农业。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的粪污资源化利用,鼓励开展粪污专业化集中处理。鼓励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户采用“种养结合”、“截污建池、 收运还田”等模式。到 2025 年,规模畜禽养殖场全部配套粪污处理设施,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
专栏9  农村污水治理工程
一、农村污水治理项目
金沙县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工程:综合整治农村小河流240km,对小河流进行清淤疏浚、扩大行洪断面,新建河堤,安装排污管、新建农村污水处理站。
金沙县新化乡大竹社区修建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污水处理站1个,管道安装4公里。
金沙县新化乡龙凤社区集镇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新建新化乡龙凤社区集镇污水处理站1个,铺设污水收集管道4公里。
金沙县清池镇集镇污水管网配套建设项目:新建集镇居民配套污水收集网5150m,污水检查井2750座。
金沙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新建242个污水处理点,改造农村1万户户用厕所粪污处理设施。
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
金沙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购置484个垃圾箱、242台垃圾转运车;新建2垃圾中转站,实施庭院绿化1万户。
金沙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项目:生活垃圾分类设备、设施采购安装,清运车辆采购暂存点设施及终端处置设施建设等。采购安装垃圾分类收集桶2500个,采购清运车辆4台,建暂存设施2处、终端处置设施1处。
三、面源污染治理项目
金沙县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建500立方米粪污收集池26个共计13000立方米,配置26台搅拌设备。购置20台20吨位的封闭罐车。修建集中处理中心,包括年产100万吨有机肥加工厂和年处理35000万吨养殖粪污处理中心。
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
建设废旧农膜、农作物秸秆、粪污等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及回收集网点。


第七章  强化全过程管理,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提升风险防控基础能力,将风险纳入常态化管理,系统构建事前严防、事中严管、事后处置的全过程、多层级风险防范体系,严密防控危险废物、有毒有害化学品、工业固废、生活垃圾等重点领域环境风险,有效控制影响健康的生态和社会环境危险因素,守牢环境安全底线。
第一节  深入开展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
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尝试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完善城市固体废物综合管理制度,加强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执行城市固体废物产排强度信息公开制度。
推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深化重点行业工业固体废物排污许可管理。提高清洁生产水平,减少工业固体废物排放。深入实施炉渣、酒糟、脱硫石膏、尾矿和污泥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鼓励优先采购符合相关要求的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品。推进工业固体废物协同处置技术创新。
持续推进渣场尾矿库污染治理。深入推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专项行动,重点排查易引发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渣场尾矿库,开展渣场尾矿库基础信息和风险隐患调查评估。建立重点渣场尾矿库动态更新清单,实施“一库一档”管理。严格渣场尾矿库建设项目准入,严禁在长江重要支流1km范围内新(改、扩)建渣场尾矿库。坚决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填埋等环境违法问题。
专栏10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程
一、固体废物处置利用工程
金沙县酱香白酒酒糟综合利用项目:引进生产设备和技术,利用酒糟生产复糟酒、饲料添加剂、肥料、燃料棒等综合利用产品,建立年处理2万吨酒糟综合利用生产线。
金沙县工业固废资源循环利用项目:围绕黔北电厂、茶园电厂两大重点产渣企业,重点开展煤矸石和粉煤灰、脱硫石膏、尾矿等综合利用,规模化制备水泥缓凝剂、高强石膏、干混砂浆、加气混凝土、保温矿棉、装饰材料、墙体材料等新兴建材产品。
金沙县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项目占地122.6亩,新建办公楼用房3500平方米,厂房11500平方米,8米宽道路1840米,库房9500平方米场地硬化5800平方米、给排水等配套设施;购置再生利用加工配套机械设备,促进建筑垃圾等废旧资源的再加工、再利用。
金沙县沙土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日处理建筑垃圾1000吨小拉车一座及相关的配套设施。
二、固体废物污染治理工程
金沙县城垃圾填埋场封场修复治理工程:将县城垃圾填埋场进行封场,安装倒气、倒水系统设施设备,臭气处理及绿化美化,改造为主题(体育或儿童)公园。
赤水河流域金沙县平雁-金鑫-路河-红岩脚废弃煤矿煤矸石及矿山废水环境污染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处理废弃煤矸石和矿井废水,处理污染面积共44004.6平方米,煤矸石量160907.2立方米。处理废弃矿井废水需新建180立方米调节池1个,200立方米CSB反应床2个,200立方米沉淀池2个,600立方米多级复合转化床2个,300立方米的稳定塘1个。
金沙县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恢复项目:对全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中没有自然恢复20个以上矿山开展工程治理恢复,切实做好闭坑或关闭矿山周边生态环境的维护或恢复促进矿山地质环境明显改善,提升生态 系统服务功能。

第二节  深入开展农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切实破解养殖粪污污染问题。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度、规模养殖场主体责任制度、畜禽规模养殖环评制度、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管制度。根据贵州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推广清洁化养殖和种养循环发展。鼓励生态饲料研究开发,推广微生物制剂、酶制剂、益生素、中草药等新型饲料添加剂,提高饲料转化效率。实施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示范工程,以畜禽养殖废弃物减量化产生、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为重点,探索资源化利用技术路径,创新体制机制,形成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路线图并示范推广。
切实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到2025年,全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
全面开展食用菌企业污染防治情况排查,摸清底数,查清问题,掌握食用菌产业企业基本情况,指导食用菌生产企业依法、科学制定污染防治方案并监督实施。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优化食用菌产业空间布局和结构布局。推进菌棒(袋)综合利用。
专栏11 农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程
金沙县岚头镇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处理厂项目:厂房建设,购置处理设备,管道建设。

第三节  强化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和处置能力
强化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完善危险废物监管源清单,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构建危险废物信息化管理“一张网”,强化危险废物收集、运输、处置全过程环境监管,提升信息化追溯水平。开展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试点,优先支持铅蓄电池、矿物油生产企业依托销售网点回收其产品使用过程产生的危险废物。逐步实施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跨省转移、倾倒等违法犯罪行为。
统筹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加快补齐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收集处置能力短板。加强医疗废物分类管理,完善县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并覆盖农村地区。推进企业、园区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能力和水平提升,支持大型企业集团内部共享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
强化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范能力。深入开展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危险化学品单位、化工企业和化工园区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推进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和规范化运营水平。规范化危险废物分类收集、贮存、预处理和综合利用,推进危险废物分级分类管理。加快推进化工园区和危险化学品企业远程监控系统建设,提升危险废物环境应急响应能力,推进重点地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建立医疗废物协同应急处置设施清单,完善处置物资储备体系,保障重大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能力。

第四节  完善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
加快建设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成“一村一点(房)、一镇(乡)一站、一县一场”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完善垃圾收运设施,对城镇周边的村庄,通过城乡统筹和基础设施共享,推行“村收集、镇(乡)转运、县处理”的城乡一体化治理模式;对部分布局分散、经济欠发达、交通不便、运距远、垃圾量少的农村地区,因地制宜选择符合环保要求的小型处理设施和工艺,采取自建或与周边村庄共建小型垃圾处置设施的分散治理模式,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治理。形成以焚烧发电为主、其它处理方式为辅的生活垃圾处理模式,乡镇生活垃圾转运设施全覆盖。
积极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积极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建立健全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到2025年底,县城及重点集镇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率达30%以上。
加强白色污染治理。积极推广替代产品,增加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绿色产品供给。逐步推行在县城建成区的商场、超市、药店、书店、集贸市场等场所和各类展会活动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在餐饮行业推广使用可降解餐盒,推动快递、外卖行业包装“减塑”。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和处置,推进资源化能源化利用。
专栏12 生活垃圾处置利用工程
金沙县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配套设施设备项目:生活垃圾分类设备、设施采购安装,清运车辆采购暂存点设施及终端处置设施建设等。采购安装垃圾分类收集桶2500个,采购清运车辆4台,建暂存设施2处、终端处置设施1处。
金沙县城垃圾中转站新改扩建工程项目、金沙县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项目。

第五节  持续推进重金属污染防控
深入开展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建立健全“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控制全口径清单”,进一步摸清全县重金属排放的行业类别、投产时间、主要原料、生产工艺、产品种类、产能规模,以及废水、废气中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实现立项、选址、环境影响评价、现场施工、生产营运等全过程监管。严把项目建设选址关,严禁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改建、扩建增加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项目,已有项目要逐步搬迁。
第六节  深入开展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控
强化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控。加快建设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体系,加强新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持续开展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筛查与评估,推动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控。编制并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履行<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国家实施计划(增补版)》贵州省地方实施方案,扎实开展相关受控化学物质生产、流通、使用、排放、库存和废弃处置的调查评估。加强地方履约机构和相关行业履约能力建设,提高地方履约意识和履约能力,加强地方制定和实施相关政策法规、计划的能力。加强履约活动实施和资金筹集的能力。加强信息收集、分析、报送和管理的能力,加强最佳可行技术和最佳环境实践(BAT/BEP)、替代品/替代技术和处理处置技术的跟踪评估、应用推广等能力,开展相关宣传教育和培训。








第八章 坚持精准施策,巩固提升大气环境
深化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加强城市扬尘管控,强化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监管,构建多污染物、多污染源协同控制机制,持续巩固提升大气环境质量。
第一节 推进系统治理,完善城市大气环境综合管理体系
加强大气环境质量精准管控。以巩固城市空气质量改善成果为目标,实施环境空气质量巩固提升规划。提高空气环境质量精细化、科学化管理水平,优化城区大气监测点位,县城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增加VOCs在线监测因子,城市建成区加密建设大气网格化微型空气自动站,建设“空地”一体化城乡大气监测系统。打通大数据监管通道,以中心城区、产业园区等为重点,对大气污染治理实现全域范围全覆盖、时空时间全覆盖、管理责任全覆盖、系统治理全覆盖。完善和落实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响应机制,建立健全大气污染来源解析和污染源清单业务化机制,实施污染天气绩效分级分类管控机制,建立“纵向到边、横向到底、部门协作、分工负责”的多级环境精准监管网格体系。
第二节 加强空间管控,持续推进区域大气污染协同治理
落实“三线一单”成果,强化大气环境空间管控,倒逼落后产能淘汰与产业转型升级。持续推进工业企业深度治理。以钢铁、焦化、建材、铸造、有色等行业为重点,开展工业炉窑综合治理。鼓励有条件的非电非钢企业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开展水泥等建材行业深度治理。以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油品储运等行业为重点,带动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工作全面开展。针对焦化、水泥、砖瓦、石灰、耐火材料、有色金属冶炼等行业,严格控制物料储存、输送及生产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重点涉气排放企业逐步取消烟气旁路,因安全生产无法取消的,安装在线监管系统。

第三节 以臭氧污染防治为中心,推动多污染物减排协同增效
开展臭氧前体物排放源清单调查。更新现有污染源清单,建立动态污染源清单数据库,推进城市挥发性有机物源解析。深化臭氧形成机理研究,加强雷电、输变电、风电等非光化学臭氧源研究,推进臭氧和细颗粒物协同控制调查,构建多污染物协同减排精准管控平台,减少臭氧污染天气发生次数。
加强挥发性有机物防控。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源清单调查,建立源清单数据库。开展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油品储运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源谱调查,构建污染源源谱数据库。建立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挥发性有机物定期监测制度。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强化源头替代,推进煤化工动静密封点检测与修复工作,加强化工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力度,监督企业新建治污设施或对现有治污设施实施改造,降低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加大老旧车淘汰力度。加大对储油库、加油(气)站和企业自备油库的抽查频次,开展清除无证无照经营的黑加油站点、流动加油罐车专项整治行动。
强化扬尘管控。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严格实施“六个100%”扬尘防治措施。开展工业企业扬尘整治,按照“一场一策”开展工业企业扬尘污染防治。开展城市裸露地块扬尘整治。实施道路网格化保洁管理,加大道路机械化清扫力度。严格渣土、砂石等运输车辆规范化管理,建立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违规运输扬尘污染违法行为。制定扬尘管理办法和奖惩机制,建立扬尘防控长效机制。
开展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源整治。强化机动车尾气监控。严格机动车尾气排放监管,严格实施机动车燃油和排放标准。加强新生产、销售机动车环保达标监督检查,强化机动车尾气排放监测,建设城市黑烟车抓拍体系及机动车道路遥感监测网络,完善“天地车人”监控系统。持续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管控,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第四阶段排放标准,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工作,探索建立工程机械监督抽测、超标后处罚撤场的管理制度。
第三四 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创造宁静生活环境
加强重点领域噪声管控,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逐步配套建设隔声屏障。开展交通运输噪声污染综合防治示范工程,严格实施禁鸣、限行、限速等措施,完善高架路、快速路、城市轨道等交通干线隔声屏障等降噪设施。加强施工噪声管理,实施城市建筑施工环保公告制度,推进中心城市噪声自动监测系统对建筑施工进行实时监督。严厉查处噪声超标扰民行为,严格控制商业区、文化娱乐场所噪声污染,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投诉热点领域噪声污染。增强公众声环境保护意识,鼓励打造宁静社区及办公、休闲场所。完善环境噪声信访受理系统,及时处理各类社会噪声投诉,及时解决各类噪声突发事件。



第九章 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协同推进应对气候变化与环境治理、生态保护修复,强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调整等源头管控措施,积极发展低碳产业、低碳交通、低碳建筑,倡导低碳生活,降低碳排放强度,增强应对气候变化能力。
第一节  调整产业结构,构建低碳产业体系
调整产业结构,推动重点耗能行业实施节能改造工程,构建低碳产业体系。重点推动煤炭、电力、冶金、化工、有色等重点耗能行业实施节能改造工程,实施以煤及煤化工、磷及磷化工、铝及铝加工、钢铁等行业为重点的能矿、资源深加工产业改造升级,着力推动“毕水兴”资源富集区域的能矿产业重组改造。
第二节  强化温室气体排放控制
根据国家和省级部署,开展常态化的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和温室气体数据的年度发布工作,完善温室气体统计核算体系和管理体系,建立温室气体排放数据信息系统。强化温室气体排放管控,在重点行业探索开展二氧化碳排放总量管理。加强对工业、交通、建筑等行业二氧化碳排放的管控。推广水泥生产原料替代技术,鼓励利用工业固体废物、转炉渣等非碳酸盐原料生产水泥。推动煤电行业开展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全流程示范工程。发展低碳交通,推广节能和新能源车辆。发展绿色建筑,加快推进成品住宅建设。控制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加强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甲烷排放控制和回收利用,推动建立煤矿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示范项目。建立健全碳排放权交易管理体制机制。完善单株碳汇扶贫项目,鼓励个人、企业和社会团体购买碳汇。继续推进退耕还林工程,持续增强自然空间碳汇能力。
第三节 主动适应气候变化
推动适应气候变化与可持续发展、生态环境保护、消除贫困、基础设施建设等有机结合,构建适应气候变化工作新格局。增强城市基础设施的气候变化适应能力,提高防洪除涝能力,继续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加强基础信息收集,建立气候变化基础数据库,提升城乡极端气候事件监测预警、防灾减灾综合评估和风险管控能力,建立极端气候事件预警指数和等级标准,提出部门、行业、区域适应气候变化的政策建议,制定应对和防范措施。加强气候风险研究和脆弱性评估,开展电力、水利、交通等关键部门和重点领域气候变化风险分析,在农业、林业、水资源、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及城市、石漠化等生态脆弱地区积极开展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推动典型区域适应气候变化试点,提升适应气候变化水平。

第十章 强化保护修复,提升生态供给能力
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强化生态保护监管,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第一节 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优化整合自然保护地,加强自然保护地保护修复,推进自然保护地能力建设,提升自然保护地基础设施、应急防灾水平,实施以自然恢复为主、科学合理人工措施为辅的受损自然生态系统修复工程。健全自然保护地体系管理体制机制,加快勘界立标,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和装备,严格管控自然保护地范围内人为活动,推进核心保护区内居民、耕地、矿权有序退出。
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等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保障县域重要生态系统和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得到有效保护,深入推进国土绿化行动,推进重点防护林和国家储备林建设,加大天然林保护力度,开展退化天然林修复,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开展低质低效林改造,提升森林质量。实施草原生态修复和监测,开展人工种草、草地改良和围栏建设等,减轻天然牧草地的载畜压力,遏制天然牧草地的退化,恢复牧草地植被。推进河湖和湿地保护修复,开展湿地资源动态监测和科学评估试点,开展退田还湖还湿。

推进重点区域生态治理修复。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基本方针,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继续推进石漠化重点区域水土流失治理,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生态恢复。加强城镇生态功能建设,优化城区绿地格局,增强绿地生态功能,改善人居环境。
第二节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开展野生动植物资源普查和动态监测,对野生动植物重要栖息地进行保护修复,建设野生动物救护场所和繁育基地,开展珍稀濒危和极小种群物种拯救,加强名木大树抢救保护。全面禁止非法交易野生动物。依法严厉打击野生动植物偷猎偷捕、滥垦滥采、违规贩卖及加工利用等违法行为。提升生物多样性利用的水平,结合自身的生物多样性资源禀赋,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为统领,以生态旅游为重点,探索生态产品价值的实现路径。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物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公众意识和参与程度。
持续开展外来入侵物种防治。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和有害生物防治,强化外来物种管控。加强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检疫御灾、防灾减灾、灾害应急、防治法规和科技支撑建设,提高有害生物的预防和除治水平。
第三节 加强生态保护执法监督与监测评估
强化生态保护执法监督。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与自然资源、水利、林业等相关部门协同执法。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为抓手,通过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卫星遥感监测、无人机监拍等方式,加强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监督检查,加大监督和执法力度,坚决查处自然保护地违法违规行为。
开展生态质量状况监测评估。选择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脆弱区等重点区域开展生态状况调查评估。将传统资源监测提升到生态系统监测,提高对森林面积、蓄积等物质产品数量和质量的监测效率与精准度,增强对森林健康、生物多样性、森林碳汇和可持续经营状况等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的调查评估能力。
第四节 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
深入推进生态文明试点示范建设。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乡镇、村)、“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等系列生态文明试点示范建设活动。
开展绿色生活创建。积极组织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绿色生活创建活动。

专栏15 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
生态保护:实施金沙县国家储备林项目、冷水河自然保护区管理及生态修复项目、金沙县自然保护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森林防火工程、林下经济发展项目等。
生态修复:实施赤水河流域废弃煤矿煤矸石及矿山废水环境污染生态综合治理项目、金沙县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金沙县山洪沟治理工程、历史遗留矿山治理工程、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等。
生态监管:实施智慧金沙林业监管平台建设项目,建设林业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及应急地理信息平台,实现重点林区可视化管理,建成森林防火重点区域数字通信网络和指挥调度平台。
生态示范:实施金沙县乡村振兴示范点村庄绿化及林业产业发展项目,在20个示范村的村庄道路、河道、公共场所、房前屋后种植绿化树及柑橘、杨梅、桃子、李子等经果林。




第十一章   加强安全监管,确保核与辐射安全
第一节  强化核技术利用监管,保障辐射环境安全
持续加强安全监管。开展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加强国家核技术利用申报系统使用和维护,制定信息核对和完善制度,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强化对核与辐射单位指导和帮扶,特别是针对来黔作业移动放射源监管。初步探索放射源实时监测监管模式,建成高风险移动放射源在线实时监控平台。制定地市级移动放射源异地作业备案和安全防护规范。加大射线装置使用单位和非密封放射性场所监管执法力度。
加强废旧闲置放射源安全管理。适时对废物库进行评估和升级改造。深化废旧闲置放射源送贮管理,发现的废旧闲置放射源依法做到100%应收尽收。加强废旧金属回收熔炼企业辐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自主开展辐射监测,企业全面建设门禁或通道式辐射监测系统。
强化核技术利用领域核安全文化建设。规范管理核技术利用企业监测和监管物联网管理,督促各核技术利用单位建立健全辐射安全长效机制,强化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完善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开展辐射工作人员的个人剂量监测并定期体检,建立辐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和健康档案。加强监管人员及重点核技术利用单位从业人员的辐射安全培训,提高专业知识水平和核安全文化素养。充分利用多种媒体、多种渠道开展核技术利用宣传工作。
第二节 聚焦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降低辐射环境安全风险
强化伴生矿辐射环境安全监管,提高监管能力。建立和动态更新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辐射环境安全监管企业名录。开展是土壤放射性水平调查。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100%开展辐射环境影响评价专篇,有序推动遗留的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污染场地治理和土地复垦工作。加强放射性监管能力建设,探索新型监管模式,建设伴生放射性开发利用环境管理平台,推进伴生放射性开发利用监管现代化建设。
规范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放射性固体废物管理。开展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放射性固体废物调查。督促企业按照相关标准的规定,规范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放射性固体废物的暂存工作,控制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固体废物的再利用工作,防止无序流入建材市场。开展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放射性废物处置研究,对历史遗留的无责任主体的放射性固体废物进行摸底调查。
提升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企业放射性污染防治能力。提高伴生放射性开发利用企业的辐射防护意识。开展放射性岗位工作人员辐射防护安全教育和培训。完善伴生放射性开发利用企业放射性废水和废气处理设施,确保流出物达标排放。伴生放射性开发利用企业建设相应的放射性废水处理设施,开展放射性废水监测。
第三节   加强电磁辐射环境管理,保障公众健康
加强电磁辐射监管。针对《环评法》实施前已建设未办手续的电磁设施,坚持最优化原则,采用“环评手续+环境限值”的模式分类推进,加强监督执法,对超出环境限值的电磁设施实施处罚,守好辐射环境“不超标”底线。
全面铺开电磁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开展电磁辐射现状调查。绘制电磁辐射环境水平分布图,建立电磁辐射场强分布模型。推动电磁辐射管理平台的使用和完善工作,分类分步纳入通信基站、输变电等辐射设施基本情况、历年监测数据等以及第三方监测机构基本信息,实施“网络备案”,打造电磁辐射信息大数据平台,实现电磁辐射设施信息化管理。
第四节   完善应急体系,有效应对突发事件
加强环境应急管理组织机构、人员队伍建设。加强应急队伍建设,通过有偿服务吸纳专家参与环境应急风险防控、隐患排查和事件应急处置,与第三方救援应急队伍协定应急协议,加强应急救援力量。
完善环境应急专家库和应急物资保障。结合环境应急特点,补充和完善环境应急专家库,吸收不同行业、不同领域环境应急专长的人员,充实环境应急专家队伍,为日常环境风险管理和事件应急处置提供智力支撑。结合全县环境风险源分布情况和突发环境事件特点,补充和更新环境应急物资,为事件处置提供物资保障。建立常用应急物资生产企业信息库,以便在事故状态下调集使用应急物资。探索与企业共建环境应急物资库,按市场规律,合理有偿共同管理、使用应急物质,实现资源利用最大化。
健全环境应急联动机制,加强省-市-县三级环境应急管理、应急监测、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专栏16 生态环境风险防控工程
一、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工程
推进省-市-县三级环境应急管理、应急监测、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二、辐射环境现状调查工程。
重点推进无主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项目周边环境辐射污染现状调查。
三、城市放射性废物库废旧放射源清运工程
依托国家放射性废物处置场,分期分批对城市放射性废物库废旧放射源进行清运处置。
四、核与辐射监管能力提升工程
推进核与辐射执法、监测、应急能力建设。配备应急处置机器人、放射性物质处置、辐射应急防护等装备。





第十二章 深化生态环境制度改革,提升生态环境管理水平
坚持有序构建、重点构建、创新构建,建立健全环境治理领导责任体系、企业责任体系、全民行动体系、监管体系、市场体系、信用体系、法律法规政策体系构建,形成导向清晰、决策科学、执行有力、激励有效、多元参与、良性互动的环境治理体系。
第一节 落实政府生态环境治理主体责任
落实省委、省政府对全省环境治理负总责,完善市县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承担环境治理具体责任制度。妥善推进省以下生态环境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建立争取中央资金支持机制,完善市县两级财政承担环境治理支出责任措施。合理设定环境质量目标,研究制定全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体系和环境治理专项评价考核实施办法,精简整合相关专项考核;有序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回头看”,强化问题整改。
第二节 落实企业生态环境治理责任体系
制定落实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的实施办法,推进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全覆盖。推动落后生产工艺技术退出和实体经济转型,加快全市绿色制造体系建设。落实企业环境治理责任,加强对重点排污企业监管,深入推进“双十工程”。推动排污企业环境信息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第三节 构建生态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
建立健全环保问题及时发现、处理和反馈机制,畅通环保监督渠道;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和行业协会、商会在环境治理中的作用,完善环保志愿者参与机制;把环境保护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党政领导干部培训体系,加强环境公益广告宣传,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倡导绿色消费。
第四节 完善生态环境监管体系
全面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健全新型监管机制,开展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从严排查监督专项行动,深化跨区域跨流域污染防治联防联控。细化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公安、检察、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完善民事、行政、刑事案件“三合一”归口审理模式。加快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和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体系,加强监测数据质量管理。加快建设生态环境质量、污染源管理和生态空间等基础数据库,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信息化、智能化。规范和完善生态环保执法监管模式程序制度。
第五节 构建生态环境治理市场体系
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引导各类资本参与环境治理投资、建设、运行,加快形成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的环境治理市场环境。加快环保产业发展措施,加大市场主体培育力度,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带动先进环保技术、装备、产能“走出去”。在企业聚集地区、连片污染重点区域和工业园区开展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加强工业污染地块利用和安全管控。建立企业分类分档差别化污水处理收费机制,推动形成污水处理运营服务费标准,探索建立农村污水处理收费制度,适时完善居民阶梯电价政策。
第六节  施行落实生态环境治理法律法规政策体系
建立统一规范的生态环境综合执法体系。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探索建立非现场环境执法制度,依托科技手段,强化污染源执法管理。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全力抓好专项执法工作,开展各项专项行动,强化执法监督。推进地方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达到标准化建设水平,提高环境监管执法能力。建立更广泛及时的信息公开及公众反馈渠道。
构建天空地一体的生态环境监测评估体系。建立和完善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实现环境质量、污染源和生态状况监测全覆盖。以自然生态、地下水、土壤质量等作为重点,完善监测体系。以饮用水源地水质、地表水质、空气环境质量精细化监管为目标,加密监测点位、增加监测指标,逐步实现网格化监测。根据环境治理工作需求,拓展实施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温室气体、黑臭水体、长江经济带水质、重点流域水质等专项监测等专项监测。推进城乡环境监测一体化,重点实施三级站对标达标、增项资质、补齐短板。支持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发展,支持社会环境监测机构交流合作。建立全市环境质量状况监测预警体系与智慧管理平台,积极推进覆盖重点区域、重点风险源(主要园区/流域、重点企业)的预警系统建设。加大监测技术装备应用力度,推动监测装备精准、快速、便携化发展。
建立系统全面的生态环境风险预警与防控体系。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分类管理制度,充实基层应急储备处置力量,建立应急物资智慧化管理系统。通过提升各区县及重点乡镇应急资源与能力建设,加强基层应急能力建设。加强风险防控能力建设,妥善处理各平台的环境信访举报投诉问题,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推进企业环境风险评估和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备案工作。推进应急预警监测能力建设,完善区域联动的应急响应与调度支援机制,形成有效应对行政区域内多起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
完善精准智慧的生态环境信息化应用体系。加强环境管理信息化水平,巩固数据铁笼效果,实现从人防到机防转变,加快建设生态环境综合数据指挥平台和机构。基于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和生态环境信息,全面建成生态环境“一本账、一张网、一张图”管理系统,实现生态环境智慧化、精细化、网格化监管。基于“一张图”管理系统,加快水、大气、土壤等业务子系统的建设进度。实施生态环境项目库建设,整合项目绩效评估和财政绩效评估功能,实现项目的信息化管理。



第十三章 强化任务实施,统筹谋划重大工程
第一节 建立重大工程项目库
按照绿色发展、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环境保护、应对气候变化、生态保护修复、环境风险防控、现代环境治理能力提升等八个方面,建立重点工程项目库,分期实施,动态调整。
第二节 分类实施重大工程项目
对于以政府资金投入为主体的城市污水管网和污水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与提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建设工程,加强项目库建设,强化项目绩效评估。对于基础调查、监测网络建设、执法监管能力建设、生态环境风险防范等基础能力建设提升工程,加强财政资金保障力度。对于以企业为治理主体的非电行业超低排放改造、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温室气体减排等工程,推行行业政策,建立激励机制,推进工程任务实施。
第三节 拓展项目投融资渠道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需要大量资金,把握政府引导、市场为主、公众参与的资金筹措原则,坚持以开拓创新的思路,结合市场化手段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向环境工作。具体可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实行“谁污染,谁付费,第三方治理”的原则,把环境保护责任与经济责任挂起钩,企业是治理污染的主体,对于无力承担污染治理的,由政府补助和企业分担。二是推行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对涉重金属、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的企业以及二噁英排放企业等要实行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三是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四是加大各级财政投入。六是制定环境保护的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七是整合各部门资金,共同为金沙县环境保护工作服务。


第十四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强化责任落实
地方政府是规划实施的责任主体,要把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措施和重点工程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以及相关专项规划,坚持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各地可制定符合实际、体现特色的目标,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信息公开,推动全社会参与和监督,确保各项任务全面完成。
第二节 明确任务分工
规划实施过程中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责,密切配合,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定规划任务落实方案,建立相应工作机制,有序推进规划各项任务落实。
第三节 开展评估考核
对本规划执行情况按要求开展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评估考核结果向上级部门报告,向社会公布,并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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