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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金湖县“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
发布时间 所属行业 项目性质 地区
2021-01-20 环保 江苏
“十二五”环保工作回顾

(一)取得的成绩

“十二五”期间,全县贯彻落实环保优先方针,紧紧围绕创建国家级生态县,大力推进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区域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环境保护各项工作成效显著,较好地完成了“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 

    1、生态创建取得重大进展

进入21世纪以来,在金湖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全县上下积极探索生态文明建设的金湖路径。2007年,金湖县委、县政府提出创建生态县构想,编制了《金湖生态县建设规划》。各镇按照规划的总体要求,先后启动了生态镇创建工作。2012年,按照最新的生态县创建指标体系,开展了《金湖生态县建设规划》修编工作并通过省级生态县技术评估和省级考核验收。2013年5月,获批省级生态县。2013年11月,生态县创建工作通过国家技术评估。2014年6月,通过国家级生态县验收,成为苏北通过国家级生态县验收的地区。 2015年5月,环保部网站进行命名前公示。2016年1月,获得国家级生态县命名,全县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一个崭新的阶段。目前,已创建9个镇国家级生态镇,全县119个行政村全部建成市级以上生态村,建成各级绿色学校49所,县级以上“绿色学校”创建比例达90%以上,建成绿色社区18个,金湖经济开发区建成省级生态工业园。

    2、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金湖县水环境、大气环境和声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在100%,淮河入江水道和利农河的水环境质量分别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和Ⅳ类标准,均符合相应的水环境功能区要求。白马湖水质趋于好转,水质由中营养状态转变为贫营养状态,稳定达到Ⅲ类水质标准。地下水水质均属“良好”级别,细菌总数和总大肠菌群均为Ⅰ类,水质比较稳定。底质环境监测断面重金属均未出现超标现象,环境质量总体较好。大气污染情况整体保持稳定,空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PM2.5等主要污染物浓度得到有效控制。金湖各功能区昼、夜间噪声年均值未出现超标现象,道路交通噪声测点超标现象逐年改善,区域噪声环境质量总体水平较好。

    3、污染减排取得扎实成效

“十二五”期间,金湖县进一步加大主要污染物减排力度,突出结构减排重点、拓宽工程减排领域、强化管理减排措施,截止2015年底,全县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为3221.54吨、532.30吨、1680.70吨、408.89吨。其中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下降,五年间下降了39.47%和28.90%,超额完成“十二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污染物排放总量上升趋势得到一定程度控制。全县固体废物均得到了有效利用和处置,工业固体废物处置率大于97%,危险废物处置率为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95%以上。

    4、环境综合治理不断推进

大力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实施产业结构调整,燃煤锅炉关停改造,挥发性有机气体治理,水泥行业提标改造,关闭落后产能企业,开展化工企业、重金属、饮用水源地等多项专项整治行动,建立空气质量日报制度。深入水污染治理,全面加大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监管力度,委托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对取水口及二水厂水质定期进行常规和特定项目监测,实施截污、清淤、活水等工程,推进城市河道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5、基础支撑条件更加稳固

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大幅提速,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82.3%,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全县已建污水处理厂13座,实现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总建设规模4.5万吨/天。已建成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1座,日处理生活垃圾300吨,设计库容127万立方米。持续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任务,整治总面积达937.24平方公里,农村生活用能中清洁能源所占比例、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等指标在达标的基础上进一步保持或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化肥施用强度、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等均达标。

    6、环保执法力度显著加强

金湖县环境监察机构执法装备、执法用车配备基本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十二五”期间,不断规范环境执法行为,提高环境执法效能,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千方百计保障群众的环境权益。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113起,处罚金额239.2万元,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及时办结各类环境信访案件,持续开展领导包案、带案下访等活动,调处率和处结率均为100%;积极开展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排污申报,加强和规范排污费的征收和管理;每年出动千余人次进行现场监察。

    7、环境监测能力不断提升

金湖县已累计建成大气自动站2个、水质自动站2个,全县重点污染企业都安装了在线监测设备。在全面开展各项例行化监测工作的同时,切实加大对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重点源企业监督监测和涉重金属企业专项监督监测的力度。“十二五”期间,重点完成了省控空气自动站PM2.5监测能力建设,实现了新增项目实时监测数据与省监测中心联网,适时发布信息。塔集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南水北调沿线16个水质自动站点之一)投入运行。向国家申请重金属监测建设资金80万元,购置了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仪等重金属监测仪器六台/套。

    8、环保宣教持续深化

金湖县围绕生态创建广泛造势,编制印发《创建国家级生态县手册》、在媒体办专版、刊发系列报道、在局内办专栏、制作展牌、进社区搞活动、发动全社会办宣传牌、拉过街(路)标语等。在县“一报两台”开辟了“金湖环保”栏目,每年在《金湖快报》组织环保专题4个整版,出版《国家级生态县创建简报》10期。配合《新环保法》的修订,组织开展了大型宣传、咨询、服务活动。每年在《新华日报》、《江苏环境》、《淮安日报》等媒体以及《人民网》、《新华报业网》、《江苏文明网》等网站发表刊播稿件百余篇。 

(二)存在的问题

“十二五”期间,金湖县环境保护取得了显著成绩,但环境形势依然严峻,还存在着许多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1、工业污染问题仍然存在

金湖县传统产业如造纸、化工等中、小企业污染较重,对环境质量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同时工业布局不尽合理,专业协作水平较低,一些建设项目的选址不甚恰当,较大地影响了环境质量。

    2、水环境质量尚需提高

金湖县水资源主要为过境水,主要来自上游的淮河和洪泽湖,淮河污水和洪泽湖水污染是影响全县水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十二五”期间,金湖县利农河水质由Ⅲ类下降为Ⅳ类,水质指标浓度虽然均满足其相应的水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但是石油类等部分水质指标浓度不稳定。

     3、大气环境质量有待改善

“十二五”期间,金湖县大气污染物以可吸入颗粒物和细颗粒物为主,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历年均超标。随着金湖工业经济的快速发展,用煤量有一定增加,导致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有所增加,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污染物排放总量总体呈上升趋势,五年间分别增长了10.57%和3.64%。

    4、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尚不完善

尽管金湖县通过了国家生态县的验收,在基础设施方面取得了很大进展,但历史欠账较多,目前基础设施建设仍无法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备用水源地和分布式能源尚未建设,县城和各镇虽然均已建设污水处理厂,但是配套管网建设力度不够,生活污水收集率不高,金湖经济开发区尚未建设工业废水处理设施,各镇工业集中区未接管到位,污水处理厂未满负荷运转。

    5、环保系统能力建设有待加强

对照标准化、信息化和现代化的要求,金湖县环境监管能力还显薄弱,与形势要求不相匹配。环境监测覆盖面需要进一步拓宽,环境监察网格化建设需要加快推进,环境应急设备和专职应急管理人员尚不到位,环境宣传形式和手段需要不断创新,环境信息化工作需要进行有效整合。

“十三五”环保形势分析

(一)面临的机遇

    1、绿色发展成为重大导向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绿色发展被提到了一个新高度,就是要在未来的发展中倡导生态、绿色、低碳、循环的理念。“十三五”期间,金湖将在跨越发展中,更加注重提质增效,坚持生态优先,着力推进生产、生活和消费方式绿色化,提升全社会生态文明水平,更加自觉地推动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把生态优势转化为影响力、生产力、竞争力。

     2、环保体制改革全面推进

“十三五”期间,将更加注重依法保护生态环境,推动环境保护法制化、制度化。新《环境保护法》的全面实施,将有利于改变当前环保执法过松、过软状况,让守法变成新常态。十八届五中全会公报提出,国家将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将有利于形成一个企业主体责任、地方政府监管、上级部门监察相结合的环境保护监管监察新模式,有效保障环境执法效果。

     3、环境综合治理持续深化

“十三五”期间,打赢控霾、治水、净土三大战役是环境质量改善的核心工作,根据国家、江苏省、淮安市“气十条”、“水十条”和“土十条”,在国家环境保护新要求下,环境治理将大力推进,有利于各地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破解环境难题。

    4、公众参与环保日益热情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生活条件改善,公众的环保意识不断增强,对高质量的生活环境和优美舒适的人居环境需求越来越强烈,环境保护成为重要的民生工程,支持环境保护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公众对环保的普遍关心和热情参与将推动环保事业的健康发展,全社会保护环境的合力逐步形成。

(二)应对的挑战

    1、生态环境质量改善难度加大

近年,金湖县经济总量快速增长,结构性污染逐渐突显,对金湖县环境质量改善带来较大挑战。新型工业化与城市化的加快推进,导致污染物排放量的刚性增长,持续降低单位能耗以及污染减排的压力较大,特别是煤耗的增加,导致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居高不下,对污染减排和环境改善任务带来较大压力。如何减少污染物排放、协调好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关系任重道远。

    2、区域性湖泊环境保护压力大

金湖县拥有其他地区少有的“三湖”资源,但“三湖”均为区域性湖泊,其中白马湖分属淮安市淮安区、洪泽县、金湖县和扬州市宝应县,高邮湖涉及高邮市、金湖县、宝应县以及安徽省天长市,宝应湖涉及金湖县、宝应县。由于不同地区对湖泊管理要求有差异,“三湖”水环境保护缺乏统一的目标和指标,各行政区之间缺乏宏观控制和总体设计,在湖泊水环境保护上更多的体现为末端治理,而非从区域角度对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进行控制,给湖泊整体水质控制带来了较大的难度,同时考虑到水体的流动性,水质也易受到其他行政区域内水体水质的影响。 

3、南水北调水质安全责任重大

金湖县地处淮河下游、南水北调东线,高邮湖、白马湖、金宝航道、淮河入江水道等均为南水北调东线主要输水河道或蓄水湖泊,确保上述水体水质持续达标,保证东线“一泓清水永续北送”的责任重大。为保障南水北调调水水质安全,金湖县水污染治理和水质保护任务具有长期性和艰巨性,需建立水污染治理和水质保障的长效机制,采取截污、治污、减污、控污等多种措施确保水质达标。

    4、区域发展生态约束压力较大

根据《江苏省主体功能区规划》,金湖县是江苏省农产品主产区,属于限制开发区域,在金湖农业现代化发展、金湖粮食产量屡创新高的同时,农药、化肥的大量使用将加剧全县的农业面源污染,给金湖的水环境质量带来较大压力。 

根据《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金湖县共有生态红线区域372.76平方公里,占县域面积26.74%,高于淮安市21.05%的平均水平。全县限制开发范围广,生态环境敏感,在发展过程中需要格外重视对生态环境的保护,根据保护需要对开发项目进行合理筛选,这对金湖的建设发展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十三五”规划总论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思路,以生态文明引领,改革创新驱动,全球视野谋划,适应经济社会新常态,严格执行新环保法和三个“十条”,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紧密结合金湖县“一主四辅”的战略布局,以改善环境质量为主线,统筹污染治理、总量减排、环境风险管控和环境质量改善,坚守红线底线不退让,构建区域生态安全屏障,坚决打好大气、水体、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补齐生态环境短板,定调绿色发展,推进民生改善,努力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金湖,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基本原则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严守生态红线, 以区域资源和环境承载能力作为金湖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硬约束条件, 制定从严从紧的环境经济政策,倒逼和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加强衔接、多规合一。与省、市相关规划衔接,充分体现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总布局的历史特征,突出生态环境保护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主阵地、主力军的重要地位,协同推动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生态改善,全面贯彻“多规合一”工作。

以人为本、改善环境。坚持以人为本,改善环境质量,是“十三五”环保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建设群众满意的生态环境质量作为金湖县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目标和考虑准绳。

信息公开、多元共治。提升公众的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意识,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的追责、监督机制,逐步构建一个更加全面的沟通平台;把宣传教育作为社会共治的基础,逐步实现从“末端参与”向“全过程参与”转变,促进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全面社会共治。

规划先行、项目支撑。深刻认识科学规划在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全局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坚持规划先行,充分发挥规划的先导作用、主导作用和统筹作用,切实加强各项规划的衔接和协调,坚持项目问题导向,强化重大项目对规划的支撑作用。

(三)总体目标

到2020年,金湖县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状况明显好转,国土空间生态安全格局持续优化,水、大气、土壤环境有效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减小,环境监测监管能力大幅提升,人民群众生态环保意识和对环境的满意度不断提高,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基本建立,环境保护与全面小康社会相适应,为金湖在苏北地区率先建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提供环境支撑。

——大气环境质量:城市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天数比例达到85%以上,PM2.5年均浓度较2015年不降低且达到考核要求。

——水环境质量: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劣Ⅴ类水体基本消除,地表水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的比例达到70%以上。

——土壤环境: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土壤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

——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完成上级下达的削减任务。

——生态环境:生态红线区域占国土面积的比例不低于26.74%,生态系统维持稳定,生态服务功能持续改善。 

——环境风险防控方面:突发环境事件数量不断减少,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环境应急管理 体系基本完善。

(四)指标体系

“十三五”期间环境保护指标包括质量改善、总量控制、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和生态制度5大类22项主要考核指标和1项评判性指标(表1);其中“约束性指标”是强制性考核指标,必须全面完成、严格达标;“预期性指标”不实施严格考核,强调指标的指向性、引导性,着重体现改善的基本思路和方向,引导社会资源要素向此集中。

 “十三五”规划主要任务

(一)优化生态空间格局

根据《江苏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等文件的相关要求,综合考虑金湖县实际情况,落实金湖县作为农产品主产区的主体功能定位,融合“一主四辅”的空间发展格局,按照建设成为新农村建设示范区、农产品供给重要保障区、生态功能维护区的目标要求,合理优化生活、生产、生态空间,引导金湖集约紧凑、绿色低碳发展。

    1、明确国土空间环境功能

    ① 维护人居环境稳定

优化城市聚居环境。重点打造一个县城主中心,有序改造老城区,精致建设城南生态新城,形成生态环境优越、生活便利安康的宜居城。坚持生态优先,合理安排建设用地,加强土地集约利用,科学安排城市绿色空间,完善绿地系统机构,加强居民点生态环境和绿化规划,按照节能、省地的要求建设符合现代居住要求的住宅,推广绿色建筑,实施城区环境综合整治,改善居住环境,建立城市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提升城市长效管理水平,完善产城生态防护林建设,落实产城生态隔离,积极推进创绿建设,组织开展绿色企业、绿色机关、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绿色医院、绿色宾馆(酒店)、绿色商场、绿色家庭、绿色工地、绿色景区、绿色园区、绿色志愿者队伍等“十二大”绿色建设活动,打造人与自然和谐的生产生活环境。

落实农村环境整治。持续推进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深入开展 “康居示范村”建设活动,有计划地实行“撤村并居”。进一步巩固“组保洁、村收集、县转运、县处理”四位一体处理体系,完善全县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长效运行维护工作,确保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到位,积极推动金南镇新杨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试点。因地制宜继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完善健全镇生活污水处理厂长效运行机制,确保正常有效运行。结合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整治等工作,开展农村三星级康居村创建工作,每年建成一个以上三星级康居示范村。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实施村庄聚居建设,引导农村聚居点合理布局。

    ② 构建绿色产业布局

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坚持生态环境优先,突出绿色引领导向,坚守生态保护红线,合理控制城镇开发边界,大力发展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坚持走绿色发展之路,着力形成以绿色增长为标志的增长模式。加快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实现高端装备制造、线缆仪表、煤矿机械、新能源汽车等主导产业转型提升发展。发展壮大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做强新材料产业影响力,支持神华药业向大健康产业拓展,实现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发展。

优化产业集中布局。加快金湖经济开发区对接融合戴楼工业区,重点推进“一主一新”优势产业升级,开展国家级生态园区创建和省级循环经济园区试点工作。鼓励南部的塔集、闵桥等生态敏感区域工业企业入驻银涂镇及经济开发新区,引导产业退二进三,加快服务业集聚区发展,推进黎城大兴工业园向都市型工业转型。加快老三河北现代农业承接市辐射功能区、高邮湖沿岸高效农业文化生态旅游综合示范区以及闵桥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建设,控制陈桥、吕良、淮胜等工业集中区规模,适度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和流通业,限制其他工业。

严格落实环境准入制度。制定空间准入、总量准入、项目准入“三位一体”的环境准入制度,严格限制高能耗、高污染、高排放产业进入,禁止引入化工、水泥、石灰和石膏制造等项目,禁止引入排放含磷、含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禁止不能实现“以老带新、增产不增污”的改扩建项目,在金湖经济开发区、金湖经济开发新区以及各镇工业集中区制定相应的产业准入清单,在项目引入过程中严格执行区域规划环评并符合区域产业政策定位,强化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的联动机制,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达100%,联合经信委制定年度清洁生产实施方案,加大清洁生产改造方案实施和考核力度。

    ③ 保护生态安全基础

确保农田生态环境稳定。金湖县是重要的农产品主产区,围绕全省农产品供给的重要保障区和生态功能维护区的功能定位,在国土空间开发过程中,须因地制宜地发展不影响其主体功能的产业,大力发展现代生态农业和农业休闲旅游业,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保障农田土壤环境安全,严守耕地保护红线,稳定耕地面积,确保全县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

提高河湖生态健康水平。制定河湖保护方案,明确保护范围、保护目标、治理保护对策,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体系,全面推行河道管理“河长制”,加强水土保持工作,采取小流域综合治理、造林绿化、生态修复等措施,有效防治水土流失。加快建设白马湖沿岸生态湿地保护区,新建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小区,巩固湿地保护面积,打造生态屏障。

    2、强化区域生态功能维护

    ① 优化提升生态格局

金湖县基础生态用地主要有高邮湖“荷花荡”风景区、白马湖生态渔村、金湖湿地森林公园、淮河柳树湾水上公园、淮河入江水道风光带等5个风景区及白马湖、宝应湖、高邮湖等水源地涵养区。通过对河湖水体划定保护区,严禁建设用地侵占控制水面和绿地,推动废气重点污染源企业、污水处理设施等重点污染源合理布局,达到保护水土资源及生态环境的目的。根据金湖的自然和地理特点,规划金湖的生态廊道建设以河流水系和道路交通为主,重点构建“一横两纵”的生态廊道,建设结构合理、功能互补的土地生态空间格局。

“一横”指的是东西向的金宝航道生态廊道。依托金宝航道及沿岸防护林带形成的特有人工地貌,构建东西向长约16公里的景观生态廊道,控制沿线地区的开发规模和类型,成为贯穿县域东西的绿色安全走廊。

“两纵”指的是南北向淮河入江水道生态廊道和南北向高邮湖景观生态廊道。沿淮河入江水道两侧划定宽约50米,长约31公里的滨水景观生态廊道,控制沿线地区的开发,有效改善城区“热岛”,提升城市人居环境质量。依托高邮湖构建长约27公里的生态景观廊道,通过对沿线土地的环境整治和生态保育,形成县域东南部的绿色观光走廊。

建成区规划形成“一河、六弦、四节、两洲”为主体的空间景观结构。其中一河为淮河入江水道,六弦为环城河、衡阳路、园林路、黎农河、高宝河、新建河,四节为荷花广场、园林路口、黎农河口、九里中心河口,两洲为三河滩和大墩岭。

    ② 维护自然生态系统

推进森林系统保护。对划定的育林育草区,严禁林木砍伐,禁止一切从事与林木和植被保护不符的开发建设活动,以林地的地带性植被为主导,明确区域重点保护群落,严防森林病虫害,关注美国白蛾、杨树舟蛾等病虫害防治,重点保护天然林、天然次生林,促进群落演替,提高生态效益。

落实湿地系统保护。维持全县现有湿地、湖泊面积不减少,严禁围湖造田等侵占湖泊水面等任何建设行为,加大对白马湖、高邮湖、宝应湖等重要湿地的巡查力度,同步配备湿地监测系统,对湿地生境状况进行实时监测,强化水体岸线的生态化修复,推进淮河入江水道、利农河、高宝河、新建河等河流沿线绿化,适度扩大水生植物种植面积,部分地区尝试改造堤岸的硬质结构,进行堤岸基质修复,创造堤岸植物生境条件。加快推进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小区建设,扩大湿地保护面积,到2020年,自然湿地保护率达到40%。

    3、保障生态红线区域安全

    ① 健全生态红线考核机制

制定生态红线年度保护计划或方案并严格落实、考核,明确各部门在生态红线保护工作中的职责分工,并将其生态红线管控职能履行情况纳入年度部门工作考核。制定生态补偿实施细则,对生态红线保护成效突出的地区给予资金倾斜,保护不力地区适当扣减。实施生态红线保护联席会议,按照工作职能和管理权限,将生态红线区域的保护和建设职能分解到各镇、园区,每一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共同推进生态红线区管控。

    ② 落实生态红线监督管理

明确生态红线监管责任人。明确县域内生态红线区域责任人,在界标中公示责任人姓名、联系电话、管控边界与管控要求等信息,确保公众监督落实到位。

推进生态红线执法巡查。将生态红线区域巡查纳入日常工作,建立县、镇、村三级巡查网络,开展生态红线区域专项执法工作,加大一级管控区巡查频次,摸清区域现状,列出整改名单、提出整改措施。

    ③ 强化生态红线区现状管理

严格按照省、市要求,强化饮用水源保护区、湖泊湿地、入江水道清水通道维护区、高邮湖大银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有效保护。进一步巩固白马湖退渔(圩)还湖工作成效,做好渔民安置工作;加强淮河入江水道上的四个码头和崔庄油外运码头环境风险防范,保障水源水质安全;加强船舶监管,降低环境风险,禁止船舶污染进入淮河入江水道。

(二)推进水体质量改善

    1、夯实饮用水源水质保障

    ① 消除水源地安全隐患

落实饮用水源地安全保护措施。根据生态红线区域管控要求,每季度末对金湖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第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一、二级管控区进行梳理排查。一级保护区内禁止一切破坏水环境生态平衡的活动,全面排查污染源,加快取缔饮用水源地周边畜禽养殖场、网箱养殖、农家乐等产业。对保护区流域两侧农作物、码头、避风港等污染源进行整治,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综合防治等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减小农业生产对饮用水水源的污染。严禁破坏水源林、护岸林等与水源保护相关植被的活动,河床滩地实施全面禁种,禁止倾倒工业废渣、城市垃圾及其它废弃物。运输有毒有害物质的船舶和车辆进入保护区,须经批准并设置防渗、防溢、防漏设施。定期打捞杂物,确保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水质达标率达100%。

健全饮用水源地应急管理体系。加强饮用水源地风险防范,实施水源保护区外汇水区有毒有害物质管控,完善饮用水源应急预案,组织应急预案演习。提高饮用水源监控能力,所有集中式饮用水源实现在线监控,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全指标监测分析和生物毒性、重金属、POPs等危害人体健康的污染物监测示范。

    ② 确保城乡用水安全稳定

全速推进城乡区域供水工程。完善二三级管网铺设,理顺供水管理体制,确保农村居民喝上与县城同水源、同管网、同水质的放心水、安全水。 

构建供水工程运行保障体系。建立健全供水工程设施管养责任机制和抢修快速反应机制,充分发挥供水工程设施服务于民的长久、称心效用。制定完善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组织体系、部门责任和工作程序,确保管得好、供得稳、用得上。建立完善取水、制水、供水和终端用户水质全过程的管理检测体系和质量控制机制。同时加快金湖县备用水源地建设,提高应急保障能力,至2018年,新建一座含进、退水闸站,总库容约106万立方米的人工湖泊作为金湖县备用水源。

    ③ 加强地下水资源保护

全面落实金湖县地下水压采方案,严格地下水取水许可审批,对地下水实现用水总量控制和地下水水位控制,逐年封填地下水超采区的地下水井,实现地下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对划定的地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严格执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等相关管理规定,保护区内禁止建设与取水设施无关的建筑物;禁止从事农牧业活动;禁止倾倒、堆放工业废渣及生活垃圾、粪便和其它有害废弃物;禁止输送污水的渠道、管道及输油管道通过保护区;禁止建设化学品仓库;禁止利用渗坑、渗井等排放污水和其它有害废弃物。对全县石油开采点地下水影响情况进行调查,要求石油开采单位在钻井、开采中格外注意对地下水层的保护,严格按照石油开采技术规范操作,确保地下水层不被污染。

     2、完善城镇污水处理体系

    ① 全面推进污水收集管网建设

合理优化污水集中收集体系。根据污水集中处理率和污水厂水量浓度负荷要求,倒排管网建设、截污截流和雨污分流建设,优先收集污水产生量较大社区、企业污水,切实提高污水厂运行效率。

加快镇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全面解决全县12座镇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铺设不到位、收水能力不足的情况,加快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提高镇污水收集率。推进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结合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对规划保留的行政村因地制宜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到2020年,完成戴楼镇红岭村、金北镇董河村等48个村(居)污水处理设施、污水收集管网建设。

加强园区废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进一步完善金湖经济开发区工业废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积极推进金湖经济开发新区和其余镇工业集中区污水管网配套建设,实现工业废水集中处置。依托现有镇污水处理设施,加强工业园区配套污水管网建设,金湖经济开发新区以及戴楼、黎城2个重点开发镇区的工业集中区在2017年前完成废水配套管网铺设,其他工业集中区争取在2020年前完成废水配套管网铺设,基本实现全县工业废水集中处置。根据废水处理需求,确保废水处理能力与需求配套,“十三五”期间,金湖县污水处理厂扩建至日处理6万吨,由原一级B标准提高至一级A标准,新建和改造配套管网40公里,金湖经济开发新区新建日处理2万吨的污水处理厂一座,新建配套管网45公里。 

    ② 健全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机制

健全污水处理设施运维制度保障。积极完善金湖县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办法,落实镇污水处理厂及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责任主体及运行维护费用,保障镇村污水处理设施长效稳定运行。

    ③ 落实污水达标排放和尾水回用

加强工业废水达标排放监管。加大江苏金莲纸业有限公司、金湖宏鑫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江苏理士电池有限公司、江苏神华药业有限公司、江苏昊华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江苏侨新纤维有限公司、江苏金湖输油泵有限公司、金湖县世纪食品有限公司等废水重点污染源的监管力度,规范工业企业排污行为,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要求,严厉打击偷排、漏排、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确保2018年之前,江苏金莲纸业造纸废水废渣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工程、金湖宏鑫表面处理电镀废水末端处理提标项目以及金湖县环宇化工生产车间搬迁工程顺利完成;2020年之前,完成江苏理士电池废水处理及管网升级提标项目,提高尾水回用率,降低环境风险。

积极实施再生水回用。建立再生水回用试点,扩大再生水回用规模,鼓励城市绿化、景观、洗车、道路喷洒、公共卫生等使用再生水。在金湖县污水处理厂实施再生水回用工程,到2020年,全县再生水回用率达到10%。

    3、实施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

    ① 推进城乡河道生态修复

落实河道长效管护机制。按照河道长效管护机制,明确管护责任,建立管护队伍,推动河道管理工作的正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积极推动全县开展河长制工作,并将河道整治工作列入各河长的政绩考核。

建立城乡河道轮浚制度。按照轮浚制度全面实施城乡河道疏浚和村庄河塘整治,重点整治黑臭河道,解决河道淤积堵塞、杂草丛生、垃圾漂浮、水质恶化等问题,恢复河道的引排功能、生态功能和景观功能,根据轮浚计划对全县150条县乡河道逐年开展疏浚淤积综合整治工作,改善农村水环境质量。

    ② 控制流域污染物质排放

加强农业源污染控制。加强对农药的管理,禁止销售和使用高毒、高残留的农药,开发生物农药,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及其使用技术和病虫害的综合防治技术,减少用药次数和用药量。优化氮磷钾、中微量营养元素和有机、无机肥的投入结构,推广氮肥深施、测土配方施肥、分段施肥等科学施肥技术,推广保护性土壤耕作技术和合理轮作技术,控制水田和坡地的水土流失。 

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推动规模化养殖场开展标准化建设,对现有的畜禽养殖企业治污设施不配套、不规范的企业,配合农委,督促企业加紧完善相关污染防治设施,针对未办理环评的养殖场,要求限期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报批。同时在非规模化养殖户分布较密集的地区,开展非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减少非规模化畜禽养殖粪便对水体的N、P的影响。至2016年,建成黎城镇非规模化畜禽养殖粪便集中处置中心,形成年处理非规模畜禽粪便及养殖废水2.52万吨、年生产有机肥能力1.095万吨的能力。至2020年,完成规模化畜禽养殖粪便收集处理体系建设,推广猪-沼-粮(鱼、菜)生态循环模式,提高畜禽粪便利用水平。

加大船舶污染控制。加强危险品船舶监管,严格要求运输化肥、农药及石油等产品的船舶做好水污染风险防控措施,淘汰老旧船舶,减少船舶漏油事故。河道两岸的港口、码头按要求建设废油、生活污水和垃圾的收集处理设施,接收船舶生活污水和垃圾,禁止船舶生活污水和垃圾直接排入水体,严禁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及上下游排放。建立船舶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在饮用水一、二级管控区附近设置足够数量的隔油设施等应急设备,不定期进行船舶污染事故应急演练。

(三)深化大气污染防治

    1、提高能源清洁利用水平

    ① 优化能源消费结构

加强能源节约集约利用。尽量减少煤炭使用量,禁止燃用高灰分高硫分煤炭,提高煤炭清洁利用水平,严格落实节能评估审查制度,对新建3000吨标煤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行节能评估,对实行审批制和核准制管理的综合能源消费总量3000吨标准煤以下的项目,按耗能量要求分别填写节能评估报告表和节能登记表。新建高耗能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用能设备达到一级能效标准。对现有用能大户江苏金莲纸业有限公司、江苏理士电池有限公司、金湖杰辉铸造有限公司等企业实施节能评估,对能源利用率低的企业实施节能改造。推广应用节能技术产品,组织实施节能技术推广应用示范项目。到2017年,实现改造节能超过1万吨标准煤。

大力推广清洁能源。积极开发利用太阳能、风能、沼气、秸秆燃气等清洁能源,提高全县清洁能源利用率。重点开展光伏发电、风能发电、沼气池、秸秆气化等工程建设。充分利用金湖滩涂地的太阳能资源以及高邮湖周边闵桥、塔集镇风力资源优势,到2017年,闵桥镇建成亚洲新能源有限公司10万千瓦风电场项目。

    ② 推进集中供热建设

加快完善开发区集中供热。利用建设西气东输的契机,加快推进金湖经济开发区分布式能源项目,完善管道天然气接入工程建设,“十三五”期间,新建2×30MW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加快集中供热管网建设,提升园区集中供热水平,为燃煤锅炉淘汰提供条件。

开展燃煤小锅炉综合整治。结合分布式能源项目建设,淘汰供热管网范围内的燃煤锅炉;供热管网外、天然气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实施天然气改造工程;供热管网、天然气管网覆盖范围以外的10蒸吨/小时以上锅炉燃煤锅炉鼓励使用生物质成型燃料替代燃煤,或实施脱硫和除尘提标改造,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采用生物质成型燃料、电等清洁能源替代或淘汰措施。全县禁止新建10蒸吨/小时(含)及以下的燃煤、重油、渣油锅炉及直接燃用生物质锅炉。结合分布式能源站建设,“十三五”期间,基本完成燃煤锅炉、工业炉窑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改造任务,确保上级下达的污染物减排任务顺利完成。

    2、加强重点领域废气防治

    ① 强化工业废气污染监督执法

强化大气污染源排放监管,重点大气污染源全部纳入环保部门在线监控系统,实现实时监控。将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治污设施运行情况纳入企业信息公开和环保信用等级评定的范围。对偷排偷放、屡查屡犯的违法企业,依法停产或关闭,对涉及环境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② 加强重点行业烟粉尘治理

加快完成金湖县钢铁行业脱硫设施安装工作,完成钢铁行业烟气治理全面提标整治或关停工作。推动水泥、砖瓦制造等行业除尘设施建设与升级改造,持续降低烟粉尘排放量。

    ③ 推进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

配合江苏省、淮安市完成挥发性有机物重点排放行业污染调查工作,确保在2020年底以前按照排放限制标准要求,完成电缆、制药行业等涉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的综合整治工作,配备有害挥发性有机物净化装置。

    3、实施大气污染专项整治

    ① 加强区域扬尘污染防控

严格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建立扬尘控制责任制度,督促建设单位将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列入工程概算,编制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全面推行“绿色施工”,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全封闭设置围挡墙,严禁敞开式作业,施工现场道路应进行地面硬化,所有建筑工地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落实抑尘措施,裸露工地要覆盖。至2020年,建成区内工地扬尘污染控制达标率达到100%。

强化道路扬尘污染防治。积极开展渣土运输执法检查,从严查处渣土运输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渣土运输车辆应采取密闭措施,安装卫星定位系统,严格执行冲洗、限速等规定,严禁带泥上路、抛洒滴漏。加强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和洒水抑尘,提高机械化作业水平,控制道路交通扬尘污染,到2017年,县城建成区主要车行道机扫率达到80%以上。加强码头、车站等地装卸作业及物料堆场扬尘防治,大型煤堆、料堆要实现封闭储存或建设防风抑尘设施。到2020年,县城建成区降尘强度比2015年下降15%以上。

    ② 强化餐饮油烟污染防治

突出餐饮油烟污染源头控制。根据《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制定餐饮场所布局规划,在新城建设中,明确区分餐饮娱乐和住宅小区建设的使用功能,合理布设、调整餐饮经营点,探索餐饮与居住区适度分离,严格餐饮经营项目审批,加强部门联动,建立由环保局和其他相关部门组成的餐饮项目审批会商制度,推动申领工商营业执照、餐饮经营卫生许可证的新建餐饮项目满足环保要求。

强化餐饮油烟末端排放监管。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规范餐饮专用烟道,强化餐饮经营单位油烟净化设施安装和维护。营业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或者就餐座位数在250座以上的餐饮企业,需当安装油烟在线监控设施。推广使用高效净化型家用吸油烟机。加快完成餐饮行业污染专项治理,重点整治学校、繁华街道、居民住宅集中区和旅游风景区等环境敏感区的餐饮企业。

    ③ 推进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

强化秸秆禁烧宣传与巡查。实行秸秆禁烧属地管理和目标责任制,将秸秆禁烧落实情况与考核、创建等工作挂钩,建立督查巡查工作机制。按照县政府要求和部署,跟镇、村、园区及时召开动员会议全面布置秸秆禁烧工作,把禁烧要求明确到位,做到“全方位”、“全覆盖”宣传发动。聘请督察员全天候巡查重点区域、重点线路、重点田块,逐步实现对收割情况、焚烧情况实时监控。 

推进秸秆多渠道综合利用。按照江苏省、淮安市要求,完善秸秆机械化还田、收储、成型燃料制造、利用等环节的财政补贴和价格政策,大力推进秸秆机械化还田及能源化、饲料化、基料化、工业原料化等多种形式利用。试点农田整合、秸秆利用大户承包县域内的秸秆收集、利用模式,形成秸秆利用与收集责任关联体系。到2020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5%以上。 

    ④ 深入治理机动车船尾气

机动车尾气排放控制。根据城市发展规划,适度控制高污染车辆的行车区域,划定黄标车限行区,并加强限行区管理,对违反限行规定的车辆,依法予以处罚。推广汽车尾气净化装置,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制定和完善老旧车标准、淘汰办法和老旧车提前报废的奖励及补偿政策,确保2017年之前,完成对黄标车、老旧汽车淘汰更新。

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在出租、公交、环卫、邮政、电力等公共服务领域和政府机关率先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推进公交车、出租车“油改气”或“油改电”。加快新能源汽车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布局和建设车用加气站、标准化充换电站等公共设施。

加强机动车环保管理。加强在用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逐步将摩托车和低速汽车纳入环保定期检验范围,推广使用环保电子卡,实现环保标志电子化、智能化管理。

实施港口船舶污染控制。鼓励境内港口开展“绿色港口”创建,鼓励和支持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在全县港口行业中的应用,大力推进内河船舶“油改气”,加快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积极开展施工机械环保标志管理,推进柴油施工机械加装尾气后处理装置。

(四)开展土壤环境保护

    1、推进土壤环境质量监测

摸清土壤环境污染现状。开展工矿业污染场地排查和风险评估,对全县可能受污染用地的土壤环境质量深入调查。开展重点地区土壤污染状况加密调查,划分土壤环境质量等级,完成耕地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土壤环境优先保护区域的划分。摸清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土壤环境现状,查明威胁水源地土壤环境安全的潜在因素,建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土壤环境状况数据库。将污染严重且难以修复的土地,划为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积极开展粮食产区、蔬菜基地土壤环境质量动态检测,掌握土壤环境变化情况。

构建土壤污染监测体系。建立土壤环境质量数据库、健全土壤环境监测网、建立例行监测机制,有效防控污染土壤生态环境风险,启动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和预警体系,强化被污染土壤安全利用的环境风险控制,开展受污染土壤环境监测,加强受污染土壤安全利用管理,制定并实施被污染土壤环境风险控制方案。

    2、开展土壤污染修复治理

根据国家及江苏省出台的“土十条”,适时启动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程。以重污染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周边、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区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周边、废弃物堆存场地、搬迁遗留场地、受污染农田等为重点,开展污染场地土壤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禁止未经环境评估和无害化治理的污染场地进行土地流转和二次开发利用,确保土地转换用途后的安全利用,避免环境风险和社会纠纷。开展全县整治关闭后电镀企业原厂区受污染土壤的治理和修复,积极推进污染土壤修复治理,实行污染土壤分期分级分类修复治理。 

    3、控制新增土壤环境污染

强化环境执法和污染治理力度的基础上,严格环境准入制度, 在排放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项目中强化土壤环境评价内容。 新增工业用地必须开展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并报金湖县环保局备案, 防止新建项目对土壤造成污染。在耕地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等土壤环境保护优先区域,禁止新建涉及重金属、皮革制品、医药、铅蓄电池等项目,从严控制优先区域周边新建污染项目。 

(五)强化全面污染防控

    1、提升噪声污染防治水平

加强交通噪声防治。合理规划交通路网及交通沿线地区的开发,减少对沿线噪声敏感区的影响;合理配置交通路网中绿化带、声屏障、降噪装置、低噪路面及材料;发展清洁、低噪的公共交通工具;严格控制和督查鸣号的违法行为;对居民生活及办公学习产生影响的高架路段设置隔声屏障;严格控制重载车等噪声较大的车辆进入建成区,对过境车辆强化管理。

加强工业噪声防治。从声环境保护的角度合理进行工业布局,新建工业企业远离医院、学校、居住区等敏感点;定期对工业企业厂界噪声的监督检查,确保企业厂界噪声达到排放标准;强化对工业噪声源的管理和对超标声源的限期治理。

加强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布局施工机械,减少对周围敏感点的影响。加强建筑施工噪声管理,严格夜间施工审批,夜间施工必须履行审批手续,及时向群众公示,同时向周围居民做好解释工作。

加强社会生活噪声防治。加强商业和文化娱乐场所噪声源的监管,禁止县城的商店、饭店、娱乐场所等地在室外设置音响设备,内部有音响设备的要有隔音措施,确保在场所外部噪声监测值达到国家排放标准;强化社区的噪声管理,加强居民的公德修养,尽量避免在社区内大声喧哗和大音量播放音响设备,严格控制住宅装潢的工作时间。

    2、推动固废“三化”处理

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实施对工业固体废物收集、运输、贮存、处置的全过程监管,鼓励企业采用清洁生产技术。促进各类废弃物在企业内部的循环使用和综合利用,从源头和生产过程削减固体废物的产生;完善资源化体系,鼓励生产企业间的废物循环和再利用。

安全处置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加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环节全过程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和审批制度,对江苏理士电池有限公司、金湖宏鑫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江苏昊华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和金湖县环宇化工有限公司等产生危险废物的企业严格监管,防止危险废物转移、利用、处置过程中产生的环境污染。

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处置。加强城镇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促进垃圾资源化和无害化。提倡居民在家中将抛弃垃圾分类,在机关、学校、工厂企业、车站等地设置分类收集垃圾的容器,将废塑料、废纸张、废玻璃、废金属分类收集,使回收物资加工企业有可靠的废品来源,也便于有害废物的单独处置。加强餐饮业管理,督促餐厨废弃物产生、收集、运输、贮存、处置利用等相关活动中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积极推进餐厨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推进城镇建设及工业厂房等建设中建筑垃圾的处置,优先实施修路、土地平整等循环利用,城管局制定建筑垃圾规范化处置办法,并加强监管。

    3、深化重金属污染综合防范

严格涉重项目环境准入。金湖县涉重企业主要为铅蓄电池和电镀企业,“十三五”期间,鼓励现有铅蓄电池企业项目入园进区,扩建项目采取“以新带老”,增产不增污;新建铅蓄电池项目必须满足《铅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和《铅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清洁生产水平须达《清洁生产标准铅酸蓄电池行业》国内先进水平,防止低水平的铅蓄电池污染转移项目落户金湖。根据行业发展需求,建设专业化电镀片区,健全电镀片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引入自动化水平高、工艺先进、污染防治措施完善的电镀项目。实施涉重金属产业准入公告制度,禁止在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环境敏感区新建排放重金属污染物项目。

加强涉重项目环境监管。加强金属表面热处理、铅蓄电池、化工、电子元器件等涉重行业的环境监管,建立涉重企业动态管理清单,实现“一企一档”,纳入市生态环境监控平台。对产生和排放重金属的企业全部实行在线自动监控,含重金属废水车间排口须稳定达标,含重金属废气应收集处理达标后排放。对所有涉重企业分类、分批次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每两年滚动实施一次,积极推进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工艺升级改造,大力推广清洁生产技术及其他先进技术。加大对涉重企业环保监督检查力度,实施全指标监督性监测,对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限期整改,对长期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实施关停。

    4、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

优化辐射设施规划建设。合理规划布局变电站、广电、雷达设施设备、移动通讯基站,严格实施辐射安全防护距离。电磁辐射设施建设充分考虑对周边居民住宅区、学校等电磁敏感目标的影响,确保全县电磁辐射环境安全。

加强辐射环境监管。加强辐射源管理,严格指导工业、企业、医院以及各镇卫生院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审核换发工作,配合市辐射中心完成辐射数据库录入及省厅检查工作,健全和规范各级电磁设备设施,逐步建立电磁辐射环境管理体系,加强对辐照装置、工业探伤放射源以及各类辐射设施设备的安全监管和监测。

(六)健全环境保护支撑

    1、完善环境保护制度

    ① 严格实施环境管理制度

落实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贯彻落实党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执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作为淮安市环保局的派出机构,由省环保厅直接管理。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以建设“一企一档”动态管理数据库为基础,利用其它领域和部门信息,加强跨部门数据关联比对分析,充分发掘和释放数据资源的潜在价值,提升环境管理能力。启动实施环境质量达标行动清单式管理,建立覆盖全县的控制单元体系,筛选应重点解决的单元,制定相应的目标、任务清单,将分区域、分阶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

强化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全面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环评和规划环评执行率达到100%,逐年提高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比例,杜绝建设项目长期试生产不申请验收的现象。

全面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逐步试行企业“刷卡”排污,以给企业发放的排污许可证数据为基础,依托现有的污染源在线监测数据,将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情况以及环保设施运行工况实时上传到环保部门的管理平台,对企业废水排放量进行监控,在排放量到达分配额度时,即关闭污染源排污口阀门。至2018年,全县应核发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到位,全面实行持证排污。

加强总量排放管理。做好环境统计和减排基数核算,分解“十三五”减排任务和年度减排目标要求。加快污水配套管网建设步伐,发挥已建污水处理厂减排效益。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充分挖掘农业 减排的潜力。

    ② 落实考核与责任追究机制

 构建完善绿色政绩考核机制。完善生态红线管理监督管理考核办法,将生态红线区域分片至各镇,层层落实责任。将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体现生态文明建设状况的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评价体系;启动实施绿色GDP核算,逐步提高生态环保工作在党政实绩考核中的比例,至2020年达到20%以上;出台实施《金湖县各级人民政府主要领导生态文明实绩考核办法》,全面提升生态环保工作在党政干部责任考核体系中的地位。

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机制。研究制定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监督管理责任清单,明确各部门责任分工,形成全县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的合力;探索将规划环评作为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定责的重要手段,依据《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对违背科学发展要求、造成生态环境和资源严重破坏的,责任人不论是否已调离、提拔或者退休,一律实施终身追责。

     2、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① 推进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加强环境监测基础性工作建设。继续巩固环境监测站实验室资质认定成果,不断完善《质量手册》,提高全站质量意识,深入开展质量控制工作,增加质控用房和设备以及人员配备,使质量控制工作日常化、规范化、持久化。对各监测点位进行优化和调整,重点调整酸雨、大气、地面水监测点位,新增深层地下水及放射性、土壤、生物、固体废物等方面的环境监测点位,对污染源及监测项目进行科学的筛选,促进环境监测工作向着规范化发展。

完善环境监测网络。完善集中污染企业在线监测系统和饮用水源在线监测系统于一体的环境保护数字化网络管理系统。重点发展经济技术实力较强、监测手段先进的环保车间或企业化验室等骨干网络成员,弥补监测站部分的人员、仪器设备的不足。深化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加强地表水断面例行监测;加强环境空气监测,提升PM2.5监测能力明显,数据联入省、市环保网站平台,满足人民群众的环境知情权;积极开展农村环境质量监测试点,按照省中心和国家环保部要求及时上报相关信息。

发挥环境监测技术的监督作用。强化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体系建设与运行管理,健全与完善减排监测体系建设和实施方案,强化对企业的污染源监督监测质量管理,及时开展质量抽测、有效性审核和现场检查,确保监督监测高质量开展,保证在线监测设备真正发挥监控作用;强化企业自测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对企业自行监测现状开展调查、技术备案与监管,加强企业检测人员技术培训、指导与考核,提高监测数据的有效性、准确性和科学性。

增强环境监测预警能力。增加环境监测投入,打造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新增有机物监测能力仪器、实验室辅助设备配备,完成原子荧光、色谱类仪器等更新,建设无菌室、恒温室,实现大气站仪器设备更新等;严格执行日监控、周巡查制度,加强第三方运营的管理和考核,不断提高自动监测数据的有效性,提升污染事件应急监测处置能力,完善应急监测预案和工作程序,实行应急24小时值班,严格执行预警报告制度,组织编制质量预警办法,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② 强化环境监察能力建设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要求,加强环境监察机构能力建设,强化基本和专项监察设备配置,进一步推进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完成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二级标准验收工作;2016年底,完成移动执法平台、现场取证装备、办公用房等建设,提升环境执法能力水平。充实基层环境监管力量,各园区、镇配备环保专职专干,各镇配备环保信息员,配合上级管理部门,畅通金湖县、各镇(园区)两级环保执法队伍的联动和沟通机制,全面构建环保监管执法体制保障。

    ③ 强化环境执法监管工作

实施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以执法重心下沉、关口下移、属地管理为原则,通过“定区域、定任务、定职责”,以县、镇、村行政区域为单元划分三级网格,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各镇配齐网格监管人员,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工作流程,保障工作经费,确保该项工作落实到位。在此基础上,探索建立双随机抽查、环境问题查处信息公开反馈等监管制度,确保网格内排污单位得到有效监管、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有力解决,实现环境监管执法的规范化、精细化。

充实一线执法力量。适应环境网格化监管需求,科学地确定不同层级、不同类型执法队伍编制数量,重点增加基层执法机构、重点镇及工业园区的环境监管人员,推动解决基层环境监察人员参公管理问题。强化技术培训,通过定期培训与专项集训等方式及时更新环境监察人员的知识结构,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新进监察人员坚持“凡进必考”,择优录取。

加强环境执法监管,突出部门联动执法。全面加强环境执法监管,准确运用和发挥好新环保法赋予的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及移送公安行政拘留等手段,曝光典型案例。突出部门联动执法,深化公安环保联合执法机制,探索建立联动执法联席会议、常设联络员和重大案件会商督办等制度,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衔接。建立环保与市场监督、城管、供电、银行等部门的的联动机制。推进与司法、纪检监察部门的合作,加大对违法企业责任人的责任追究。

重点解决群众环境权益问题。以化解环境信访积案和突出环境信访问题为重点,深入开展环保局长大接访和环境污染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推行“一访二走三邀四联五督”的环境信访“五步”工作法(一访信访人,二走企业,三邀环保专家,四联相关村社,五督企业整改),实现“一控两降两提高”(控制信访总量,越级及重复信访量下降,结案和满意率提高)的目标。

    ④ 加强环保人才队伍建设

切实增强环保管理力量,优化对新招录人员的专业素质把关,选择环保专业科班出生并有实际环保工作经验的人员充实到环保队伍,不断优化环保队伍人员结构,并通过加大环保业务知识技能培训,建立环保管理人才培养激励机制,着力打造一支会管环保的环境管理人才队伍,不断提升现场监管水平。

    3、强化环境风险应急

    ① 健全环境风险应急体系

建立健全以预防为主的环境风险管理制度和环境应急救援网络,实行严格的“准入制度”,对计划入驻的企业进行风险预评价,严禁新建高风险项目落地。加强应急装备(应急车辆、防护服、应急监测设备等)建设,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快速处置反应能力水平。构建生态环境监控与应急指挥一体化系统,实现污染源综合监控与环境质量综合检测管理预警,提升风险应急信息化能力。完善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完成金莲纸业、县污水处理厂等金湖县所有国控重点污染源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修编和备案工作,重点督办全县机械制造、仪表线缆、新型建材、轻纺服装和光伏等重点行业的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工作;落实企业环境风险管理责任,构建形成企业领导负责,各车间、工段协同配合的多层次环境风险管理体系,科学识别企业环境风险、安全隐患,做好预防和应对措施。

    ② 加强环境风险源头防范

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和排查,全面调查重点环境风险源和环境敏感点,建立环境风险源数据库,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加强化学品及持久性有机物风险管控,提升化学品管理基础能力,严格落实环境管理登记、释放转移情况定期报告等制度。持续推进园区的规范化管理,加强重点行业危险化学品全过程环境监管。 

    ③ 强化环境风险应急演练

加强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金湖经济开发区、重点环境风险源企业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及时督促相关单位按照应急预案完善应急队伍、落实应急物资储备,定期组织环境应急处置演练,提高紧急情况下人员快速反应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的能力。

    4、深化环保公众参与

    ① 加强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加强环境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利用金湖县政府门户网站群、金湖县环境保护局等信息共享平台,逐步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定期发布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区域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达标排放、监督执法检查情况、重大环保工程进展、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等相关信息,接受社会舆论监督。

拓宽信息互动渠道。按照《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不断完善公众参与途径和形式。发展壮大环境保护志愿者队伍,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推动环境保护领域“互联网+”创新模式,县环保局、各园区、各镇建立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加强与公众深层次互动,畅通环境信访与投诉渠道,加强环保法律、政策和技术咨询服务,及时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环境问题。

    ② 提升环境管理业务水平

加强基层环保业务培训。开展基层环保工作人员技能培训,提高环保局各科室、各镇、园区、工业企业单位环保工作人员的业务技能,提升业务知识水平,明确日常环境监管要点,确保环境保护执法大检查、环境保护各项目标任务有效完成,组织基层环保人员参加省、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培训,提升危废规范化管理水平。

加强企业环境管理培训。加强企业EHS管理体系建设,定期组织开展企业环境管理培训,普及企业安全生产知识。广泛开展扬尘管理宣传,组织项目工地建设方、监理方、施工方负责人开展扬尘管控示范工地观摩活动,推广施工扬尘管控技术方法。

    ③ 强化环境保护宣传教育

建立环保宣教中心。申请成立环保宣教中心,积极向政府争取人员编制、活动经费;环保宣教中心设1~2人专职环保宣教人员,配置30平方米左右的机房、120平方米左右的声像编辑室和200平方米左右的环境宣教图书馆。通过县环境宣教指导委员会,将环境宣传教育列入宣传、教育、文化、新闻、出版、广电、环保等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渗透到各类学校、社会团体的日常工作,形成“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综合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大众广泛参与”的社会文化环境宣传教育新格局。到2020年,使全县环境宣教的运行机制、人员素质、能力建设与全县的经济发展水平、环保事业的持续创新以及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环境文化需要相适应。

强化环保意识教育。大力开展县展示馆——生态分馆、中小学生教育基地教育,使全县各级干部、广大公民和青少年学生增强生态环境忧患意识;开展环境法制教育,使广大公民了解自身的环保权利、责任和义务,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环境权益;开展环境伦理道德教育,引导公民树立正确的环境道德观;紧密围绕环保中心工作开展环境宣传,充分发挥舆论的先导作用和监督功能,借助新闻媒体和社会舆论,宣传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成效,弘扬环保实践中的先进典型,揭露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

深化绿色创建工作。积极推进“环保四进”工作,促进各类绿色创建活动向纵深发展,推广环保圆桌对话制度。在开展绿色创建工作中,本着“完成市级的、争创省级的、准备国家级的”创建目标,加大创建力度,完善创建措施,提高创建水平,保证创建绩效,加强创建宣传,让人民群众更多地了解、支持和参与环境保护工作。通过积极协调和组织、联合其他部门,开展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等创建活动。 

 

 “十三五”规划重点工程

 “十三五”期间,围绕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以大工程带动大治理,计划安排6大类22项重点工程,包括水环境质量改善工程、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工程、固废处理处置工程、生态空间管控工程、环境风险防范工程、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工程,总投资11.78155亿元,按照“前紧后松、适当超前”的原则,保证工程的顺利实施,同时留出足够的机动空间,保证规划的可执行性,各个具体工程可根据当时的经济条件按轻重缓急适当调整,保持规划的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一)加强组织领导

金湖县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全力推进环境保护工作。完善政府负责、环保部门统一监管、有关部门协调配合的综合管理体系。县政府是规划实施的主体部门,应突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推进部门协调联动,环保部门负责规划协调、环境监管,其他部门按照职能分工落实相关环境保护工作。成立相应领导协调机构,建立有效工作机制,2016至2020年,要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目标化、目标责任化”的要求,逐年制定环境保护年度实施方案。加强人大、政协对环保工作的监督,县政府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环保工作,定期向政协通报环保工作。

(二)严格考核评估

构建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的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完善行政首长环保目标责任制,实行年度和任期目标管理,强化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环保政绩考核,将资源消耗、环境保护、生态效益等情况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县人民政府依据年度工作计划与各有关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实行规划目标责任制。每年对照目标任务考核,在2018年年底和2020年年底,分别对本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并作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主要任务完成较好、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对未通过考核的部门进行通报并追究责任。

(三)增强资金保障

强化环境保护资金的预算管理,将环保投入作为政府财政支出的重点内容之一,建立环境保护投资稳定增长机制,加强金湖县环保监察、监测、宣教、应急等能力建设和污水处理厂、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等环保基础设施运营管理。积极争取国家、江苏省环保专项补助资金,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加强对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做好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和项目后续管理,努力提高财政性环保资金的投资效益。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集聚作用,多渠道吸引社会资金,对于“十三五”期间重点实施的工程项目,建立政府与社会资本风险分担、收益共享的合作机制,采取明晰经营性收益权、政府购买服务、财政补贴等多种形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

(四)推动合作共治

加快形成区域合作和社会共治局面。区域合作方面,积极开展跨行政区的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推进区域大气污染和河流、湖泊水环境联防联治,加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社会共治方面,政府公布年度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出大气、水、土壤及生态保护目标和任务,呼吁全社会参与生态环境保护;企业主动承担污染防治社会责任,在企业生产和项目建设方面与政府相向而行,投资建设符合金湖环境保护准入,积极开展污染减排;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自觉养成绿色生活理念,积极参与环保社会组织开展的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咨询服务和环境违法监督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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