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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万州区“十三五”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
发布时间 所属行业 项目性质 地区
2020-08-03 其他 重庆
一、“十二五”应急管理工作回顾
       “十二五”期间,区委、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以提高依法应对突发事件实战能力为主线,不断健全体制,创新机制,抓基层、打基础,既应急、又谋远,扎实推进应急管理各项工作,成效显著。
       (一)组织机构不断健全。充实了区政府应急委成员单位,深化了应急委成员单位职能职责。各地各部门及有关单位做到应急管理有机构、有人员、有场所,明确各类基层信息员4500人。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稳步推进,全区41个镇乡街道、374个村(社区)全面完成规范化建设任务。
       (二)应急预案基本完善。全区初步建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制定了预案管理办法和预案评估实施细则。按照“简化、实化、流程化、图解化”要求,各地各部门及有关单位每年因地制宜开展了应急预案的修编工作及演练工作。村(居)均结合本地多发易发突发事件编制了简易的可操作性较强的应急预案。区政府每年组织开展区级综合演练1次以上,区级有关部门、镇乡街道每年开展专项演练1次以上。
       (三)保障能力明显加强。基本建成1+7+12(1支区综合应急救援支队,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抗洪抢险、森林灭火、道路交通事故、水上事故、危险化学品事故7支区应急救援队,医疗、通信、电力、道路交通秩序、水上交通秩序、物资、交通抢险保通和运输、市政、综合战勤、气象、环境、地理信息12支区应急救援保障队)模式的3个层级、4大领域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全区组建各类应急救援队伍93支,救援人员9176名,新聘和续聘应急管理专家50余名,依托团区委建立了106人组成的青年志愿者队伍。区政府应急应战指挥平台和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基本建成并延伸到镇乡街道。区级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已建、在建、拟建各类应急指挥中心、系统、平台18个。整合公安110报警台、119消防台、122交通事故台,建立了“三台合一”110报警服务台。开展了全区应急救援队伍、物资、装备调查统计工作。编制了《重庆市万州区主城区突发事件防灾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建成和平广场首个长期应急避难场所和128个短期应急避难场所。万州区域应急中心建设有序推进。全区每年开展两次以上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四)应急机制基本建立。制定了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了全区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机制、突发事件联合会商制度、自然灾害会商制度、部门协调联动机制、鄂渝“一区九县一市”应急管理合作联席机制等。
       (五)应急值守更加规范。整合了区委、区政府值班室,完善了24小时值班制度、领导带班制度、信息报告制度、零报告制度、值班抽查通报制度、公开电话(信箱)办理工作制度等,加强了值班考核,制定了《突发事件处置办法》和《加强重大紧急情况报告工作的实施办法》,值班无空隙,信息无错报、瞒报、漏报,领导批示、公开电话(信箱)件件有回复,确保了政令畅通。建立了《万州区突发事件信息接报及处置工作规程(试行)》《万州区现场处置突发事件工作流程》。
       (六)宣教培训不断深化。每年组织开展应急管理专题讲座、专题培训等,领导、干部的应急管理水平和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大大提高。每年组织开展防灾减灾周宣传活动,发挥大中小学校等主流阵地作用和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主流媒体作用,推进应急管理及防灾减灾知识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家庭“五进”活动,社会公众的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不断增强,全民应急的氛围逐渐形成。
       “十二五”以来,全区应急管理工作取得了很大进步,多个领域重点突破,预防控制能力明显加强,预案管理体系初步建成,应急处置能力不断提高,应急保障水平显著增强,但是还存在诸多薄弱环节。一是工作网络不健全。机构、人员编制紧张,“将缺兵少”,应急管理机构与所承担的职责和应发挥的作用不相适应,部分镇乡街道应急管理工作人员还未真正落实到位。二是应急预案体系有待完善。全方位、全覆盖、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较强的应急预案体系尚未完全建立。三是应急队伍力量薄弱,专业应急队伍数量不够,装备严重不足。四是监测预警体系和信息报告发布机制不完善,区级部门之间信息交流不畅、共享程度不够。五是应急处置机制不够健全,各层级、各单位之间联动不足、协调不够顺畅。六是应急保障能力不强。应急保障经费不足,应急物资储备种类不齐、数量不够,远不能满足应急工作需要。七是应急宣传教育有待深入。干部群众危机意识不强,依法应急水平不高,自救互救和防灾避险能力较弱。八是工作考核不到位。对镇乡街道、区级部门及有关单位应急管理工作的考核比例不大、考核指标不细、考核斗硬不够,未能真正发挥考核推动作用。
       二、“十三五”应急体系建设规划背景
       (一)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万州区“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万州府〔2014〕11号)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划。
       (二)规划范围。本规划针对万州区内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四大类突发事件,按照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环节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统筹规划“十三五”期间全区应急体系建设。
       (三)规划定位。本规划系“十三五”区级重点专项规划。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要求,全面落实和细化区委、区政府有关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的部署,在不改变现有职责分工和分类管理格局的基础上,充分整合利用各地各部门及有关单位应急信息、队伍、装备和物资等现有存量资源,重点解决涉及全局的薄弱环节和共性问题,为各类应急预案提供支撑基础和执行保障,进一步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综合能力。
       三、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市委四届四次五次六次七次全会以及区委四届五次六次七次八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为主线,以提高公共安全和防灾减灾能力为重点,全面布局与重点建设统筹、近期任务与长远目标兼顾,依靠科技,用好存量,建好增量,重点解决应对较大以上突发事件和跨区域突发事件的薄弱环节和共性问题。加强对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引导,提高社会参与度,提升全区人民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能力,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在渝东北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建设原则
       1﹒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区政府应急办牵头制定《万州区“十三五”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区级有关部门要制定相应应急体系建设规划,与之相衔接。本规划重点加强应急体系薄弱环节建设,在加强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和事后恢复与重建以及应急保障等能力建设的基础上,着力解决提高应急响应时效等突出问题,增强第一时间快速反应能力;着力推进万州区域应急中心建设,发挥其辐射带动作用。
       2﹒整合资源、平战结合。挖掘利用存量资源,健全完善统筹协调机制,促进各地及有关部门信息、队伍、装备、物资等方面的有机整合,实现各类资源共享,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避免重复建设。坚持平战结合,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和各类应急资源数据库建设,积极做好预防和应急准备工作。加强对各类突发事件发生、发展及衍生规律的研究,增强监测预警能力。加强应急演练和培训,不断提升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能力。
       3﹒分级负责、分步实施。根据现实需要和实际能力,确定各地及有关部门的建设任务,有针对性地开展示范项目建设。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级分步实施。
       4﹒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充分发挥政策的导向作用,引入市场机制,调动各方面参与应急体系建设的积极性。把政府管理与社会参与有机结合起来,提高应急管理工作的社会化程度。
       (三)建设目标
       1﹒总体目标。到2020年,建成较为完备的统一指挥、结构合理、反应灵敏、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全区突发事件应急体系,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测、应急处置与救援、恢复重建及应急保障等综合能力全面提高,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跨区域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大大提高,较大以上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有效减少,社会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得到更加充分的保障。
       2﹒分类目标
       (1)自然灾害类。应急救助能力显著提高,受灾群众12小时内得到基本救助。辖区内长江和磨刀溪干流洪水预报提前6小时发布,准确率达到80%以上;重要中小河流干流洪水预报提前3小时发布,准确率达到80%以上。山洪灾害预警时效提高到2小时以上,强对流临近预警提前到15~30分钟,暴雨、大风、强降温、大雪等灾害性天气预报时效提前到24小时。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率达到100%。农业重大有害生物损失率控制在5%以下。森林火灾受害率低于0.1‰,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低于3‰。地震应急救援和公众服务能力显著增强,震后30分钟费提供抗震救灾辅助决策信息。
       (2)事故灾难类。到2020年,全区安全生产形势要实现根本好转,千万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从业人员生产安全事故万人死亡率、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等主要指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民爆等重大危险源监控率达100%。全区道路干线客运、校车、危化品和集装箱运输车辆以及铁路沿线全部纳入GPS监控,水上交通事故救助率达到100%。全区重点污染源100%纳入监控范围。较大以上事故灾难得到有效控制,救援能力极大提高。
       (3)公共卫生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率达到100%以上。对本地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覆盖率达到100%。全区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监测和报告网络覆盖率达到100%,应急预备队在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确认后24小时内到位率达到100%。重点污染源全部实现在线监控。
       (4)社会安全类。信息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显著增强,社会安全事故综合防控能力进一步提高。突发群体性事件、社会治安事件和恐怖袭击事件防控体系进一步健全。银行业、证券期货业、保险业突发事件稳中有降,重要金融业务系统安全保障水平得到提高。能够有效应对粮食、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异常波动。

       四、主要任务
       按照应急管理主要内容,结合我区实际,提出监测预警、信息与指挥、应急预案与响应机制、应急救援能力、物资保障、紧急运输、通信保障、恢复重建、宣教培训与演练等九个方面的建设任务;建设16个涉及全局的重点项目(见附件)。
       (一)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进一步扩大监测覆盖面,增加监测点密度,改进监测技术和手段,全面完成各类风险隐患排查并建立数据库。建立健全突发事件综合预警系统,有效解决预警信息发布覆盖面不广、种类不齐全的问题;建立完善关键基础设施的监测监控和保护系统。
       1﹒建立完善地震监测台网,实施全年无间断监测,消除监测盲区,全区具备监测1级以上地震水平。
       2﹒加密重要交通干线、旅游景区、地质灾害易发多发地区以及主要江河流域的自动气象监测站点,使地面自动站网密度达5Km以内,形成较为完善的监测网络。建设地面移动气象观测、雷达探测等应急监测系统,建立精细化气象评估体系,为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提供气象信息保障。
       3﹒建立覆盖全区的防汛抗旱监测预警系统。完善山洪、水文监测站网,科学确定预警指标和阀值,扩大预警信息发布的效率和覆盖范围,为灾害防御提供基础支撑。在全区主要旱区新建一批墒情监测站点,提高干旱预测预报能力。
       4﹒加强森林火灾视频监控、瞭望台(哨)监测等监测能力建设,建立完善林区专(兼)职巡山员制度。推进全区林业有害生物监控网络系统建设。到2020年末,全区林火监测覆盖率达到70%以上,林业有害生物测报准确率达到90%以上。
       5﹒加强地质灾害详细调查与区划工作,完善地质灾害基础数据库和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信息系统。在全区地质灾害多发易发镇乡街道强化专业监测网络和群测群防体系建设。拓展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信息覆盖范围,改进预报方式,提高预报精确度。
       6﹒加强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生产和储运、烟花爆竹等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系统建设。
       7﹒健全完善饮用水源安全预警制度,全区城区集中水源地实现月度水质安全预警监测,并逐步实现水质自动监测。加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化监测能力建设,全区城区实现空气质量自动化监测。加强生态环境监控和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所有列入污染源自动监控的排污单位按照有关标准装备自动监控系统。
       8﹒升级完善镇乡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级医疗卫生机构等基层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直报系统,进一步加强重点传染病和新发传染病以及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监测系统建设,提高监测预警能力。建立职业病危害哨点监测网络。
       9﹒升级完善全区动物疫情监测预警系统和区级疫情报告专用网络系统,新增一批野生动物疫情信息监测站点。提高应急储备能力,加强应急实验室能力建设,增加监测设备。
       10﹒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测预警网络,完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安全工程,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建立并完善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预警系统,探索建立药物警戒体系。
       11﹒加强农林有害生物灾害监测信息系统建设,提高农林有害生物监测能力。新建一批农林有害生物预警与控制区域站,适当增加农林重大有害生物监测站(点),提高技术装备和监测自动化水平。
       12﹒充分发挥公安、国安信息情报网络作用,及时预报预警,健全防控体系。完善各类社会安全事件情报信息的汇总研判机制,实现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拓展提升市场价格异常波动、能源安全、粮食安全等预警系统功能,提高预警能力。
       13﹒区级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加强重点水电工程、重大油气输送管道、重大油气储运设施、重要水上航道、重要铁路干线、超高压输变电工程、大型桥梁、重要通信枢纽、支付清算系统等关键基础设施的监测监控,开展风险评估,实施分级管理。
       14﹒相关专业部门制定突发事件风险隐患分级标准,指导完善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各地各部门建立完善风险源数据库,实施数据库动态更新和风险源适时监测,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15﹒完善全区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十三五”期间完善多维、多源、多尺度的区级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为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提供地理空间基础信息保障。
       16﹒加强铁路、公路、水路监测预警信息系统建设,强化对长江及其支流航道、码头作业区、客运站、货物堆场、油库、危险品仓库等运行情况的监控监测。完善高速公路、重要干线公路、重点客货运输站场日常监控设施建设,加强危险品运输车辆、校车、长途客运车辆的监控系统。加快公共汽车日常运行状态和突发事件监测监控系统建设。
       17﹒提升区政府应急应战指挥平台和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功能,实现多灾种、跨领域的预警信息会商分析、研判发布。完善广播、电视、报纸、网络、警报器、宣传车、手机短信、大喇叭、电子显示屏等信息发布体系和舆情监控体系,健全完善预警信息快速发布机制,着力解决预警信息发布“最后一公里”问题。
       18﹒建立健全万州航空和水运口岸进出境疫情疫病的应急管理体系,加强对出入境卫生检疫查验、传染病监测、卫生监督、卫生处理、有害因子监测及口岸卫生应急等卫生检疫业务相关领域的风险管理,防控传染病传入或传出,消除、降低公共卫生风险,保护人体健康和口岸安全。
       (二)信息与指挥系统建设。在相关部门现有专业信息与指挥系统基础上,加强重要职能部门(行业)平台系统与区政府应急应战指挥平台整合,实现应急信息资源整合与共享、健全综合研判、指挥调度、辅助决策和总结评估等功能,形成完整、统一、高效的应急管理信息与指挥调度体系。
       1﹒整合利用现有的政府系统办公业务资源和有关部门(行业)的专业系统资源,按照市政府统一技术标准和格式要求,2020年底,全面实现区政府应急应战指挥平台、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与应急重点部门的互通互联。
       2﹒完善提升公安、民政、卫生、国土、安监、交通、城建、市政、农业、水务、林业、地震、气象、食品药品、金融等专业应急信息与指挥系统功能,促进信息共享。加强万州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平台建设,充分利用矿山、危险化学品等安全生产应急信息资源,形成完整完善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加强区公安应急指挥中心建设,着力提升全区反恐应急能力。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信息与指挥系统建设,实现对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协调和指挥功能。完善区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系统,健全120紧急医疗救援指挥中心功能,统筹区域医疗资源,实现对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中毒、紧急医疗救援等的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建立地质灾害会商系统,实现监测数据的及时采集、传输和科学决策。拓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信息系统的应急协调指挥功能。提高现有畜牧系统的动物疫病疫情应急协调指挥能力。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全区信访、物价以及能源、粮食、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病虫害防治等行业信息系统的应急处置功能。加强金融机构业务系统及数据库的容灾备份系统建设。
       (三)应急预案与响应机制建设。根据实际需要,新增和修订区政府总体应急预案、区级专项应急预案、保障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等,对突发事件等级、预警、响应等作出明确规定,同时深入推进部门、镇乡街道、社区(村组)和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编制和修订工作,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突发事件发生后,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区政府负责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组织领导。事发地镇乡街道根据突发事件分级、性质、特点和危害程度,立即组织地方力量或调动应急救援队伍和社会力量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发展。
       (四)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进一步强化骨干队伍应急救援能力,补充更新专业队伍装备,加强企事业单位专(兼)职应急队伍建设,积极发展专家队伍和志愿者队伍,提高应急队伍处置能力。
       1﹒加强各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落实队伍人员、训练和管理,着力解决装备等突出问题,提升队伍战斗力。加强反恐防暴区级特警队伍建设。继续支持武警水电八支队一大队营区和应急行动道路建设,打通水电应急行动快速通道。
       2﹒着力提高专业队伍应急处置能力。加强防汛抗旱应急队伍建设,适度扩大规模,补充完善专业装备,提高抗洪救灾的应急反应和实战能力。加强森林防火队伍建设,提高装备水平和快速机动能力,健全区级专业扑火队和重点林区半专业扑火队。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区矿山救援队能力建设。完善区域性危化品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健全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队伍,构建以公路养护、路政管理、专业运输企业为主体的区域性公路应急抢险保障队伍。加强水上危化品运输应急救援专(兼)职队伍能力建设。加强区级环境污染监测队伍和环境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提高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应急监测、评估和处置能力。加强特种设备区域应急队伍建设,着力提升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医疗卫生救援队伍建设,完善和扩充传染病、不明原因疾病、中毒等专业应急队伍。提高多发动物疫情及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农业生物灾害专业防治队伍建设,提高应对能力。健全完善通信应急、电力保障、工程抢修、生物灾害、地震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测报和临灾处置,以及金融、证券、保险业等专家队伍,全面提高应急处置专业水平。
       3﹒加强企事业单位专(兼)职应急队伍建设。推进矿山、危险化学品、铁路、水运、电力、通信、建设、特种设备等企事业单位应急队伍建设,按有关标准和规范配备应急技术装备,提高现场先期快速处置能力。建立完善企事业单位应急队伍区域联防和救援互助机制,提升协同应对能力。
       4﹒加强应急专家队伍建设。各地各部门完善专家信息收集、分类建档和组建完善专家组等工作,建立相应数据库和专家信息共享机制,形成分级分类、覆盖全面的应急专家资源信息网络;完善专家参与预警、指挥、救援、救治和恢复重建等应急决策咨询机制,开展专家会商、研判、培训和演练等活动。
       5﹒积极发展应急志愿者队伍。依托共青团、红十字会、慈善会、基层社区、行业协会以及其他组织,建立形式多样的应急志愿者队伍,重点加强青年志愿者队伍建设。通过构筑社会参与平台和制定相关鼓励政策,逐步建立政府支持、项目化管理、社会化运作的应急志愿服务机制。加强应急志愿者队伍设备配备、人员培训和应急演练,发挥志愿者队伍在科普宣教、应急救助和恢复重建等方面的作用。
       6﹒加强基层信息员队伍建设。城市社区、农村村组、企事业单位等进一步完善各类信息员的岗位职责,做好本区域、本单位各类风险源和安全隐患的监测巡查,及时报送突发事件信息,宣传普及防灾避险、自救互救和有关法律法规知识。
       (五)物资保障能力建设。整合资源,调整储备应急物资品种和数量,合理选择储备方式,健全完善重要应急物资储备监测网络、预警体系和应急物资生产、储备、调拨及紧急配送体系,实现对各类应急物资的动态管理、统一调度和需求共享。
       1﹒加强应急物资管理体制机制建设。充分利用区政府应急应战指挥平台,建立区政府统筹调度的应急物资信息库、监测网络、预警体系和综合管理系统。加强重要应急物资紧急生产、加工和储备能力建设,完善应急物资保障储运设施和配送体系。健全应急物资紧急生产、政府采购、征收征用、余缺调剂与调运机制。适当调整和丰富应急物资的实物储备,建立应急物资储备更新、轮换的财政补偿政策和核销制度。鼓励、支持企业充分利用现有资源代储政府应急物资。
       2﹒结合市级在万物资储备库(点)布设和现有各专业应急物资储备基础,统筹考虑、突出重点,进一步加强专业应急物资储备,形成布局合理、种类齐全的专业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立完善现有区级救灾物资储备库,补充设立适量的区级救灾物资储备库点。改造和完善片区防汛抗旱物资仓库,调整和增加防汛抗旱应急物资品种和数量,建立健全物资储备补充、更新、轮换、调运等管理制度,到“十三五”中期达到国家和市定额标准。加强森林防火物资储备能力建设,完善森林防灭火物资储备库。适当增加、合理调整区级医药储备品种和数量,完善紧急调拨机制,健全医药应急物资储备和药械生产、加工能力储备。加强重大动物疫情和农林有害生物应急防控物资储备制度建设。加强重点水域应急物资储备库点和救助能力建设,提高水上搜救能力。加强环境应急物资储备,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强化公安应急物资储备,建设区级公安应急物资仓库。加强粮食、食用油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储备,加大相关设施的建设维护,加强地方粮食储备体系建设,建立小包装粮油应急储备。强化地方油气等重要能源储备,增强防范涉及经济命脉的能源供给风险能力。
       (六)紧急运输保障能力建设。健全完善应急物资和队伍的紧急快速运输通道制度,调动社会各方面的运输能力,形成联合运输网络系统及协调机制。
       1﹒进一步健全完善紧急情况下社会交通运输工具的征用程序、补偿机制和应急车辆绿色通道制度,加强突发事件发生区域的交通管制与疏导。充分发挥交通战备系统的优势和作用,完善交通战备保障与应急交通保障统筹协调机制。
       2﹒充分利用驻万部队运输资源,挖掘现有资源潜力,建立节约、高效的运输保障综合协调机制,提高紧急调用效率,增强突发事件紧急空中运输保障能力。
       3﹒健全紧急运输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完善公路、水路、铁路运输能力紧急调度机制,逐步在全区建立起运力集结、资源补给、医疗救助、车辆维护的交通应急救助网络,充分发挥现有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系统的紧急运输保障能力。依托区内现有大型运输企业,建立紧急运输服务基地。补充完善重要公路和水路交通枢纽的工程抢修装备,提高清障及修复能力,加强重点林区、城中村消防通道建设。
       (七)通信保障能力建设。健全完善应急管理和指挥调度机构间的通信网络,增加补充应急指挥机构和应急队伍的通信装备,完善公众与专用、保密与非保密相结合的应急通信保障网络体系。
       1﹒建立应急通讯双网保障,进一步拓展公众通信网络紧急呼叫优先接通、互联互通以及终端用户定位等功能。充分利用区公安局、区民防办和通信企业的应急通信装备,发挥通信专业保障队伍的作用,提高较大以上突发事件现场的实时通信保障能力。
       2﹒加强公用应急通信网络未覆盖区域的专用应急通信网络建设,确保应急通信所需。补充完善有关部门现有应急通信系统,并根据自身需要增加保密通信设备。应急救援机构和队伍按标准配备适用的卫星通信、集群通信等无线通信设备,实现互联互通。
       3﹒各地各部门充分利用现有通信网络资源,构建各级应急管理机构间的指挥调度通信网络。统筹规划各专业部门应急通信保障能力建设,以专业应急通信为主、公用应急通信为支撑,形成快速搭建现场应急通信平台的能力。
       (八)恢复重建能力建设。坚持万州区应急处置和灾后恢复重建的有效做法,进一步加强受灾群众安置和现场恢复能力建设,保障灾区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的尽快恢复。进一步健全完善灾后恢复重建标准和科学的灾情评估系统,坚持科学规划、科学重建,并通过重建为后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1﹒加强水电气和交通通信枢纽等生命线工程系统破坏情况调查和快速抢修保通保畅能力建设。加强现场急救和医疗救助能力建设。加强废弃物、污染物的清理和无害化处理能力建设,配备必要的工程装备和移动式无害化处理设备。健全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搞好受灾群众临时安置。以城市社区和镇乡为基本单元,建立灾情信息收集和通报机制,在受灾群众临时安置场所配置必要的公众信息传播设备。设立基本生活和医疗卫生保障以及心理救助服务站点,为受灾群众提供切实的心理干预和人文关怀。加强区级社会捐助中心和社区社会捐助点建设。
       2﹒开展城市建(构)筑物安全性分析,提高重点工程、重点单位、大型桥梁等基础设施抵御灾害的能力。着力解决高层建筑、大型公共建筑的防雷安全、消防安全、幕墙安全等问题,落实标准、技术规范要求。推广经济适用、符合当地民俗民风并达到防灾减灾要求的通用图或标准图集,提高农村民居抗灾能力。加强城市泄洪体系扩容提升。
       3﹒健全各类突发事件灾情会商评估机制,规范完善灾情评估标准体系和评估程序、内容方法。依托有关部门和科研院所,加强灾情评估和重建规划能力建设,开展洪涝、干旱、风雹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突发环境事件等调查评估与灾后重建规划会商工作。开展对中小学校、民房住宅受灾损失普查,科学评估、科学规划、科学重建,有效避让危险区段,提高重建质量。
       4﹒城乡规划应当符合预防处置突发事件的需要,统筹安排应对突发事件必需的设备和基础设施建设。依托城镇广场、绿地、公园、学校、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建设应急避难场所,按照避难场所等级完成相应配套设施建设,在主城区范围内建立完善的长期、中长期、短期三级避难场所联动网络,从容应对突发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应急机制健全。应急避难场所设施配套完善,技术装备先进。城市预防和抵御突发事件的综合能力水平达到全市一流水准。
       (九)宣教培训与演练体系建设。抓好现有培训资源的整合利用,加强专业培训与演练基地建设,着力提高各地各部门应急管理人员和领导干部的应急知识和处置能力,着力提高全民尤其是青少年的公共安全意识和防灾避险、自救互救能力。
       1﹒按照分级分类培训的原则,各地各部门要依托相关企事业单位,加强培训设备设施建设,改善培训条件,着力提高地震救援、公安消防、森林防火、矿山救护、危化品事故救援、洪涝灾害救援、地质灾害避险、紧急医疗救援、水上搜救、反恐指挥、公路抢险、特种设备事故救援等方面的培训能力。灾害多发易发地要重点强化综合性培训演练和科普宣教场所建设。进一步健全应急管理培训制度,加强对各地各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的应急管理知识培训。加强应急培训管理,统一规范培训内容和要求,组织各类应急管理及技术人员到市内外进行应急管理培训。
       2﹒各地各部门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和行业实际,广泛开展应急科普宣教和应急演练活动及初级救护培训工作,利用企事业单位培训资源,开展对干部职工的应急培训教育。把应急知识教育纳入各级各类学校教学内容,加强指导和监督。建立媒体与应急管理机构联系机制,加强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各类媒体对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在相关栏目、专题中刊播应急知识,不断提高宣传覆盖率。依托现有电视频道、互联网、通信网络等资源,构建公共安全播放平台,实现各类突发事件预警预报、现场实况、灾难救援、应急知识普及教育等信息实时播发。
       3﹒依托区级有关部门和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加强地震救援、公安消防、森林防火、矿山救护、卫生防疫、食品药品、危险化学品救援、水上搜救、反恐指挥、特种设备应急救援等演练设施建设,组织开展综合及各类专项演练,提高应对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
       (十)重点建设项目
       1﹒三峡库区综合应急救援中心建设项目(责任单位:区公安消防支队);
       2﹒万州区救灾物资储备中心(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3﹒万州区双河口粮油仓储配送中心(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4﹒万州区域通信应急保障能力建设项目(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
       5﹒三峡库区(万州)气象应急区域中心建设项目(责任单位:区气象局);
       6﹒重庆市区域防震减灾中心万州分中心(责任单位:区科委);
       7﹒万州区森林防火指挥中心(责任单位:区林业局);
       8﹒重大动物疫病处置万州区域应急中心应急物资储备项目(责任单位:区农委);
       9﹒三峡(重庆)库区渝东北水域清漂应急中心(责任单位:区市政园林局);
       10﹒万州区域性急救中心项目(责任单位:区卫生计生委);
       11﹒长江海事局万州监管救助综合基地(责任单位:万州海事处);
       12﹒特种设备区域应急中心(责任单位:区质监局);
       13﹒万州区公安应急指挥中心(责任单位:区公安局);
       14﹒万州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项目(责任单位:区环保局);
       15﹒万州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平台(责任单位:区安监局);
       16﹒渝东北地质环境监测应急中心(责任单位:区国土房管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进一步明确应急管理的责任主体、工作主体,明确责任单位和主要责任人,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切实加大领导力度和工作力度。建立完善应急管理工作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将应急管理工作纳入镇乡街道、区级部门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内容,对工作不力的相关领导按有关规定进行问责。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建设,做到有专门机构管事、专门人员办事。各地各部门要将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纳入专项规划,统筹安排部署,加快编制进程,明确实施本规划相关建设任务的责任主体,确保实现规划建设目标。区政府应急办负责全区应急体系建设的总体牵头工作,加强综合协调和检查督促,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法制建设。进一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切实提高依法应对突发事件的意识和能力。认真总结行之有效的应急管理做法和规律性认识,研究制定规范措施和配套政策,实现应急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三)加大投入力度。加大投入力度,支持应急管理工作开展。区财政要将相关应急基础设施建设纳入预算内基本建设计划,对规划布局内的监测预警、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区域应急中心建设等重点项目给予支持。各类应急平台物质储备和维护经费财政应纳入每年预算予以解决。建立紧急情况下财政资金快速拨付制度,确保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应急支出需要。开辟多元化的筹资渠道,建立健全政府、企业、社会各方面相结合的应急保障资金投入机制。建立应对突发事件相关资源依法征收、征用、调用的补偿机制,建立政府采购应急相关产品制度。逐步提高受灾群众生活救济补助标准。
       有关部门和应急体系建设项目所需资金,按原有渠道申请报批。本规划重点建设项目,在积极争取市级财政支持的同时,按万州区建设程序报批,按照事权划分原则,由区政府、部门、企业和有关方面共同承担。
       (四)强化政策保障。充分发挥保险的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功能,使其进一步介入突发事件的预防、处置和恢复重建等,鼓励保险公司加大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发挥防灾防损作用,为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提供保险服务。区政府设立应急预备金,鼓励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开展捐赠。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研究落实与应急管理相关的税收等优惠措施。对政府设立的应急救援机构,逐步探索建立应急救援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制度。鼓励单位和公民参加灾害保险,分散风险,减少损失。
       (五)做好规划衔接。各地各部门要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的配合与管理协调机制,做好各级应急体系建设规划之间以及与相关规划之间的衔接,充分用好存量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在城乡建设、土地利用等规划中充分考虑各类风险源、重点目标、应急避难场所等因素,统筹安排应对突发事件所必需的设备和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激励和惩戒机制,明确各方责任,加强协同配合,保障规划建设任务的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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