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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九江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发布时间 所属行业 项目性质 地区
2021-07-13 其他 江西
一、发展基础和发展环境

(一)发展基础

“十二五”时期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九江市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工作方针,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上下锐意进取、扎实工作,教育改革发展取得重要成就,圆满完成“十二五”期间确定的目标和任务,为经济建设、社会进步和民生改善作出了重要贡献。

教育普及程度明显提升。2015年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在校生   97.28万人。学前教育加快发展,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84.1%。义务教育全面普及,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7.03%。30万人口以上县(区)均建有一所特殊教育学校,全市三类残疾少年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92.35%。高中阶段教育统筹推进,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92.5%。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稳步提升,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43%。

素质教育扎实有效推进。坚持立德树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深入开展。加强学校美育工作,爱国主义教育、高雅艺术、大健康阳光体育进校园活动等广泛开展。青少年校外教育、劳动教育、法治教育工作得到加强,少先队教育和活动方式不断创新,素质教育更加深入人心,青少年学生得到健康成长。

教育公平迈出坚实步伐。“十二五”期间,重点加强了农村学前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扩充普通高中教育资源,提升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有序推进。困难学生资助力度进一步加大,实现了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资助体系全覆盖。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体系逐步建立。

教育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十二五”期间全市财政性教育经费总量达315.48亿元,年平均增长18.8%,教育投入总量和增长幅度不断加大。投资120亿元,新建改建2100所学校;全市平均每年新建和改扩建校舍面积120万平方米以上,一大批学校建成并投入使用,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建立了教师补充机制,持续推进定向培养农村教师计划,不断补充新鲜血液;加大教师培训力度,教师素质不断提高,学历达标率逐年提升。

(二)发展环境

重大发展战略带来新任务。国家大力推进“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等重大战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省着力实施“七大战略”,努力走出一条具有江西特色的绿色发展新路子。我市着力推进“新工业十年行动计划”,着力提升发展质量和经济总量。这些都要求教育要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对接国家和省市重大战略需求,培育更多技术技能型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教育改革趋势带来新期待。随着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深入推进,特别是教育管办评分离的实施、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深化、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人民群众对教育有了更多的期待。继续扩充学前教育资源,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积极扩大教育对外开放等,为我市教育改革发展提供了新动力。

教育发展不足带来新挑战。虽然我市教育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但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需求相比,仍然存在不小差距。学前教育供需矛盾较为突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任务繁重,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有待深化,高等教育高层次人才培养能力不足,教师队伍结构和素质有待进一步优化和提升。这些都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快教育事业发展,形成更有活力、更具效率、更加开放的教育发展新格局。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央“五大发展”理念和省委“十六字方针”,紧紧围绕市委“推进‘T’型崛起,打造山水名城,率先全面小康,建设五大九江”发展战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把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作为发展主题,把推进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为发展主线,夯基础、补短板、保基本、促公平、调结构、创一流,加快建成现代教育体系,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为我市“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努力打造富裕美丽幸福江西的九江样板”提供更加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

——坚持优先发展。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强化责任意识,及时研究解决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坚持适度超前谋划教育发展,切实保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事业发展,财政资金重点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努力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

——坚持创新发展。全面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大创新人才培养力度;深入推进教育综合改革,着力在教育理念、发展思路、培养体制、办学体制、管理体制、保障机制、评价体系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引领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坚持公平发展。始终把教育公平作为教育改革发展方向,突出教育的公益性、公平性和普惠性,全面普及公平、优质和包容发展的基础教育。统筹推进教育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城乡区域教育协调发展、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以及教育规模、结构、质量、特色、效益协调发展。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加快缩小区域、城乡、校际教育差距,实现教育均衡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平等的受教育权。

——坚持依法治教。牢固树立法治是实现教育现代化可靠保障的意识,坚持政府部门依法行政、学校依法治校、教师依法执教,更加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教育改革发展,更加注重教育法规制度和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建设,加快推进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教育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坚持党的领导。始终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牢牢掌握教育领域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始终把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教育的首要任务。着力加强教育系统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强化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教育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障。

三、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

(一)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市现代教育体系基本建立,教育总体水平和影响力明显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进一步增强,为实现教育现代化远景目标奠定坚实基础,努力建成居于全省前列的教育强市和人力资源强市。

学前教育。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86%,在园(班)幼儿达18万人左右。

九年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保持在99.5%以上,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8%,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达63.5万人。

特殊教育。三类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95%。

高中阶段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94%,在校生达16.8万人;职业教育重点办好20所达标学校,年招生2万人,在校生达6万人。

高等教育。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50%,在学人数总规模达13.8万人。

教师队伍建设。中小学教师学历达标率达100%,小学教师具有专科学历、初中教师具有本科学历、高中教师具有研究生学历人数占其专任教师总数的比例明显提高。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所占比例达55%。

继续教育。公民整体素质明显提高,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提高到13.8 年,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提高到11.5年。

(二)重点任务

1.加快普及学前教育

扩充教育资源。大力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通过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支持企事业单位和集体办园等方式,进一步扩大公办学前教育资源。完善农村公办学前教育体系,实现每个乡镇至少有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支持村级新建改建公办幼儿园、农村学校附设幼儿园和城镇小区配套建设幼儿园。继续支持民办幼儿园办成普惠性幼儿园,提高普惠性幼儿园在民办幼儿园中的比例。

完善发展机制。制定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或生均财政拨款标准,逐步建立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农村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探索乡镇中心幼儿园对辖区内各类幼儿园提供具体业务指导的管理模式,发挥乡镇中心幼儿园的辐射作用。推动落实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逐步配齐农村公办幼儿园教职工,落实每班“两教一保”要求。完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扶持政策。

提升保教质量。坚持科学保教,贯彻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江西省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十项规定》,建立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监管体系,防止和纠正幼儿园“小学化”倾向。加强对各类幼儿园的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发挥示范幼儿园的引领作用,继续开展示范幼儿园与薄弱幼儿园结对帮扶工作。

2.均衡发展义务教育

均衡配置城乡义务教育资源。科学修编和完善教学网点布局,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标准化建设,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特别是乡村小规模学校(含教学点)办学条件。强化中心校对教学点教师配备、课程安排、业务指导等统筹管理作用。深化优质学校带动薄弱学校改革,切实缩小校际差距,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基本消除大班额现象。全面推行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

提升义务教育办学水平。全面落实国家课程计划、课程标准,大力改善学校体育、艺术、信息技术教学条件,确保开齐开足音体美及信息技术课程,开设丰富多彩的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开展教学质量监测,积极推动中小学“绿色评价”,建立学生课业负担监测、公告制度。完善小学生考试成绩呈现方式,取消“百分制”,实行“等级加评语”的评价方式,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在有条件的地方推行小班教学,全面提升学校办学品质。

保障困难群体教育权利。完善控制学生辍学和动员辍学学生复学机制。逐步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依法保障进城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创新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和教育形式,加强动态监测和服务平台建设,完善关爱保护工作机制,构建较为完备的关爱服务体系。加大力度改善农村学校寄宿条件,配备必要的教职员工,有效开展生活指导、心理健康、卫生保健、后勤服务和安全保卫等工作。

3.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统筹高中阶段教育发展。推进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努力实现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大体相当,适度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实施普通高中改造计划,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推动化解普通高中债务,制定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基础能力建设,扩大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

推动普通高中特色发展。增强普通高中自主发展能力,鼓励学校立足传统文化、地域特点、学生发展要求与学校实际,尊重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坚持立德树人,开展特色教育,打造特色学校,为学生提供有特色、有质量的适合教育,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大力推进办学体制、培养模式和育人方式多样化。注重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自强自立、创新精神和适应社会的能力。鼓励普通高中开设职业教育课程,探索综合高中发展模式。采取多种方式,为在校生和未升学毕业生提供职业教育。加大普通高中评估,推动学校不断提高育人水平和办学质量,促进普通高中内涵建设。

提升普通高中教育质量。适应高考改革要求,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大力推进“选课制”“走班制”,确保开齐开好相关课程。完善和加强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及师资配备,建立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指导制度,鼓励对学生进行职业意识、职业能力的培养。推进普通高中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推动高校与普通高中联合育人,支持有条件的学生通过网络选修大学课程,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

4.重视发展特殊教育

扩充特殊教育资源。加强残疾学生学习和生活无障碍设施建设,改善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保障条件。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建立高中部和附属幼儿园(学前教育部)。大力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各级政府要落实5%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于特殊教育学校开展劳动技能教育。

提高特殊教育办学质量。积极参与国家和省级特殊教育改革实验区工作,探索推行全纳教育,建立完善送教上门、随班就读、医教结合的政策、模式和机制。贯彻执行特殊教育学校课程标准,加强特殊教育教科研工作,建立健全市、县(区)特殊教育教科研体系。逐步探索师范院校与医学院校联合培养、特殊教育知识技能与学科教育教学融合的特殊教育教师培养机制。

5.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加强学生德育美育工作。坚持立德树人,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品德教育,引导学生自尊自信自立自强,努力做到修身立德、志存高远、勤奋上进、追求卓越,促使学生养成诚实守信的优良品质。坚持德育为先,把德育融入学校课堂教学、学生管理、学生生活全过程,构建有效衔接、渐次深化的德育课程体系。坚持把爱国主义教育与爱家乡、爱家庭、爱自己统一起来,把国情、省情、市情、县情和乡情教育纳入课堂教学内容。大力推进对国旗、国徽、国歌的礼仪教育,培养学生民族自尊自豪感。全面启动校园文化建设提升行动计划,积极营造“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落实书法教育进课堂,全面提升规范汉字书写水平,增强学生文化修养和文化自信。以提高学生艺术素养、审美情趣和道德情操为导向,完善美育课程体系,创新美育活动形式,健全美育协同机制,充分发挥本地艺术类协会的作用,将民族文化、民间工艺传承纳入学校教育教学活动。

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以增强学生体质和意志品质为目标,全面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普及阳光体育运动,大力推动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建设,通过常态化的体育赛事活动培养学生的运动兴趣,提高运动技能。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完善相互衔接的心理健康教育体系,培养学生健全的心智,提高心理承受能力。通过各方面的努力,培养身心健康、体魄强健、意志坚强的一代新人。

强化学生实践动手能力。依靠财政支持和利用社会资源建立中小学社会实践基地,丰富实践育人的有效载体,广泛开展社会调查、生产劳动、公益活动、科技发明和勤工俭学等主题社会实践。加强劳动教育,充分发挥劳动育人的功能。注重增强学生实践体验,推进中小学校每学期开展研学实践活动,并纳入教学课程安排计划,鼓励学校开展各种形式的夏令营、冬令营活动。积极构建学生志愿服务工作体系,组织学生利用寒暑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建立学生志愿服务记录档案,把志愿服务纳入学分。

6.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强化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把职业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规划,切实履行发展职业教育的责任。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建立与办学规模和培养要求相适应的财政投入制度,确保教育附加30%用于职业教育,县(市、区)每年设立职业教育专项经费,用于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力争2020年每所中职学校基本达标,形成适应九江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互通融合、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相互衔接、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适合终身教育需要的开放性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提升职业教育发展能力。加强基础能力建设,积极推进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123工程,加快发展农村职业教育,推进中等职业教育资源整合,对没有达到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的学校,实行“关、停、并、转”,到2020年全市达标中等职业学校达到20所。全市各级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规模达到6万人。发挥职业学校资源优势,大力开展短期培训,年培训2万人次,支持濂溪区与九江职业技术学院合作,开展社区教育,努力将濂溪区建设成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完成九江职教园区建设。到2020年实现园区在校生3.5万人。推进校企一体化办学,提高教育质量,努力把九江职业教育园区打造成全省职业教育示范基地。

加强实训基地建设。围绕九江市主导产业、特色优势产业和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工业园区开发建设需求,重点建设1个装备水平高、资源共享的区域性综合实训基地。建设20个设备先进、与企业对接紧密、师资配备较强、运行管理水平较高的专业示范性实训基地。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及产业发展需要调整设置专业,做大骨干专业,做强品牌专业,突出特色专业,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创新技能型人才培养模式,在职业院校和企业开展现代学徒制改革试点,培养高技能人才。加强职业教育与劳动就业的紧密结合,推行校企合作办学。

7.稳步发展高等教育

优化高等教育布局结构。适应九江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协助省政府合理调整九江高等学校布局,统筹规划高等学校设置,高等学校总数达到15所左右。进一步优化九江高等教育的学科专业、类型、层次结构,促进多学科交叉融合,重点扩大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培养规模。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特别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力争近年内实现全市高校全日制研究生教育零的突破。积极培育与九江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的学科和交叉学科,促进优势传统学科创新发展。积极策应九江发展战略,大力支持九江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建立九江市高等学校科研奖励基金,鼓励高校科研人员面向九江经济社会发展解决技术难题。着力建成若干个具有九江特色、在省内和国内有竞争优势并处于领先地位、在国家创新体系中有重要影响的国家级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研发平台。

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宗旨,以提升科技创新水平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为重点,实现九江高等教育工作重心从外延发展向内涵建设、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提升转移,引导高等学校根据各自发展实际做好“三定”(定规模、定方向、定特色)工作,合理确定发展规模、明确发展定位、凝炼办学特色,全面提高九江高等教育质量,提升办学实力。充分发挥政策和资源配置作用,引导高等学校准确合理定位,克服同质化倾向,形成各自的办学理念和风格,在不同层次、不同领域中办出特色。普通本科高校逐步退出高职(高专)教育,普通高职院校逐步退出中职教育。

加快高水平大学建设,以特色优势重点学科建设为龙头,以特色高等学校建设为支撑;着力把九江学院建设成为学科优势明显、办学特色鲜明、国内有影响的本科高校,努力进入全国新建本科院校高水平大学行列。支持九江学院复名九江大学,支持九江职业技术学院创建国内一流的国家优质高职院校和举办应用技术型本科教育,支持江西财经职业学院创办江西会计学院,支持将九江职业大学列为“实施江西省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高职院校,支持九江广播电视大学开展国家开放大学试点地方学院建设,支持共青科教城项目建设,支持增设江西美术设计职业学院及九江理工职业学院。牢固确立人才培养在高等学校工作中的中心地位,着力培养高素质专门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以提高高等学校自主创新能力为主旨,加强高校重点科研创新基地和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扶持优秀创新人才和学术创新团队,增强高等学校承担重大科研任务和重大工程项目规划设计的能力,为九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科学技术支撑。

8.支持扶持民办教育

改善民办教育发展环境。积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促进民办教育更好地发展。依法落实民办学校、学生、教师与公办学校、学生、教师平等的法律地位,保障民办学校办学自主权。建立完善民办学校教师社会保险制度与人事管理制度,在税收、用地、公共事业收费等方面保障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享有与同类公办学校同等的优惠政策。健全公共财政对民办教育的扶持政策,落实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规定。支持县(市、区)将民办职业学校、民办中小学、民办幼儿园教师纳入县域教师管理,合理配置。鼓励金融机构对产权明晰、办学行为规范、诚信度高的民办学校给予灵活多样的信贷支持。扶持特色鲜明、社会认可的民办学校加快发展。鼓励教育服务外包,采取政府集中购买、学校单独购买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为学校提供专业化服务。

依法加强民办学校管理。积极探索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开展对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试点。依法落实民办学校法人财产权。依法建立民办学校财务、会计、资产管理和审计制度,确保民办学校收取的费用主要用于教育教学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健全民办学校审批、变更、重组和退出机制,推动教育资源优化配置。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民办学校资产、抽逃资金或者挪用办学经费。建立民办学校信用登记、风险防范机制和信息公开制度。加强民办教育中介组织建设,推动行业自律。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加强对民办学校的日常管理,实施办学过程监督。加强民办学校的安全工作,维护民办教育的和谐稳定。

提升民办教育办学水平。坚持统筹兼顾,整体规划民办教育事业发展,对民办教育的功能、类型、层次、结构等进行合理定位,促进民办学校加强内涵建设。支持民办高等教育有新的突破,力争在“十三五”期间设立2所民办高等职业院校。支持民办基础教育强化内涵发展,不断创新办学模式,力争2至3所民办职业学校迈进全省示范性或重点职高行列;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优质特色保教服务,积极鼓励一批优秀民办幼儿园申报省、市级示范性幼儿园;健全民办学校质量评估监控体系,加强对民办教育的办学水平评估。

9.改革考试招生制度

改革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办法。积极贯彻落实《江西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2018年全面推进普通高考综合改革,统一高考科目,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和客观真实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改革,强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人才培养。按照全国统一部署,逐步建立现代教育考试招生制度,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录取新机制。

完善中小学入学招生制度。统筹高中、中职阶段招生工作,积极探索建立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统一招生平台及录取机制。合理设置义务教育阶段学区和学校,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划片招生政策,坚持实行免试就近入学。逐步扩大九年一贯对口招生范围,确定部分初中与小学对应招生。逐步建立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录取机制,完善优质高中均衡招生办法。

健全考试招生监管机制。加快推进市、县(区)两级教育考试机构及其职能的整合,加强考试招生队伍的建设,健全各级考试招生机构。规范标准化考点的建设,加强运行维护及管理。健全考试招生诚信和安全管理制度,加大信息公开、全程监督和违规查处力度,严肃考风考纪,形成公平公正、科学选才、程序透明、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确保教育考试公平安全。

10.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合理配置中小学校教师资源。加大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教师补充力度,补足配齐幼儿园教师,创新农村教师补充机制,着力解决乡村教师结构性缺员和城镇师资不足的问题。扩大农村教师特岗计划实施规模。配齐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加大贫困地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补充力度,着力培养“双师型”教师。加大乡村教师培养力度,继续实行“三定向”培养农村教师计划,努力培养一支能够在农村引领课程改革、推进素质教育的“一专多能”的本地化乡村教师队伍。完善免费师范生制度体系,做好免费师范生安置工作,鼓励免费师范生到农村边远地区任教。

加大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力度,扩大交流轮岗覆盖面,进一步创新交流轮岗方式,健全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相关政策,完善交流轮岗组织保障体系,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化、常态化。实行城乡教师编制动态管理,推进义务教育阶段教师队伍“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扩大学校用人自主权。深化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称制度改革,执行新的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标准,建立健全新聘教师农村学校任教服务期制度。

全面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贯彻落实好《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的通知》(赣府厅发【2015】76号)精神,按照《九江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九府厅发[2016]12号)要求,加大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力度;落实“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实施“千人支教计划”行动;采取骨干教师定点支教、名优教师送教下乡、城区优质学校与农村薄弱学校结对模式,用3年时间实现“千人支教计划”总目标。全面落实艰苦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政策,逐步提高特殊津贴标准。对长期在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教师,在工资、职务(职称)等方面实行倾斜政策。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坚持把师德师风建设摆在教师队伍建设的首位,加强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广大教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开展全市教育系统师德师风教育活动,加强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大力宣传和表彰模范教师和师德标兵,健全教师长期从教荣誉制度,提升教师职业崇高感和荣誉感;开展在职教师有偿家教等违规从教行为专项治理活动,强化师德考核,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聘用和评价的首要内容和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

提升教师专业水平。落实《中小学教师专业标准》,努力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到2020年实现中小学教师学历达标率达100%。持续提高小学教师具有专科学历、初中教师具有本科学历、高中教师具有研究生学历人数占其专任教师总数的比例。完善教师竞争激励机制,加强教育专业人才信息网络化建设,打造名优教师队伍。建立完善符合中小学教师岗位特点的评价机制,努力培养九江市“尊优计划”拔尖人才,实施“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工程”,加大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培养力度。开展九江市“德艺双馨”育人模范评选、九江市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等评先评优活动,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批献身教育事业、具有先进教育理念和独特教学风格的教书育人楷模及专业技术优秀人才。加大名优教师宣传力度,拓宽名优教师展示平台,充分发挥名优教师资源的辐射作用,促进广大青年教师专业化成长。

完善教师培训制度。突出教育的主体培训地位,将培训经费列入政府预算,坚持面向全员、突出骨干、倾斜农村的原则,实行每五年一周期的教师和校(园)长全员培训。积极组织选派教师和校长参加国家级和省级有关培训。加强市级教师培训力度,督促各县(市、区)开展好县级培训,组织中小学校开展好校本培训。进一步加强教师进修学校建设。实施“农村教师素质提升行动计划”,以提高业务素质和学历层次为重点,加强对农村学校紧缺学科教师和青年教师的培训,培养和建设一支能够在农村引领课程改革、推进素质教育的骨干教师队伍。

11.推动教育对外开放。

主动融入国家开放战略。充分利用国家“一带一路”等战略平台,开展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积极争取国家和我省对九江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的政策支持。鼓励学校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学校建立合作关系。深化与港澳、台湾地区教育交流与合作。

加强教育对外合作交流。鼓励各类学校与国外具有比较优势的同类型学校进行多种形式的合作,开展多层次、宽领域的教育国际交流。支持有条件的中小学校与国外学校建立友好学校关系,开展校际间教师互派、学生互换,有计划选派中青年骨干教师到国外进修深造,组织师生赴国外长短期留学、交流,加强多元文化教育和国际教育理解。多渠道引进国际优质教育资源,鼓励各类学校引进国(境)外高水平专家和优秀课程资源,扩大我市聘请外籍专家资格学校的数量和外教的人数。支持办好中外合作学校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促进汉语国际推广。充分利用我市教育资源优势,吸引国(境)外学生来浔学习,扩大外国留学生教育规模,加大汉语国际推广力度,积极向国外留学生提供对外汉语教学服务,提高留学生教育质量。支持办好孔子学院和孔子课堂,鼓励教师赴国(境)外从事汉语教学志愿服务工作。

12.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

深入推进“三通两平台”建设。优化教育城域网建设,构建覆盖城乡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机构的教育信息网络,提高基本配置水平。加快推进“宽带网络校校通”,基本实现各类学校宽带网络全覆盖;积极推进“优质资源班班通”,实现网络教学环境全面普及,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大力推进“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鼓励学校配备师生使用的网络教学终端,形成线上线下网络化泛在学习新模式。做好江西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在九江市的推广与应用工作,建设九江市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与省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做好对接,形成集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知识服务、动态监测、评估评价、决策分析、公共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具有九江本地特色的教育云平台,实现地方特色教育资源与教育管理平台的整合集成和协同发展。积极探索教育信息化社会化服务新模式。

加快智慧校园建设。融入“智慧九江”整体规划,建设覆盖学校日常运行各个环节的智能信息终端,建立电子身份及统一认证系统,构建课堂教学、教师教研、学生学习、教学管理和评价、家校沟通、学校安全管理一体化、智能化的“无线校园”环境。为学校师生及家长提供快捷、共享、全面的信息服务。加强信息技术教育。开齐开足开好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使学生掌握信息技术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培养学生信息化环境下的学习能力。进一步发挥现代教育技术示范学校在推进中小学教育创新和基础教育信息化中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加强教师信息化应用能力培训,提高教师信息技术应用水平。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积极探索个性化学习、自主学习、泛在学习、协作学习等新型学习模式和翻转课堂、慕课等新型教学模式。

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大力推进“三个课堂”等信息化教育教学和教师教研新模式的改革。加强“专递课堂”建设,建设“一校带多点、一校带多校”的教学和教研组织模式,提高薄弱学校教学质量;加强“名师课堂”建设,以“名师工作室”等形式组织特级教师、教学名师与一定数量的教师结成网络研修共同体,发挥名师的示范、辐射和引领作用,提升教师教学能力和水平;加强“名校网络课堂”建设,让更多的学生共享高质量的教育,努力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向农村边远贫困地区的全覆盖。积极推进教育科学研究,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开展教学教研,深入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建立通过市场竞争产生优质资源和通过深入应用拓展优质资源的新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开发数字教育资源,提供应用服务。

加强大数据应用和网络安全管理。充分发挥省、市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数据统计和分析的功能,推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开展深度数据挖掘和分析,充分发挥其在事务处理、业务监管、评估评价、决策支持等方面作用。推进网络安全知识进校园,加强教育网络安全建设,全面实施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加强教育行业数据安全管理,强化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和技术防护,增强应急处置和灾难恢复能力,有效防范和抵御网络安全风险。

13.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

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教育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简审批事项,深入推进“三单一网”建设。对保留的教育行政审批,简化流程,加强信息公开。强化审批项目事中事后监管,严格控制对学校的项目评审、教育评估、人才评价和检查等事项。健全民主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教育决策法定程序。努力提升教育科研机构研究水平,强化教育政策研究。

加强质量监管。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质量标准、学校建设标准,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完善教育质量监测制度,在继续推进义务教育质量监测试点的基础上,逐步向幼儿教育、高中教育延伸。建立健全职业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科学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教育教学和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估工作。建立基于大数据分析的质量监测机制。强化监管结果应用,建立公开承诺、权责一体、违者退出机制。加强社会监督评价。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向社会公开教育决策和重要事项。保障教职工、学生、社会公众对学校重大事项、重要制度的知情权,接受社会特别是利益相关方的监督。推动建立政府评价、学校自主评价、第三方评估相结合的教育评价制度。鼓励行业企业、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有序规范开展教育评价和决策咨询。

强化教育督导。全面落实《江西省教育督导规定》,完善督政、督学、评估监测制度体系。建立健全市县(市、区)教育督导机构,建立健全督学资格准入、持证履职、分级培训、聘任考核与聘期管理等制度,提升教育督导专业化水平。充分发挥教育督导在促进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开展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开展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督导评估,开展教育热点难点问题专项督导,逐步实现各级各类学校教育督导全覆盖。完善教育督导信息化平台管理,创建国家级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强化教育督导结果运用,建立教育督导公示公告、报告发布和教育督导约谈问责制度,强化对政策实施效果的监督与评估。

14.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推进平安校园创建。贯彻落实《江西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建立和完善学校安全防范机制。加强学生安全教育,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演练机制,提升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强化学校安全隐患台账管理与应用。完善学校重大突发事件快速反应机制,健全学校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心防工作,确保学校食品、人身、设施和活动安全。构建预防和惩治“校园欺凌”的有效机制,防范校园恶性安全事件。加强学校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加快学校危旧房改造,消除校舍安全隐患。加强学校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违法行为。加强校车安全监管。开展教育系统稳定风险评估和监测。

落实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坚持贯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层层签订学校安全稳定责任书。强化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责任落实,将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情况纳入当地政府科学发展综合考评、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评范围。

15.全面推进依法治教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创新教育行政管理方式,完善决策权和执行权相互监督、相互协调的行政运行机制。规范教育行政执法,严格执法职责和程序。探索建立联合执法机制,与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完善教育行政复议及应诉制度。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依法纠正并及时查处违反教育法律法规、侵害受教育者权益、扰乱教育秩序等行为。

大力推进依法治校。加快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推动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章程建设,形成以章程为统领的、规范统一的制度体系。推动学校建立健全各种办事程序、内部机构、组织规则、议事规则。健全符合法治原则的教育救济制度,建立健全学校法律顾问制度。强化依法办学意识,以依法治校示范校建设为载体,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全面推进学校依法依规办学。推进校园法治文化建设,营造法治文化氛围。

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组织实施全省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确保在校学生都能得到基本法治知识教育,使青少年从小树立宪法意识和国家意识。完善中小学法治课教材体系,组织编写法治教育地方教材,并将其纳入地方课程义务教育免费教科书范围。将法治教育任课教师、法治副校长培训纳入“中小学教师市级培训项目”。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活动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在开学第一课、毕业仪式、成人仪式中有机融入法治教育内容。加强对高等院校学生的法治教育,增强其法治观念和参与法治实践的能力。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积极开展学校与执法司法部门共建活动,加强对青少年特别是农村留守青少年(儿童)的法治教育,形成全社会关心和关爱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

鼓励社会参与学校管理。保障社会公众对学校重大事项、重要制度的知情权,接受利益相关方的监督。建立中小学和中职学校信息公开评议制度。健全和完善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制度,发挥好家长委员会的积极作用。

16.完善教育投入机制

保障教育经费投入。各级政府要统筹各项收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重点予以优先保障。依法落实教育经费“三个增长”,将教育经费“三个增长”列入市、县(区)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和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的重要内容。各地根据国家办学条件基本标准和教育教学基本需要,制定或落实区域内各级学校生均经费基本标准或生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并建立与财力状况、办学需求联动的增长机制。完善市、县(区)教育经费统计监测公告制度。充分调动全社会办教育积极性,扩大社会资源进入教育途径,多渠道增加教育投入。完善财政、税收、金融和土地等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捐资、出资办学。鼓励社会各界、企业、团体、个人捐资助学,探索机关、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结对帮扶学校的有效办法,支持学校建设。

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建立以县为主、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逐步提高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实行并进一步完善各级财政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提高保障水平。非义务教育实行以政府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其他多种渠道筹措经费的投入机制。加强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和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计提教育资金的征管,确保足额征收并专项用于教育事业。充分调动全社会办教育积极性,多渠道增加教育投入。落实对个人和企业捐赠教育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社会资本加大教育投入力度。

加强经费使用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财政资金管理法律制度和财经纪律,建立健全项目预算编制机制和财务管理制度,改进资金管理方式,提升经费使用效率。科学编制“十三五”教育中期财政规划和年度预算,强化预算约束。加强经费监管,强化重大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的全过程监督审计,确保教育经费使用科学、规范、有效。坚持勤俭办学,建设节约型学校。加大经费信息公开力度,促进经费使用管理更加公开透明。推行高校总会计师制度,提升经费管理专业化水平。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盘活各类资产存量,规范资产处置行为,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17.持续改善办学条件

统筹规划城乡教育发展。推动教育布局规划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新型城镇化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多规合一”。根据新型城镇化、产业布局、人口发展与流动等因素,合理规划学校服务半径,严禁超大规模学校建设。根据学龄人口变化趋势、中小学建设标准,预留义务教育学校用地,纳入城市、乡镇规划并严格实施。合理规划农村学校布局。在交通便利、公共服务成型的农村地区合理规划布局义务教育学校。合理布局和办好一批寄宿制学校,保留并办好必要的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基本形成满足适龄儿童就近入学需要的学校布局结构。

提升教育技术装备水平。实施义务教育装备标准化、装备管理信息化和高中装备特色化三大工程,到2020年,全市所有中小学均达到《江西省中小学义务教育办学条件标准》中教学仪器、音体美器材、功能室建设等建设要求,乡镇中心小学以上学校建有独立的图书馆(室)及校园网,基本建成全市教育装备基础数据库,构建与省级一体化的市、县、校四级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体系。到2020年,全市所有高中(含普通高中和完中)教学仪器设施、音体美器材等应该达到教育部颁发的教学仪器设备配备要求;建设有特色的实验楼、图书馆(室)等,设置有特色的物理、化学、生物等理科实验室和历史、地理等文科专业功能教室;鼓励创新实验室建设,重点高中装备建设理、化、生数字化实验室。

18.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要主动担负起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强化班子成员“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把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健全党建工作述职考评和问责机制,层层传导压力,逐级落实责任。坚持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贯穿于党建工作始终,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认真落实《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建工作的意见》,加强教育系统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推进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常态化长效化,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等制度,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规范党员党籍和组织关系管理工作,加大党务干部培训力度。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创新,积极探索适应学校基层党建工作的“党建+”模式,夯实高校基层党建基础,打造一批基层党建品牌。

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以尊崇《党章》为核心,以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重点,全面从严教育管理监督干部。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教育系统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落实廉政风险防控举措。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问题;严肃查处教育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四、保障措施

加强统筹协调。积极推动地方党委、政府加强对教育规划实施的统筹领导。科学组织,强力推进,为规划实施提供保障,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加强部门之间的协同合作,强化年度计划与规划的有效衔接。

明确责任分工。对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进行分解,明确责任分工,制订实施方案。对教育改革发展的重点任务,要制订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并向社会公布,努力将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精心组织实施重大工程项目,建立明确的责任制。

加强监测评估。适时组织对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对相关指标进行跟踪监测。及时发布教育改革发展动态,收集典型案例,总结经验教训,推广先进经验。

主动接受监督。及时向社会公布规划实施进展情况,主动接受家长、社会、媒体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将社会各界对规划实施的意见和建议作为规划调整的重要依据,使规划得到更好的落实。

广泛学习宣传。充分运用多种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教育规划在教育事业发展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及时总结教育改革的宝贵经验和教育发展的重大成就,引导新闻媒体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深入挖掘广泛宣传各地各校的好经验、好做法,积极营造教育改革发展的良好舆论环境。

支持社会参与。鼓励社会积极参与规划实施。鼓励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支持学校建设,参与学校管理,积极为教育改革发展献计献策,贡献力量。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在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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