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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临沧市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发布时间 所属行业 项目性质 地区
2021-06-03 环保/市政 云南
1水生态环境保护现状
1.1区域概况
1.1.1地理位置
临沧市位于云南省的西南部,北纬23°05ˊ~25°03ˊ,东经98°40ˊ~100°32ˊ之间。东西最大横距176.4 km,南北最大纵距200.4km,全市总面积24469km2。境内辖区临翔区、凤庆县、永德县、镇康县、云县、沧源佤族自治县、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共七县一区。西部和西南部与缅甸接壤,距离缅北重镇腊戍410km,国境线长291km;东部和东南与普洱市毗邻;东北部和大理白族自治洲,北部和西北部与保山市相连,距云南省省会昆明598km。
临沧市行政区划图见附图1。
1.1.2水系特征
临沧市河流众多,分属怒江、澜沧江2大水系,其中,澜沧江流域12152.98km2,怒江流域11468.75km2。境内集水面积大于1000km2且可自主开发水资源的河流7条,即罗闸河、小黑江、南汀河、南捧河、永康河、勐勐河和南滚河。
临沧市辖区七县一区。其中,凤庆、云县、永德、耿马、沧源五个县及临翔区所辖行政区同属澜沧江流域和怒江流域;镇康县所辖行政区全属怒江流域,双江县所辖行政区全属澜沧江流域。
罗闸河从保山市昌宁县流入凤庆后经云县入澜沧江,临沧境内干流河长135.6km,全流域面积为3225km2,临沧市境内集水面积为2680.5km2。
小黑江发源于耿马县境内,流经耿马县、沧源县、双江县,最后在双江县东南角汇入澜沧江,干流河长183km,集水面积5779km2。主要支流有忙片河、勐董河、拉勐河和勐勐河。
南汀河是国际出境河流,发源于临翔区博尚镇,流经临翔区、云县、永德、镇康、耿马、沧源后进入缅甸,最后汇入萨尔温江(怒江),临沧市境内干流河长255km,集水面积8245km2。主要支流有西河、头道水河、盘河、河底岗河、勐撒河、南榨河、小黑河和南捧河。
勐勐河发源于临翔区西部的南美南棱田,流经双江县后汇入小黑江,干流河长85km,集水面积1356km2。
南捧河发源于永德县小勐统镇西北部山脉,流经永德、镇康县,最后在耿马县孟定镇汇入南汀河,境内干流河长116km,境内集水面积2703.1km2。
永康河源发于永德县西南山脉,纵贯永德盆地与大勐统河汇合后汇入怒江,境内流程64km,集水面积1054km2。
南滚河是国际界河,发发源于沧源县勐懂镇忙回村,流经临沧市沧源县5个乡镇,到南模河交汇口(158号界桩)后全部出境,河长61km,集水面积1666km2。

1.1.3水文气候
全市属亚热带低纬山地季风气候,四季温差不大,干湿季分明,垂直变化突出,是典型的“四季如春”之地。历年平均气温在16.5~22.3℃之间;最热月平均气温在20.5~26.0℃之间,最冷月平均气温在10.0~12.6℃之间;极端最高气温为耿马县孟定镇41.4℃,极端最低气温为永德大雪山-4.3℃。全年无霜期为317~357天。年平均降水量为1485.7mm,年平均相对湿度69~81%。全年多静风,平均风速为0.7~1.8m/秒。区内不同海拔地带,气候和土壤、植被情况各异,海拔每升高100m,气温下降约0.5~0.6℃。全区日照充足,热源丰富,年平均日照时数在1894.1~2261.6小时之间。
1.1.4土地利用
据临沧市2015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显示,2015年临沧市土地总面积2362014.60公顷,其中耕地面积476915.2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0.19%,园地面积166625.1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05%,林地面积1315163.3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5.68%,草地面积129140.7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46%,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面积38557.9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64%,交通运输用地面积23913.6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01%,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31616.3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34%,其他土地面积180082.3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63%。
1.1.5社会经济
2019年末全市常住人口253.82万人,比上年增加0.22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09.37万人,占总人口比重为43.09%(城镇化率),比上年提高1.17个百分点。
2019年全年完成地区生产总值(GDP)759.26亿元, 比上年增长8.5%。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08.96亿元,增长5.5%;第二产业增加值196.55亿元,增长12.2%;第三产业增加值353.75亿元,增长8.0%。人均GDP29926元,增长8.3%。
临沧坚果面积居全国第一、世界第一,甘蔗、茶叶面积居全省第一,咖啡、核桃面积居全省第二,橡胶面积居全省第三,是享誉世界的“滇红之乡”和“红茶之都”。
境内建有漫湾、大朝山、小湾三座百万千瓦级水电站,是国家“西电东送”和“云电外送”的重要基地。

1.2水生态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1.2.1水环境状况
(1)水环境质量状况
①总体水质情况方面,2019年15个监测断面(2020年19个断面中4个国控断面是“十四五”新增,2020年开始开展监测)均满足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根据监测结果年均评价水质优良率达93.3%,其中,国考断面水质优良率为100%,省考南汀河大文断面水质超标,为轻度污染。临沧市市区主要饮用水水源地中山水库和铁厂河水库水质分别符合Ⅰ类和Ⅱ类水质标准,水质状况为优,满足国家考核和水环境功能区划水质要求。15个县级及以上在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河流型9个、湖库型6个)水质状况均为优,优良率100%,其中,7个水源地符合Ⅰ类水质标准,8个水源地符合Ⅱ类水质标准,满足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要求。
②重点断面水质情况
根据2019年评价结果,临沧市澜沧江和怒江两大水系10条河流中,澜沧江干流、拉勐河、勐勐河、南碧河、南捧河、小黑江、永康河水质为优,符合Ⅱ类以上水质标准;罗闸河、凤庆河、南汀河水质良好,符合Ⅲ类水质标准。15个监测断面中,Ⅰ类水质占13.3%,Ⅱ类水质占60%,Ⅲ类水质占20%,Ⅳ类水质占6.7%。

3)水功能区达标情况
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表2监测项目标准限值评价,评价依据是云南省考核临沧市重要水功能区的各功能区水质目标。水功能区采用频次法,按双指标进行评价。
根据云南省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相关要求,省级考核临沧市的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共26个,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达标率考核指标为92%,全市2020年1-8月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24个,达标率为92%,预计完成省级考核目标。
(2)水污染排放状况
①城镇生活
处理能力方面,城镇污水处理能力满足需求。2017年,临沧市共有城镇污水处理厂9座,处理能力10.55万吨/日,年污水处理量2936.54万吨,平均负荷率76.26%。全市共有2座城镇污水处理厂负荷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82.58%,其中永德县污水处理厂、临翔城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临翔污水处理厂2017年平均负荷率分别达86.80%、86.81%。

执行标准方面,临沧市全部城镇污水处理厂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分别为60mg/L、8(15)mg/L、20mg/L、1.5(1)mg/L。
管网建设方面,2017-2019全市共完成城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105.13公里,2019年全市共处理生活污水3122.31万吨。
② 农业农村
农村生活污染防治方面,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普及率相对较底、分布不均衡,设施建设、运维水平有待提高。2017年,临沧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只有5座,其中凤庆县4座、双江县1座。5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共计255吨/天,实际处理污水4.35万吨,负荷率为49.38%。勐库华侨管理区和凤庆县洛党镇箐头村石洞寺集中污水处理设施的污水处理厂负荷率较高,分别为84.93%、83.33%。

农业种植污染防治方面,化肥、农药施用量保持负增长,秸秆综合利用率持续提高。2017年,全市化肥使用量首次实现负增长,到2019年,全市化肥施用量20.69万吨,比2015年减0.24万吨。2016年,全市农药使用量实现负增长,到2019年,农药使用量2263吨,比2015年减少426吨。2019年,全市完成秸秆资源综合利用205.29万吨,秸秆资源综合利用率80.13%、比2015年提高20.13个百分点,其中还田肥料化利用100.78万吨,占综合利用率的49.1%,比2015年增4.24个百分点;饲料利用89.67万吨,占综合利用率的43.7%、比2015年增5.59个百分点;原料利用9.15万吨,占综合利用率的4.5%、比2015年减4.64个百分点;燃料利用5.69万吨,占综合利用率的2.8%,比2015年减5.09个百分点。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方面,2017年,临沧市内共有206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其中生猪占40.78%,肉牛占28.16%,肉鸡占25.73%,蛋鸡占5.34%。主要分布在云县、耿马县、凤庆县和临翔区,分别有65、36、29和27家养殖企业。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的排放量分别为1939.38吨、10.42吨、102.34吨、22.13 吨。2019年全市畜禽粪污生产量达1491.2万吨,利用量达1212.96万吨,粪污综合利用率达81.34%;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98.5%,其中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100%。

水产养殖污染防治方面,2017年临沧市淡水养殖产量7.27万吨,养殖面积4.81万亩,亩产1.51吨/亩。亩产量高于全市平均水平的县区为双江县2.38吨/亩、云县2.37吨/亩、凤庆县1.83吨/亩、临翔区1.53吨/亩。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排放量分别为968.01吨、160.05吨、446.97吨、135.09吨。

③ 工业
工业排放量方面,2017年,临沧市共有工业企业666家,其中涉及工业废水产生的企业有252家,占全市工业企业数的37.84%。全市排放工业废水1036.12万立方米,其中直排入外环境1018.03万立方米,占98.25%;排入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或其他单位进行处理的水量为18.09万立方米,占1.75%。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和总磷排放量分别为1220.23吨、85.72吨、147.31吨和15.12吨,占全省6.70%、12.61%、7.32%和7.15%。
污染排放行业方面,临沧市有8个行业废水排放量占全市废水排放量的96以上。造纸和纸制品业是全市废水排放量最大的行业,2017年该行业废水排放量435.17万立方米,占全市废水排放量的42%,其中1家非木竹浆制造企业废水排放量434.81万立方米,占全市废水排放量的41.96%。农副食品加工业废水排放量194.36万立方米,占全市废水排放量的18.76%,其中制糖业废水排放量173.87万立方米,占全市废水排放量的16.78%。

污染治理水平方面,2017年,临沧市工业企业共有废水治理设施252套,设计处理能力24.31万立方米/日,年实际处理水量1915.49万立方米。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和总磷污染物去除率分别为89.51%、66.61%、74.51%和76.34%,四项指标均去除率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污染物治理效果有待提高。其中,临翔区的氨氮、沧源县的总磷去除率较低,分别为28.83%、25.74%。

④ 航运码头
船舶污染治理方面,全市共拆解老旧船舶81艘,新造81艘,全市195艘船舶均安装油水分离器,符合“标准化”船舶建造要求和国家排放标准。同时,我市设有港口码头的临翔区、凤庆县、云县、双江县4县区共10个码头均建立了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监管制度,开展了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联合专项整治行动。2019年,全市共安装设置20个油污、垃圾回收桶。
港口码头污染防治方面,协同推进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置设施建设,继续加强港口、船舶修造厂环卫设施、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与所在地城市设施建设规划的衔接,做好船港之间、港城之间污染物转运、处置设施的衔接,提高污染物接收处置能力,满足到港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置需求。实施《临沧市船舶与港口水污染防治方案(2017-2020年)》(临海监〔2017〕37号),对全市船舶与港口污染防治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全面推进船舶与港口污染防治工作,推进绿色水路交通发展。
⑤ 合计
临沧市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为5889.54吨/年,其中城镇生活源占29.92%,规模化畜禽养殖占3293%,工业源占2072%,水产养殖占16.44%;氨氮排放总量为491.11吨/年,其中城镇生活源占47.83%,规模化畜禽养殖占2.12%,工业源占17.45%,水产养殖占32.59%;总氮排放总量为1283.93吨/年,其中城镇生活源占45.74%,规模化畜禽养殖占7.97%,工业源占11.47%,水产养殖占34.81%;总磷排放总量为216.41吨/年,其中城镇生活源占20.35%,规模化畜禽养殖占10.23%,工业源占6.99%,水产养殖占62.43%。

1.2.2水生态状况
(1)水生生物情况
1.澜沧江流域
2017年年8月期间,对小湾库区(包括澜沧江和黑惠江)水域浮游生物种类和组成进行了现场调查。
①鱼类资源。澜沧江流域共有鱼类品种120余种,漫湾、大朝山两大电站建成后,库区自然生态环境的改变,造就了独特的库区环境和库区小气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库区生物种群的生存繁衍环境,改变了生物种类和种间的构成及数量,据初步调查,现两大库区有鱼类品种83种,其中土著鱼52种,外来鱼种31种,属于主要经济鱼类的长臀刀鲶、红鳍方口鲅、鲤、鲫、白甲等品种由于受到水体质量和高强度捕捞的影响,有的已濒临灭绝,现仅在两大库区外的江段及其支流有少量分布。凤庆县境内的小湾电站库区,由于综合环境良好,生物资源状况也良好。各类浮游生物,底栖生物的种类齐备,数量较丰富,区域分布广。根据相关调查资料记载,流域内除部份外来鱼类如罗非、草鱼、鲢鱼、鳙鱼、华南鲤、麦穗鱼等外,土著鱼类有45种,隶属5目、9科、29属。在土著鱼类中,鲤形目鱼有31种,占68.66%,鲇形目的鱼类有10种,占22.22%,其它3目有4种,合占9.12%。鱼类区类成分中,鲤形目种类最多,鲇形目种类次之,自然形成以鲤形目和鲇形目的鱼类为主要类群的群体状况。在水域鱼类中,属于主要经济鱼类的有24种,经济开发潜力巨大,而且资源性能良好。糯扎渡电站库区初步调查有土著鱼类3目,6科,31属,48种。
②澜沧江干流浮游生物。本次调查澜沧江共鉴定出浮游植物25种,其中绿藻门12种,占比48%;蓝藻门5种,占比20%;硅藻门4种,占比16%;甲藻门2种,占比8%;隐藻门和裸藻门各1种,各占4%。鉴定出浮游动物22种,其中原生动物2种,轮虫虫11种,枝角类5种,桡足类3种。
③黑惠江浮游生物。本次调查黑惠江共鉴定出浮游植物24种,其中绿藻门11种,占45.8%;蓝藻门和硅藻门各4种,各占16.7%;甲藻门2种,占8.3%;隐藻门、金藻门和裸藻门各各1种,各占4.17%。鉴定出浮游动物15种,其中原生动物1种,轮虫7种,枝角类4种,桡足类3种。
2.怒江(南汀河)流域
①鱼类资源。怒江流域分布有鱼类48种,分属5目9科,南汀爬鳅、孟定新条鳅为南汀河独有。有较高经济价值的有宽额鳢、巨魾、云纹鳗鲡、保山新光唇鱼、南汀爬鳅等。在2013年调查单位对南捧河鱼类资源调查中均发现有后鳍四须鲃Barbodes opisthptery Wu、棱四须鲃Barbodes shanenesis carinatus Wu et Lin,棱四须鲃Barbodes shanenesis carinatus Wu et Lin为怒江流域新记录。此外,根据2013年对南捧河鱼类资源调查结果,调查期间未发现保山四须鲃 Barbodes wynaadensis Day,但根据《云南鱼类志》、《中国鱼类系统检索》关于怒江干流或南定河孟定段记载,区域存在有保山四须鲃 Barbodes wynaadensis Day。
②浮游生物。流域浮游植物55种,其中硅藻门5科科41种,占被调查藻类总种类数的74.5%;绿藻门4科科10种、占总种类数的18.2%;蓝藻门2科科4种,占总种类数的7.3%。浮游动物37种。浮游动物种类主要由原生动物、轮虫、枝角类和桡足类组成。从种类数量上来看原生动物门种类最多,占浮游动物种类总数的56.8%。其次是轮虫,共有9个种,占总种类数的24.3%,枝角类3种,占总种类的8.1%,桡足类4种,占总种类数的10.8%。底栖动物20种。其中水生昆虫10种,软体动物5种,环节动物3种,分别占到总数的50%、25%和和15%。不同区域、不同季节水生生物量和分布差别很大,主要受汛期、周边农事活动、人口居住情况、植被情况影响。
(2)湖库富营养化
根据《临沧市水资源保护规划》成果资料,以2015年为基准年对临沧市辖区内已划入水功能区的水库(临沧市境内没有湖泊)营养状态评价。临沧市水功能区划中直接划分水功能区的水库共有31个,营养状态为中营养的27个,占87.1%;轻度富营养和中度富营养各2个,各占6.5%。其中,中山水库和博尚水库监测生物藻类,藻类优势种群、藻细胞密度以及极值出现的时段等存在较大差异。中山水库营养状况属中营养,优势种群为衣藻、多甲藻、鼓藻、裸藻,藻细胞平均密度含量水平中等,极大值出现于8月。博尚水库营养状况属中营养,优势种群为栅藻、多甲藻、空球藻、针杆藻,藻细胞平均密度含量水平中等,极大值出现于2月。铁厂水库营养状况属中营养。
(3)水生态环境保护情况
1.水生态敏感区
为有效保护辖区内水产资源,临沧市共划定了3个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分别是南捧河四须鲃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南汀河下游段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沧源南滚河特有鱼类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①南捧河四须鲃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位于镇康县境内,保护面积750公顷,其中:核心区面积350公顷划定为禁止养殖区,地理坐标范围在东经98°55′41〃至98°59′22〃,北纬23°37′53〃至23°51′47〃之间,北起黄南线轩莱大桥,南至南捧河出镇康县境入耿马县处,全长30公里。主要保护对象为四须鲃、巨魾、大刺鳅、云纹鳗鲤、水獭等。该保护区通过改善四须鲃生存水域的生态环境以达到保护野生四须鲃资源的目的。水生态功能类型为物种多样性保护、水域景观维护,敏感区保护生物为特有珍稀濒危四须鲃1种。南捧河周边受人类活动的影响一般,生态敏感期为2月~7月。
②南汀河下游段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位于镇康县、耿马县、永德县境内的南汀河流域,总面积2200公顷,其中核心区面积为1200公顷,实验区面积为1000公顷。特别保护期为每年3月1日至5月30日。主要保护对象为保山新光唇鱼、巨魾、云纹鳗鲡、南汀爬鳅。
③沧源南滚河特有鱼类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保护区位于云南省南滚河源头芒回至班老乡歹笼出境口,全长48.45公里,范围在东经98°54′至99°05′,北纬23°12′至23°19′之间。总面积为63公顷,其中,核心区面积为30公顷,实验区面积为33公顷。核心区特别保护期为每年1月1日—6月30日。主要保护对象为云纹鳗鲡、无斑异齿鰋、少斑褶鮡、异斑南鳅等鱼种。
2. 生态空间保护情况
根据2019年湿地资源监测数据显示,临沧市湿地资源面积30449.22公顷,其中,自然湿地13519.47公顷(河流湿地13433.04公顷,沼泽湿地86.43公顷),人工湿地16929.75公顷。受保护的湿地8331.85公顷,湿地保护率为27.36%。按受保护的湿地类型分:自然湿地2959.35公顷,人工湿地5372.5公顷;按湿地的保护形式分:自然保护区保护湿地4131.19公顷,森林公园保护湿地308.2公顷,风景名胜区保护湿地1857.07公顷,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保护湿地238.41公顷,水产种植资源保护区保护湿地1796.98公顷。全市无省级重要湿地、国家重要湿地、国际重要湿地等。
(4)河湖健康评价
根据《临沧市水资源保护规划》成果资料,选取了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流量变异程度、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湖库富营养化程度、水库泄洪水温、纵向连通性、横向连通性、重要湿地保留率、鱼类生物损失指数、鱼类生境状况、水能生态安全开发利用率、景观保护程度12个指标,结合水生态评价区域划分,按照相应的评价标准分为优、良、中、差、劣5个等级进行评价。
按照《云南省水资源保护规划工作大纲》要求,临沧市共确定了4个水生态评价点。

1.2.3水资源状况
(1)水资源量分布
①降雨量
全市多年平均年降水量350.99亿m3,折合降水深1485.7mm,其中澜沧江流域173.06亿m3,占49.3%;怒江流域177.93亿m3,占50.7%。
2019年全市年平均降水量1014.8mm,折合降水总量239.76亿m3,比常年偏小31.7%,比上年偏小32.8%,属枯水年。
2019年全市降水量变幅在514.5~2046.0mm之间,总的分布趋势与历年相似,其中,西南部镇康县雪竹林大山、耿马县耿马大山年降水在1600~2000之间;罗闸河云县坝区、永康河永康坝区为低值区,年降水在600~1000mm之间;其余大部分地区降水量在1000~1600mm之间。
行政分区中,年降水量沧源县最大,为1289.8mm,云县最小,为870.1mm。年降水量与常年比,均偏小,偏小在26.5%~36.2%之间;与上年比,各行政区均偏小,偏小24.4%~37.6%。
②水资源量
全市多年平均水资源量165.16亿m3。流域分区中怒江流域多年平均水资源量87.88亿m3,澜沧江流域多年平均水资源量77.28亿m3;行政分区中多年平均水资源量最多为耿马县30.44亿m3,最少为双江县12.03亿m3。根据2019年度临沧市基本水情分析,临沧市2019年全市水资源量92.56 亿m3,折合径流深391.8毫米,比常年偏少44%,全市总体属于枯水年,西部多,东部少。
2015年至2019年间,耿马县水资源总量最高,多年平均值为25.30亿m3,其次分别为镇康县(18.64亿m3)、沧源县(17.93亿m3)、云县(17.49亿m3)、凤庆县(15.96亿m3)、永德县(15.22亿m3)、临翔区(14.35亿m3)和双江县(11.04亿m3)。
(2)水资源开发利用
水资源开发利用状况:临沧市共建设小(一)型及以上水库98座,其中19座中型水库,79座小(一)型水库。中型水库总库容33097.8万m3;小(一)型水库总库容17859.38万m3。
临沧市临沧市共有小水电站188座,总装机容112.66万千瓦。其中已投产165座,装机90.16万千瓦;在建水电站23座,装机 22.50万千瓦。水能资源的开发利用率为67.3%。
临沧市设有135个5万kW以下水电站,总装机库容19.89亿kW,多年平均发电量11.21亿kW·h。
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临沧市2015年至2019年间农田灌溉、居民生活、林牧渔畜、工业、城镇公共和生态环境多年平均用水量分别为62158万m3、7960万m3、7540万m3、5436万m3、1186万m3和847万m3,分别占用水总量的73.02%、9.35%、8.86%、6.39%、1.39%和0.99%。

水资源开发利用效率:临沧市近5年平均水资源开发利用率为5.52%,其中凤庆县、双江县和云县利用率最高,分别为7.8%、7.79%和7.33%;永德县水资源开发利用率为6.64%,高于全市平均值;临翔区、耿马县、镇康县和沧源县水资源开发利用率较低,分别为4.71%、3.71%、3.21%和2.95%。

(3)河道生态流量保障情况
在河道水量季节变化较大的河流,生态基流应分非汛期和汛期两个水期分别确定,一般情况下,非汛期生态基流应不低于多年平均天然径流量的10%;汛期生态基流可按多年平均天然径流量20%~30%确定。非汛期生态基流必须能够满足水质达标对流量的要求。
依据现状调查,临沧市有4条河流涉及7段河段生态流量得不到保障,分别为南汀河小铺子至大柏树段、羊头岩段;南捧河勐堆段、大丫口以下;罗闸河南河段、忙怀段;勐勐河下游。
南汀河小铺子至大柏树段有控制工程临江二级电站和大柏树电站,多年平均流量16.5m3/s,枯期河道生态基流1.15 m3/s。

(4)河流干涸断面情况
根据水务部门提供的资料,临沧市干涸河流段有7段,涉及4个区县4条河流。

1.2.4水环境风险
参照技术大纲关于水环境风险分析要求及临沧市下辖断面汇水区现状,结合污染源普查、工业园区等数据库,采取咨询了解和GIS技术叠图等方式进行环境风险分析工作,经核实。
临沧市内各断面汇水范围内涉及的风险源主要包括工业源、集中式等,涉及废水类型包括高浓度有机物(涉及行业有制糖、生胶、酒类生产等,COD浓度2000-10000mg/L)、重金属(有色金属矿山采选)等,环境风险类型主要为事故状态下高浓度有机物废水、重金属废水泄露直接外排。
1.3“十三五”规划及相关任务实施情况
1.3.1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十三五”期间完成规划项目96个,投资20293万元。“十三五”规划目标中达到或优于Ⅲ类断面比例目标值为大于70%,实际完成值为83.33%;劣Ⅴ类断面比例规划目标为小于5%,实际完成情况为不存在劣Ⅴ类断面。“水十条”主要指标中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的目标值为大于93%,实际完成情况为所有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Ⅲ类。
1.3.2工作成效
(1)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我市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临沧市国家森林城市“十三五”建设项目规划》、《临沧市生态文明建设生态意识提升工程方案》、《临沧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实施方案(2014-2030)》、《临沧市南汀河保护管理条例》、《临沧市城乡清洁条例》等重大发展规划和系列指导性文件。通过实施“十百千万”工程、退耕还林工程、天然林保护工程、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水土保持工程,切实加大污染防治力度,扎实开展“洁净临沧”行动。有序推进石漠化综合治理、南汀河流域生态综合治理、中小河流生态环境整治、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全面推行河长、湖长、街长、路长、园长、山长“六长制”,系统改善全域生态环境。先后获得“国家森林城市”“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市”“中国十佳绿色城市”“云南最佳生态州市”“云南省园林城市”。
(2)大力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十三五”是畜禽养殖方式由粗放高耗型向节约高效型转变的关键时期,推动发展由数量增长为主转到数量质量效益并重上来,更加注重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治理,促进从养殖场到餐桌全产业链的绿色化,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有机统一。2019年全市畜禽粪污生产量达1491.2万吨,利用量达1212.96万吨,粪污综合利用率达81.34%;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98.5%,其中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100%。大力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因地制宜推广粪污还田等资源化利用。加强规模养殖场(小区)的监管,把规模养殖场粪污利用设施改造与畜牧业项目整合统筹,提高畜禽规模养殖废弃物处理利用设施配套水平,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取得成效。全市8县(区)完成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346个、划定面积3657.1394km2,大力推进畜禽养殖圈舍改造,完成规模养殖场(小区)改造35个。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81.34%。
(3)城镇污染治理成效显著
2017-2019年省级下达我市城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任务98公里。据住建部门统计,三年共完成105.13公里,2019年全市共处理生活污水3122.31万吨。我市已建成的8县(区)城市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均统一运送到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禁止任何企业单位和个人另做它用。按照国家、省相关要求,我市正在开展污泥处理处置设施规划建设相关工作,其中临翔区城市污泥处理处置工程已完工,完成投资约900万元,在2020年已投入使用。2019年污泥处置率为100%。
(4)克期消除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
临翔区南北河于2016年被列入国家住建部、环保部公布的全国黑臭水体名单,属云南省12条城市黑臭水体之一,属轻度黑臭水体,受污染水体长度1.3公里,流域面积0.00165km2。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部署下,通过采取工程措施,狠抓源头治理、实施截污纳管、清理垃圾、堤岸绿化、定期清淤疏浚、日常保洁等,克期完成了南北河黑臭水体整治工作任务,累计完成整治投资510万元。目前整治初见成效,水质监测结果满足《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无黑臭”的水质指标要求。
(5)积极开展全市流域“小水电”的退出整改
根据《云南省水利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生态环境厅云南省能源局关于印发云南省小水电清理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水发〔2019〕56号)、《云南省水利厅等6部门关于云南省小水电清理整改“一站一策”的指导意见》(云水电〔2019〕8号)等要求,全市已完成111座电站生态流量泄放措施改造和监测监控设施安装,完成率95.6%;市级监管平台已完成相关建设工作,正在开展站点数据对接等工作;梳理全市需退出的40座电站清单,并正在积极开展清退工作。
1.3.3经验总结
(1)严格生态流量管理
在项目规划审批阶段,通过规划编制、水资源论证、环境影响评价等工作,科学分析规划区可利用水资源量、水利工程现状供水能力,认真做好现状需水量以及供需水平衡分析论证,科学合理确定生态用水量。在水资源配置论证阶段,规定了取水工程必须设生态下泄流置专门的生态流量放水孔,必须按多年平均流量10%的标准对下游减水或脱水河段下泄生态流量,并将此规定作为取水合理性分析的刚性约束指标,严格开展水资源论证,从源头把好生态用水关。同时,在开展取水许可现场核验时,坚决把好落实关,将取水工程落实生态流量下泄的工程措施和管理措施作为验收必备要件,对符合取水许可审批条件的项目才予以发放取水许可证。对在建或已建的水利工程,加强施工运行管理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量是否按批复要求执行,确保下游生态用水需求。
(2)以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为抓手,水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全市已全面建立起市、县、乡、村四级河(湖)长制组织责任体系,全市共1773名党政领导担任河(湖)长并上岗履职。推动各级河(湖)长加强巡查工作。全市各级河湖“一河(湖)一策”方案编制全面完成,开发建成《临沧市河(湖)长制“一河(湖)一档”填报系统》。全市完成规模以上12条河流划定任务,完成规模以下河流共1812.36公里划定工作。建设美丽河湖。印发实施《临沧市美丽河湖建设行动实施方案》,推进美丽河湖建设,目前5个县(区)已完成美丽河湖建设评定及成果公示。推进河湖保护治理攻坚战,强化水污染防治,不断提升河湖面貌和水环境质量。开展督察督办,扎实推进督察督导工作,对突出问题及时交办整改。严格层层考核,制定年度考核实施细则,推进年度考核工作。
(3)大力开展河湖保护专项行动,真正实现“管得好”
一是深入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全市共排查出河湖“四乱”问题292 个,目前已有291个问题完成整改销号。二是扎实推进砂石资源整治工作。印发实施了《临沧市砂石资源保护开发和整治规范管理工作方案》,出台了澜沧江、怒江、南汀河等重要河流采砂规划,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三是推进河湖岸线利用。按照《临沧市美丽河湖建设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3 年)》(临沧市总河长第5 号令)安排部署,将河长示范段与美丽河湖建设相融合,共选定12 条(段)河流作为河长示范段,加大资金投入,通过采取河道清淤、工程治理、美化绿化等措施,扎实推进河长示范段及美丽河湖创建工作。
1.3.4面临挑战
(1)城镇及农业农村面源污染严重
罗闸河、南汀河、凤庆河均存在水质超标问题。罗闸河、南汀河流域城镇及农村污水处理基础设施不完善,农业农村面源污染和工业企业点源污染突出,水资源配置不合理,生态流量保障能力不足。凤庆河流域污水管网建设滞后,污水直排;县城垃圾填埋场配套设施不完善,管理体制不健全;城区餐饮行业餐厨剩余垃圾、餐饮泔水管理不规范。
(2)工业及基础设施建设点源污染突出
临沧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配套污水管网建设不完善。河道采石采砂场、高速路、铁路施工及混凝土拌和站等污水治理设施不完善、管理体制不健全,施工废水和洗砂废水直接进入河流现象突出,致使部分流域水环境质量已经呈现出下降趋势,继续保持良好水体水质压力持续加大。
(3)大部制改革后流域综合管理机制仍然没有形成,仍然没有建立能够解决流域水污染治理的制度性出路
现行的流域水污染治理职能散落在水利部门、生态环境部门、农业农村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河长办”等职能部门,存在块块分割和分散管理,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水安全仍然没有形成一个有机的统一,水资源短缺、水生态损害和水环境污染成为共生、伴生问题。另外,新形势下的流域水环境保护工作已经延伸到村级最小单位,但由于生态环境部门在基层没有机构和人员,因此在开展基础工作和任务落实方面仍然存在无人无机构的局面,仍然需要协调其他相关部门。

1.4主要水生态环境问题识别及成因分析
(1)全市水环境质量整体较好,但部分河流水质存在恶化风险
临沧市全市内共设置有19个监测断面,按照年均值进行评价,水质均能达标,整体水质较好。经逐年对比分析,南汀河、罗闸河等河流综合污染指数呈上升趋势。以2019年月监测结果为例,临沧市内南汀河、罗闸河在2019年偶有月份中五日生化需氧量、总磷出现超标。凤庆河在2020年1-8月已由原来的Ⅲ类下降到IV类水。经对照断面所在位置分析,南汀河、罗闸河断面水质出现超标和污染物浓度的上升趋势主要跟城市建成区污水收集处理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有关,同时近年来水量减少,水体自净能力降低有关,而其余流经农村区域河段水质超标主要源于河流所在汇水区域范围内农村生活污水基础设施也几近空白,农村污水直排进入河流,同时农业种植较为传统,部分地区水土流失问题突出等因素。
(2)流域内水电开发强度高,部分河段存在生态断流
临沧市境内水系发达,水电开发强度高,2019年全市水力发电用水量1204.5785亿m3。其中,地方小水电发电用水量77.708亿m3,占总水力发电用水量6.5%,大中型电力企业发电用水量1126.8705亿m3、占水力发电用水量的93.5%,其中,小湾电厂发电用水366.1202亿m3、漫湾电厂发电用水373.1503亿m3、大朝山电厂发电用水387.6亿m3。水资源高强度的开发导致部分区域河段枯水期下泄生态流量未能得到落实,河流出现生态断流的现象。经统计,目前临沧市内出现河流断流长度约20.80km。同时在罗闸河等流域干支流水电站生态流量设施建设不完善,生态流量监控设施缺位,监管困难,导致罗闸河南河段、南汀河小铺子至大柏树段、勐勐河下游等河段部分月份生态流量得不到保障。此外,临沧市水系发达,分布有两大流域,且境内集水面积大于1000km2可自主开发的河流就有7条,但临沧市目前尚未出台未出台完整的水域岸线保护利用管理规划,导致部分河流沿岸被侵占。
(3)水生态调查研究工作薄弱且部分河段水生态系统受损
当前关于河流水生态的调查研究工作基础相对薄弱,仅部分河流因项目开发需求开展部分零星调查工作。同时根据已有相关调查资料及历史文献记录,临沧市内分布的部分鱼类等水产资源随着水电开发、水库建设等改变水文情势工程的实施而受到一定的影响,如根据文献记载,澜沧江、南汀河流域存在有土著鱼胡子鲶(俗称刺角鱼),但根据实地考察和走访群众确定,1988年后消失。
(4)部分河流和水源地环境潜在风险突出
一是随着工业园区的建设和发展,凤庆河、罗闸河等流域分布有凤庆工业园区、云县工业园区,且大部分工业园区均未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园区内部分涉水企业生产生活污水未得到有效收集处理,增加了园区所在水系水质恶化风险;二是临沧市内永德县等境内分布有铅锌采选等涉重金属企业,涉重企业生产废水及废土石、尾矿库的溃坝等因素均会造成对流域河水水质及底泥重金属的污染;三是临沧市内市县级水源地得到了较好的保护,但随着当前“千吨万人”及乡镇级水源地的划定实施,部分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分布有大面积的农业种植、探采矿权、未配套建设两污的原住居民等,为水源地的保护带来了困难,增加了水源地水质恶化风险。

2总体规划
2.1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
2.1.1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把握“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科学内涵,按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思想,遵循“以水定城、以水定产”理念,深入实施“生态立市、环境优先”战略,突出流域特色,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坚持继承发扬、求实创新、落地可行,围绕“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在哪里、问题症结在哪里、相应对策在哪里、具体落实在哪里”,以水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污染减排和生态扩容两手发力,统筹水资源利用、水生态保护和水环境治理,创新机制体制,“一河(湖)一策”精准施治,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问题,为临沧市进一步深化绿色发展,建设成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提供有力支撑,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确保“十四五”目标如期实现,实现“有河有水、有鱼有草、人水和谐”的景象。
2.1.1基本原则
“三水”统筹,系统治理。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科学理念,统筹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系统推进工业、生活、农业污染治理,河湖生态流量保障,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和风险防控等任务。坚定不移地贯彻“绿水青山” 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实现以生态环境保护促进临沧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坚持精准施策,协同治理。巩固临沧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的成果,在已有污染防治的基础上,深入分析生态环境保护存在的问题,从源头防控入手,在不同区域,因地制宜,精准施策,采取有针对性的策略和可操作的技术,密切结合政策、经济、环境等多种手段,形成多方位协同推进污染防治的良好局面。
上下联动,形成合力。注重省级与国家、省级与地方的层层联动,群策群力。根据国家和流域层面自上而下明确总体部署要求,加强与省级、国家的衔接,并结合临沧市“十四五”经济发展纲要,注重控制单元问题、成因、目标、任务、责任等清单的落实。
2.2规划范围
2.2.1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包括临沧市全域,按流域划分为怒江流域和澜沧江流域,面积为23620km2。
2.2.2规划时限
基准年:2019年
规划期限:2020-2025年
2.3空间管控
2.3.12控制单元划分
按照“流域统筹、区域落实”的思路,打通水里和岸上,以保护水体生态环境功能、明晰各级行政辖区责任为目的,逐步建立包括临沧市-流域-水功能区-控制单元-行政辖区五个层级、覆盖全市的流域空间管控体系。
控制断面汇水范围是集水体、断面、乡镇行政区于一体的空间管理范围,即在不打破自然水系前提下,以控制断面为节点,由同一汇水范围的乡镇行政区构成,支撑5级体系。
临沧市“十四五”期间设定博尚水库、孟定大桥、南捧河、小黑江检查站等11个国控断面。根据《水体达标方案编制技术指南》和国家已划定的控制断面汇水范围,结合临沧市乡镇级行政边界进行优化,同时采用最近原则和管理方便将整个博尚镇划入怒江流域,勐董镇、勐角镇划入澜沧江流域。另外临沧市北侧永德县小勐统镇、永康镇、班卡乡、亚练乡、凤庆县营盘镇属于保山市木城断面汇水范围,南侧临翔区圈内乡、双江县忙糯乡、大文乡、邦丙乡属于普洱市思茅港断面汇水范围。因此临沧市共划分为13个国控断面汇水范围,分属于澜沧江(云南省)控制单元、南汀河(云南省)控制单元、怒江(云南省)控制单元。

2.3.2空间管控
(1)水环境空间管控
根据《云南省三线一单(征求意见稿)》,《临沧市三线一单(征求意见稿)》,临沧市水环境管控分区划分为优先保护区、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三类,共93个,其中优先保护区34个,主要为水源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高功能水体三类,面积为2299.2km2,占国土面积比例9.58%;重点管控区36个,主要为工业源重点管控区、城镇生活源重点管控区,面积为359.75km2,占国土面积的1.5%;一般管控区23个,面积为19780km2,占国土面积的82.42%。
水环境优先保护区:将市级和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及其周边小流域范围划定为水源保护类优先保护区,共25个控制单元,占全部水环境优先保护区单元数量的73.53%,水产种质资源优先保护区主要为南捧河和南汀河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共5个控制单元,占全部水环境优先保护区单元数量的14.71%。高功能水体优先保护区主要为小湾库区和南滚河流域,共4个单元,占全部水环境优先保护区单元数量的11.76%。
水环境重点管控区:工业污染重点管控区有29个控制单元,面积203.37km2,占全部水环境重点管控单元数量的80.56%。城镇生活污染重点管控区有7个控制单元,面积156.39km2,占全部水环境重点管控单元数量的19.44%。
水环境一般管控区:未划入水环境优先保护区、水环境重点管控区的均为其他区域单元23个。
(2)水环境空间管控要求
优先保护区。水源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排污口。优先保护区禁止布局高污染高风险行业。严格畜禽禁养区、禁牧区划定管理,严禁新增规模化畜禽养殖。依法取缔违法建设项目和开发活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禁止其他对保护生物资源和生态环境造成损害的活动,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排污口,保证保护区水体不受污染,同时禁止内从网箱养鱼、围湖造田等活动。
重点管控区。1)工业污染重点管控区:严禁“十小”企业进入园区,确保排放总量不超过单元允许排放量。不得引进无法解决水环境容量的企业。加快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淘汰和限制耗水量大、水污染物排放量大的行业和产品。工业园区配备完善的雨污分流管网,工业废水尽量回用或达标排放,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提升清洁化水平。对未达标区域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提出总量削减要求。2)城镇生活污染重点管控区:按照水质达标要求,加强污水管网提升改造建设,提高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生活污水处理,大力提高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度和管网覆盖度,加大城镇、乡镇生活污水收集力度,减少污染物入河量。
一般管控区。贯彻实施区域性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深化重点行业污染治理,推进国家和地方确定的各项产业结构调整措施。对现有涉水排放工业企业加强监督管理和执法检查。新、改、扩建项目,满足产业准入、总量控制、排放标准等管理制度要求的前提下,实行工业项目进园、集约高效发展。
2.4规划布局
根据水环境空间管控要求,并结合临沧市“十三五”、“十四五”国民经济发展纲要、土地利用发展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等实现“多规合一”,确定各控制单元的规划布局与管控要求。
2.5规划目标指标
深刻把握“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科学内涵,突出全市重点流域特色,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围绕“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在哪里、问题症结在哪里、相应对策在哪里、具体落实在哪里”,以水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污染减排和生态扩容两手发力,按照“有河有水、有鱼有草、人水和谐”的要求,建立统筹水资源利用、水生态保护和水环境治理。到2025年,全市地表水优良比例达到90.9%,继续保持无地表水劣V类水体、建成区黑臭水体长治久清。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优良率达到100%,重点水功能区达标率不低于92%;南汀河小铺子至大柏树段、羊头岩段,南捧河勐堆段、大丫口以下,罗闸河南河段、忙怀段,勐勐河下游段达到生态流量(水位)底线要求,20.80km河流恢复“有水”;确保中山水库、铁厂河水库营养状况指数维持中、贫营养。

临沧市七县、一区现状城市供水主要为地表水,总供水量1880.9万m3。而地表水中又以水库型水源地供水较多,供水总量达1076.2万m3,占地表水供水量的57.2%,河道型水源地供水量为805.7万m3,占地表水供水量的42.8%。
3.1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临沧市各县(区)均已配备有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已按照要求完成了水源地保护区的划定及一级保护区的标识标牌设置等工作。根据水质监测分析结果,临翔区、凤庆等七县一区水源地水质可达II类及以上水质标准要求。整体而言,临沧市七县一区水源地保护工作效果显著,但水源地保护仍存在部分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有农田种植、公路穿越、水土流失现象等,因此,仍需做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临翔区鸭子塘水库流域内局部地区森林覆盖较低,存在水土流失风险,需结合地区水土流失预防整治工作规划要求,开展对水土流失区域的治理和预防工作。此外,刘家箐水库为云县的备用水源,目前保护区范围内仍分布村庄、耕地等,需加强对保护区内农村综合整治。
(二)强化对二级保护区内穿越公路环境防控设施建设。达董水库水源、安庆河水源地、石房河饮用水源地等二级保护区内存在有乡村道路,需按照加强水源地保护区内危化品运输管控,完善水源保护地公路穿越区域事故废水的收集沉淀、防撞护栏等设施建设,增设应急池、导流槽等应急处置设施。
(三)持续推进对水源保护区内农业种植的培训及监管。石房河饮用水源地、正觉庵水库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均存在一定的耕地,加之临沧市各县主要以农业种植为主,种植方式仍较为传统,因此,生态环境部门需联合水利、农业等部门,根据工作职责分工开展对保护区内农业种植的培训指导和帮扶,保护区内农业种植和经济林应结合今后土地利用调整,逐步退出,现阶段加强测土配方施肥等,同时加强对保护区内使用农药的行为监督检查。
(四)完善水源地保护区标志标牌、隔离防护设施。全市各县(区)均已对水源地保护区设置了保护区标志标牌、隔离防护设施,但如弄抗河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标志标牌、隔离防护设施设置仍不尽规范,需根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相关规范,设置界标、交通警示牌和保护水源的宣传牌,做到规范、整齐、统一。
(五)强化水源保护区应急风险防控和体系建设。目前各县级水源地均已完成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但风险评估及应急演练工作仍未完全得到落实。各水源地管理机构应按照《集中式地表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指南(试行)》要求定期开展水源地应急预案的编制及更新工作,并开展应急演练,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此外,需按照应急预案及风险源特点建设应急风险防控设施和应急能力。针对当前水源地健康评估工作较为滞后,在下一阶段需开展水源地的健康评估工作,及时掌握水源地健康状况。
3.2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健康是保障集镇及农村饮水安全的基础,鉴于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起步较晚,当前主要开展了水源地的现状调查、污染源及问题识别及保护区划定工作,保护区的“立”“治”工作仍未得到有效的实施,因此,下一阶段水源地需重点围绕标识标牌的设立、污染源及农村环境的综合整治等方面开展工作。
(一)持续开展符合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划定及更新工作。按照国家总体部署,2020年全市可全部完成水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划定工作,但因区域人口及保护区周边环境的持续变化,在“十四五”期间势必会有部分水源地需进行调整,生态环境部门需结合实际情况完成新增水源地保护区的划定和调整水源地保护区的更新。
(二)规范设立保护区标志。部分水源地使用时间较久,已在水源地周边设置了保护区标志牌,但设置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完善,且经核实,小湾镇干沙坝水库、永康镇小田坝饮用水水源地等10个水源地还未设置有保护区界标和警示牌。因此,在完成水源地保护区划定的基础上,各地需参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HJ/T 433-2008),在保护区的边界、人群活动密集区和易见处,合理设置界标、警示牌或宣传牌。一级保护区周边人类活动频繁的区域,可因地制宜合理利用灌木、乔木等自然植被进行生物隔离,必要时设置隔离网或隔离墙等物理屏障。
(三)开展保护区综合整治。因保护区划定工作启动较晚,目前在保护区范围内仍存在工矿企业、畜禽养殖、原住居民等,如永康镇小田坝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分布有114户438人且当前无污水收集处理设施、一个铅锌矿探矿点,孟定镇南袜河保护区内有61户288人且当前无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此外,拟划定的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分布的耕地面积较多。因此,各地需按照水源地整治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开展水源地保护区的综合整治工作。退出已发行的探矿点。保护区内的村庄,应优先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区划定前已存在的符合一户一宅政策和标准的自建房,其产生的生活污水应因地制宜采用化粪池、氧化塘、湿地等措施进行处理处置或还田消纳,不得向环境排放;二级保护区内已建成的集镇,其产生的生活污水应收集后,通过集中式或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处理后的污水原则上引到保护区外排放,不具备外引条件的,可通过农田灌溉、植树造林等方式回用,或排入湿地进行二次处理,不得污染饮用水体。保护区内生活垃圾应全部收集外运。
对保护区内设置的排污口,应限期拆除。对保护区划定后,违法违规建设的项目,依法依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坚决取缔。严禁在保护区内使用农药,不得在保护区内丢弃农药、农药包装物或清洗施药器械。保护区内的农业种植和经济林应结合今后土地利用调整,逐步退出,现阶段应加强测土配方施肥,采取生态沟渠、生态缓冲带或湿地等措施,防治农(林)业面源对水源水质造成影响;禁止新增农业种植和经济林。农膜及种植过程使用的塑料薄膜应做好收集,不得随意丢弃。
(四)防范水源周边环境风险。开展农村水源地环境风险排查,重点对可能影响农村水源地安全的造纸、采矿、冶炼、制药等风险源和生活污水垃圾集中处理设施等风险源进行排查,筛查可能存在的污染风险因素,并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基本单元,编制农村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急处置措施要切合实际,简单易行,具有可操作性;一旦发生污染事件,立即启动应急方案,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群众饮水安全。
(五)持续提升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各地应加强监测能力建设,统筹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水利、卫生健康等部门的监测力量,按相关要求定期开展从水源到水龙头各环节的水质监测,建立健全监测数据共享机制,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筛选出适合于现阶段监测能力的常规监测指标,必要时增加特征指标。开展农村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建立水源地名录和信息台账,基本掌握农村水源地数量、水质状况、保护区建设和管理状况等,并动态更新。对水质不达标的水源,采取水源置换、集中供水、深度处理、污染治理等措施,确保农村饮水安全。
4水环境治理(水污染防治)
4.1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
入河排污口是链接污染源和水体的直接链接点,开展入河排污口的排查整治,可掌握进入水体的污染来源,是实现溯源的基础,在本次规划期间,需在原有入河排污口基础上开展进一步的排查,并在排查基础上进行问题的识别、审批手续的完善和规范化整治工作,最终实现源、排污口、水体的一一对应,为下一阶段水环境精细化管理奠定基础。
(一)加快入河排污口排查。在已有排污口基础上结合全国、云南省入河排污口试点地区工作方案,创新工作方式,采取无人机+遥感+人工现场复核等多种形式,完成对临沧市内主要河流、水体入河排污口位置、数量的排查,按照河流形成入河排污口清单,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人工的现场复核,识别入河排污口类型、废水排放量、污染物种类及与之对应的污染源信息,通过查阅资料及相关部门了解,梳理已有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手续办理情况。最终汇总形成临沧市主要河流、水体入河排放口信息清单。
(二)完善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手续。根据梳理排查结果并根据《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做好入河排污口和水功能区划相关工作的通知》(环办水体〔2019〕36号)等要求,限期完善未办理过手续的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手续,根据已有监测数据及实际排污情况,实际客观评价入河排污口设置的技术、政策法规的符合性,对于具备审批手续的完成审批,对于不符合技术规范、政策法规的限期整改甚至限期退出。
(三)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按照“取缔一批、合并一批、改造一批”的原则,制定实施排污口分类整治方案,明确整治目标和时限要求。对历史原因在禁止区内已存在入河排污口,以及其他区域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入河排污口,予以取缔。对位于水处理排污单位污水收集管网覆盖范围内,废水可以接入管网的排污口,应提出清理合并任务。对有废水混入的城镇雨洪排污口,应提出实施雨污分流改造,截断污染源的任务措施;对排水直接影响受纳水体生态环境功能的农田退水排污口,应提出科学改造和集中治理措施。对未达到受纳水体生态环境功能的水体,对汇水范围内的入河排污口提出迁建、改造、临时限排等综合整治措施。
(四)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对于经论证满足相关技术规范、政策法规要求的入河排污口,需按照《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技术指南》,统一规范排污口设置,明确入河排污口编号、名称、地理位置、地理坐标、排入水功能区、入河排污口设置单位等。
(五)开展入河排污口区域分区。结合水源地保护区、生态红线等敏感区域分布及法律法规要求,梳理法律法规中关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敏感区域关于禁止设置排污口的范围,划定临沧市禁止设置入河排污口区域。同时结合当地产业政策、水生态环境保护等需求及水环境承载力,合理划定限值设置入河排污口区域。
4.2工业污染防治
(一)严格环境准入和优化产业布局。临沧市境内工业行业以砖瓦、制糖为主,分布有少量矿山、冶炼等企业。在规划期需结合地区特色,引进符合区域产业发展规划、水环境管理需要的产业和企业,严格其环评准入制度,水生态脆弱区不得引入高污染企业和项目。对辖区内工业园区等产业集中区开展产业规划的评估分析,结合地区特色和水环境管理要求,打造适宜水生态环境保护区的项目。结合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契机,做好产业的优化布局。
(二)强化工业园区环境管理。工业园区是工业的集中区域,也是废污水的主要集中产生区域,临沧市工业不尽发达,除临沧工业园区为省级外,其余均是市县级,园区污水处置主要依托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园区内企业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未配套建设有园区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同时鉴于园区内企业较为分散和数量少,园区雨污水管网建设也有待加强。因此,园区需结合自身特点和云南省、临沧市整体产业发展布局需求,合理规划园区范围和产业,科学测定园区内废水的产生量,采取自建、依托等方式实现园区内废水的100%处置。同时积极筹措资金,完善园区雨污水管理的建设工作。增加企业中水回用配套设施建设,鼓励企业中水回用,铺设配套回用水管道建设,鼓励或奖励企业中水回用,减少工业用水量。
(三)工业企业达标排放。从环保手续完整性、污染防治设施可行性、环境管理制度建设系统性等方面开展工业企业达标评估工作,指导沧源南华勐省糖业有限公司等企业完善环评手续。完成矿山开采裸露区域、废土石场的封场整治工作。在企业达标评估分析及问题整治基础上,巩固整治效果,强化措施和制度保障。
(四)强化监督管理。打通环评、排污许可、执法的“一条龙”监管体系工作,强化环境监管执法全覆盖,加大对破坏水环境、偷排、超标排放等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4.3城镇水污染治理
(一)巩固黑臭水体整治效果。总结已开展黑臭水体消除工作经验,建立和完善黑臭水体长效管理机制,形成有效防止黑臭现象反复的工程和非工程体系,实现建成区长制久清;保持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水质稳步改善。
(二)开展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提标改造。临沧市境内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均为一级B标,且如临翔区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负荷已达92.4%,在“十四五”期间需按照国家、云南省关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要求进行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提标改造工作。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要求,开展集中城镇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高废水收集处置率,减少废水直排对区域水环境质量的影响。对临沧市工业园区等依托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园区开展依托可行性评估,结合评估结果综合确定污水处理厂的建设、提标改造方案。保障临翔区等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的稳定运营和依托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置的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收集处理,严格按照不超过污水处理总量0.5%标准要求参入城镇污水处理厂中。
(三)多方筹措资金进行城镇污水管网的新建及改造工作。根据现有污水处理厂水质监测结果,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污染物进水浓度均偏低(临翔区化学需氧量165.44mg/L、氨氮19.61mg/L,沧源县污水处理厂化学需氧量91.91mg/L、氨氮12.96mg/L等),主要原因为雨污管网不完善,雨污分流不彻底,同时各县区建成区并未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因此,“十四五”期间需多方筹措资金,加强对管网的建设及雨污水管网的分流改造工作,提高管网覆盖率和污水处理厂进水中各主要污染物浓度。此外,需结合管网建设契机开展城市区内入河排污口设置的排查整治工作,减少入河排污口的设置数量。
4.4农业和农村污染防治
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遏制农业面源污染,主要包括加强养殖污染防治、推进种植污染管控、提升农村生活污染治理水平等。
4.4.1养殖污染防治
(一)限期完成禁养区畜禽养殖退出。按照各区县已划定的禁养区及畜禽养殖清单,实现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小区)的退出,并做好退出区域遗留畜禽粪便清理、病死畜禽填埋场地及其他疑似污染场地区域的整治,确保退出区域的环境风险可控,消除潜在的环境污染。
(二)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措施的建设及监管。根据农业农村部门提供信息,临沧市畜禽养殖场(小区)畜禽粪便以资源综合利用和回田利用为主,一般不设置污水排放口。但按照《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N18596-2001)要求,采用资源化利用或回田利用的,畜禽养殖场(小区)需配置数量足够的消纳土地。一方面需积极鼓励全市畜禽养殖场(小区)开展畜禽粪污专业化集中处理,推广粪污全量收集还田利用技术模式,另一方面也需要加强对已有畜禽养殖场(小区)粪污还田和专业化处置的监督检查,核实专业化设施建设的可行性和实际运营情况;对于还田利用的,重点需要核实消纳土地的配置数量、养殖场到消纳土地间运送设施及应急设施的配置情况。
(三)持续推进渔业绿色发展。针对博尚水库等水库内存在的肥料养殖等问题,需强化对渔业绿色发展的宣传和监管。对占用河道养殖的,需限期完成整改和退出。重视养殖尾水的处理和利用,养殖尾水用于农田灌溉或其他用途时,执行国家或湖南省相应的水质标准。集中连片池塘养殖区域和工厂化养殖场可因地制宜采取生物净化、人工湿地、生态沟渠、生态塘或种植水生蔬菜花卉等措施对养殖尾水进行处理,实现养殖尾水循环利用或达标排放。
4.4.2种植污染管控
临沧市耕地面积较大,农业种植活动活跃,区域内种植主要以传统种植为主,施肥、农药喷洒均以人工为主。经多年的宣传教育和帮扶指导,临沧市内化肥使用量和农药使用量均实现负增长,但鉴于种植农业污染呈现“面广、量大、难收集”等问题,因此,规划期间仍需实施实施化肥、农药减量行动,一是逐年减少化肥使用量,科学施肥,调整施肥结构及方式,深入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广泛开展绿肥全程机械化轻简栽培与高效利用示范,实施节水农业暨水肥一体化技术示范项目,提高肥料利用率;二是推进技术示范推广,因地制宜集成推广适合不同作物的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模式,狠抓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推进工作,提高生物农药使用比例,全面减少化学农药使用,逐年减少农药施用量;三是普及科学用药知识,各区县(市)要以培训农药经销商和农户为重点,宣传普及农药科学安全使用知识,用好药,少用药。
4.5移动源污染防治
全市临翔区、凤庆县、云县、双江县4县区共10个码头均建立了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监管制度,共安装设置20个油污、垃圾回收桶。但船舶运营及事故风险下对河流水环境及水生态的影响深远,一方面需强化船舶污染治理,做好船舶废水、废油等收集转运,配备必要的风险应急物资,另一方面需强化码头污染防治,设置生活污水、含油废水等收集处理措施并保证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营。

5水资源保障
5.1节水减排保障
临沧市水系发达,但区域上仍存在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等问题,加之社会节水意识不强、用水模式简单等原因,临沧水水资源利用率仍较低。为建设节水型社会,需建立以水权、水市场理论为基础的水资源管理体系;形成以经济手段为主的节水机制;建立起自律式发展的节水模式。具体措施如下:
(一)加快城市供水管网技术改造,降低输配水管网漏失率。对运行使用年限超过设计基准期,以及旧城区老化严重的供水管网,进行更新改造工作。推广应用新型管材。完成对供水管网的全面普查,建立完备的供水管网技术档案,制定管网改造计划。
(二)推行节水型用水器具,提高生活用水节水效率。推广非接触自动控制式、延时自闭、停水自闭等节水型水龙头,集中浴室普及使用冷热水混合淋浴装置,推广使用卡式智能、脚踏式等淋浴装置;宾馆、饭店、医院等用水量较大的公共建筑推广采用淋浴器的限流装置。制定鼓励居民家庭更换使用节水型器具的配套政策,引导居民淘汰现有住宅中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生活用水器具。
(三)加强再生水及雨水利用工程建设。结合城市建设,做好污水处理与再生利用规划。城市规划、建设、管理部门应树立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思想,将城市改造和建设中长期规划与节约用水规划、污水处理规划以及非常规水资源利用规划结合起来,将再生水、雨水作为水资源的组成部分,纳入城市水资源统一规划和管理的范畴。城市大型公共建筑和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外的自备水源单位,都应当建立再生水利用系统,鼓励有条件的小区建设中水系统。制定相应的政策进行引导,建立合理的再生水价格体系,建立多元化投资渠道,促使再生水、雨水资源利用健康发展。
(四)积极推行清洁生产。把节约用水和污水治理结合起来,促进废水处理循环利用,提高水资源重复利用率,实行废水资源化,鼓励综合利用。
(五)建设节约型园林建设体制。景观用水要安装循环利用设施,城市绿化、河道、湖泊等环境景观用水要优先使用雨水、再生水。严禁过度使用和开发景观用水。发展绿化节水技术,城市绿化用水应优先使用再生水;使用非再生水的,应采用喷灌、微喷、滴灌等节水灌溉技术。发展和推广景观用水、游泳池用水循环利用技术及机动车洗车节水技术。
(六)控制生产力布局,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继续加强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和取水管理。按照《云南省行业用水定额》和有关行业节水标准,加强对高耗水、高污染行业重点企业的监督和考核。通过对用水单位的组织、管理、计量、设施、指标等五项内容进行严格考核、评定,促进企业技术升级、工艺改革,设备更新,逐步淘汰耗水大、技术落后的工艺设备,加大企业节水工作力度,促进各类企业向节水型方向转变;建立并实行新建、改扩建工业项目的“三同时、四到位”制度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即工业节水设施必须与工业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四到位”即工业企业要做到用水计划到位、节水目标到位、节水措施到位、管水制度到位。对不执行“三同时,四到位”的,有关部门不得批准立项,银行不得贷款,水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办理取水许可审批手续。同时,建立工业节水激励机制,鼓励企业开展节水工作。
(七)实行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按照《云南省行业用水定额》,逐步扩大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的实施范围,对城市居民用水推行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针对不同类型的用水,实行不同的水价,以价格杠杆促进节约用水和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强化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力度。居民住宅用水全面实现分户装表,计量收费,逐步推行阶梯式水价,积极开展水平衡测试,减少“跑、冒、滴、漏”,通过加强管理,挖掘节水潜力。
(八)加强节水宣传和教育。通过公众参与,牢固树立节水暨减污的理念。
5.2河湖生态水量保障
临沧市境内水电站开发利用程度高,有效利用了当地的水力资源但随着水电站的建设和运营,部分河段出现了流量减少甚至断流,经统计,临沧市境内20.80km河流无水和4条河流生态流量得不到满足,因此,需结合国家、云南省及地方工作要求,做好临沧市内水电站的清理整顿工作,对于需退出的水电站,需按照时限要求完成退出和场地的整治,对于需要整改下泄流量设施的,需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对于已配置有流量下泄设施的,需配置在线监控系统并联网,同时生态环境部门和其他部门需根据工作职责分工加强监管。
6水生态保护与修复
6.1湿地恢复与建设
“十四五”期间,一方面加强对已有湿地的保护工作,通过采取将湿地及公园、名胜古迹、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小区中的湿地纳入湿地保护范围,通过湿地恢复与治理、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等措施,使湿地面积不断增加,湿地保护率不断提高。另一方面结合水资源利用规划等目标,对临翔区城市建成区流经水体水质恶化问题,按照《人工湿地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05-2010)要求采取修建湿地等工程措施进行水质的净化。具体修建方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
(一)退耕还湿:通过人工辅助修复,实施退耕还湿,保证湿地合理生态需水量,改善湿地水质,恢复区域湿地生态系统,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实现湿地生态系统和农田生态系统的可持续发展。
(二)湿地修复:对已退化或遭受破坏的湿地区域,通过自然恢复或人工辅助恢复的方式,实施湿地修复,恢复原有湿地系统。
6.2河湖生态恢复
根据临沧市河湖生态现状,针对河湖生态缓冲带,水源涵养区恢复建设做出以下任务建议:
(一)构建阶梯净化驳岸。在城镇区有空间的区域,利用阶梯湿地对水质进行提升。阶梯湿地由一系列宽大的台阶组成,周围设有矮墙,每个台阶上根据水深不同种植当地河岸植被。
(二)生态草坡驳岸改造。运用土工格栅,固土护坡,对硬质化的河堤进行草坡复绿,丰富水生植物群落,恢复河岸自然生态系统。
(三)生态湿地。在龙王港干流水岸有空间的位置,结合低洼地和坑塘,打造生态湿地。
6.3水生生物完整性恢复
根据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实际现状,临沧市加强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具体任务如下:
(一)加强水生生物资源监测。开展全市水生生物资源与环境本底调查,准确掌握水生生物资源和栖息地状况,建立水生生物资源资产台账。加强全市水生生物资源监测,提高监测系统自动化、智能化水平,加强生态环境大数据集成分析和综合应用。
(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建立健全水生生物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机制,科学划定对水生生物和水域生态影响补偿范围,规范补偿标准,明确补偿用途,确定补偿措施和补偿责任,支持水生生物重要栖息地的保护与恢复。加强涉水生生物保护区在建和已建项目督查,跟踪评估生态补偿措施落实情况,确保生态补偿措施到位、资源生态修复见效。
(三)实施生态修复工程。在重要水生生物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等关键生境实施一批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构建生态廊道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在闸坝阻隔的自然水体之间,通过增殖放流、灌江纳苗、河水连通和设置过鱼设施等措施,满足水生生物洄游习性和种质交换需求。采取水体生物控制、放养滤食性鱼类、底栖生物移植和植被修复等措施,对富营养化的水体进行综合治理。
(四)科学开展增殖放流。建立增殖放流制度,强化日常监管和增殖效果评价工作。完善增殖放流管理机制,科学确定放流种类及规格,合理安排放流数量,加快恢复水生生物种群适宜规模。建立健全放流苗种管理追溯体系,严格保障苗种质量。
7水环境风险防控
7.1突发性风险防控
临沧市境内工业企业以砖厂最多,其次较为有特色的为制糖和制茶企业。矿产资源开采、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厂建设也分布在各县区。污染风险主要是矿产资源含重金属废水、垃圾渗滤液废水及生活污水事故状态下直接进入河流,造成对河流水生态的影响。因此,针对突发性风险防控工作,需坚持“预案预防、综合防控”的原则。
(一)督导企业开展应急预案备案及更新。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要求,督促指导企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风险评估报告的编制工作,全面识别风险源类型、突发环境事件情景,并结合污染途径配置风险物资、应急队伍及应急监测设施等。完成应急预案备案及定期更新工作,每年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应急预案培训。
(二)强化制度建设和体系建设。建立应急分级响应制度、应急上报制度、应急监测制度、应急队伍培训制度、外部应急队伍协助制度等,强化从人力资源、应急资金、风险物资的“人、财、物”体系建设。建立企业应急预案、地区应急预案的衔接响应机制。
(三)强化水源保护区环境风险防控。临沧市内县级及以上、乡镇及以下水源地均需按照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配备必要的环境风险应急物资,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和预案修订。应急演练过程中应做好与周边应急队伍的有机衔接,能确保第一时间调动物资和人力保障饮用水水质的安全。开展针对水源地环境风险的排查,识别潜在的风险源,设定事故情景并配套建设风险防控设施。为了避免交通桥上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辆坠入河道,严重污染水源地水质的事件,要求交警部门严格控制车辆在交通桥上的行驶速度,严禁载有危险品的车辆从保护区内的桥上通行,交通部门要按相关规范要求复核交通桥的防护墙强度。
7.2累积性风险防控
临沧市境内分布有铅锌等有色金属矿采选企业,加之部分流域水土流失问题突出,造成了部分河段的淤泥堵塞。同时涉重金属矿山企业开采过程及暴雨条件下均可能造成含重金属废土石和废水的入河,最终造成河流底泥重金属污染物的累积。鉴于此,“十四五”期间重点是针对可能存在风险的流域,开展河流底泥重金属污染及潜在风险评价,分流域和河段对可能存在重金属等污染物累积的河段进行梳理和排查,并在排查的基础上堆治理难度及治理风险进行分级研究,并分类提出相应风险防控措施。对生态环境敏感的河流,开展风险评估工作,对评估后认为需要整治的,需明确疏挖范围、疏挖深度、尾水处理方法和底泥安全处理处置方案。选取具有代表性流域和河段开展工程示范,实现污染底泥的无害化、减量化,逐步消除底泥安全隐患。对治理风险较大的河段特别是干流底泥,暂缓实施工程治理,重点加强环境风险监控,开展底泥治理研究攻关。

8水生态环境调查监测
8.1监测任务
8.1.1水环境质量监测
(一)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控制断面)
按照国家及云南省整体部署要求,临沧市“十四五”期间共设置有22个监测断面,其中,国控11个,省控11个。
(二)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
全市七县一区县级及以上水源地需按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指南(试行)》要求的频次和监测因子开展水质监测。
乡镇及以下饮用水源地需按照相关要求开展水质监测工作。具体监测方案可参照《2019年云南省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工作方案》执行,具体为:
1.监测项目
(1)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

(2)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

各地可根据当地污染实际情况,适当增加区域特征污染物。
2.监测频次
每季度监测1次、全年4次。每两年(偶数年)开展一次水质全分析监测。
(三)水功能区监测
根据《临沧市水资源保护规划报告》(报批稿),临沧市境内2020年共设置水功能区监测点位37个,随着水环境功能区和水功能区的融合,“十四五”期间根据国家关于两个功能区融合的相关要求,在已有监控网络基础上补充完善融合后的水功能区监测站点。
8.1.2生态水量监测
鉴于临沧市境内水系发达,境内河流断流或减流主要是因为水电站建设,因此,“十四五”期间重点对全市重点流域小水电进行生态流量监控及设施改造,生态泄流闸、孔等生物通道改造,补充完善主要河流控制断面生态流量自动监测站点,实现全市主要河流控制断面生态流量监测全覆盖。
8.1.3水生态监测
临沧市境内分布有两大水系和3个巨型电站,且区域内土著鱼类等物种在澜沧江、怒江均有分布,关于水生态监测重点布置在小湾电站库区、漫湾库电站区、大朝山电站库区等水文情势改变较为突出的区域,同时选取有代表性的支流进行布点,最终实现覆盖监测水体的整个流域(上、中、下游),涵盖干流、支流和重点湖库,生境异质性代表区域。
监测指标包括水生生物常规监测和物理生境指标。
1)水生生物常规监测指标包括:浮游植物、浮游动物、底栖动物、着生藻类、鱼类、水生维管束植物,富营养化与水华等。其中,河流监测应包括浮游植物、底栖动物、着生藻类等指标;湖库监测应包括浮游植物、浮游动物、底栖动物,富营养化与水华等指标。有条件的区域可自行增加选测指标。
2)物理生境指标:采用调查的方式,以半定量野外观测方法与遥感技术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物理生境指标调查,河流和湖库分别按照《河流水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指南》(征求意见稿)及《湖库水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指南》(征求意见稿)中“6 生境调查” “9.2 生境评价”中相关技术内容进行生境的调查和生境指标的记分。
8.1.4入河排污口监测
根据已有排查结果及最终整治保留清单,入河排污口设置企业须在合适位置设置水量水质的监控设施并联网。并结合排污许可证关于排口自行监测要求制定自行监测方案,明确监测因子、监测频次。
9水生态环境保护管理
9.1法规、制度及标准建设
结合地方特点和发展保护需要,可开展针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水功能区管理、入河排污口管理、生态水量保障、水生态保护、水环境风险防控等配套法律法规建设。重点做好法律、制度及标准的宣贯制度、落实情况检查制度的建设。
9.2体制机制建设
(一)全面落实“河长制”。根据保护规划的需要、“一河一策”、河流整治方案,以“河长制”为抓手,多方筹集资金和多部门协作,持续推进针对南汀河、凤庆河等流域综合整治。
(二)建立部门联动和定期协商机制。实现“三水”融合,建立涵盖生态环保、水利、住建、农业、国土、林草等部门的联动联防机制,按照职责分工协同做好污染防控、水资源保护、水生态恢复。定期召开针对水环境污染防控、水资源保护、预警等的协商会议,实现多部门联合合力保障“三水”融合,实现“有河有水、有水有鱼、人水和谐”。
(三)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结合水系特征和保护要求,协调不同区域发展和保护任务,按照“谁受益、谁付费”的原则,建立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探索制定生态补偿方案,明确补偿范围和方式。
9.3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一)鼓励引进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针对流域规划、风险评估、污染防治整治、水生态调查、湖库健康评估等工作,鼓励引进第三方专业技术开展技术服务工作。
做好第三方的监督管理。地方各部门做好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引进办法的制定,明确资质、专业技能、人员配置等要求,并在第三方开展工作过程中做好监督指导,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开展第三方的效果评估,建立第三方“黑名单”。
(二)建立水生态环境工作专家库。地方各部门需结合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需要,建立涵盖环境影响评价、水处理、造价、施工、水生态、水资源等行业的专家库。水生态环境保护项目招投标、方案评审、效果评估、验收等环节均需配置有一定数量和行业组成的专家组进行客观、公正的专家论证。
(三)建立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定期培训制度。地方各部门需结合工作需要组织并邀请相关行业专家针对管理部门、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人员进行专业技能的培训,促进参与人员的专业业务学习。
9.4监督管理能力建设
建立健全职责明晰、分工合理的环境监察执法体系,要与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各项任务相协调,与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完善相联动,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相衔接,加强环境监察队伍建设,并建立环境监察专员制度和强?化长效权威监督机制,协调处理好生态环境部门统一监督管理与属地主体责任、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关系。完善环保责任追究机制,坚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对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过程中不履职、不当履职、违法履职、未尽责履职而导致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与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生态损害责任追究、环保责任清单等制度有效衔接,形成对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环保责任监督体系的闭合制度链条。

10主要控制断面水生态环境要求
10.1怒江流域
10.1.1南汀河博尚水库断面汇水范围
南汀河是国际出境河流,发源于临翔区博尚镇,流经临翔区、云县、永德、镇康、耿马后于清水河出境。临沧市境内干流河长255km,集水面积8245km2。主要支流有西河、头道水河、盘河、河底岗河、勐撒河、南榨河、小黑河和南捧河。南汀河上共设置有4个监测断面,由上至下依次为博尚水库断面(省控)、大文断面(市控)、帮控大桥断面(省控)和孟定大桥断面(国控)。
南汀河在临沧境内流经5个区县,且流经临翔区城市建成区,近几年中其水质已出现较大波动,TP、BOD5等指标已出现部分月份的超标。
(1)博尚水库断面汇水范围基本情况
博尚水库为南汀河源头水,其位于博尚镇,流域内水系发育,有6条支流汇入。博尚水库断面汇水范围面积334.61km2,主要控制区域为博尚镇。汇水区范围内分布有博尚、永和、永泉3个行政村和一个集镇,人口约6126人。

(2)水环境
1)问题
断面水质不能稳定达标。2016~2019年全年水质评价结果均为Ⅲ类,但单月水质仍然存在较明显的波动,2016年8月总氮超标为IV类;2017年9、11两月总磷超标为IV类;2018年4-6、8-10月水质均超标,其中8月为Ⅴ类,9月为劣Ⅴ类;2019年2、5、7、8、10月水质均超标,其中5、8、10月为劣Ⅴ类;2020年上半年1、3、5月水质均为劣Ⅴ类。从单月水质变化趋势看,近3年单月超标频次增多,频繁出现劣Ⅴ类水质。劣Ⅴ类的定类因子均为pH值,偏碱性。且近3年单月超标因子已由2016、2017年的总磷、总氮增加为总磷、总氮、BOD5、COD、高锰酸盐指数、粪大肠菌群。水体营养状况年均评价为中营养,但单月轻度富营养出现频次较多。
2)成因
流域集镇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几乎空白,生活污水直排导致水体中污染物浓度的超标。一是博尚镇未建设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城镇污水收集处理率几乎为零,博尚镇镇区生活污水大部分未经处理直接入库或进入上游入库河流。未建立博尚水库环库截污体系,特别是环库的大量餐饮店和农家乐废水直接入库;二是博尚水库周边分布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滞后,无农村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农村生活污水直排;存在禁养区违规养殖,非禁养区内养殖场及分散式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措施不完善,畜禽养殖废水超标或直排,通过雨水冲刷径流入库,污染水体;水库周边农田农业化肥、农药无规划使用,雨水冲刷径流入库,污染水体。水库库区存在零星水产养殖,投喂饲料造成水体污染;三是博尚水库上游河道高速公路施工及混凝土拌和站污水治理设施不完善,施工废水废水直接进入并污染入库河流。
3)任务
加快推进博尚镇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管网建设,建立环库截污体系。一是做好博尚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规划等前期工作,尽快启动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管网建设,解决博尚镇区无污水收集和处理的问题;二是在配套管网建设过程中,重点对环库入河排污口进行清理并纳管进行收集处理;三是加强执法监管,对应纳管未纳排污口进行整治,对非法入库排污口及倾倒垃圾入库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加强农业面源及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控制。一是加快推进水库周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农村污水治理及综合利用;二是对已划定禁养区内的养殖场(养殖户)开展排查清理,尽快完成搬迁,对非禁养区内的养殖场(养殖户)要求建设完善并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提高粪污综合利用率,严格控制库区水产养殖,采取生态养殖方式;三是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河岸两侧农田采取科学种植,严格农药化肥施用。 
加大工业企业环境违法行为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强对库区及上游入库河流沿岸采石采砂、混凝土搅拌站、高速公路项目和其他工矿企业监察监管力度,对超标排放的严肃查处,加大环境监管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3)水资源
1)问题
水库管理未划定保护范围,库区坝址四周有部分的水岸线被附近的农户种植了蔬菜、烤烟、玉米等经济作物和农作物。入库水量减少,水库未预留生态下泄流量。
2)成因
未划定博尚水库管理范围,保护范围不明确,功能定位不够明确,导致流域内水域岸线管理缺乏相关依据,库区存在违法开垦农田,种植农作物。同时因博尚水库为源头水,但因周边水源涵养林的建设及森林植被覆盖量的降低,水土流失及水源调节等功能减弱。
3)任务
划定管理范围,并按照管理范围要求进行整治。退出侵占水库水岸线的农业活动,并加强库区上游水源涵养林建设和保护,建设库区生态缓冲带及人工湿地,建立稳定平衡的库区生态系统。此外,加强库区水量及入库河流生态流量监管。枯水期采取科学的取水管理,维持水库基本生态用水需求。
(4)水生态
1)问题
博尚水库处于中营养水平,水生植物结构简单化、分布边缘化,库区水生态系统生态脆弱性变差。
2)成因
库区存在肥水养鱼,上游来水水质较差,流域面源污染等。
3)任务
规范库区渔业养殖。对库区内已有渔业养殖情况开展调查和评估,对库区的化学肥料饲养等行为进行限制或取缔;科学确定养殖的数量和规模。
开展上游及流域内主要污染源的整治。一是对流域集中的博山镇等集镇污水进水收集处理,达标后方能排入水体;二是科学、因地制宜的开展流域农业种植面源的整治和管理,积极推进农田少肥及不施肥农作物轮作及生态种植,大幅度降低农田污染,制定实施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方案。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补助试点经验,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实行测土配方施肥,推广精准施肥技术和机具。

(5)项目
博尚水库断面汇水范围“十四五”初步确定3个工程项目,匡算投资23400万元。

10.1.2南汀河孟定大桥断面汇水范围
(1)孟定大桥断面汇水范围基本情况
南汀河流域断面共设置有两个国控断面,其中孟定大桥断面设置于耿马县孟定镇,在该断面汇水范围内涉及沧源县班洪乡、芒卡镇、耿马县大兴乡、勐简乡、勐撒镇、勐永镇、孟定镇、临翔区凤翔街道、蚂蚁堆乡、忙畔街道、章驮乡、永德县崇岗乡、大雪山乡、云县幸福镇、镇康县军赛乡、木场乡、南伞镇,汇水面积6443.60km2。孟定大桥断面汇水区范围内分布有大文断面(市控)、帮控大桥断面(省控)。

(2)水环境
1)问题
断面水质整体较好,但汇水范围内部分河段水质不能稳定达标,且呈恶化趋势。孟定大桥断面近6年来水质整体均能保持在Ⅱ类水质标准要求,其中,氨氮浓度一直优于地表水Ⅰ类标准,总磷浓度均优于地表水Ⅱ类标准。但在其汇水范围内的上游大文断面,其水质已不能稳定达标。2019年南汀河大文断面全年水质总体评价结果为Ⅳ类,达不到年度考核目标Ⅲ类的要求,与上年相比严重下降,主要超标因子为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其中:2019年4-6月水质超标(4、5月为IV类,6月为Ⅴ类),7-10月水质明显改善并达标,1-10月水质控制在Ⅲ类,11月水质恶化为Ⅴ类,严重反弹,12月水质略有提升(Ⅳ类),2020年1-8月水质监测结果,南汀河临翔区大文断面水质均值评价结果为Ⅴ类,其中1月为Ⅲ类,2-5月为Ⅳ类,6月为Ⅴ类、7月为劣Ⅴ类、8月为Ⅴ类,主要超标污染物为生化需氧量(BOD5)、总磷和氨氮,分别超标0.77倍、0.12倍和0.06倍,未达Ⅲ类考核目标要求。
2)成因
孟定大桥断面涉及5县15个乡镇,其流经距离较长,沿线除流经临翔区城市建成区外,未再流经高污染负荷区域,因此,汇水范围内污染负荷较重区域主要集中在临翔区一段。
目前超标原因主要为流经的城市建成区污水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导致未能实现生活污水“应收尽收”。一是临沧重大民生工程—南汀河主城区段3座跨河便民桥在施工过程中先后多次损坏城区污水主管修复不及时,导致城区大量生活污水直接排入南汀河污染水体;二是流域两岸城区基础设施不完善,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低,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进入南汀河。临翔区城市建成区污水管网、雨污分流管网、损毁截污干管改造滞后,存在生活污水直排、疑似黑臭水体和城市污水直排口;三是临翔区南汀河流域存在禁养区违规养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措施不完善,流域两岸畜禽养殖废水超标或直排,通过雨水冲刷径流入河,污染水体;流域内农田农业化肥、农药无规划使用;南汀河流域及其主要支流沿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滞后,农村生活污水直排;四是临沧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配套污水管网建设不完善,园区内污水依托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未配套建设有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南汀河大文断面上游河道采石采砂场、高速路、铁路施工及混凝土拌和站污水治理设施不完善,施工废水和洗砂废水直接进入并污染河流。
3)任务
进一步加强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及污水管网建设与管护工作力度,开展生活污水排污口整治。一是加快正在开展的《临翔区生活污水排污口整改方案》编制并尽快组织实施。二是2020年底前完成南汀河东岸污水主管网修复和清掏,并加强管网维护,发挥已建成污水主管网纳污作用。三是加快老城区污水管网建设力度,努力提高污水收集率;对已建成的污水管网切实加强管护,保证污水收集管道畅通;对目前雨污混流的管网实施改造整治,减少污水进入雨水管网直排入河的情况。
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和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对已划定禁养区内的养殖场(养殖户)开展排查清理,尽快完成搬迁,对非禁养区内的养殖场(养殖户)要求建设完善并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提高粪污综合利用率。同时,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河岸两侧农田采取科学种植,严格农药化肥施用。
加大工业企业环境违法行为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强对沿岸采石采砂、混凝土搅拌站、高速公路、铁路项目和其他工矿企业监察监管力度,对超标排放的严肃查处,加大环境监管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此外,针对流域范围内工业园区,需加大对工业园区及园区内涉水企业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的执法检查工作,工业园区需结合园区内涉水企业特点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配套园区管网,保障涉水企业得到收集和处理,确保达标外排。
(3)水资源
1)问题
南汀河流域小铺子至大柏树段、羊头岩段出现河道断流,生态流量得不到保障。
2)成因
孟定大桥断面汇水面积内共有46座电站,因水电站建设时间的不同,大部分水电站均采用冲砂闸的生态流量泄放方式,且部分水电站均未核定生态流量,此外,目前缺乏针对河道生态流量下放的监管措施,导致南汀河存在生态流量下泄不足的隐患,甚至部分电站下游出现断流。
3)任务
按照国家、省级及临沧市关于小水电清理整顿的工作要求,对流域内不符合要求的小水电限期退出。对流域内需要保留的水电站,进行生态流量下泄孔规范化建设的评估及改造工作,并配套安装在线监控设施。
(4)水生态
1)问题
水生生境改变,原有土著鱼多年未出现。流域内中山水库、铁厂河水库富营养状况已为中营养。
2)成因
一是随着流域水质的变化,尤其是城市建成区段、工业污染集中区域污染负荷的增加,改变了原有河流生态系统所需的生境,导致土著鱼的消失和河流生态系统变得愈发脆弱。二是流域内分布大量小水电站,修筑拦河坝对河流鱼类交流的阻隔影响,淹没区水位、流速的变化导致鱼类的生存环境的改变,及坝址下游水文情势变化形成的减脱水河段对鱼类生存的威胁。三是流域内中山水库、铁厂河水库流域内仍分布有一定的农业面源及农村,增加了入库污染负荷,为湖泊营养化提供了必须的元素。
3)任务
加强流域内主要污染源区域的污水收集处理。按照“突出重点和目标导向”的原则,重点做好污染负荷较重的城市建成区、工业集聚区污水的收集处理,同时强化对流域内畜禽养殖、农业面源的管控和整治,从源头减少进入水环境中的污染物。
重点强化对临翔区城市建成区河道整治。依托南汀河流经城市建成区,为有效削减进入河流中的有机污染物,可结合城市建成区总体规划,建设生态缓冲带及人工湿地,提升河道生态环境。
加强对土著鱼的监控,保持及改善2个水库富营养化状况。结合流域水污染防治、水资源保障等工程内容,需根据历史资料记载及科学研究成果,开展对流域内历史上土著鱼类出没区域进行跟踪监测,也可根据需要开展一定的土著鱼类研究等工作,对于出现的土著鱼,可通过建立增殖放流、划定保护区等方式予以保护。加强中山水库、铁厂河水库富营养化状况的监测及健康状况评估,分析内源及外源,通过采取控源、开源等方式,实现富营养化状况的保持和改善。
(5)项目
南汀河孟定大桥断面汇水范围“十四五”初步确定8个工程项目,匡算投资105867.72万元。

10.1.3南捧河断面汇水范围
(1)南捧河断面汇水范围基本情况
南捧河断面汇水范围内包括永德县勐板乡、镇康县凤尾镇、忙丙乡、勐堆乡、勐捧镇。汇水面积1702.69km2。

(2)水环境
1)问题
水质整体较好,但流域集镇和农村污水超标排污风险较大。2019年南捧河水质满足Ⅱ类水质标准,主要指标中化学需氧量年均值为4.67mg/L,总氮1.12mg/L,总磷年均值为0.04mg/L,氨氮年均值为0.06mg/L。
2017年至2019年间南捧河化学需氧量均优于地表水Ⅰ类标准,于2018年达到峰值,浓度为6.50mg/L,2019年相比较于2018年水质有所改善;南捧河总磷浓度于2018年达到峰值的0.05mg/L,2019年总磷浓度有所下降但仍然高于2017年总磷浓度;南捧河3年来氨氮浓度优于地表水Ⅰ类标准,总体呈现改善趋势。
2)成因
经调查,流域内共涉及的5个乡镇均未建设统一完善的污水收集、处理系统,排水体制为雨污合流制,旱季污水和雨季混合污水多经过简易的明渠、盖板渠或天然的排水沟顺地势散排到农灌沟渠以及河流中。流域农村无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经初步调查了解,流域内凤尾河水质已收到一定程度的污染。此外,流域范围内乡镇及农村均以农业种植为主,种植结构单一,无测土配方等先进的农业种植基础。
3)任务
多方筹措资金,开展乡镇及农村污水收集处理。积极寻求各方资金,创新融资机制,积极开展集镇和农村污水收集处理规划和实施工作,确保流域内集中的集中和农村污水得到有效收集处理,防止因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排导致流域水环境质量恶化。
加强农业面源及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控制。积极开展对已划定禁养区内的养殖场(养殖户)开展排查清理,尽快完成搬迁,对非禁养区内的养殖场(养殖户)要求建设完善并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提高粪污综合利用率,严格控制库区水产养殖,采取生态养殖方式;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河岸两侧农田采取科学种植,严格农药化肥施用。 
(3)水资源
1)问题
南捧河大丫口以下(大丫口电站段)、南捧河勐堆段(马鞍山电站段)出现河道断流。
2)成因
南捧河流域共建设有8座水电站,因建设时间较早,原已建设水电站生态流量下泄方式以冲砂闸为主,且部分水电站均未核定生态流量,加之对已有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管手段,水电站建设的工程未能得到很好的落实,最终导致南捧河大丫口以下(大丫口电站段)、南捧河勐堆段(马鞍山电站段)出现河道断流。
3)任务
按照国家、省级及临沧市关于小水电清理整顿的工作要求,对流域内不符合要求的小水电限期退出。对流域内需要保留的水电站,进行生态流量下泄孔规范化建设的评估及改造工作,并配套安装在线监控设施。通过实施清退和整改,确保已断流的6km河段恢复“有水”。
(4)水生态
1)问题
流域多样性指数值变化较大;流域生态阻隔效应明显,南捧河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鱼类与下游南汀河—清水河的种质交流被阻断。
2)成因
流域多样性指数值变化较大。随和人类活动对河流水生态的影响,导致河流浮游植物、动物、鱼类资源的分布和繁殖活动受到印象,表现出在人民居住密集区生物多样性差,人为扰动小的区域水生物多样性好的特点。
坝体阻隔效应明显。南捧河流域内分布有四须鲃Barbodes Wynaadensis(Day)、巨魾Bagarius yarrelli(Sykes)、大刺鳅Mastacembelus armatus(Lacepede)、水獭Lutra lutra(Linnaeus)等保护物种,但随着水电站和水闸的建设,导致由萨尔温江—清水河—南定河进入南捧河的鱼类洄游通道完全阻断。
3)任务
加强流域水污染防治工程措施的建设。鉴于南捧河水生态环境的敏感特性,下一阶段需针对镇康南捧河四须鲃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特点,有针对性的开展对该区域生活污水的集中收集处理,防止生活污水的直接入河。
做好生态流量下泄和鱼类资源保护措施。结合小水电清理整顿等工作,综合评估流域最小生态流量要求,加强对小水电的清理整顿监管工作;加强对流域内鱼类资源的调查研究,对受阻隔影响的鱼类资源,需采取建设人工过鱼设施、采取增殖放流和加强水域生态系统监控。
(5)项目
南捧河断面汇水范围“十四五”初步确定1个工程项目,匡算投139.74万元。

10.1.4永康河水文站断面汇水范围
(1)永康河水文站断面汇水范围基本情况
永康河水文站断面汇水范围面积539.69 km2,包括永德县大山乡、德党镇。

(2)水环境
1)问题
水质整体较好,但流域污水收集处理率低且农业面源污染问题突出。
2019年永康河水质满足Ⅱ类水质标准,主要指标中化学需氧量年均值为4.67mg/L,总氮1.46mg/L,总磷年均值为0.05mg/L,氨氮年均值为0.04mg/L。
永康河2017年至2019年水质整体呈现改善趋势,其中化学需氧量和氨氮优于地表水Ⅰ类标准,总磷优于地表水Ⅱ类标准。
2)成因
除德党镇外,流域涉及的其余镇乡目前均没有建成完善的污水收集、处理系统,排水体制为雨污合流制,旱季污水和雨季混合污水多经过简易的明渠、盖板渠或天然的排水沟顺地势散排到农灌沟渠以及河流中
此外,流域内共分布有2家集中养殖场、1家污水处理厂、1家林产品加工厂、1家酒厂,流域内涉水企业在非正常情况下也可能造成废水超标外排。
3)任务
多方筹措资金,开展乡镇及农村污水收集处理。积极寻求各方资金,创新融资机制,积极开展集镇和农村污水收集处理规划和实施工作,确保流域内集中的集中和农村污水得到有效收集处理,防止因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排导致流域水环境质量恶化。
加强农业面源及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控制。积极开展流域内养殖场的检查搬迁整改工作,对位于禁养区内的养殖场,需开展清理,对非禁养区内的养殖场(养殖户)要求建设完善并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提高粪污综合利用率,严格控制库区水产养殖,采取生态养殖方式;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河岸两侧农田采取科学种植,严格农药化肥施用。 
(3)水资源
1)问题
农业用水强度较大但利用系数较低。
2)成因
流域内共涉及灌溉面积84785亩,灌溉用水强度为422m3/亩,远高于全市平均用水标准。主要是因流域农业种植以传统种植为主,灌溉用水利用率低,精确控制水平不足。
3)任务
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控制用水总量,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严格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管理,实行重点区域和重大规划水资源论证制度,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刚性约束,加强水资源监控计量,实行计划取用水管理,严格水资源用途管制;提高用水效率,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水资源短缺地区、生态脆弱地区严格限制发展高耗水项目;限制水功能区纳污,实行水功能区分类管理、分类开发,严格入河湖库塘排污口设置审批和监管;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责任,定期组织开展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强化各级政府责任,严格考核评估和监督。
(4)水生态
1)问题
流域生态空间萎缩、河道侵占现象明显。
2)成因
水域岸线被侵占、生态系统自净能力降低。由于没有开展水域岸线划界确权工作,未划定河湖水域岸线及水利工程管理保护范围、明晰各类水利工程权属,导致河岸侵占现象问题突出。
此外,由于流域内土壤颗粒粘聚性差,抗冲刷能力差,且中上游大部分植被覆盖率低,加之流域内降水多、降水强度大,土壤直接接受降雨及水流冲刷易形成严重流失。人类在土地开发利用过程中,不重视水土保持工作,过度采伐森林、陡坡种植、修路开矿,造成植被破坏,导致土壤裸露遭受侵蚀。
3)任务
推进河湖生态修复和保护,禁止侵占自然河湖、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在规划的基础上稳步实施退田还湖还湿、退塘还湖,恢复河湖库渠水系的自然连通,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有效保护水生生物多样性。开展河湖健康评估。强化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加强源头区、水源涵养区、生态敏感区保护力度,对重要饮用水水源地、江河水功能区等实行更严格的保护。积极推进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加强水土流失预防监督和综合整治,建设生态清洁型小流域,维护河湖生态环境。
10.1.5南滚河断面汇水范围
(1)南滚河断面汇水范围基本情况
南滚河断面汇水范围内包括沧源县班老乡。汇水面积173.49km2。

(2)水环境
1)问题
水质整体较好,但流域污水收集处理率低且农业面源污染问题突出。南滚河断面于2020年1月展开水质监测,1月至5月水质类别为Ⅰ类,6月-9月水质类别为Ⅱ类。
2)成因
除勐董镇外,南滚河流域涉及的其余镇乡目前都没有建成完善的污水收集、处理系统,排水体制为雨污合流制,旱季污水和雨季混合污水多经过简易的明渠、盖板渠或天然的排水沟顺地势散排到农灌沟渠以及河流中。流域内共分布有耕地45331亩,以传统种植业为主,种植结构单一,无测土配方等先进的农业种植基础。
此外,根据识别结果,流域内工分布有矿产资源、橡胶生产、屠宰等共4家工业污染源,橡胶生产耗水较大,管理不善易造成对河流水质的影响。
3)任务
多方筹措资金,开展乡镇及农村污水收集处理。积极寻求各方资金,创新融资机制,积极开展集镇和农村污水收集处理规划和实施工作,确保流域内集中的集中和农村污水得到有效收集处理,防止因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排导致流域水环境质量恶化。
加强对流域内工业源的执法检查。重点对流域内涉水的屠宰、橡胶生产企业及矿山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现场执法检查,督促企业完成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及正常运营,持证和按证排污。针对流域内传统农业种植,需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河岸两侧农田采取科学种植,严格农药化肥施用。
(3)水资源
1)问题
流域水资源开发强度高,水资源分配管理压力大。
2)成因
流域内有水库3座,设计灌溉面积5500亩;水电站8座;河湖取水口总计195个,其中农业取水口110个、非农业取水口85个,规模以上10个,规模以下取水口185个;灌溉面积19447亩。
3)任务
加强对流域水资源调配管理工作。结合水库、电站核定下泄生态流量及流域内各取水口的取水需求,做好下泄生态流量的监管,加大对未下泄生态流量导致的断流、减量等行为。
(4)水生态
1)问题
南滚河流域内存在临时非法淘金、采砂现象,人为破坏河道岸线,造成界河改道。局部水土流失现象明显,预防工作压力大。
2)成因
南滚河涉及的沧源县尚未出台完整的河道采砂规划,也未台有完整的水域岸线利用管理规划。
3)任务
科学编制水域岸线利用规划,科学划分岸线功能区,明确划定岸线保护和利用区域。对河道内非法淘金、采砂行为需予以及时的取缔,对不规范的开采行为需限时完成整改;依法查处擅自占用水域、岸线及破坏水利工程设施的行为,依法清除围垦阻水障碍物和设施,恢复河湖库渠行洪和水域岸线生态功能。
加强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按照相关规划做好流域内需重点预防保护区域的防治工作,加快推进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建设。全面开展水土流失监测。对流域内可能会引起水土流失的建设项目,需严格按照水土保持“三同时”要求做好截排水、拦挡等设施的建设。加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力度,大力推进坡耕地、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治理,建设生态清洁型小流域。
10.2澜沧江流域
10.2.1小黑江检查站断面汇水范围
(1)小黑江检查站断面汇水范围基本情况
小黑江检查站断面汇水范围面积2971.18km2,包括沧源县单甲乡、勐董镇、勐角乡、勐来乡、勐省镇、糯良乡、岩帅镇、耿马县耿马镇、贺派乡、芒洪乡、四排山乡。

(2)水环境
1)问题
水质整体较好,但流域污水收集处理率低且农业面源污染问题突出。
小黑江化学需氧量于2016年至2017年间降低,2017年至2020年上半年逐渐回升,近5年间化学需氧量优于地表水Ⅰ类水标准;近5年间小黑江总磷优于地表水Ⅱ类标准,从2016年至2018年间逐年增加,于2018年达到峰值后逐年下降;2016年小黑江氨氮超过地表水Ⅰ类标准,2017年降至最低浓度后逐渐趋于平缓。
2019年小黑江水质满足Ⅱ类水质标准,主要指标中化学需氧量年均值为8.33mg/L,总氮0.94mg/L,总磷年均值为0.06mg/L,氨氮年均值为0.10mg/L。2020年1月至5月年小黑江水质满足Ⅲ类水质标准,主要指标中化学需氧量年均值为9.20mg/L,总磷年均值为0.08mg/L,氨氮年均值为0.04mg/L。
2)成因
小黑江干流流经村委会较多,除耿马镇和勐董镇外,各镇乡目前都没有建成完善的污水收集、处理系统,污水多是经过简易的明渠、盖板渠或天然的排水沟散排到农灌沟渠以及河流中。此外,各镇乡水系丰富,受到污染的地表水或沟渠直接排入小黑江,造成小黑江入河污染负荷的增加。
小黑江干流两岸有大量的农田分布,流域内农田废弃物少部分采用沼气进行处理,绝大部分的农田废弃物没有回收利用而造成对流域水环境的污染。
此外,经统计,小黑江汇水范围内分布有21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3个生活垃圾填埋场、3家屠宰场、1家造纸厂、1家制糖厂等,排放量约206.76万m3/a,废水收集处置事故等情况也会增加了流域水环境质量恶化的风险。
3)任务
多方筹措资金,开展乡镇及农村污水收集处理。积极寻求各方资金,创新融资机制,积极开展集镇和农村污水收集处理规划和实施工作,确保流域内集中的集中和农村污水得到有效收集处理,防止因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排导致流域水环境质量恶化。
加强对流域内工业源的执法检查。流域涉及范围广,流域内工业源分布较多且外排废水量大,一方面需督促指导工业企业完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建设,另一方面需加强对运营管理的监控,督促企业持证排污和按证排污,对废水排放量大于100吨/天的企业须要求安装自动监控设施并进行联网。对流域内大量的农业种植,农业部门需做好规划和指导,科学种植,少用或不用化肥。
(3)水资源
1)问题
流域水土流失严重,区域水源涵养及水土保持功能降低,生态环境敏感性增强,从而影响流域水环境安全。
2)成因
在水域、林地、农田、村镇生态系统中,农田面积有所扩大,广种薄收,导致部分地区土壤侵蚀面积扩大,土壤流失严重。此外,流域内暴雨频率比较高,暴雨历时短、强度大,加之特殊的水系及较大的河网密度,洪水较为集中,往往引发滑坡、泥石流等灾害,并大大加剧土壤侵蚀过程和携带泥沙入河。
3)任务
加强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重点做好流域内重度区域的防治工作,对侵占河道开采、种植等行为应进行整治,对流域内矿山开采等扰动严重的建设项目,需严格按照按照水土保持“三同时”要求做好截排水、拦挡等设施的建设。加快推进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建设。全面开展水土流失监测。
(4)水生态
1)问题
生态系统结构失衡,局部地区生态环境恶化、水源涵养和水体净化功能减弱。此外,小黑江干流仍存在部分非法挖山采石和取土采砂等情况。
2)成因
小黑江流域各县区尚未开展水域岸线划界确权工作,未出台完整的水域岸线利用管理规划,导致“可采区”、“限采区”设定依据不充分。此外,因小黑江流经乡镇较多,流域内大部分农村生活污水均未能得到有效收集处理,加之流域内水土流失问题突出,侵占河道种植等现象频发,导致对流域生态系统、生态空间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3)任务
推进河湖生态修复和保护,禁止侵占自然河湖、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在规划的基础上稳步实施退田还湖还湿、退塘还湖,恢复河湖库渠水系的自然连通,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有效保护水生生物多样性。开展河湖健康评估。强化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加源头区、水源涵养区、生态敏感区保护力度,对重要饮用水水源地、江河水功能区等实行更严格的保护。积极推进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加强水土流失预防监督和综合整治,建设生态清洁型小流域,维护河湖生态环境。
10.2.2罗闸河黑箐断面汇水范围
(1)罗闸河黑箐断面汇水范围基本情况
罗闸河从保山市昌宁县流入凤庆后经云县入澜沧江,临沧境内干流河长135.6km,全流域面积为3225km2,临沧市境内集水面积为2680.5km2。流经临沧市内凤庆县6个乡镇、云县爱华镇和永德县乌木龙彝族乡。
罗闸河流域设置有1个国控断面,即黑箐断面,汇水范围面积2243.46 km2,包括凤庆县凤山镇、郭大寨乡、洛党镇、勐佑镇、三岔河镇、雪山镇、永德县乌木龙乡、云县爱华镇。在其上游设置有1个省控断面,即凤庆河平村断面。

(2)水环境
1)问题
国控断面水质不能稳定达标,已呈现旱季和雨季不同程度超标局面。2018年3月和4月水质类别分别为Ⅳ类和Ⅴ类,2019年8月、10月、11月水质超标,分别为Ⅴ类、Ⅳ类、Ⅴ类。其余时段黑箐断面水质均能满足地表水质量Ⅲ类标准。2019年8月、10月总磷超标, 2019年8月和11月分别存在化学需氧量和五日生化需氧量超标的情况。2020年1月至5月,黑箐断面水质满足Ⅱ类标准,其中化学需氧量4.90mg/L,氨氮0.05mg/L,总磷0.06mg/L。
此外,根据其上游凤庆河断面的水质监测结果,平村省控地表水断面自2019年12月份以来水质评价结果连续为Ⅳ类,达不到Ⅲ类的水质考核目标要求。其中,五日生化需氧量呈稳定的Ⅳ类水质,其最大值超标率为147.5%。氨氮和总磷偶有超标,最大值超标率分别为136%、135%。

2)成因
流域范围内农业农村基础设施不完善,污水直排现象明显且流域内工业污染源分布较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仍然欠缺。一是流域两岸城区和农业农村环境基础设施不完善,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低,城镇、农村生活污水、畜禽粪便(流域内分布有44个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进入水体的污染物增多。特别是云县新材料光伏产业园区、临沧监狱、德胜村、永胜村未配套建设污水支线管网,大量生活污水未接入城市主管网而是直接进入新城坝河,对罗闸河支流新城坝河造成污染。二是云县新材料光伏产业园区、凤庆县滇红生态产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不完善;罗闸河流域上游沿河采石采砂场、混凝土拌和站污水治理设施不完善,洗砂废水和施工废水以及云凤高速路、云临高速路施工弃土进入河道,对水质超标有直接影响,特别是凤庆县大兴茶家箐石料场、云县高老箐采石场(服务云临高速路建设的临时采石场)、凤庆县云凤高速3号拌和站(营盘山)等施工场地无污水处理设施或设施不完善,大量生产废水未经处理直接进入河道,严重污染河流;云临高速云县冷水箐服务区施工过程中大量土石方进入南河,致使南河堵塞;正在施工的云县县城三江半岛罗闸河黄龙桥下段清淤工程,扰动河床底泥,对下游断面水质造成一定影响。
3)任务
开展不达标断面小流域整治。临沧市罗闸河黑箐国考断面云县段2020年第一批水污染防治项目:完成流域范围项目区内污水收集和处理及排污口整治;凤庆县三岔河镇辉家寨河小流域治理建设项目、凤庆县三岔河镇白衣寨河小流域治理建设项目;凤庆县雪山镇南荣河河道治理项目。
开展城市及周边污水管网建设及提升改造。组织实施云县河湾片区的污水管网完善工程、三江半岛及丙票片区配套管网建设工程、毛家村及旧村片区的污水管网完善工程、北河片区污水管网跑冒漏滴治理工程;凤庆县老旧城区及建成区周边污水管网完善工程、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县城城区及凤庆河砚池以下流域污水提质增效工程。并在做好工程保障措施的同事建立县城城区厨余垃圾、餐饮泔水收集处理机制;做好凤庆县城垃圾填埋场达标排放工作,将垃圾渗滤液回喷到垃圾填埋库区蒸发,对渗滤液处理站的出水再净化,增加回喷时间,加大垃圾渗滤液日蒸发量。
开展农业农村面源污染综合整治。一是云县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计划、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及养殖专业户等养殖污水整治工程;凤庆县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废弃物污染防治等管理措施。二是实施凤庆县凤山镇大有村(中寨上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勐佑镇勐佑村大树自然村水污染防治项目、勐佑镇勐佑村大树自然村水污染防治项目、郭大寨乡松林村长田自然村水污染防治项目、三岔河镇大龙潭村浪泥塘小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自然村圣湖污水收集处置工程等工程措施。
具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业污染源整治。做好滇红生态产业园区凤山组团等撒河上段污水管网建设,将该片区新落地的企业全部接入县城污水收集管网;规范凤庆、云县境内流域砂石企业废料摆放,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查处违法排污行为;加强罗闸河沿岸污水处理厂、制糖、制酒等涉水重点工业企业环境监管,确保治污设施正常稳定运行和达标排放;强化罗闸河流域沿岸高老箐、中村、磊鑫等采石场环境监管,完善治污设施,确保稳定运行和达标排放;加强铁路、公路项目碎石场配套污水处理设施及隧道涌水环境监管,确保达标排放;加强铁路、公路项目拌合站配套污水处理设施环境监管,确保达标排放;凤庆县加强对凤庆县吉通商混有限责任公司、凤庆县凤发天然石材厂、临沧庆丰核桃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等工业企业的生产废水排放监管力度,确保达标排放;加强对罗闸河(凤庆段)流域已投运的10个合法采砂厂的水污染防治设施监管,严格落实污染防治设施和措施,加大对私挖滥采非法采砂行为的整治力度;强化凤庆县华城石料有限公司等上石场、大理州自氏德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凤庆县洛党云凤石场、凤庆县丰源石料有限公司大白岩采石场、凤庆县大兴茶家箐石料场、凤庆县落星寨杨龙石料厂等采石企业的监督管理,完善配套污染防治设施,加强运行监管,确保达标。
强化监督检查。强化罗闸河流域沿岸采石场、采砂厂的环境监管,完善治污设施,确保稳定运行和达标排放;加大对私挖滥采非法采砂行为的整治力度;强化永德县乌木龙懒碓山铜业有限公司尾渣库尾矿坝管理,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加强尾矿库环境事故隐患自查和治理,建立健全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长效机制,严防环境事故发生。
(3)水资源
1)问题
罗闸河南河段(南河一级电站段)、罗闸河忙怀段(罗闸河二级电站段)出现河道断流,生态流量得不到保障。
2)成因
罗闸河黑箐断面汇水范围内有水电站29座,其中凤庆县19座、云县8座、永德县2座,原已建设水电站生态流量下泄方式以冲砂闸为主,且部分水电站均未核定生态流量,加之对已有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管手段,水电站建设的工程未能得到很好的落实,最终导致罗闸河存在生态流量下泄不足的隐患,甚至南河一级电站段、罗闸河二级电站段下游出现断流。
3)任务
实施流域水资源管理和生态基流保障项目。一是清理云县城区河道内垃圾、作物、蔬菜等固体废弃物;改造南河一级电站、南桥河电站生态流量泄放工程设施,安装生态流量监测设施;结合“七改三清”村收集镇转运等相关要求,各级河长为主要责任人,分步规划,深入开展罗闸河干流及其支流、凤庆河(桃源河等8条支流)垃圾入河问题整治,建立问题台账,逐个整改销号;加强罗闸河(凤庆段)流域内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管工作,督促保留的小水电站业主安装生态流量计,保障罗闸河(凤庆段)干支流的生态流量。二是对雅琅河淤积较为严重的河道实施工程治理,实施清淤及堤防建设工程。
(4)水生态
1)问题
流域生态空间被侵占现象突出,流域水土流失严重,河道非法采砂点较多。
2)成因
水域岸线被侵占、生态系统自净能力降低。一是因流域尚未开展河道岸线划界确权工作,水域岸线不清,部分流经村庄和集镇周边的水域岸线被侵占用做耕地等;二是流域内建设的水电站较多,由于水电站建设导致原本水流湍急的河道变为水流缓慢甚至静止,水位上升,并且水库调节,水位变化频繁,导致流水性鱼类消失。
部分河道破损,存在河道淤积。沿岸部分地区城乡建设活动挤占河流生态缓冲带,并存在堆放垃圾、非法侵占水域、非法采砂取土等破坏河流水生态健康的行为,导致水生态功能不断退化、水生生物不断减少。
河道非法采砂点多面广,水土流失严重。罗闸河干流河道范围内仅有1家合法登记的采砂场,其余均为无证采砂场,采砂点的分布具有点多面广的特点。加之流域人为活动频繁,流域内大部分植被覆盖率低,加之流域内降水多、降水强度大,流域水土流失问题突出。
3)任务
科学编制水域岸线利用规划,科学划分岸线功能区,明确划定岸线保护和利用区域。加强水域岸线问题清理整治,建立涉河涉库建设项目行政许可信息通报及公告制度。依法查处擅自占用水域、岸线及破坏水利工程设施的行为,依法清除围垦阻水障碍物和设施,恢复河湖库渠行洪和水域岸线生态功能。
加强水土流失预防监督和综合整治。进一步落实生产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加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力度,大力推进坡耕地、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治理,建设生态清洁型小流域,维护河库生态环境。
(5)项目
罗闸河黑箐断面汇水范围“十四五”初步确定17个工程项目,匡算投资23059.36万元。

10.2.3勐勐河南宋断面汇水范围
(1)勐勐河南宋断面汇水范围基本情况
勐勐河又称南勐河,在临翔区内称大南美河,进入双江县,至勐库镇称勐库大河,勐库镇以后称勐勐河。为澜沧江二级支流,小黑江左岸加入的一条一级支流,发源于临沧市临翔区南美乡南棱田,集水面积1356km2,干流河长85km,落差1497m。多年平均降水量1453.3mm,径流量8.25亿m3,平均流量26.2m3/s。勐勐河南宋断面汇水范围内包括临翔区南美乡、双江县勐库镇、勐勐镇、沙河乡。汇水面积1414.33km2。勐勐河上设有南宋断面(国控)和双江纸厂大桥断面(省控)。

(2)水环境
1)问题
水质整体较好,但流域内环境风险仍较为突出。2019年勐勐河水质满足Ⅱ类水质标准,主要指标中化学需氧量年均值为8.17mg/L,总氮1.42mg/L,总磷年均值为0.06mg/L,氨氮年均值为0.21mg/L。
2015至2019年的5年间勐勐河化学需氧量均优于地表水Ⅰ类标准,且2015年至2017年间化学需氧量逐年递减,之后呈现上升趋势;勐勐河近5年间总磷浓度优于地表水Ⅱ类标准,并于围绕0.06mg/L波动,其中2015年为总磷高峰,2016年为总磷浓度低谷;勐勐河氨氮浓度围绕0.18mg/L波动,5年间氨氮浓度优于地表水Ⅱ类标准。
2)成因
流域内除双江县县城所在地勐勐镇外,各乡镇目前都没有建成完善的污水收集、处理系统,污水多是经过简易的明渠、盖板渠或天然的排水沟散排到农灌沟渠以及河流中。同时流域内分布有双江南华糖业有限公司排污口、双江自治县污水处理厂等排污口。流域以传统农业种植为主,农业面源污染问题突出。
3)任务
多方筹措资金,开展乡镇及农村污水收集处理。积极寻求各方资金,创新融资机制,积极开展集镇和农村污水收集处理规划和实施工作,确保流域内集中的集中和农村污水得到有效收集处理,防止因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排导致流域水环境质量恶化。
加强对流域内入河排污口的排查整治和定期检查工作,确保入河排污口外排废水达标。开展对流域内集中养殖场的排查整治,确保养殖场污水的集中达标排放。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河岸两侧农田采取科学种植,严格农药化肥施用。 
(3)水资源
1)问题
勐勐河所在的双江县用水总量达到总量控制目标的82.95%,达到总量控制标准;用水强度指标普遍高于临沧市平均值;勐勐河下游(南勐河电站段)出现河道断流。
2)成因
农业用水占比较大。双江县内用水总量为0.9393亿m3,县内用水以农业用水为主,农业用水量0.8156亿m3(占比86.83%),工业用水量0.0485亿m3(占比5.16%),生活用水量0.1128亿m3(占比7.40%),生态用水量0.0057亿m3(占比0.61%)。但整体农业农田灌溉利用系数低于平均,导致用水强度增加。
流域水电未按规范下泄生态流量。流域内分布有6座水电站,均已按照生态流量下泄设施,但因未严格按照要求下泄生态流量,导致下游出现断流。
3)任务
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控制用水总量,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严格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管理,实行重点区域和重大规划水资源论证制度,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刚性约束,加强水资源监控计量,实行计划取用水管理,严格水资源用途管制;提高用水效率,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水资源短缺地区、生态脆弱地区严格限制发展高耗水项目;限制水功能区纳污,实行水功能区分类管理、分类开发,严格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和监管;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责任,定期组织开展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强化各级政府责任,严格考核评估和监督。
开展对上游水电站的清理整顿和生态流量下泄监控设施的安装,确保勐勐河下游(南勐河电站段)5km河段“有水”。
(4)水生态
1)问题
流域生态空间萎缩、生物多样性减少,河湖健康遭受破坏。
2)成因
缺乏完整的水域岸线管理利用规划、河道采砂规划,未进行岸域确权工作,水域岸线管理不规范,河道两岸存在无证挖山采石和取土采砂等情况。
水土流失严重,河道改变。由于流域内土壤颗粒粘聚性差,抗冲刷能力差,且中上游大部分植被覆盖率低,加之流域内降水多、降水强度大,土壤直接接受降雨及水流冲刷易形成严重流失。在土地开发利用过程中,不重视水土保持工作,过度采伐森林、陡坡种植、修路开矿,造成植被破坏严重,导致土壤裸露遭受侵蚀。
3)任务
组织编制勐勐河水域岸线规划和河道采砂规划。严格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空间管控,依法划定河库管理范围。落实规划岸线分区管理要求,强化岸线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严禁以各种名义侵占河道、围垦湖泊、非法采砂,对岸线乱占滥用、多占少用、占而不用等突出问题开展清理整治,恢复河道行洪和水域岸线生态功能。落实防汛抗旱责任制,提高江河湖泊的防洪标准、城乡供水及抗旱应急能力。
推进河湖生态修复和保护,禁止侵占自然河湖、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在规划的基础上稳步实施退田还湖还湿、退塘还湖,恢复河湖库渠水系的自然连通,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有效保护水生生物多样性。开展河湖健康评估。加强水土流失预防监督和综合整治,建设生态清洁型小流域,维护河湖生态环境。
(5)项目
南宋断面汇水范围“十四五”初步确定1个工程项目,匡算投165.5万元。

10.2.4澜沧江嘎旧断面汇水范围
(1)澜沧江嘎旧断面汇水范围基本情况
嘎旧控制单元在临沧市内汇水区面积为550.50 km2,临沧市境内包括临翔区博尚镇、凤庆县小湾镇、腰街乡、云县漫湾镇。

(2)水环境
1)问题
水质整体较好,但流域污水收集处理率低且农业面源污染问题突出。
嘠旧断面2015年1月至2020年5月水质满足Ⅱ类水质标准,主要指标中化学需氧量、氨氮逐年降低,总磷常年稳定于Ⅱ类水质标准以下。2019年嘠旧断面化学需氧量年均浓度为3.25mg/L,氨氮0.02mg/L,总磷0.02mg/L;2020年1月至5月嘠旧断面化学需氧量年均浓度为3.60mg/L,氨氮0.02mg/L,总磷0.01mg/L。
2)成因
流域内流经的凤庆、云县乡镇均未配套建设有统一完善的污水收集、处理系统,排水体制为雨污合流制,旱季污水和雨季混合污水多经过简易的明渠、盖板渠或天然的排水沟顺地势散排到农灌沟渠以及河流中。流域农村无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流域范围内乡镇及农村均以农业种植为主,种植结构单一,无测土配方等先进的农业种植基础。
流域范围内分布有5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且部分处理场涉及废水外排。
3)任务
多方筹措资金,开展乡镇及农村污水收集处理。积极寻求各方资金,创新融资机制,积极开展集镇和农村污水收集处理规划和实施工作,确保流域内集中的集中和农村污水得到有效收集处理,防止因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排导致流域水环境质量恶化。
加强农业面源及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控制。积极开展对已划定禁养区内的养殖场(养殖户)开展排查清理,尽快完成搬迁,对非禁养区内的养殖场(养殖户)要求建设完善并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提高粪污综合利用率,严格控制库区水产养殖,采取生态养殖方式;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河岸两侧农田采取科学种植,严格农药化肥施用。 
(3)水资源
1)问题
部分河道生态流量保障存在一定的隐患且流域水土流失严重。
2)成因
澜沧江干流临沧段修建有小湾、漫湾等巨型电站,生态流量的泄放对于河道水量有巨大影响,各电站严格按照有关生态流量泄放要求泄放。
近年来,澜沧江流域内先后实施完成了多项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对防止水土流失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由于投入资金严重不足、治理标准低、规模小、进展慢等问题,边治理、边破坏的现象得不到有效控制,加之水源林盗伐严重,破坏大于治理,导致土地贫瘠,河流淤积,生态环境进一步恶化,洪涝、干旱和风沙灾害日趋严重。
3)任务
需按照要求加强对水电站生态流量下泄孔规范化建设开展评估分析工作,配套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和联网,并加强日常的运营监管。
加强水土流失预防监督和综合整治。进一步落实生产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加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力度,大力推进坡耕地、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治理,建设生态清洁型小流域,维护河库生态环境。
(4)水生态
1)问题
流域生物多样性减少,巨型电站造成的阻隔效应明显。
2)成因
巨型电站建设导致阻隔效应明显。汇水范围内巨型电站的建设破坏了洄游生物的洄游通道,此外,由于水电站建设导致原本水流湍急的河道变为水流缓慢甚至静止,水位上升,并且水库调节,水位变化频繁,导致流水性鱼类消失。
部分支流河道破损,侵占现象明显。沿岸部分地区城乡建设活动挤占河流生态缓冲带,并存在堆放垃圾、非法侵占水域、非法采砂取土等破坏河流水生态健康的行为,导致水生态功能不断退化、水生生物不断减少。
3)任务
加强对澜沧江流域水生态的调查研究工作。随着巨型电站的建设,大坝阻隔效应明显,水体由原来的河流型转变为水库型,部分喜流型鱼类种类和数量将会发生改变,为有效和有针对性实施保护,需强化对流域内水生态的调查研究中,对比研究建设前后的变化情况,分析变化原因。
加强对电站等责任主体过鱼设施、增殖放流措施的落实监管工作。地方各主管部门需结合工作职责,开展对电站等责任主体关于下泄生态流量、设置过鱼设施、开展增殖放流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管指导帮扶工作,定期组织开展调查评估工作,对于未予落实、落实不到位的,需要求限期整改。
10.2.5澜沧江景临桥断面汇水范围
(1)澜沧江景临桥断面汇水范围基本情况
景临桥断面汇水范围面积3044.22km2,临沧市境内包括临翔区邦东乡、马台乡、平村乡、云县茶房乡、大朝山西镇、大寨镇、后箐乡、栗树乡、忙怀乡、茂兰镇、晓街乡、涌宝镇。
(2)水环境
1)问题
水质整体较好,但流域集镇和农村污水超标排污风险较大。
2015年1月至2020年5月,景临桥水质均能满足Ⅱ类水质标准,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呈现逐年递减规律,氨氮浓度常年稳定在Ⅱ类水质标准之下。2019年景临桥断面化学需氧量4.67mg/L,氨氮0.02mg/L,总磷0.03mg/L,2020年。2020年景临桥断面化学需氧量2.84mg/L,氨氮0.03mg/L,总磷0.03mg/L。 
2)成因
流域内除双江县县城建设有污水处理设施外,其余流经乡镇均未建设统一完善的污水收集、处理系统,排水体制为雨污合流制,旱季污水和雨季混合污水多经过简易的明渠、盖板渠或天然的排水沟顺地势散排到农灌沟渠以及河流中。流域农村无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流域范围内乡镇及农村均以农业种植为主,种植结构单一,无测土配方等先进的农业种植基础。

3)任务
多方筹措资金,开展乡镇及农村污水收集处理。积极寻求各方资金,创新融资机制,积极开展集镇和农村污水收集处理规划和实施工作,确保流域内集中的集中和农村污水得到有效收集处理,防止因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排导致流域水环境质量恶化。
加强农业面源及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控制。积极开展对已划定禁养区内的养殖场(养殖户)开展排查清理,尽快完成搬迁,对非禁养区内的养殖场(养殖户)要求建设完善并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提高粪污综合利用率,严格控制库区水产养殖,采取生态养殖方式;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河岸两侧农田采取科学种植,严格农药化肥施用。 
(3)水资源
1)问题
河道生态流量下泄监管压力大且流域水土流失严重。
2)成因
澜沧江干流临沧段修建有小湾、漫湾、大朝山等巨型电站,生态流量的下泄对于河道水量有巨大影响。一方面电站需配套建设有下泄生态流量监控设施,另一方面地方相关主管部门需做好现场指导监督帮扶工作,尤其在旱季需做好下游河流生态流量监控和调度工作。
3)任务
加强生态流量在线监测。需按照要求加强对宁安河官山二级电站等水电站生态流量下泄孔规范化建设开展评估分析工作,配套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和联网,并加强日常的运营监管。
加强水土流失预防监督和综合整治。进一步落实生产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加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力度,大力推进坡耕地、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治理,建设生态清洁型小流域,维护河库生态环境。
(4)水生态
1)问题
糯扎渡电站-水库属于闸坝式发电,对水生生物回游造成了极大的影响。库区沿线存在不规范采砂现象。
2)成因
水电站建设对流域生态系统带来的影响。水电站的建设势必会改变流域河流的水文情势,如水温、流速、含沙量等,甚至淹没部分产卵场、越冬场等,造成对原有土著鱼类的影响,此外,随着库区淹没水面的增加,渔业资源的发展,将深刻改变土著鱼类资源和外来物种的结构和比例,造成土著鱼类数量和种类的减少,外来物种数量的增加。
流域部分河段水域岸线侵占明显,河道破损。由于流域尚未开展河道岸线划界确权工作,沿岸部分地区城乡建设活动挤占河流生态缓冲带,并存在堆放垃圾、非法侵占水域、非法采砂取土等破坏河流水生态健康的行为,导致水生态功能不断退化、水生生物不断减少。
3)任务
强化流域水生态物种的调查研究,强化对土著鱼类的保护。结合电站工程及历史资料,持续开展流域尤其是库区水生生物的调查研究工作,强化对土著鱼类生活习性的研究,对水利工程建设破坏的生境进行恢复,加强对土著鱼类的保护和恢复。
加强对电站等责任主体过鱼设施、增殖放流措施的落实监管工作。地方各主管部门需结合工作职责,开展对电站等责任主体关于下泄生态流量、设置过鱼设施、开展增殖放流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管指导帮扶工作,定期组织开展调查评估工作,对于未予落实、落实不到位的,需要求限期整改。
组织编制河湖水域岸线规划,推进澜沧江河道采砂规划的实施和细化。严格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空间管控,依法划定河库管理范围。
(5)项目
澜沧江景临桥断面汇水范围“十四五”初步确定1个工程项目,匡算投977.6万元。

10.2.6小湾水库断面汇水范围
(1)小湾水库大坝左岸断面汇水范围基本情况
小湾水库断面汇水范围面积1125.29 km2,临沧市境内包括凤庆县大寺乡、鲁史镇、诗礼乡、新华乡。
小湾水库断面处于大理州与临沧市的交界位置,为十四五新增国控断面(监测点位位于大理州境内,由大理州负责监测运营)。

(2)水环境
1)问题
水质整体较好,但仍有波动。根据《大理白族自治州环境状况公报》(2017年、2018年和2019年),小湾水库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其中,2017年和2019年为Ⅲ类,2018年为Ⅱ类。水质整体较好。此外,根据2017年8月至2018年7月逐月对库区的水质的调查结果,库区各断面总磷、高锰酸盐指数雨季浓度显著高于旱季,而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表现出旱季高于雨季的特征。
2)成因
流域内流经乡镇均未建设统一完善的污水收集、处理系统,排水体制为雨污合流制,旱季污水和雨季混合污水多经过简易的明渠、盖板渠或天然的排水沟顺地势散排到农灌沟渠以及河流中。流域农村无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流域范围内乡镇及农村均以农业种植为主,种植结构单一,无测土配方等先进的农业种植基础。经统计,流域内共涉及临沧市凤庆县146200亩耕地(主要种植水稻、小麦、玉米、魔芋、烤烟、核桃等农作物),106071人口分布。
3)任务
多方筹措资金,开展乡镇及农村污水收集处理。积极寻求各方资金,创新融资机制,积极开展集镇和农村污水收集处理规划和实施工作,确保流域内集中的集中和农村污水得到有效收集处理,防止因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排导致流域水环境质量恶化。
加强农业面源及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控制。积极开展对已划定禁养区内的养殖场(养殖户)开展排查清理,尽快完成搬迁,对非禁养区内的养殖场(养殖户)要求建设完善并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提高粪污综合利用率,严格控制库区水产养殖,采取生态养殖方式;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河岸两侧农田采取科学种植,严格农药化肥施用。 
(3)水资源
1)问题
流域水土流失严重,区域水源涵养及水土保持功能降低,生态环境敏感性增强,从而影响库区水环境安全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流域生态安全受到威胁。
2)成因
小湾电站径流区属于高山峡谷地形,土地利用主要以林地为主,其次是耕地,分别占径流区面积的61.4%、18.99%。受地形局限,居民用地主要沿库区河谷两岸分布,陡坡耕种现象较为常见,尤其自小湾电站建设淹没区实行移民搬迁后,区域人多地少,人地矛盾关系更为突出,导致农业种植强度进一步加大。
3)任务
加强水土流失预防监督和综合整治。进一步落实生产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加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力度,大力推进坡耕地、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治理,建设生态清洁型小流域,维护河库生态环境。
(4)水生态
1)问题
外来鱼种侵占土著鱼类生境。
2)成因
小湾电站建设,改变了原有流域水生生物物种。小湾水库蓄水后,由于原有河流生境变为静水/缓流环境,加上库区渔业养殖大量投放鱼苗,外来鱼种占据了土著鱼类原有的生境,因此,库区蓄水后监测采集到的鱼类种类和数量以外来鱼类为主,土著鱼类很少。库区原有分布的土著鱼类,如扎那纹胸紃、无斑褶鯡、黄斑褶鯡、中华刀鲇、后背鲈鲤、光唇裂腹鱼等等,均在近年来的调查中很少出现,而一些由于生境改变、人为引入等原因进入库区的外来鱼类,如麦穗鱼、子陵吻鮁虎鱼、鲢、鳙等鱼类的数量大大增加。
梯级开发后,整个澜沧江上游的水体透明度升高和上层水温升高将导致水生植物分布区扩大,浮游植物大量繁衍,进一步导致底栖动物和浮游动物增加,有利于植食性、滤食性和主食底栖动物的专食性鱼类和原先适应急流生活的中上层土著鱼类繁衍生存。但就澜沧江上游土著鱼类而言,还缺乏这类专食性鱼类。家鱼中不乏这样的种类,这就为家鱼等外来物种的入侵提供了条件。总体而言,由于库区环境由江河型向水库型转变,而土著鱼类大多为江河型鱼类,因此澜沧江上游鱼类的物种多样性将降低。
调查结果显示,2008年,小湾电站蓄水前鱼类物种数量为38种; 2017年鱼类物种数量为24种,总体来看,鱼类物种是趋于减少的。从外来种和土著种的数量变化来看,2008年,土著种有35种,外来种有3种;2017年,土著种仅有4种,外来种有20种;从2008年小湾电站的建成投产以来近10年的时间,由于水文条件的改变、渔业发展等原因,外来种的物种数量比例急剧增加,由原先2008年的7.9%上升到2017年的83.3%。
3)任务
强化跟踪调查评估。小湾电站的建设深远改变了流域的水文情势,对流域内水生态的影响是肯定的,为了解和掌握变化影响情况,需加强对流域内尤其是淹没库区内水生态的跟踪调查评估工作,关注整体生物多样性的变化情况、土著鱼类及外来鱼类的增减变化情况,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工程措施。
强化产业绿色发展,逐步落实“两禁一补”措施及政策。禁止规模化养殖、禁止网箱养殖和禁磷,建立跨界生态补偿机制。以生态功能区财政转移支付为基础,以跨界河流上下游州(市)人民政府为主体开展跨界河流环境质量补偿试点工作,探索建立跨界河流上下游生态补偿机制。。
保护库区生物多样性。推动建立布局合理、类型齐全、重点突出、面积适宜的各类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建立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保护濒危水生野生动植物及珍稀鱼类栖息地、鱼类产卵场和洄游通道,建立濒危动植物重点保护区和水生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加强外来水生动植物物种管理,建立外来物种监控和预警机制。

11规划投资匡算
11.1项目筛选原则
(1)坚持问题与目标导向。根据规划目标与总体布局,统筹考虑澜沧江、怒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针对目前临沧市水环境、水资源、水生态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分区筛选、轻重缓急、突出重点的原则,合理安排实施时序。
(2)体现澜沧江、怒江流域特点。优先安排博尚水库、孟定大桥、黑箐等水质存在风险的控制单元内的水系连通、城镇污水收集处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植被恢复建设、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能力建设等项目,开展流域水生态保护保护综合治理工程,水生态环境调查监测与水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能力建设,整体推进长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保障临沧市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3)考虑项目效益和约束因素。综合考虑项目投资、投资渠道、可利用资源、社会效益、科技含量、可持续性等影响因素,优先选 择项目效益与投资相匹配、项目风险低、日常运作资源消耗少的项目。
11.2投资匡算依据
(1)《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水总〔2014〕 429 号)及配套的《水利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水利水电设备安 装工程概算定额》等;
(2)《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 773-2015)》;
(3)《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水总〔2003〕67号);
(4)《防护林造林工程投资估算指标》(林规发〔2016〕58号);
(5)《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TD/T1012-2000);
(6)《调水工程设计导则》(SL430-2008);
(7)《节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GB/T50363-2018);
(8)《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审规程》(CECA/GC-2015);
(9)《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10)《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则及机械仪器仪表台班费用定额》(DBJ53/T-58-2013);
(11)《云南省2013版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云建标[2013]918号);
(12)《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调整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的实施意见》(云建标[2016]207号);
(13)《云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DBJ53/T-59-2013);
(14)《云南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DBJ53/T-60-2013);
(15)《云南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DBJ53/T-61-2013);
(16)《云南省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DBJ53/T-63-2013);
(17)关于调整建安工程造价税金计算系数的通知(云建标[2011]454号文);
(18)与该项目建设相关的建设标准、规范、技术要求等;
(19)《云南省价格信息》总第123期2018.3;
(20)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
11.3规划重点项目及投资
以“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为范式,以“突出重点”为原则,以“水环境改善为重点,水资源恢复为前提,水生态重现为目标”,结合11项指标设计支撑项目,初步谋划了包括水环境治理工程、水资源保障工程、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在内的28项重点工程,估算投资15.36亿元,重点解决部分水体断面水质不能稳定达标的问题、部分河(库)生态系统受损问题及水电开发导致河流水系连通性下降的问题。

1、重点解决南汀河、罗闸河和凤庆河等水质不能稳定达标的河流水体。按照国家、云南省及临沧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实现当前存在水质恶化风险或水质已出现恶化的南汀河、罗闸河和凤庆河水质达标。一是需重点解决临翔区、凤庆县、云县等城市建成区污水设施不完善问题,重点完成临翔区、凤庆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城区污水管网建设,实现城市建成区污水的集中收集和处理;二是重点解决超标河流沿线博尚镇、雪山镇等集镇、重点村落、工业园区的污水收集处理;三是开展河流水域岸线划定工作,加强对河流岸线的保护工作。
2、重点解决南汀河小铺子至大柏树段、南捧河勐堆段等不能满足生态流量(水位)底线问题。南汀河孟定大桥断面汇水范围共分布有水电站51座、罗闸河黑箐断面汇水区共分布有建成水电站29座、南捧河断面汇水区共共分布有建成水电站11座、澜沧江景临桥断面汇水区共共分布有建成水电站26座、勐勐河断面汇水区共共分布有建成水电站6座,随着水电站的运营及部分水电站未按要求下泄生态流量,导致下游河段不能满足生态流量(水位)底线要求,因此,为保障4条河流生态流量(水位)底线要求,一是需按期要求完成临翔区、凤庆县、云县、永德县、耿马县共约22座水电站的退出;二是加快完成五个流域101个水电站生态流量下泄设施改造及监控设施安装工作。
3、重点解决4条河流7个河段20.80km河流恢复“有水”。临沧市内已统计共有4条河流7个河段存在断流,断流原因均为上游水电站未及时下泄生态流量所致,因此,为恢复“有水”,需因地制宜和有针对性的对上游水电站进行整治。结合《临沧市小水电清理整改方案》要求,本次规划拟开展对4条河流约22座水电站的退出,101个水电站生态流量下泄设施改造及监控设施安装工作。
4、重点解决南汀河临翔区城市建成区段水生态修复保护工程。南汀河流经临翔区、云县等,且流经临翔区城市建成区,随着城市建成区污水管网的日益完善和污水的集中收集处理,可大幅减少不达标污水的直接入河,以此同时为实现河流水环境、水生态的整体改善,建成区段水生态修复保护工作也显得尤为重要。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南汀河河岸沿线水生态的占用和受损也日益突出,从可行性和可实施性层面拟规划实施38km河湖生态缓冲带修复和5km2湿地建设。
12实施效果分析
12.1社会效益分析
通过工程的实施,城乡生态环境面貌将得到进一步改善。河流水体保护成效明显,居民居住环境更为舒适与优美。同时,通过一系列生态文化教育宣传,绿色文明生活方式的倡导,促使居民生态理念、绿色消费理念不断增强,有利于推动全社会对资源循环利用和能源高效利用、生活节能节水的认识,培养民众的良好生态文明意识。同时,随着项目的建设实施,区域环境污染将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建立起环境友好、资源高效、系统和谐的城市生态体系,为区域健康、持续、平稳发展提供环境支持保障,公众对环境的满意率维持在较高水平。
12.2生态环境效益分析
通过对自然要素、生态要素、经济要素等划分管控单元,将形成合理的规划布局,实现分单元管控,促进生态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改善环境质量、提升生态服务功能均能提升流域水污染防治能力,有效削减污染物,显著改善区域范围内的地表水环境质量,乡镇和农村的生态环境也将逐步改善。项目实施后还能缓解区域水资源因环境污染而造成的短缺,实现资源向优势产业的集中,实现资源的高效、合理利用,促进流域整体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提升,同时也将提高区域生物多样性,增强生态系统稳定性。
12.3经济效益分析
各任务与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主要体现在因环境质量改善而引起的投资环境的改善、因产业结构调整促使的经济发展水平、发展质量的提升,为发展第三产业、循环型工业、生态农业打牢基础,为实现服务业增收、工业增值、农业增产提供保障,为全市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条件,对显著带动地方财政收入增加、提高区域经济总量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13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13.1组织保障
加强统一领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责任机制,由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将环境保护目标融入社会经济发展各个领域,加强与各相关规划协调衔接,实现“多规融合”,推动规划目标任务的全面转化和落实。各相关部门相互协调,构建跨部门跨行业协调机制,创新管理体制,做到目标责任明确、任务落实、投入到位。建立综合决策和部门信息共享、联动机制,实现综合决策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属地负责,分级实施、上下良性互动、层层抓落实。
13.2资金保障
(1)健全水环境补偿制度
完善全市水环境区域补偿办法,健全覆盖主要流域的水环境补偿制度。根据流域治理及国家考核断面水质目标要求,优化补偿断面设置,及时修订补偿实施细则和监测管理办法。
(2)加大资金投入
加大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和经济政策对环境污染治理相关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做好重要生态功能区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政策支持。大力发展环保产业,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拓宽融资渠道,采用多种模式,吸引社会资本、民间资本、外来资本和金融信贷资金投入,推进污染治理市场化。
13.3监督考核
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建立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推动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完善。健全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做好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开工作,健全环境新闻发言人制度。强化对浪费能源资源、违法排污、破坏生态环境等行为的执法监察和专项督察,全面配备乡(镇)和村级环保员。加强环境监察队伍标准化能力和环境监察网格化标准建设,制定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
13.4公众参与
建立和完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实现环境政策透明化,依法保障公众知情权。发挥媒体宣传引导作用,培育生态环境意识,引导公众和社会团体依法有序行使环境监督权力,理性维护生态权益。进一步完善公众参与的程序和规则,提高群众参与意识,推动全民参与,监督政府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拓宽和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公众监督环境违法行为,推行环境破坏和环境违法有奖举报制度。为环境污染受害者提供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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