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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泉州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十三五”专项规划
发布时间 所属行业 项目性质 地区
2021-02-20 建筑房地产/市政 福建
一、发展现状
(一)主要成效
“十二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与住房城乡建设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的支持指导下,我市坚持以政策为导向、科研为支撑、标准为保障、检查为手段、示范工程为载体、“绿博会”为平台,因地制宜、稳步推进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1、建筑节能取得新成效。“十二五”期间全市新增节能建筑面积5284.79万m2,节约标准煤51.475万吨,超额完成“十二五”40 万吨规划目标。节能监管制度日臻完善,每年开展专项检查,依法依标开展监管,建设、规划、设计、图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主体自觉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已成为常态,全市新建建筑设计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节能标准执行率达100%。开展国际合作,示范带动突显,中节能·美景家园1#楼通过与德国合作,开展被动式低能耗建筑示范,为南方夏热冬暖地区建设被动式低能耗建筑奠定基础。
2、绿色建筑实现快速发展。2014年9月市政府办公室下发市住建局等四个部门联合制定的“泉州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要求2014年起全市政府投资的公益性项目、建筑面积2万m2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10万m2以上的住宅小区以及市财政性投资的保障性住房等四类项目按绿色建筑标准规划建设。“十二五”期间,全市新增绿色建筑196个,面积约 786万m2;公租房—永春盛福花苑等11个项目约170万平方米获得星级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其中晋江万达广场购物中心等2个项目共41.91万平方米获得星级绿色建筑运营标识。11个项目被列入全省绿色建筑百项重点示范项目,累计完成投资约16亿元。完善绿色建筑激励政策,全市在财政支持、金融服务、推荐评选“鲁班奖”、“闽江杯”等方面对绿色建筑项目赋予优惠政策。贯彻执行绿色建筑设计、施工、评价等技术标准,建立绿色建筑规划审查、设计专篇、施工图审查等三项基本制度, 绿色建筑工作常态化开展有章可循。
3、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取得一定成效。一是加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建设。我市列入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后,及时成立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及咨询专家组,市政府印发了《泉州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工作方案》,市住建局及市财政局联合出台了《泉州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项目评审管理暂行规定》、《泉州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项目管理暂行规定》及《泉州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项目专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规定》等配套文件;通过招标方式,落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能效检测单位。全市已落实 34个项目,建筑面积约220万平方米,其中中医联合医院等 26个项目被列入示范项目,示范面积近190万平方米,8个项目已通过验收,2个项目待验收,划拨专项补助资金约1800万元。 二是 积极组织申报部级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石狮服装城2000KW太阳能光伏发电示范项目被列入2011年度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光伏发电建筑一体化节能示范,获取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200万元,已通过验收且运作良好。
4、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取得突破。建立了政府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统计和上报制度。2011-2015全市3000平方米以上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103栋,共116.4139万平方米;大型公共建筑56栋,共479.1999万平方米,为节能改造提供信息。同时结合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建设,推动建筑节能改造,丰泽区公务大楼中央空调设备改造项目、仰恩大学27栋学生宿舍太阳能热水改造项目等8个项目约37万平方米,通过采用增设太阳能热水系统、地源热泵系统进行生活热水供给、中央空调改造,节能效果明显,超额完成“十二五”节能改造5万平方米的目标任务。
5、建设科研上新台阶。全市36项科技成果荣获省、市政府及省建设系统年度科学技术奖及专利奖;石狮服装城被列入部级光伏发电示范项目,获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200万元;“稳定型橡胶改性沥青与沥青混合料”项目入选省发改委2012年促进项目成果转化扶持资金计划,获取80万元补助资金。晋江兰峰城市花园(二、三期)项目荣获2011-2012年度省地节能环保住宅国家康居示范工程;省建筑节能示范工程—见龙亭保障性住房小区建成全省保障性住房小区的典范,多次上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和《人民日报》专题报道。《复杂城市环境下隧道修建技术研究》等21项科研成果通过住房城乡建设部和省住建厅验收;“中节能·美景家园”列入住房城乡建设部2013年度科技计划项目;44个项目被列入年度福建省建设系统科技计划项目,泉州南益广场等17个项目被列入省住建厅建筑工程信息模型(BIM)试点示范项目;我市建设系统2位同志被住房城乡建设部评为“十一五”节能先进个人及技术创新个人。开展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备案工作,全市 40多个产品入选省住建厅公布的科技成果推广目录并得到推广应用。由丰泽区质监站、泉州市丰泽区新安江新型建筑材料厂及华侨大学土木工程学院联合开发的“PCB聚苯颗粒节能砌块”自保温墙体材料在全省工程项目建设中得到规模化的应用。“十二五”期间全市有4部工法被列入国家级工法,52部工法被列入年度省级工法。
6.宣传培训得到加强。一是组织参加参展“海峡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博览会”,31个项目成功对接,对接金额达12.4054亿元;我局等4个单位荣获第五届“绿博会”特等奖,2位同志被评为第五届“绿博会”先进个人。二是每年组织科技、科普宣传周等多种形式的建筑节能宣传活动。三是举办建筑节能相关知识培训班,把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培训作为工程技术和管理人员继续教育的必修内容。四是举办多种形式节能技术产品推介会、研讨会,通过绿色建筑技术交流,提升各方节能理念;通过“绿博会”和建筑节能宣传活动,社会公众和行业人员的节能意识明显增强。
(二)存在主要问题
1、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工作主要依靠行政力量推动,领导重视程度及工作推进力度不平衡,市直、丰泽区落实较好,其他县(市、区)相对滞后,整体水平有待提升。
2、绿色建筑发展的法律法规建设、政府监管体系有待完善,建设工程各方主体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3、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进展较慢,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尚未建立,大部分县(市、区)未启动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利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市场氛围还未形成。
4、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相关产业发展不均衡。相关产业存在发展规模小、实力不强、创新不足和地域分布不均等问题,制约了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相关产业的均衡发展。
(三)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1、面临的机遇。随着我市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的空间依然很大,相关政策和标准的贯彻实施为我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创造了良好条件,将对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相关产业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大力发展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推进我市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实现2020年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下降40~45%的目标具有重要意义。根据《福建省“十三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项规划》要求,我市将工作重点放至推动能源资源节约、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等方面。
2、面临的挑战。“十二五”期间,我市绿色建筑占比仍然偏低,相关配套的法律法规不完善且产业规模小、社会认知度不高等因素,制约了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我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将面临重大挑战。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十三五”期间,我市以生态文明理念为主题的城镇建设,将对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五中全会、中央、省及泉州市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围绕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坚持设计阶段提升建筑节能标准和运营阶段降低建筑能耗并重,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加大力度建设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带动相关产业发展,促进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有机统一。
(二)发展目标
“十三五”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总目标:到2020年,全市新建民用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达100%;新建民用建筑执行绿色建筑标准达100%;完成公共建筑节能改造10万m2。具体目标:
1、提升建筑能效水平。新建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全面执行新颁布的建筑节能强制标准;贯彻落实省政府推进公共建筑节能改造七条措施;加大推广应用力度,完成泉州市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建设任务。 
2、加快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全面实施绿色建筑设计规范和评价标准,实现低星普及化、高星示范化。到2020年,全市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3、培育绿色节能产业。到2020年,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25%以上。全市建成3个以上建筑产业现代化基地。力争建成国家建筑产业现代化综合试点城市。推广建筑节能产品和绿色建材,促进节能门窗、节能墙体材料、光伏发电、LED照明等绿色产业发展。
4、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贯彻执行BIM技术应用的配套政策、标准,到2020年,全市主要设计、施工和物业管理等单位具备BIM技术应用能力。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建筑能效提升工程
1、研究建筑能效提升路线。根据建筑的使用功能、结构及用能特征的差异性,按新建公共建筑、新建居住建筑、既有公共建筑、既有居住建筑划分,建立能效提升指标体系。研究探讨与我市气候区域相适应的、涵盖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的中长期建筑能效提升路线图,逐步提高能效标准。
2、新建建筑实施更高水平的节能标准。各地应加大实施力度,提升建筑节能水平,进一步完善新建建筑在规划、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环节的监管机制。以中节能·美景家园1#楼为示范 ,推广被动技术为主、主动技术为辅的节能模式,逐步建成一批被动式低能耗建筑。
3、稳步推进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大力推行合同能源管理,贯彻实施省政府《关于推进公共建筑和城市公共照明节能改造七条措施》,优选节能服务公司,规范节能改造合同,提升节能服务质量,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加大财政金融支持。重点改造达不到国家现行节能设计标准的5000m2以上公共机构建筑、2万m2以上社会投资公共建筑,主要改造空调、热水、照明等用能系统和建筑外窗。同时结合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的建设,继续启动学生宿舍、医院、宾馆酒店及使用中央空调系统的办公建筑示范改造。到2020年,完成公共建筑节能改造10万m2。
4、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一是各地应结合《泉州市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工作方案》中的任务分解,切实加大实施力度, 组织开展太阳能、地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示范项目申报、建设、能效测评、配套资金划拨及验收等工作。开展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整体验收的准备工作,迎接财政部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对我市的总体验收。二是推动具有一定规模的公共建筑、开发区和工业园区推广太阳能屋顶光伏发电技术,鼓励住宅实施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充分利用国家的政策导向和资金支持,支持太阳能光电应用新技术、产品、设备的研发,降低太阳能光电上网转换或蓄电配套设施的建设成本,实现太阳能光电设备的稳定运行。
(二)加快推动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
1、扩大绿色建筑标准实施范围。加快绿色建筑常态化、普及化发展,除“四类项目”继续按绿色建筑标准规划建设外,其他建筑分区域、分阶段逐步实施。到2018年,市辖区新建绿色建筑比例达到100%;到2020年,所有县(市、区)新建绿色建筑比例达到100%。结合新区建设、旧区改造,推进绿色生态小区、绿色生态组团、绿色生态城区等综合示范建设。鼓励农村建筑推广应用太阳能、绿色环保建材及节水器具。
2、完善绿色建筑管理机制。完善绿色建筑规划、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等监管制度。配合省住建厅修订完善福建省绿色建筑设计和评价标准,增强标准执行力和实用性。引导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鼓励建筑面积5000m2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政府投资的公益性项目、各类绿色建筑示范工程按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评价标识。继续加大力度开展建筑节能(绿色建筑)专项检查。推广民用建筑能效测评和门窗节能性能标识制度。
3、提升绿色建筑品质。规划阶段,要充分利用原始地形、自然水系和植被,结合场地周边已有的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要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推广城市公共空间界面立体绿化和屋顶绿化。设计阶段,通过计算机模拟技术优化通风、日照、采光、声环境等设计,合理设置外遮阳装置,采用外墙自保温技术,选用高性能混凝土、高强度钢筋,推广使用绿色建筑材料,鼓励应用雨水回收、太阳能光伏、太阳能热水以及地源热泵系统。施工阶段,推行绿色施工,鼓励应用节能环保施工工艺,提升施工技术水平;推广新建住宅精装修。运维阶段,完善绿色运营标准,建立绿色物业管理体系,开展绿色物业管理示范。 
(三)加强技术创新,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1、完善绿色建筑技术集成体系。结合中节能·美景家园1#楼示范项目的建设,以点带面推动、形成以被动式技术为主、主动式技术为辅,本土化的绿色建筑技术集成体系。推广天然采光与照明系统结合、自然通风与空调系统结合、遮阳与建筑构件结合、景观与绿色雨水基础设施结合等具有本土特色的绿色建筑技术。
 2、推动协同创新机制。建立健全政府引导、企业为主体、产学研合作的协同创新机制,鼓励和引导相关单位科研人员开展技术创新,推动企业全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支持企业申请国家、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鼓励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参加大型展业展会,提高竞争力。推进泉州市建筑产业现代化试点。
   (四)推广绿色建材,培育节能产业
1、加快发展绿色建材。贯彻执行《促进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行动方案》和《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加快推广使用绿色建材,重点推广预拌砂浆、自保温墙体、节能门窗,优先选用可循环利用的建筑材料。随着标识制度的建立,鼓励绿色建材企业开展标识参评工作。
2、培育一批龙头企业。重点扶持一批拥有高新技术、自主创新技术且具有本土特色的绿色节能龙头企业;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建立绿色建筑技术、建材产品的研发、生产和应用综合基地。
3、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加快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建设,落实试点项目,稳步提高装配式建筑比例。鼓励发展预制装配式钢筋混凝土结构体系和钢结构体系。推广楼梯、叠合楼板、阳台板、空调板等预制部品和整体厨卫。推行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认证制度,实现部品部件的系列化、标准化和通用化。
   (五)开展示范建设,推进BIM技术应用
1、开展试点示范建设。跟踪落实我市17个BIM技术试点项目,继续筛选组织一批投资额1亿元或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技术复杂、管理协同要求高的工程申报省住建厅BIM示范项目,通过试点示范建设,总结不同类型不同阶段项目的BIM应用经验,以点带面地带动其它项目推广应用,发挥示范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在绿色生态城区、生态组团和生态社区成片推广BIM应用。
2、培育BIM技术应用骨干企业。泉州市甲级勘察、设计单位要成立BIM技术中心,特级、一级总承包施工企业要把BIM技术应用纳入企业技术中心工作内容,造价、咨询服务类企业要大力发展BIM技术。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责任体制
    根据《福建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十三五”专项规划》要求,泉州市各级政府作为绿色建筑行动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把发展绿色建筑工作摆在突出位置,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协调机制,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投入到位、措施到位,要把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纳入各级政府节能考核重要内容。
 (二)完善政策法规,建立激励机制
     贯彻执行《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福建省节约能源条例》等法律法规,认真落实《福建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泉州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及《泉州市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工作方案》,配合制定、贯彻落实《福建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通过立法保障绿色建筑技术的落地实施,因地制宜地依法推进绿色建筑的发展。有条件的县(市、区)应研究制定激励政策,重点对绿色建筑技术产品研发和推广、绿色生态城区创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等给予财政支持。将绿色建筑行动与生态城市、园林城市评选相结合,在“鲁班奖”、“广厦奖”、“华夏奖”、“闽江杯”、“刺桐杯”、“优秀勘察设计奖”等评优活动中,优先推荐绿色建筑项目。
    (三)健全标准体系,强化行政监管
 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标准,落实项目规划、设计、图审、施工、监理和验收制度,强化建筑节能信息公示制度。实施双随机制度,结合勘察设计及工程质量检查开展专项检查。加大对违反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有关规定、强制性标准的行为的处罚力度。通过民用建筑施工图审查管理系统,开展绿色建筑项目信息季度统计工作。配合省住建厅修订绿色建筑、建筑节能设计专项说明、施工专项方案和监理细则示范文本,规范和提高建设各方主体资料编制和实施水平。
(四)开展宣传培训, 增强专业建设
    利用各种媒体和节能宣传周、节水宣传周、博览会和现场会,普及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知识,倡导绿色消费理念。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把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相关知识作为注册建筑师、结构师、建造师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的重点内容。发挥建筑行业协会作用,培养一支“产、学、研”相结合、高水平的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科技研发队伍。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制定当地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十三五”专项规划,明确“十三五”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目标、工作任务和工作措施,确保我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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