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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金寨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发布时间 所属行业 项目性质 地区
2021-10-19 环保 安徽
第一章生态环境保护形势

1.1“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成效
“十三五”以来,金寨县高度重视《金寨县“十三五”环境保护 规划》的实施,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统领,以持续改善环境质量 为核心,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 治污,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和农村环境治理力度,聚焦解决环境突出问题,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生态保护与环境建设顺利进行,各项目标、重点任务有序推进,总体上取得了良好的进展和成效。金寨县被命名为第一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获批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国家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示范县。

1.1.1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推进
一是全面推进蓝天保卫战。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以打好7场标志性战役为抓手,进一步完善污染防治攻坚战运行机制和责任体系,推进工作落实,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深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六个专项行动”,全力做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完成年度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整治项目。2020年PM2.5均值为36微克/立方米,PM10均值为47微克/立方米,二氧化硫均值为5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均值为13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均值为1.0毫克/立方米,臭氧八小时均值为144微克/立方米,2020年空气优良率为88.6%(有效天数361天,优良天数为320天)。

二是着力推进碧水保卫战。认真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六安市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将“一法一条例”宣贯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开展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全指标(109项)和常规指标(61项)水质监测,并及时向公众公开;金寨县城区饮用水源地为梅山水库水厂,2020年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各项监测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水质标准,与去年相比,水质达标率无变化。大力实施农村垃圾污水厕所整治“三大革命”,分别建成新、老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日处理污水能力近 6 万吨。坚持从库区源头防治污水,在全省、全市率先实现乡镇集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全覆盖,并采取 PPP 模式托管运营,建立完善了长效管护机制。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 99%,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入河排污口排查及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有序推进。2020年金寨县国、省控考核断面共13个(国控2个),水质均达到Ⅱ类标准要求,达标率为100%。

三是稳步推进净土保卫战。持续推进“两个替代”,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加大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力度,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疑似污染地块监测布点。开展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信息采集及风险筛查,第三方已完成企业调查,下达《六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深入推进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整治工作的通知》。对全县39座加油站进行全面核查,确保油罐防渗改造到位。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管理办法,制订2处养殖企业土壤修复方案。推进禁养区调整划定和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家庭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格局。全县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全面达到优先保护I类,被评为“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投入资金2900余万元,对33 处矿山进行地质环境生态修复综合治理,矿区生态显著改善。疫情期间,共处置医疗废物46.17吨,其中发热、新冠产生医疗废物5.72吨。

1.1.2生态创建和生态保护全省领跑
坚持把生态立县战略落实落细,探索绿色发展、绿色振兴的新路子,有力支撑了脱贫攻坚和县域经济发展。2017年,成功创建“中国天然氧吧”和首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全力打造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样板。“三线一单”编制通过省级评估,整合优化自然保护地,启动“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获批国家生态综合补偿试点。2020年,顺利通过“中国天然氧吧”复核,全年空气优良率88.6%。拓展“河长+”,实施长江河水产种质资源和大鲵自然保护区“十年禁捕”。启动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和先行区创建,加强野生动物保护。

2017年以来,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已完成整改销号12项,剩余“水污染防治工作滞后、畜禽养殖污染整治不力、大气污染问题突出、工业园区突出环境问题解决不力”等4项共性问题整改时限为2020年底,现已经完成整改,正由六安市统一销号;转办信访件问题22件,全部完成整改。省第二轮环保督察转办信访件问题20个,全部完成整改;反馈意见问题19个,及时制订《金寨县贯彻落实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并明确了整改责任和完成时限。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18个,剩余1个现代产业园区北翼区规划环评问题正在加紧整改。

1.1.3环境治理和监察能力水平提升
成立以县委书记、县长为主要领导的县环境保护委员会,出台《金寨县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规定(试行)》《金寨县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压实县乡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环境保护职责。修订《金寨县环境监管网格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建立县领导和县直单位包保乡镇、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环境整治工作机制,全力推进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基础设施逐步完善。“十三五”期间,我县获得大别山水环境生态补偿资金22878万元,实施项目79个,组织编制农村生活污水专项规划,大力实施生态保护脱贫工程,完成62个行政村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部达到四率要求(生活污水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结合农村“三大革命”整治任务,投入2163万元用于农村改水改厕改圈,在白塔畈、斑竹园等乡镇实施污水主管网延伸33km,建成村级“一体化”污水处理站226座,采取PPP模式成立金寨农村水务公司对全县30座集镇污水处理站进行营运管理。

严格环境准入管理。健全县域重点企业环境统计系统,包括重点工业源24家,日处理污水万吨以上规模的城镇污水处理厂2家,生活垃圾处理厂1家,乡镇污水处理站39家。提高环评审批服务效能,创优营商环境,取消60项“减证便民”申请材料,对环境影响较小的50个小类行业实行豁免审批,对环境影响总体可控的17个大类44个小类行业采取告知承诺制审批。按照“持证排污”和“总量控制”的原则,严格把关排污许可证的申领,对符合要求的企业全面发放排污许可证。全县应发证企业1448家,实际完成率100%。

突出精准执法监管。落实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整合发改、国土、农业、水利等部门相关职责,成立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更新完善污染源日常监管动态信息库和“重点排污单位、一般排污单位、特殊监管单位”名录,开展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聚焦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积极开展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医疗废物专项执法检查等。截至目前,共下达责令改正决定书27件、行政处罚决定书4件,受理各类环境信访投诉105件,全部按时办结。

 监测能力不断提升。县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顺利通过复审,建成国控监测断面响洪甸水库出水口和丁埠大桥水质自动站及省控监测断面(金寨裕安)跨界河流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共3座,完成2座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的建设、运行工作,开展了地表水、农村环境质量、千吨万人水源地、日处理能力20吨及以上的所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等业务工作。

1.2 主要经验借鉴
 

金寨县“十三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取得了明显进步,推动形成绿色发展和生活方式转变、扎实开展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和“三大一强”等各类专项行动、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改革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切实解决了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明显成效,主要的经验总结如下:

坚持绿色发展、保护优先。生态文明建设理念深入人心,决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一时的经济发展。“十三五”期间,金寨县优化空间布局和严格区域环境准入,严把产业入口关,对重污染型产业坚决不予引进。同时,推动提升企业清洁生产水平,强化污染治理,严格控制金寨县新改扩建项目污染 物排放增量,防范环境风险,确保高质量发展。

坚持发现问题、厉行整改。“十三五”期间,金寨县充分发挥中央、安徽省、六安市环保督察的“利剑”作用,抱着有问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态度,对突出环境问题不回避、不绕弯,对相关责任人员敢“亮剑”、敢问责, 解决了长期“未解决”的环境问题。

坚持深化改革、建章立制。“十三五”期间,金寨县全面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改革,为固定污染源量身定做“身份证”,为一系列后续工作奠定坚实基础。积极推进企业信用评价制度,压实污染主体责任。完善生态环境保护 与重点工作的协调机制,切实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作用。全面落实垂直管理改革和综合执法改革。

1.3 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十三五”期间,金寨县生态环境保护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绩,但环境保护形势依然较为严峻。随着“十四五”时期金寨县经济迈入高质量发展阶段,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农业结构等将持续优化,生态环境将继续向好发展,但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仍然存在着许多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生态环境保护事业仍然任重道远。

1.3.1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压力较大
“十三五”期间,金寨县秋冬季节PM2.5已成为影响空气质量的首要污染物,同时,大气污染有呈现出臭氧和细颗粒物复合性污染的趋势。与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密切相关的机动车保有量持续增加,煤炭消费总量不断攀升,二氧化碳达峰拐点尚未到达。金寨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已经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末端治理减排空间越来越有限,产业、能源、交通结构调整和生产方式、生活方式转变存在诸多困难。未来保证全县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向好的压力较大。

全县地表水环境总体稳定并略有好转,农村黑臭水体没有完全消除。水生态建设恢复刚刚起步,生物多样性保护形势不容乐观。部分区域水环境质量需要改善,“输入型”污染问题依然存在。

1.3.2环境治理能力建设不足
    1、基础设施建设有待提高

城镇基础设施不够健全。尽管金寨县在“十三五”在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但基于历史欠账较多、山区城乡分布不集中等原因,基础设施建设尚未跟上经济发展步伐。城镇污水处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饮用水供水管网方面的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仍需加大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生活环境“脏、乱、差”的状况依然存在,城镇固废收集处置体系有待完善,公交服务总体服务水平有待提高,人居环境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乡村产业发展的环境保护设备配套和运行能力较弱,公共服务设施的利用效率和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提升空间很大,农业农村发展面临补齐“双基”短板与提 档升级的困难。

2、农村环保工作有待加强

金寨县处于大别山区腹地,山区水土流失比较严重,农村环境问题较为突出。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点多面广、资金投入大、运行成本高,地方财政配套困难,难以满足环境综合整治及项目运维的需要。农村改水改厕、生活垃圾处理、水污染防治设施长效运行管理机制未能有效落实到位,存在部分设施管网不配套、进水水质浓度偏低、建成后未使用、缺乏维护等运行不正常问题。同时,畜禽养殖污染较为突出,农药化肥施用强度高,农药、化肥、畜禽养殖粪污所产生的污染对周边水体安全造成潜在的危害;农膜地膜土壤中残留量逐年增多,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基础薄弱,农业农村环保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1.3.3资源制约持续发展
发展与环境仍不协调,资源环境约束比较突出。金寨县绿色经济总量不高,局部区域资源承载力不足,环境容量有限,由于金寨县人口密度高,工业化、城市化发展较快,造成土地资源严重短缺、水资源供给紧张。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增长方式尚未全面形成,第三产业比例有待提高,急需推动高能耗、高污染行业升级改造,生态农业发展不够。金寨县是个传统农业县,也就国家生态地方政府财政收入来源较少。生态环境的保护是个系统工程,各方面建设均需要资金投入,且部分工程项目所需资金额度巨大,这给金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带来较大困难。

1.3.4现代化治理体系不健全
目前,“三线一单”管控体系成果应用有待推进,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监督没有完全建立,“一证式”管理还没真正实现,排污权、用水权、用能权、碳排放交易尚未破题。尚未建成覆盖全境的大气和水监测网络体系,部分环境监测数据尚未接入统一的环境大数据平台。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没有形成常态化,地方环境治理法规政策体系还需进一步完善。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管理体制尚未完全理,市县两级执法队伍职能如何配置尚需进一步思考。整体上,现代化的治理体系有待提升,实现环境和经济的协同高质量发展仍有较大压力。

1.4 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十三五”时期,金寨县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 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关键进展, 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当前,态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机遇大于挑战,生态环境保护任重道远。

1.4.1机遇
生态环境保护高战略定位。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 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生态文明建设高度重视,对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决心 坚定,从国家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提出了一系列标志性、创新性、战略 性的新理念、新思想和新论断:“生态兴则文明兴”的历史观、“坚 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自然观、“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 观、“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的民生观,“山水林田湖 草是生命共同体”的系统观,“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 境”的法治观,“建设美丽中国全民行动”的共治观,“共谋全球生 态文明建设”的全球观。生态文明建设驶入了快车道,绿色发展按下 了快进键。

“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长三角一体化” 高质量发展,对增强长三角地区创新能力、全球竞争力、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更好引领长江经济带发展和更好服务全国发展具有重大意义。金寨县立足区位优势,打造长三角连接中西部枢纽、安徽西部和大别山地区的重要交通枢纽,在融入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合肥都市圈、合六经济走廊、淮河生态经济带时具有明显的地理区位优势。金寨县作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国家“两山”实践创新示范县,具有明显的生态环境优势。六安致力于成为大别山区域性中心城市、合肥都市圈协同创新产业基地、长三角绿色农产品加工供应基地、全国知名红色旅游示范基地和康养基地,金寨县应充分利用区位、生态、文化等方面的优势,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将“后发优势”转变为“现实优势”,实现跨越式发展。

体制机制改革红利惠及生态环境保护。近年来,国家和安徽省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对生态环境保护带来巨大促进作用,随着生态环境机构、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省以下环保机构垂改等改革全面到位和生态文明建设多项改革措施落地见效,将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坚强的体制机制保障。

     生态农旅文化融合促进经济优质发展。金寨县的生态茶谷、西山药库、江淮果岭建设速度迅猛,又有油茶、茶叶、中药材等特色产业基地;全域旅游快速发展,成功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当前金寨县的生态农旅产业基础与发展方向符合国家绿色发展、大力促进生态产品价值转换的总体要求。为金寨县实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奠定了坚实的现实基础。

1.4.2挑战
城市综合实力有待加强。金寨县经济体量偏小,2019年,金寨县GDP在全省105个县(区)中排第76位,区域影响力和辐射能力有限,自然生态、历史文化等特色优势资源也未能有效转化为区域发展优势,金寨县综合经济势力仍有待增强。2020年,同时受全球产能过剩、外资需求不振、新冠肺炎疫情等多重因素影响,经济发展承压较大。金寨县还存在资源能源高消耗、污染排放高强度等特征,大力推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任务艰巨,经济综合实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环境治理能力水平有待提升。基层环境监管力量薄弱,新形 势下生态环境保护服务经济发展的任务加重,新老环境问题交织,复 杂程度和化解难度不断加大,对精准治污、科学治污和依法治污提出 了更高要求。目前金寨县发现和治理污染的精准度不高,部分环境监 测数据尚未接入统一的环境大数据平台。环境监测、污水处理、垃圾 处理等信息向公众开放不足。

复合型环境污染治理困难。全县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 暂未清零,水生态修复、应对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新型污染 物管理等重要工作命题尚属于起步阶段。细颗粒物(PM2.5)、臭氧(O3) 等复合型污染加剧,环境风险防范的压力不断增大,生态健康问题逐 步得到重视,实现环境质量改善的目标,需要在更广泛的领域和更深 入的层面,推进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与修复。

综合判断,“十四五”时期金寨县经济发展将加快从高速增长阶

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空间有限,维护生态环境质量持续稳定向好的压力很大。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指标

 

2.1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 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 徽重要讲话精神和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坚 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协同推进经济 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理念,牢牢把握打造安徽“杭嘉湖”、“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重大 战略机遇,以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延伸 深度、拓展广度,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推进“提气降碳强生态,增水固土防风险”,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坚守红线底线不退让,筑牢区域生态安全屏障,有效防范生态环境风险,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入实施“生态立县”战略,以绿筑底,促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加快建设幸福美好新金寨。

2.2 基本原则
2.2.1强化生态优先,坚持绿色发展
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融入发展全过程,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 是金山银山”的理念,锚固生态基底、厚植生态优势、发展生态经济, 加快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绿色转型,促进生产、生态、生活“三生融合”,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以生态环 境高水平保护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2.2.2坚持目标导向,深化统筹管控
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以创建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示范区为抓手,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倒逼污染物减排和结构调整,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聚焦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分类施策、对症下药,提高污染治理措施的靶向性和针对性。强化水陆统筹和城乡统筹,坚持减污增容并重,扎实推进各项保护治理任务,深入实施 “五大提升行动”,推动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2.2.3坚持质量核心,实施系统修复
以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为目标,统筹运用结构优化、污染 治理、总量减排、达标排放、生态保护等改善环境质量的多种手段, 大力推进多污染物综合防治和区域联防联控,确保环境质量“只能更 好、不能变差”,不断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和服务功能。

2.2.4坚持坚守红线,实行分区施策
加快“三线一单”落地应用,集成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环境管控要求,形成以环境管控单元为基础的空间管控体系。根据不同区域特征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的差异,因地制宜,注重分区域、分流域、分行业、分要素与领域生态环境问题的识别与 针对性对策措施的设计,提出分区分类管控策略,促进精细化管理。

2.2.5坚持全民参与,落实共建共享
坚持群策群力、群防群治,以人民群众为中心,着力解决人民群 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加强生态环境领域信息公开,有效运用新媒 体平台,及时发布环境信息和回应公众诉求,明确企事业单位环境信 息公开的责任和义务,引导公众有序参与环境决策、环境治理和环境 监督,将环境治理方式从传统的单一管治转向社会共治,形成多方参 与、多元共治、监督促治的新格局。

2.3规划范围及时限
规划范围:金寨县行政管辖范围,包括梅山镇、麻埠镇、青山镇、燕子河镇、天堂寨镇、古碑镇、吴家店镇、斑竹园镇、汤家汇镇、南溪镇、双河镇、白塔畈镇等12个镇,张冲乡、油坊店乡、长岭乡、槐树湾乡、花石乡、沙河乡、桃岭乡、果子园乡、关庙乡、全军乡、铁冲乡等11个乡,以及1个现代产业园(经济开发区)。

规划基准年:2020年。

规划期限:2021-2025年。

2.4规划目标
到2025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基础上,实现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减少,碳排放强度持续降低,生态系统稳定性显著增强,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率先打造优质优良宜居宜业的生态高地,实现“三产”融合、“三生”协调的绿色发展新格局,成为红色基因传承示范县、“两山”理论践行先进县、区域协调发展特色县、乡村振兴样板县,全力打造发展强劲、特色鲜明、美丽幸福新金寨。

2.5 规划指标体系
 

按照绿色发展和美丽中国建设要求,结合国家、安徽省及六安市“十四五”生态环境指标体系,从金寨县生态环境保护现状基础和 实际需求出发,突出可达、可控、可考核,初步建立覆盖全要素的“十四五”目标指标体系,主要包括生态环境质量、排放总量控制、应对气候变化、生态安全维护、农村综合治理五大类二十二项主要考核指标(包含约束性指标和预期性指标)。

备注:

预期性指标:国家期望的发展目标,主要依靠市场主体的自主行为来实现。政府要创造一个好的宏观环境、制度环境和市场环境,使市场配置资源的基 础性作用能够发挥得更好。

约束性指标:在预期性指标基础上,强化政府必须履行的职责,是政府必须实现、必须完成的指标。 指标解释:按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建设指标》进行解释。


第三章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重点任务

“十四五”期间,金寨县将坚持以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质量、促进绿色高质量发展为核心,以两大水库和天马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环境保护为重点,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与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染防治,注重预防和治理生态旅游发展与矿山开发带来的污染和生态破坏,将生态环境保护的理念贯彻到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金寨县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十四五”期间将朝着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并重的方向着眼;以满足人民群众更高的环境需求为宗旨;开展精准治理,推进治理体系现代化。

3.1调整结构优化布局,促进绿色转型
3.1.1推动四大结构调整
1、加快产业结构升级

将生态文明理念贯穿到各发展领域和全过程,用绿色生态倒逼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转型升级,有序推进实施生产力布局调整、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产业转移的政策措施,制定产业结构调整目录。建立健全“三线一单”与其他环境管理制度的衔接机制,将环境准入清单纳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作为产业结构调整依据。重点发展生态农业及农产品加工、文化旅游、现代服务业,推进天堂寨旅游电商小镇、大湾慢谷·幸福小镇、天堂寨旅游休闲集聚区等建设。强化工业园区和不同行业产业升级,加快产业“绿色化”技术改造和升级换代,推动污染物超低排放深度治理改造。继续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汽修行业、工业企业、畜禽养殖、散乱污企业等行业的清理整顿,加大落后低端产业的减量化,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支持力度,构建高效节能、先进环保和资源循环利用的绿色产业体系。全县继续控制重污染产业新增产能,推动重污染企业搬迁。对“散乱污”企业实施分类处置,严防“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异地转移,实现“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

2、推动能源结构优化

围绕能耗“双控”目标,强化重点用能企业在线监管,落实六安市“十四五”期间下达金寨的能源消费总量及强度“双控”目标,按照省、市工作安排,试行碳排放权交易。加快能源结构调整,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加快提升工业园区集中供热热源点建设,增加天然气供应保障能力,加快清洁能源替代,壮大清洁能源产业,稳步推进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发展。加大燃煤小热电、燃煤锅炉淘汰力度。加快推进金寨抽水蓄能电站、园区增量配电试点项目、斑竹园110千伏输变电等新能源项目建设,力争新型磁悬浮微风发电、储能示范基地等项目开工建设,积极申报创建全国储能产业示范基地。争取再配置一批光伏发电项目指标。抓好节能减碳工作,全面淘汰城区小煤炉,提高城区居民用能清洁化水平。

3、完善综合交通体系

倡导绿色出行,落实公交优先战略,推行城市公共交通、自行车、步行的城市交通模式,推进不同公共交通体系之间无缝衔接。依托铁路物流基地,推进现代化物流运输体系,实现轨道交通与客运枢纽无缝衔接。提高公共车辆中新能源汽车占比,突出抓好公交、出租、市政车辆、城市物流等行业及政府机关的新能源汽车示范应用工作,加快加气站、充电站(桩)等配套设施建设,满足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发展需求。

4、优化土地利用结构

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空间管控要求,将“三线一单”成果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着力提高生态环境基础数据的精细化、系统化水平,准确把握资源环境承载力、环境容量等空间信息。建立以国土空间规划为统领的生态环境空间治理模式,促进人口、经济、资源、环境在空间上的协调。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主动引领和积极服务于国土空间规划。完成生态红线勘界定标,建立严格的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制度。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内,禁止城镇化、工业化活动和矿产资源开发,禁止建设破坏主要生态功能和生态环境的工程项目,禁止改变区域生态用地,确保空间面积不减少,生态功能不降低,用地性质不转换,主体责任不改变。严格环境准入,各市县要按照管控的严格程度和生态功能重要性,分区分类制定生态保护红线内建设项目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全面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发展布局,扎实开展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进一步优化产业用地结构和城乡用地结构,促进发展空间格局科学合理。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和耕地保护考核制度,坚守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严控城市无序发展粗放发展,加强生态用地保护,加快城市低碳发展。

3.1.2构建绿色发展新格局
1、推进绿色发展格局

随着环境质量要求的不断提高,进一步加严高污染、高能耗产业的能耗与排放标准,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工艺和设备的力度;依据资源承载力和环境容量,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加强产业和企业科学布局谋划,防止污染产业的梯度转移;加强“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推进企业进园区工作;重视国家级新区和重点产业园区的评估和治理,推动开展集群化治理和循环化改造;加强企业绿色化升级改造,推广绿色设计示范企业、绿色示范园区、绿色示范工厂的试点经验,加快绿色制造体系的构建。

加快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强化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推行节能低碳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和有机产品认证、能效标识管理,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体系,增强绿色供给。完善绿色采购制度,制定政府绿色采购产品目录,统筹推行绿色产品标识、认证。建立绿色包装标准体系,推动包装减量化、无害化和材料回收利用,逐步淘汰污染严重、健康风险大的包装材料。充分发挥链主企业和龙头企业牵头作用,组织推行绿色供应链环境管理试点。

2、构建生态网络格局

围绕《安徽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对金寨县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定位,构建金寨县生态安全格局,确保其作为全省乃至长三角地区的重要生态屏障的功能。基于金寨县的生态环境特点及空间分布特征归纳分析,以“西南环绕,山水相连、疏通廊道”为生态空间保护战略,依托梅山、响洪甸水库、天马自然保护区等自然区域,构建“一区、三板块、十二廊道、多节点”的网络状生态安全格局体系,连通大型自然保护地,保障区域生态安全。

严格保护“一区”,即中部水源生态区的梅山水库和响洪甸水库水源保护区,维护水库周边的自然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防止城镇化、工业化发展挤占生态区。

建设三森林自然保护区板块,即包括金刚台-悬剑山生态板块,沙河-关庙生态板块,天马自然保护区板块。建设以金刚台生态旅游区为主体的西北部生态保护板块,以关庙乡西部和沙河乡北部相连的山区为主体的西部森林生态系统保护板块,以天马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为主体的南部生态保护板块,推动山体周边矿区关闭,开展生态修复,加强植被抚育,建立山体间的生态绿道。

建设4条河流生态廊道(梅山水库上游竹根河、下游史河、响洪甸水库上游毛坦河、下游西淠河)和8条道路生态廊道(县域交通“四横四纵”交通网络,沪蓉高铁沿线、沪蓉高速、省道S209、省道S210、大别山旅游扶贫快速通道、两大库区旅游环线)。在史河、西淠河等4条河流沿岸建立不小于10-20m宽的生态缓冲带,将史河沿岸打造成生态旅游景观廊道,两岸建立休闲绿道。保留自然河道、坑塘、湿地的自然形态,选用乡土树种和水生植物,按照生态学理论对沿岸绿化廊道进行系统配置,建立完善的滨河生态廊道。加强现有水泥驳岸的生态化改造,新建护岸采用自然方式。在铁路、沪蓉高速两侧建立不少于50m宽的生态缓冲带,城区不少于30m宽;其它主干路两侧不少于20m。生态缓冲带物种选择以抗逆性强,能够有效减少粉尘和有毒气体的乡土高大乔木为主,辅以灌木和草本。结合周边山体、水库和名胜古迹等资源,将县域内旅游环线打造成特色景观型道路。

3.1.3推动形成绿色生活方式
积极推进绿色生活行动,倡导绿色消费。建立一批“绿色社区”、“ 绿色学校”和 “绿色企业”等示范项目,开展节水节电、垃圾分类收集、养绿护绿等社区实践活动,争取企业、社区支持,依托公园、自然保护区、清洁生产示范点等,加快环境教育基地建设。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巩固提升金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成果,全面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完善生态文明建设联席会议制度,推动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深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加大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监管力度,加强生态文明宣传,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和绿色出行等行动,加快形成保护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社会行动体系。

实施全民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行动计划,推广绿色生活行为准则,利用环境教育基地、生态文明示范基地等各类平台,开展以生活方式绿色化为主题的互动式教育,利用互联网宣传绿色节能低碳生活方式;制定和完善绿色消费指南,引导抵制和谴责过度消费、奢侈消费、浪费资源能源等行为,推广绿色产品,限制和禁止使用一次性产品,完善居民水、电、气、垃圾处理等收费体系,倡导绿色消费。

3.2推进精准治污,持续改善环境质量
3.2.1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1、坚持大气环境质量目标管理

金寨县要对照六安市大气环境管控要求,开展形势分析,定期考核公布大气环境质量信息。强化目标和任务的过程管理,落实钢铁、水泥行业提标改造。大力推进清洁能源使用,加强油品等能源产品质量监管,加强移动源污染治理,加大城市扬尘和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整治力度。全面实施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治理,组织实施《安徽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推进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全面执行锅炉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特别排放限值,动态更新工业炉窑管理清单。依法查处不能稳定达到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工业炉窑,实施燃料清洁低碳化替代或淘汰。依法淘汰热电联产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加热、烘干炉(窑)。实施城市大气环境质量目标管理,作为已达标的县城,金寨县应当加强保护并持续改善。

2、强化细颗粒物与臭氧污染防控

全面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协同防控,继续做好细颗粒物的污染防控,抓好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控制,启动二次细颗粒物、臭氧协同控制。强化源头控制,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油墨、胶粘剂;重点推进化工、家具制造、工业涂装等行业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加强VOCs无组织排放管控。加强执法监管,开展清洁柴油机行动,加强高排放工程机械、重型柴油机、农业机械等环保检查,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或无组织排放管控不能满足法律法规要求的,应依法查处。全面完成35蒸吨以上超低排放和低氮燃烧技术改造。

3、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

加强大气监测预报,十四五期间在县城和村镇构建覆盖全县域的大气污染监测网络,加大VOC排放企业的监测力度,做好金寨县23个乡镇空气自动监测站的建站工作。及时修编金寨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科学制定针对性减排措施,制定年度应急减排措施项目清单。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措施,提高重污染天气应对的及时性、有效性。

3.2.2 稳步提升水生态环境
1、统筹推进水生态环境治理

坚持和完善碧水保护战经验,“三水统筹”推进水生态环境治理。继续推进水污染防治,建立水污染防治协作机制,按年度制定金寨县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明确任务分工,强化工作调度,落实推进措施。针对全县不同水功能区,实施重点水环境保护。在全面完成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十四五”期间按照《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开展日常督查检查工作。不断优化和保障全县水功能布局,按国家和省市要求分步建设两库上游水质自动监测站,为政府水安全监管提供依据。严格执行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制度,结合水功能区的监督管理、水域纳污能力和限制排污总量意见,严格审批。定期开展排污口水质监测和巡查,完善“一口一档”资料。抓住国家强化小水电站生态环境整改的契机,积极提升我县现有80--90座小水电站生态保护水平和运营水平,最大限度地恢复区域生态流量及生态平衡。有条件的适度实行扩效增容建设,进一步提高全县小水电利用效率。同时筛选一批进行水利设施风景区建设。

2、持续深化污染减排

落实新制修订的一批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继续以企业和金寨现代产业园区为重点,推进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以补足城乡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为重点,加强生活源污染治理,努力挖潜新老城区、乡镇现有生活污水处理厂的治理效能,努力扩大污水收集率。“十四五”县城配套建设约40公里左右污水收集管网、乡镇配套建设 100 公里污水收集管网,扩建天堂寨、槐树湾等6个乡镇污水处理厂,部分两库源头乡镇污水处理厂尝试处理改造。同时加大中水回用力度。到2025年, 全县村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稳步提高、县城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达到95%。持续推进黑臭水体治理,范围扩大到乡镇。以降低氮磷负荷为重点,持续推进农业源污染控制,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3、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

落实《六安市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健全万人千吨水源地水质监测机制,对金寨县所有饮用水水源地进行规范建设。依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结合饮用水水源地实际情况完成了新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明确水源地保护的“红线”,不得逾越。完善县级水环境监测网络,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两年开展一次全指标监测。开展万人千吨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检查。加强涉水项目的上报和争取工作,为金寨水环境稳定向好提供资金支持。

进一步建立健全县级以上集中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机制,推动完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存在的环境问题。加强日常巡查监管,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督促辖区内企业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积极消除环境污染隐患,全力保障区域环境安全。

3.2.3加强土壤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风险防控
按照安徽省、六安市的工作部署,落实《金寨县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和《金寨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明确“十四五”期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规范金寨县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管理,落实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报告、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等法定要求,纳入排污许可管理。

组织开展农用地、建设用地和工矿用地污染普查,全面梳理金寨县土壤污染重点行业分布和疑似土壤污染地块,配合省、市对已经停产、倒闭、搬迁及在产的工业企业及尾矿库等土壤污染重点行业现状开展了信息采集,对疑似污染地块进行详查。进一步加大优先保护类耕地的保护力度,严格环境准入。对有可能存在土壤污染的耕地,进行成因排查和分析,实施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示范工程。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严查向未利用地非法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

建立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严格污染地块准入管理。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项目实施,对疑似污染地块进行土地污染风险管控和评估。重点是推进汤家汇镇彭冲村、关庙乡银山村、麻埠镇杨冲等铅锌污染土地治理、推进仕翔矿业等铁矿污染土地治理、推进关庙萤石矿等其他矿业开发的污染土地治理。督促涉重涉化等行业企业与县政府签定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并自行开展了土壤环境监测,压实土壤污染防治责任。加强对污染地块修复后再开发利用监管,积极探索工业污染地块“环境修复+开发建设”模式,有序推动土壤污染修复。

3.2.4积极防治噪声污染
县城新区各种功能业态混合交错发展,需加强县城新区的噪声污染区划和规划。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应逐步配套建设隔声屏障,严格实施禁鸣、限行、限速等措施。加强施工噪声管理,鼓励创建安静小区。严厉查处工业企业噪声排放超标扰民行为。

3.3加强生态修复 提升生态服务功能

3.3.1 筑牢生态安全格局
山区生态修复首要生态问题是水土流失,并由此造成对库区的淤积和污染等生态压力。按照“分类指导,因类实施”的原则,针对不同坡度地块套种林下仿野生中药材、油茶、茶叶、蓝莓等。对全县板栗林继续分批改良提升,防止水土流失;坡度大于25°的坡地,实施封禁治理,人工促进自然植被恢复。加大“造血型”生态保护补偿力度,引导贫困群众依托当地优势资源发展“绿色产业”。加快金寨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强化生态恢复,及时跟进景观化打造。进一步加强东高山、朝阳山重点风电项目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特别是山体破损创面和建设施工道路的生态恢复,景观化和效益化相统一。

深化中部水源生态区的梅山水库、响洪甸水库水源保护区和金刚台-悬剑山、沙河-关庙、天马自然保护区三大森林山脉构建的金寨县生态屏障建设。完善金寨县作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建设,进一步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维护皖西南乃至长三角地区的生态安全。加快全县森林抚育及水源涵养林建设,加强生态公益林管护及生态补偿。加大天马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和保护力度,进一步争取政策,对现有居住在天马自然保护区缓冲区内的居民进行生态移民。

3.3.2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编制完成金寨县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加大典型生态系统、物种、基因和景观多样性保护力度。划定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范围,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开展生物多样性资源本底调查和评估,逐步建立生物多样性保护观测体系。加强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和建设力度,开展自然保护区核查,定期开展执法检查,完善、规范自然保护区建设,从严控制自然保护区内的建设活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完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管理和监督制度,提升自然生态空间承载力。强化火险、虫除险预测、预报、火情瞭望监测、防虫防火指挥系统及消防专业队伍。加强生物多样性就地和迁地保护,做好珍稀濒危和极小种群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保护,重视外来入侵物种的防控,稳步提高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力度,提高全民生态保护管理意识。

大力争取国家、省、市生态补偿政策,在落实生态补偿实施项目强化治理的同时,实现生态补偿对群众的货币化补偿。同时创新生态电力线路的生态补偿政策突破,为金寨县实施长期生态保护战略提供源头活水。在十四五期间,要切实加强金寨中华野生猕猴桃、苦丁茶原生境保护区管护,不断加大对野生天麻、灵芝、石斛等种质资源的保护。建立金寨黑毛猪、金寨黄牛、皖西白鹅等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完善铁冲长江河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建设,扩大黄缘盒龟、大鲵的人工养殖,逐步恢复野生种群数量。

3.4加强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

3.4.1继续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深入开展“三大革命”,持续开展农村环境治理,提升人居环境质量,促进乡村振兴,深入持续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到2025年,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村庄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加大农村河塘沟渠污染治理,加强农村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与运维,扎实做好农村生活污水、城乡生活垃圾处理的长效运营机制,全面开展农村厕所无害化改造。加强农业农村污水防治监管,加大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规范畜禽规模养殖环境监管,完善农村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模式,加快就地资源化和垃圾分类实施。充分调动行政村和农民参与度,探索建立专业部门指导下的农村自建、自管的环境保护基础设施运行机制。

建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构建一级抓一级的考核体系。健全资金投入机制,充分发挥中央、省级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种子”资金的作用,引导地方各级财政加大投入。完善长效运行机制,进一步明确运行管理的责任主体和资金渠道,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强化监督管理,不断提高设施运行管理水平。

3.4.2大力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加强畜禽养殖按功能分区分类管理,科学合理指导畜禽养殖业健康发展,以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为途径,整县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以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为途径,整县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养殖密集区推行粪污集中处理和资源化综合利用。继续排查禁养区、限养区,严防反弹。加快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标准化改造和建设。

3.4.3打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攻坚战
优化调整农业结构和布局,促进金寨县生态农业发展,实施山、水、田、林、路、湖(库)、草、湿地综合保护,走农、林、牧、副、渔、菌相结合,彼此促进的综合发展道路,着力构造良好的农业生态环境。建立生态沟渠、污水净化塘等设施,净化农田排水及地表径流。进一步加强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认证、品牌化、规模化发展,以全国有机食品示范县创建为契机,推动有机农业行动计划。全面施行测土配方施肥,制定农膜回收利用奖补政策。

3.4.4加快秸秆暨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发展
加强农村畜禽养殖、秸秆的综合利用,资源化、有机肥料化。加大生物质能开发力度,推广农村户用沼气、秸秆气化炉具应用和中小型沼气工程建设项目。强化养殖污染治理,畜禽养殖场排放的污染物重点是资源化利用,主要措施是沼气化或区域生物肥厂处理,进一步提升资源化水平。对新建畜禽养殖企业,实行“三同时”措施到位。对2019年整治的169家畜禽养殖企业,再回头看,进一步完善治理措施。依法责令限期搬迁或关闭少数存在严重问题的畜禽养殖企业。畜禽养殖场必须实施雨污分流,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到2025年,畜禽养殖场(小区)粪便综合利用率达96%以上。

3.5强化环境风险防控

3.5.1推进环境风险全过程管理
以排放重金属、危险废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处置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为重点,开展专项调查,摸清县域内的相关污染源,建立基础数据库,实施环境风险源登记与动态管理。统筹考虑环境风险防控与管理的主体、对象、过程以及区域等要素,建立政府环境风险管理制度、企业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管理制度、公众风险知情与自我防范制度。加强环境风险管控基础能力建设,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预测预警体系。对高风险企业要予以挂牌督办,限期整改或搬迁,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应依法予以关停;强化环境风险应急处置,做好突发环境事件风险控制、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等工作,建立环境事故处置和损害赔偿恢复机制,推进开展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完善损害赔偿制度。

强化重污染天气、饮用水水源地、尾矿库、危险废物贮存及转移、有毒有害气体、辐射等预警工作,开展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生物毒性、化工园区有毒有害气体等监测预警试点。

3.5.2加强辐射安全管理
严格电离与电磁辐射项目审批,推进辐射源监督性监测。加大辐射科普宣传和教育力度,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开展电磁辐射科普宣传。加强工业、医学核技术应用、广电通讯、输变电等项目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管理;严格执行环保部关于γ射线移动探伤安全管理规定,开展在线实时监控,实现移动源管理全覆盖。强化放射性物质生产、运输、储存、使用、退役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定期进行年度执法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全县各类放射源安全可控。强化事故应急物资储备和能力建设,完善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健全应急联动体系。进一步提升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能力,落实废物最小化政策,积极推动辐射安全监管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

3.5.3加强重金属污染控制
严格控制涉重金属新增产能增长,加快淘汰涉重金属重点行业落后产能,将涉重企业作为重点污染源进行管理,定期开展重金属企业排查,完善重金属污染物产生、排放台账,强化监督性监测和检查制度,加强涉重企业清洁生产审核。严格控制涉重企业选址,提高行业准入门槛,优化布局并落实卫生防护距离;对现有涉重企业改扩建项目要采取“增产不增污”;推动涉重企业进行技术更新,支持开展深度处理。制定重点防控行业重金属综合整治方案,实施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强度管理,结合排污许可证管理政策,向社会公开涉重金属企业生产排放、环境管理和环境质量等信息。

3.5.4强化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和管控
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落实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制度,确定重点监管的危险废物清单,加强危险废物产生单元和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逐步建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的全过程智能监控平台,实现危废全过程业务流程呈现精细化、实时化的全闭环智慧环境监管体系。对企业自建的利用处置设施进行排查、评估,促进危险废物利用和处置的安全性。加强对医疗废弃物的监督管理,实现医疗废物按时统一收集,由专业机构采用专业运输工具运至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统一处理,严格禁止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中,实现医院临床废物的无害化处置。到2025年,实现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覆盖到街道、村卫生院。

3.5.5加强危险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
强化对现有化工企业等重大风险源的排查,加强化学品风险区域的环境管理。完善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及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制度,制定有毒有害化学品淘汰清单,依法淘汰高毒、难降解、高环境危害的化学品。更新重点环境管理化学品清单,严格限制高风险化学品生产、使用、进口,并逐步淘汰替代。强化化学品管理与大气、水、土壤环境保护制度的衔接。加强有毒有害化学品环境与健康风险评估能力建设,将化学品环境风险评估作为化学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内容,开展特征污染物类重点防控化学品排放评估。严格落实防护距离、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设施建设、运行、监测等相关要求。加强现有化工企业的升级改造,完善化工企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强化相关设施和环境应急体系建设,加强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废弃物污染场地的管理与处置,推进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处理能力建设。

3.5.6推进固体废物安全处理处置
加大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力度。完善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和处置的优惠政策,强化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技术开发,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建立重点行业实施工业固体废物排污许可管理,推动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支持资源综合利用重大示范工程和循环利用产业基地建设。

针对电子垃圾推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体系和环卫回收体系,实行电子废物处置定点单位制度,鼓励企业建立电子废物分拣中心,提高电子废物回收分拣能力,推动电子垃圾综合处置设施建设。以金寨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的有利时机,加快推进垃圾源头减量和垃圾分类,加强全区生活垃圾基础设施建设、分拣及运输等基础设备配备,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运转系统的构建。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生产、销售和使用,明显减少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推动快递、外卖行业包装减塑。在开展美好生活新加强时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同时,加快海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期项目建设,进一步做好其一期、二期环保设施的升级强化。

3.6建设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十四五”期间,致力于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市场、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提高环境监测、执法、应急能力建设,构建金寨县环境信息数据平台。

3.6.1健全党委政府生态环境治理责任体系
1、健全党委政府生态环境治理责任体系

落实中央、省、市环境治理方针和目标,县级党委和政府承担环境治理的具体责任,督促落实企业环境污染治理的主体责任。实施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相关部门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两级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提出的问题整改,严查整改不力的问题,落实生态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夯实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推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重点任务落地见效。

以“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深化建设为契机;推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工作,实施有金寨特色的创建方案。强化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结果应用,完善激励与约束并举的考核制度,将考核结果作为评价领导干部政绩、年度考核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引导形成落实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政绩导向。

全面推行环境专项监督长制度。以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职能监督、督查监督和专项监督等监督体系为目标,以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为重点,全面推行环境专项监督长制度。2021年基本建立市、乡镇、村级三级环境长责任体系,明确各自监督责任,全域开展生态环境问题排查与监督工作。2022年实现与河(湖)长、林长制等有效联动,形成生态环境问题排查监督“一张网”,基本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部门协作、分工负责的全覆盖生态环境监督体系。

2、夯实企业生态环境治理责任体系

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治,优化水功能区管理,推动各要素环境功能区划落地。落实“三线一单”,不断健全以环评制度为主体的源头预防体系,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度,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对固定污染源实施全过程管理和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实现“一证式”管理。

完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和违法排污黑名单制度,对违法排污、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企业、机构、个人“黑名单”,将其环境违法信息记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向社会公开。建立和完善上市公司强制性环境信息披露制,分级建立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约束企业主动落实环保责任。

打通企业环境数据信息为抓手,强化企业持证排污和按证排污,强化企业环境监管、环境信用评价和管理、绿色信贷、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等各项制度间的无缝衔接。推动企业履行环境污染治理和损害修复的主体责任。

严格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强化生产者环境保护法律责任,大幅度提高违法成本。健全环境损害赔偿方面的法律制度、评估方法和实施机制,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依法严惩重罚;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以损害程度等因素依法确定赔偿额度;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构建生态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

大力弘扬生态文化,引导全社会提高生态文明意识和生态文明素养,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形成人人争当建设者、行动者的良好社会氛围。把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党政领导干部培训体系。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教育进机关、校园、企业、农村、社区。加大环境公益广告宣传力度,研发推广环境文化产品,大力培育普及生态文化。加强政务新媒体公布。办好六五环境日等社会宣传和公众参与活动,加强生态环境宣教基地建设。

完善城市污水、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等环保设施常态化开放机制,有效化解环境敏感项目“邻避效应”。完善环境信息公开机制,推进环境信息公开渠道多元化、覆盖全面化。加强舆论监督,鼓励新闻媒体对各类破坏生态环境问题、突发环境事件、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完善公众监督和举报反馈机制。发动社会团体积极参与环境治理,促进行业自律。完善环保社会组织培育引导机制,加强对其管理和指导,支持环保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积极推进能力建设,大力发挥环保志愿者作用,提升环保公益和志愿服务水平。

4、健全生态环境治理市场体系

严格落实“谁污染、谁付费”政策导向,建立健全“污染者付费+第三方治理”等机制,开展污染防治第三方治理示范。按安徽省《第三方环保管家工作规范》要求,推广第三方环保管家服务。对工业污染地块,鼓励采用“环境修复+开发建设”模式。按照补偿处理成本并合理盈利原则,完善落实污水垃圾处理收费政策。按照中央、省、市要求,落实“十四五”期间推动的财税政策和绿色金融的发展。

3.6.2系统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
金寨县生态环境保护的重点是“保山护水”。健全污染控制网络,建立污染源日常监管动态信息库和“重点排污单位、一般排污单位、特殊监管单位”名录。依托智慧城市建设,建立统一的主要污染源环境信息公开平台,从而提高城市服务能力和治理水平的有效依据。

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强化金寨县监察执法能力建设,加强培养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文明环境执法。乡镇(街道)要明确承担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机构和人员,健全乡镇(街道)网格化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加强配备县环境监测中心的设施,提升监测队伍的人员构成和技术水平,不断完善生态环境监测技术体系,全面提高监测自动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确保监测数据“真、准、全”。

加快重要水体、饮用水水源地等水域水质自动站建设,推进水质预报预警。开展化学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及危险废物等因子的调查与风险评估,提高风险应急能力。完善重点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与异常预警机制,提升智能化监管水平,增强工业园区环境风险预警与应急处置能力。完善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

既立足“十四五”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和任务,又兼顾中长期生态环境风险防控需求,深化对金寨县现有环境问题成因及环境质量改善方法的研究。充分发挥企业技术创新的积极性,引入高新技术。建设完善的环境宣教平台,注重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的开发利用和维护。


第四章  重点工程

 

 

本规划提出了七类重点工程项目,主要包括:大气污染防治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土壤污染防治工程、农业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固废污染防治工程、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能力建设工程,共计 49个项目,总投资171.03亿元,经费主要来源于国家、省、市、县各级财政和企业、市场等多方面投入。




第五章  保障措施

5.1 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党政组织领导,推进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做好组织协调、任务分解、督促检查、评估考核工作。全面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实施、部门分工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规划实施过程实行动态监管,各地区、各部门要对规划确定的重点任务、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加强督促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各地生态环境质量和社会经济绿色发展状况,对规划实施内容和效果进行考核评估,考核和评估结果向县政府及县委报告,并对社会公布。

5.2 加大资金投入

建立环境保护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各级人民政府应统筹有关资金, 逐步加大水、大气、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等专项资金支持力度。优化环保专项资金使用方式,加大对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支持力度。对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与运行经费、环境执法工作经费、环境犯罪侦查检测鉴定经费分级予以必要保障。推动建立受益地区向生态保护地区给予补偿的机制,共同分担生态保护任务。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税法,促进企业降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提高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积极完善政府、企业、公众等多主体参与、多方多元筹资的投入机制,吸引各类社会资本参与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投资建设和运营。鼓励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设立环境保护基金。引导各类创业投资企业、股权投资企业、社会捐赠资金和国际援助资金增加投入。积极促进绿色信贷发展,推进绿色信贷产品和服务创新,探索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与信贷联动机制,加强环境信用体系建设,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分级建立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

5.3 明确责任分工

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全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强化主体意识,完善县政府统领、县生态环境分局统一监管、县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与规划、住建、水利、交通、城管等有关部门协调配合的综合管理体制,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形成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统筹协调的工作机制。各县相关部门是规划的实施主体,2021-2025 年,要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目标化、目标责任化”的要求,逐年制定生态环境保护年度实施方案,确定年度目标、治理项目、责任分工及资金保障措施,并依据年度实施方案推进各项工作开展。

5.4 实施评估考核

优化政府目标考核指标体系,实施分类管理,加大生态环境保护考核权重,建立和完善各级政府对环境质量负总责的考核机制。各级党委、政府除对本辖区环境质量负责,还应对区域流域生态保护负相应责任。落实环境督察制度,形成督政与督企相结合的督查方式,推动建立区域性环境监察机构。

完善规划实施评估考核制度。统筹综合规划与专项规划,制定规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按照规划实施的目标指标和重点任务,全面考核各地区的贯彻落实情况。运用定量考核与定性评估的方法,提高规

划评估考核的科学性。探索引入第三方评估,开展对规划指标、政策措施和重大项目实施情况的跟踪监测分析,作为规划考核的重要参考,增强规划考核的客观性。建立规划实施情况年度调度机制,对规划组织实施情况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及时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2023年和2025年底,分别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评估考核结果向县政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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