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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重庆市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
发布时间 所属行业 项目性质 地区
2022-03-03 其他 重庆
第一章 准确把握知识产权工作的总体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谱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的关键时期,也是实施知识产权强国战略的重要机遇期。要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对知识产权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为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第一节 发展基础

“十三五”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相继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重要论述和对重庆提出的系列重要指示要求,践行高质量发展要求,狠抓知识产权领域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圆满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为“十四五”开局起步奠定了坚实基础。

政策环境和体制机制不断优化。出台了关于建设知识产权强市、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政策文件。知识产权机构改革顺利完成,重新组建了市知识产权局,实现了专利、商标、原产地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类别的集中统一管理,管理体系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

促进创新创造能力显著增强。“十三五”末,全市有效发明专利突破3.5万件,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1.3件,PCT(专利合作协定)国际专利累计申请量达到1645件,有效注册商标总量、地理标志拥有量、农产品商标、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分别达到60.4万件、278件、10.1万件、373件,其中地理标志拥有量位居全国第六位;普通作品版权登记量累计达到56.3万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总量突破10万件,其中普通作品版权登记总量位居全国第五位;通过国家和市级审定的农业领域植物新品种达到269个,耐高温优质水稻、糯玉米、榨菜、黄籽油菜、辣椒、茄子等农作物品种研发创新处于全国先进水平;林业领域植物新品种新增2项。

赋能高质量发展成效日渐凸显。知识产权运营体系不断健全,在智能制造、新材料、医药大健康等领域建成产业专利导航中心(信息服务工作站)32个,以“产学研”服务协作形式推进建设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项目38个,江北区入选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城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登记金额累计突破60亿元。全市获得中国专利奖67项,其中金奖2项、银奖2项。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达到15个,培育建设全国版权示范园区2家、版权示范单位6家。知识产权贯标达标企业达到1037家,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达到225家,建成智能制造、信息通信等大数据智能化产业知识产权联盟14个。全市共引进图书版权1366件,输出图书版权522件。建成重庆商标交易中心,完成商标交易2535件,交易金额2.65亿元。

优化营商环境作用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行政保护体系逐步健全,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考核排名位居全国前列。持续开展“护航”“闪电”“雷霆”“铁拳”“剑网”等执法维权专项行动,立案查处各类侵权假冒案件1.2万件,销毁侵权盗版出版物20余万册。全市法院新受理一、二审知识产权案件6.5万件,审结6.1万件,发挥了知识产权审判激励和保护创新的功能价值。配合实施“知识产权保护‘龙腾’专项行动”“中美海关知识产权联合执法行动”“中俄海关2018年知识产权保护联合执法行动”,有效遏制进出口环节侵权行为。推动涪陵榨菜、奉节脐橙、合川桃片等9件地理标志产品列入中国—欧盟国家“互换保护”清单,为我市地理标志产品开拓国际市场提供有力保护。积极开展涉外知识产权保护,与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建立合作机制。2020年,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位居全国第八位,知识产权助力创新创业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推动管理服务水平持续提升。知识产权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全市人才总量超过1.3万人。6所高等院校设立知识产权本科专业,培育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66所。“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全面推行专利、商标、版权电子申请、注册、登记,办理时限大幅压缩,商标抢注和非正常专利申请得到有效遏制。建成国防专利受理窗口和15个信息公共服务机构。建成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等10个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利数据库。建成重庆商标审查协作中心,累计完成商标形式审查894.72万件、实质审查405.96万件,受理我市企业商标注册申请2.4万件。成立全国软件正版化服务中心,建成“重庆市数字版权云端服务平台”。全面实现作品网上登记,累计为56万权利人和作品使用者提供集约式、便捷化、高效率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业快速发展,全市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突破1000家,营业收入达到6.5亿元,年均增长27.5%。

总体来看,“十三五”期间,全市知识产权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不能有效满足国际国内形势以及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主要表现在: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与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发展的要求还不相适应,侵权易发多发现象仍然存在,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机制需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创造质量有待提升,高质量知识产权产出不足,知识产权海外布局有待加强;知识产权领域市场化改革需进一步深化,转化运用效益亟待提升,知识产权专业人才比较匮乏,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知识产权意识有待提高。

第二节 发展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我市加快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重要经济中心、科技创新中心、改革开放新高地、高品质生活宜居地的关键五年。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科技创新和国际竞争不断加剧。知识产权作为保护人类智慧结晶的无形财产权,已经成为国际竞争力的核心要素和国家发展的重要战略资源,在激励创新创造、促进经济发展、扩大对外开放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知识产权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当前,我国正在从知识产权引进大国向知识产权创造大国转变,知识产权工作正在从追求数量向提高质量转变。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关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系高质量发展、关系人民生活幸福、关系国家对外开放大局、关系国家安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系列重要指示论述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国战略,全面加快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持续深化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着力推动重点产业关键领域高价值知识产权产出,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提高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效能,夯实知识产权优质服务基础,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第二章 明确知识产权工作的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服务新发展格局,牢牢把握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最重要的内容和提高国家经济竞争力最大的激励,牢固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以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大幅提高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成效为重点,以持续提升知识产权治理水平和服务效能为目的,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国战略,全面加快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助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第二节 基本原则

——法治保障、严格保护。落实依法治市基本要求,加强制度约束,坚持公平竞争,切实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维护知识产权领域国家安全。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社会治理等多种手段,改革完善保护体系,优化协同衔接,形成保护合力。坚持在保护中促运用、运用中强保护,提升保护效率,激发创新活力。

——质量优先、服务发展。把新发展理念贯穿知识产权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构建新发展格局。促进高质量创造、高标准保护、高效益运用、高品质服务、高水平开放,高效实现创新链、产业链、价值链深度融合,支撑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和重大战略实施,助推全市产业转型升级。

——改革驱动、科学治理。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重点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和权益分配改革,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创新知识产权监管方式,增强公共服务,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实现知识产权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系统推进、开放合作。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健全工作协调配合机制,共同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构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知识产权融合发展机制,探索更广泛的区域间合作。统筹推进国际交流合作,提升对外开放水平。

第三节 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市知识产权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成效显著,知识产权制度对优化营商环境、激励创新创业的支撑作用有效发挥。保护体系更加完善,创造能力更加突出,运用成效更加凸显,管理服务更加高效,基础支撑更加夯实,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明显提升,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

——保护体系更加完善。全市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审判“三级联动、三审合一、三位一体”的机制基本形成,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机制,行政执法效能和市场监管能力大幅提升,司法保护、行政保护、仲裁调解、行业自律有机衔接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更加完善。

——创造能力更加突出。全社会创新活力进一步释放,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产学研用相结合的知识产权创造机制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拥有量进一步提高,高价值专利、知名商标、精品版权、优质地理标志、优良植物新品种等高质量知识产权数量大幅增加,创造运用基础进一步夯实。

——运用成效更加显著。知识产权运营体系更加完善,知识产权金融放大效应更加凸显,知识产权交易更加活跃,知识产权产业化水平显著提升,知识产权引领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区域合作、助力乡村振兴作用进一步发挥。

——管理服务更加高效。知识产权统筹协调机制运转顺畅,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知识产权服务供给更加充分,知识产权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不断提升,知识产权服务业健康发展。

——基础支撑更加夯实。知识产权人才队伍不断壮大,人才结构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文化建设体系不断完善,“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知识产权文化理念普遍认同。知识产权国际交流与合作更加深入。

到2035年,全市知识产权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形成有效支撑高质量发展的一流营商环境,知识产权文化理念深入人心,知识产权制度对创新的基本保障作用充分发挥,知识产权综合实力跻身全国前列,保护体系完善、创造能力突出、运用成效显著、管理服务高效、基础支撑夯实,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目标基本实现。

第三章 建设以优化创新和营商环境为导向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法治化水平,建设知识产权协同保护体系,加强重点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有效激发创新活力,营造一流营商环境。

第一节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化法治化建设

健全知识产权法规政策体系。推动《重庆市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修订和《重庆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制订工作,加快建成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知识产权地方法规体系。开展商业秘密、地理标志等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政策研究工作。研究制定中医药、展会、文化创意、区块链、算法等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政策措施。

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制度。推进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案件“三合一”审判,争取建立专门化审判机制,集中管辖全市专利等技术类一审民事案件。完善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制度,依法落实惩罚性赔偿制度。依法适用知识产权诉讼证据规则,探索建立侵权行为公证悬赏取证制度。发挥保全特别是行为保全的制度效能,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提高司法救济的及时性和便利性。加大对侵权假冒犯罪的刑事打击力度,全面采集涉假大要案件信息,构建刑事犯罪信息数据跨部门共享机制。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严厉打击知识产权领域虚假诉讼行为,制定遏制恶意、虚假知识产权诉讼行为的工作措施。健全刑事司法保护协调机制,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完善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机制,构建与“三审合一”相适应的检察监督机制,探索对知识产权法庭的审判监督新模式。

优化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制度。建立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设立重大案件专项经费,有效提升执法办案质量和效率。完善执法队伍配备及激励制度,不断提升行政执法队伍职业化、专业化水平。建立常态化专项行动机制,对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违法行为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侵权假冒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区域,部署开展专利、商标、版权、地理标志等领域行政执法行动。制定知识产权行政保护规范指南,提高办案效率,减小维权成本,促进执法案件信息及时公开,有力遏制侵权假冒行为。

第二节 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体系

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高标准落实重庆市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具体措施,构建大保护工作格局。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作用,推动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办理专业化建设,提高案件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审判工作效率和办案质量。提升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综合能力,加大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工作力度。落实区县(自治县)和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以下统称区县)的知识产权保护属地责任。提升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信息化、智能化和标准化水平。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业务指导和支撑服务体系,推动知识产权保护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有效规范知识产权保护各类操作程序。分区域、行业和领域建立知识产权纠纷矛盾化解机制,逐步形成覆盖市、区县、乡镇(街道)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体系。

建设知识产权保护平台。加快推进中国(重庆)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各类平台的协同配合,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保护平台服务效能。争取设立国家知识产权局巡回审理庭。推进区县知识产权保护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提升基层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究中心,建立知识产权审判理论研究平台。

开展知识产权社会共治。培育发展仲裁、调解和公证机构组织,支持专利代理师、律师等开展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案件代理等工作,完善知识产权仲裁、调解、公证工作机制。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大力支持专利、商标、版权、地理标志等行业协会建设,鼓励商会、行业协会、产业联盟、园区等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自律机制。全面推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顾问制度。探索建立知识产权志愿者制度。

完善知识产权技术支撑。更新配置知识产权保护基本装备,优化升级行政执法办案系统和侵权假冒情报信息监测系统。加强知识产权侵权鉴定能力建设,组建技术调查专家、侵权鉴定专家、技术咨询专家队伍,支持知识产权鉴定、评估机构发展,构建有机协调的技术事实调查体系。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动态信息监测分析机制,运用源头追溯、实时监测、在线识别等技术手段,研究案件办理、大案要案、案件发生规律等信息,提高打击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精准度。依法依规引入第三方电子数据取证或鉴定,辅助办理涉及网络违法等技术性较强的案件。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在电子数据取证、鉴定以及智能执法领域的交流合作,运用新兴科技不断提升执法水平。

深化知识产权保护协作。加强部门间协作,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案件线索双向移送机制,健全重大涉嫌犯罪行政处罚案件检察介入机制,促进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标准和司法民事裁判标准统一,推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立案标准相衔接。严格执行立案标准、案件移送等制度。协同推进知识产权领域反垄断工作,防止知识产权滥用,促进创新要素自主流动和有效配置。深化京沪渝等12省(区、市)、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知识产权保护协作,建立常态化知识产权保护信息沟通机制,加强跨省(区、市)、跨部门案件联合查办、线索移交等工作。加强快速协同保护,探索建立行政保护先行发布禁令制度,开展外观设计和视听作品侵权纠纷快速裁决工作,实现案件繁简分流。

第三节 加强重点领域知识产权保护

强化商业秘密保护。加大商业秘密行政执法力度,严格行政执法程序,细化处罚标准,合理划定举证责任,加强商业秘密行政执法与司法审判的衔接。强化商业秘密司法保护,提升司法鉴定水平,规范刑事司法程序。加强行业自律,推动有条件的区县建设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基地,指导市场主体制定并严格执行商业秘密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商业秘密保护援助体系。开展商业秘密保护及法律风险培训,强化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意识。

强化医疗健康领域知识产权保护。落实药品专利链接制度和专利期限补偿制度。引导医疗健康产业在基础技术和关键环节形成一批核心知识产权,加强医疗健康产业进出口知识产权保护。强化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保护中药传统品牌,加强对道地中药材的地理标志保护。

强化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建立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政企联动机制,推动电商平台建立有效运用专利权评价报告快速处置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投诉制度,支持电商平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自律。落实电商平台知识产权案件办理线索通报、证据移转、案件协查、联合办案以及检验鉴定结果互认等制度,依托网络交易大数据,联合生产企业、电商平台、行业协会等共同打击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加大对电子存证平台产业的支持和推广,推行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国家标准。

强化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落实大数据、5G、物联网、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基因技术、量子科技等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保护事关国家安全的关键核心技术。加强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预警防范,支持社会机构发布知识产权竞争态势报告,引导创新主体规避和应对知识产权风险。探索开展数据领域知识产权保护。

第四章 完善以提升创新能力为导向的知识产权创造机制

完善产学研用相结合的知识产权创造机制,强化高质量专利、商标、版权、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的源头供给,充分激发市场主体创新活力。

第一节 完善“知研合一”的创新机制

突出企业知识产权创造主体地位。实施知识产权“强企”行动,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以下简称贯标),力争实现高新技术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上市企业贯标全覆盖。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与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的良性互动机制。加强对创新型中小微企业工作的政策支持力度,促使其成为创新的重要发源地。推动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引导企业增加创新投入,建设高水平研发机构,加强专利信息利用,促进高质量专利产出,综合运用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提升创新主体知识产权产出质量。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推进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改革试点,探索形成赋权形式、成果评价、收益分配等方面制度,建立以知识产权为核心内容的创新绩效评价机制和奖酬制度。深化重大科技研发项目知识产权“伴随式”服务改革,强化知识产权分析、预警、布局,提升科技项目研发绩效和产出质量。加大对全市创新基地和创新主体的帮扶力度,促进国家实验室、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关键技术攻关和知识产权成果运用。

优化“产学研用”合作机制。建立供需匹配的对接渠道,推动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知识产权深度合作,引导开展订单式研发和投放式创新。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到产业集聚区设立专业分院、分所,发挥专业技术优势,促进关键技术攻关。探索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建立以企业主导、院所协作、多元投资、成果分享的合作创新新模式。聚焦我市主导产业高质量发展,组建一批专业化知识产权联盟。推进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与企业的研发、应用、产业化同步部署、推进和布局。

第二节 强化知识产权高质量供给

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建立以运用为导向的高价值专利培育机制,推进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载体建设,围绕“芯屏器核网”等重点产业,打造高价值专利培育全链条,在主要技术领域创造一批创新水平高、市场竞争力强、权利状态稳定的高价值专利和专利组合。强化科技创新政策与知识产权政策的衔接。

第五章 提升以促进产业发展和区域融合为导向的知识产权运用效能

统筹推进知识产权运用生态建设,高标准建设知识产权运营平台、知识产权金融支撑和知识产权运用政策保障体系,促进知识产权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引领产业和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第一节 提升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效益

打造知识产权运营载体。推动建设川渝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示范区,建立健全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知识产权投融资体系。发展和完善知识产权运营交易和技术交易市场,支持市场化机构建设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加快建设重庆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支持国家级开发区建设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平台,支持高等院校建设环大学创新生态圈知识产权运营平台,建立完善“创新+知识产权+资本”运营体系。

深化知识产权金融创新。开展基于区块链技术的知识产权融资平台建设的前期论证,启动基于供应链金融、专利许可、信托等路径的知识产权证券化改革试点。深入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知识价值信用贷款工作,建立知识产权大数据与金融大数据融合共享机制。创新政府与银行、担保机构的风险分担模式,支持银行和担保机构创新知识产权金融产品,引导价值评估、交易撮合、质物处置、法律援助等机构进入知识产权金融市场。支持设立知识产权股权投资基金,探索形成多元化的知识产权投融资模式。

第二节 提升知识产权与产业协同发展水平

实施制造业知识产权行动计划。围绕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前沿未来产业,加强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金融链融合发展。引导行业组织、产业联盟和专业机构编制发布知识产权引导指南。在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集聚区和重点领域产业集群加强制造业知识产权布局,形成一批产业化导向的关键共性技术专利组合,加强关键技术领域自主知识产权创造和储备。支持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国家产业转移信息服务平台、工业园区和创业创新基地企业服务平台等引入知识产权服务内容,提升行业知识产权服务能力,扩大知识产权服务覆盖面。

培育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促进知识产权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支持产业链集聚发展,开展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统计和信息分析,提高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增加值比重。坚持将高新技术园区、经济开发区建成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培育主阵地,强化工作集成、资源集聚,促进相关产业发展壮大。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科技项目,实施专利培育和专利导航工程。建立覆盖重点产业的专利导航服务体系,在产业发展规划、创新政策制定、重大项目招商、重要人才引进等科技经济活动中,强化知识产权分析评议,进一步推动相关工作向机制化、制度化方向发展。聚焦特色产业,实施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工程,大力发展特色效益农业。加强软件产品研发指导,深化产学研用合作,推动关键软件核心技术创新突破,促进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积极推动自主安全可控国产软件的推广应用。

实施专利标准化工程。完善标准必要专利的保护政策,研究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引导企事业单位牵头或参与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的制定,着力推动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成果转化为标准,促进技术、专利与标准协同发展。支持在优势产业形成国际认可的标准体系,抢占产业发展制高点。实施一批专利技术标准化重点项目,支持企业在标准中布局必要专利。鼓励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产业技术联盟等社会团体和企业基于创新技术和专利制定团体标准、企业标准。鼓励行业协会、产业联盟制定专利许可费标准,为专利技术转化运用提供指引。

第三节 提升重点区域知识产权运用能力

培育知识产权强区强县。聚焦高标准建设西部(重庆)科学城,深化知识产权与重大创新载体建设、特色区域发展的深度融合,建设一批知识产权特色园区和运营中心。支持区县积极探索知识产权试点特色主题工作,培育一批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引导产业园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促进专利信息分析与产业运行决策深度融合。推动知识产权人才、服务等向产业园区集聚,支持建立重大项目知识产权评价制度。“十四五”期间,推动我市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达到25家,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达到10家。

加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知识产权合作。川渝共同争取建立国家级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示范区。链接全球知识产权高端资源,在线上线下形成知识产权交易撮合系统、交易结算系统、成果孵化系统,提供知识产权大数据导航、价值识别、价值评估、交易运营等覆盖企业创新全周期的知识产权服务。构建功能完善、要素齐备、优势互补的知识产权交易运营服务、金融服务和成果孵化体系。加强成渝地区知识产权司法协作,共同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

深入推进“一区两群”知识产权协调发展。聚焦主城都市区“做大做强”,促进西部(重庆)科学城、两江协同创新区成为科技创新策源地。支持知识产权优势区进一步加大政策实施力度,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水平、运用效益、保护效果和服务能力。在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培育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推进知识产权转化运营等方面完善相关制度和机制,培育一批高价值专利、高品质商标品牌、高质量版权产品。加快建成国家知识产权强区,使知识产权成为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聚焦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和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做特做优”,深入挖掘自然与文化资源,充分运用地理标志、植物新品种和农产品专利,大力发展地方特色产业,提升特色产业附加值。加强地理标志商标品牌培育,加大科技投入,提高产品质量,增强品牌市场竞争力,助推一批特色农产品走向国际国内市场。推进植物新品种和农产品专利强农、文化版权惠农、非遗传统知识利农工作,为农村产业创新发展提供技术和信息支持。

第六章 健全以便民利民为导向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

夯实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基础,强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供给,健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健康发展,努力营造良好创新生态和创业环境。

第一节 夯实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基础

加快知识产权信息化智能化基础设施建设。建设重庆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开展智能化政务服务,提供数据开放、查询检索、研究分析等信息服务。建设知识产权大数据中心,汇聚全球基础数据、国际交换数据、国家部委共享数据以及全市相关数据,研发数据加工、检索、分析、接口等系统工具,为知识产权大数据应用提供基础支撑。探索建设专利大数据知识图谱实验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信息平台,加快建设一批我市产业发展急需的专利专题数据库。加强版权孵化平台建设,提供版权登记优质服务。完善植物新品种测试基地设施和功能,改善测试条件,增强测试能力。

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点建设。推动区县建设知识产权综合服务中心,提供知识产权政策咨询、信息检索、维权援助、运用促进、人才培训等服务。引导高等院校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图书情报信息机构开展高端化知识产权信息服务。鼓励企事业单位和社会服务机构设立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工作站。

优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环境。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规范化建设,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清单,推动将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纳入政府采购范围。推动川渝两地专利审查协作机构、商标审查协作机构、业务受理窗口、信息服务平台、保护中心等开展交流合作,推进公共服务资源共建共享。

第二节 强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供给

持续深化知识产权“放管服”改革。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规范化建设,优化办事流程,简化相关材料,缩短办理时限,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推进知识产权申请注册登记便利化改革,整合国家知识产权局重庆业务受理窗口业务功能,实现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业务受理“一窗通办”。改进服务方式,推行电子申请、电子票据、短信提醒服务。健全版权登记服务体系,将版权公共服务触角延伸到工作一线,逐渐扩大作品登记范围和登记数量。

强化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加强公共服务供给,发布全市知识产权统计数据、区域和企业知识产权发展指数等,推进知识产权数据资源、数据产品、分析工具开放共享。开展知识产权文献传递及公益服务,推广信息共享、基础知识和信息利用方法技能。鼓励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根据机构性质、资源优势、服务能力和服务对象需求,提供低成本专业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面向多层次、多样化知识产权信息服务需求,开发特色化知识产权信息应用工具,加强专题数据库建设。面向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等主体,结合实际需求,开展区域规划、产业规划、企业经营、研发活动、人才管理等专利导航活动。面向国家和地方重点产业、企业等市场主体开展专利预警服务。发挥国家专利导航项目(重庆)研究和推广中心作用,推动专利导航、知识产权评议等服务在区域和产业中发挥作用。

第三节 推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健康发展

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发展。推动专利代理执业制度改革、专利代理考试制度改革。推动建设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完善支持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吸引国内外高水平优质服务机构落户重庆,形成知识产权各类服务有机衔接、相关机构互动发展的格局。

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与产业互补互促。创新知识产权服务机制与模式,推动重点企业和园区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专员派驻机制,支持检察机关设立知识产权保护联系点。推动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江北区等,结合本地经济发展需求,积极创建国家级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试验区。实施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知识产权服务对接工程,支持具有较强实力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进驻或设立分支机构。

加大知识产权服务业监管力度。健全监管机制,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将监管方式由事前审批转向事中事后监管,被动监管转向主动监管,传统手段监管转向信息技术手段监管。健全服务业监管办案机制,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专利代理信用监管机制,运用知识产权大数据实行智慧监管,公布经营异常和失信机构名录,严厉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商标恶意注册及囤积、无资质代理、虚假宣传、挂证等违法行为。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完善行业自律规范。

第七章 营造以促进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导向的基础环境

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营造知识产权文化浓厚氛围,推进知识产权对外交流合作,优化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环境。

第一节 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

支持高等院校知识产权学科体系建设。推动开设“知识产权第二学位”,支持设立知识产权专业硕士点和博士点,鼓励设置知识产权交叉学科,培养知识产权高端人才和复合型人才。推动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开设知识产权课程,提升在校学生知识产权素养。加大师资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壮大高素质知识产权教师人才队伍。

持续推动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健全知识产权人才分类培训体系,实施人才培训计划,加强管理实务人才培养,提升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和管理能力。发挥国家知识产权培训(重庆)基地作用,制定实施市级知识产权培训基地管理办法,推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与企业、服务机构共建知识产权培训基地。采取交流、委派等方式,开展专利代理师、知识产权师以及知识产权数据运用、价值评估、分析预警、海外维权、运营交易等领域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开展川渝两地知识产权教育培训合作,推进人才双向流动,建立人才信息共享机制。

优化知识产权人才发展环境。完善知识产权人才激励政策,将知识产权高端人才纳入全市人才引进计划和各类人才工程。加强知识产权高端人才动态监测分析,发布知识产权人才供需信息,引导知识产权人才合理配置。畅通知识产权人才流动渠道,活跃知识产权人力资源市场。开展知识产权职称考评工作,优化以岗位要求为基础、以能力业绩为导向的知识产权人才评价机制,形成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知识产权专业职称体系。

第二节 营造知识产权文化氛围

构建知识产权大宣传格局。完善知识产权工作年度发布制度,建立市与区县知识产权协同宣传工作机制。统筹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用好融媒体,打造政务新媒体平台。规划布局一批具有地域特色、行业特点的知识产权文化教育传播基地。持续办好宣传读物,举办面向全国的知识产权高峰论坛,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等系列宣传活动。

开展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培育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学校,推动中小学开展知识产权基础性普及教育,推进自主安全可控国产软件的普及应用。鼓励专家学者、志愿者进校园,促进知识产权教育与学校创新实践活动相融合。开展知识产权服务基层系列活动,运用知识产权文化教育传播平台、重庆检察机关“莎姐”普法平台等,推动知识产权进企业、进园区、进单位、进社区、进学校、进课堂、进网络,增强全民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意识。

厚植知识产权文化理念。大力弘扬“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知识产权文化,加强知识产权文化与传统文化、创新文化、法治文化、诚信文化深度融合,鼓励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知识产权理论研究,提升基础性、理论性、前瞻性研究水平。支持创作针对不同受众的知识产权优秀作品,鼓励发行内容丰富的系列读物。加强舆论引导,讲好知识产权故事,传播好知识产权声音。

第三节 推进知识产权对外交流合作

开展知识产权国际交流合作。加强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交流合作。支持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通过多种形式引进优质知识产权资源。支持外商企业参与知识产权涉外政策制定,打造知识产权纠纷解决优选地,提高涉外知识产权法律服务能力。

提高运用国际知识产权规则能力。完善与国际知识产权组织、国际知识产权保护民间机构的交流机制,鼓励企业运用国际规则和标准维护合法权益。组织开展我市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保护状况调查,编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引和指导案例。动态跟踪国外知识产权法律修改变化,及时发布我市主要出口市场风险预警报告。

提升知识产权国际竞争力。鼓励企业积极开展海外知识产权布局。支持企业深度融入“一带一路”“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推进重庆自贸试验区打造知识产权对外开放新高地。推动TISC(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多点布局,建立涉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专家顾问团队,提升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能力。

第八章 强化规划实施保障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发挥市知识产权保护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协调解决规划实施中的重大问题,统筹推进规划实施工作。各区县、市级有关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保障规划目标和任务全面完成。

第二节 加大资源投入

加大知识产权发展有关政策研究力度,加强财政预算与规划实施相互衔接协调,将知识产权相关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统筹知识产权相关公共资源,拓宽资源投入渠道,形成政府引导、企业主导、社会参与的多元化资金投入体系。做好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人员配备和设施建设,为规划实施工作提供基础保障。

第三节 强化监督评估

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评估。建立以知识产权为重要内容的创新驱动发展评价制度,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创新评估方式,做好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引入第三方评估,增强规划实施评估的客观性和准确性。健全完善规划实施的公众参与和民主监督机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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