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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盐源县林业和草原发展“十四五”规划
发布时间 所属行业 项目性质 地区
2021-12-27 农林水利 四川
第一节 林业建设成效
“十三五”期是我县林业快速发展、进入历史性转变的战略机遇期,也是确立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可持续发展道路,大力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全面推进我县林业跨越式发展,建成比较完备的森林生态体系和比较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的重要时期。五年来,全县林业人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历精图志,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十九大”和省、州文件精神,以林业产业项目、“天保工程”和退耕还林、泸沽湖湿地保护等林业工程建设为重点,加大林业建设投入力度,实现了全县林业的可持续发展,全面完成了《盐源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所确定的各项林业建设任务。

一、林业两大工程建设稳步推进
1.天然林保护工程

“十三五”期间,天保工程全县共(每年)实施国有林森林管护面积504万亩,累计实施森林抚育4.5万亩,人工造林1.7万亩,封山育林4万亩,总投资17165.11万元;2016-2017年完成集体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年兑现面积121万亩,兑现金额3569.83万元;2018-2019年每年完成集体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兑现面积100.77万亩,兑现金额3073.4万元;2016-2020年累计聘请生态护林员5380人(注:生态护林员为跨年度实施工程),累计投资3124.8万元;2018-2019年完成集体和个人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82.08万亩,投资694.4万元。

2.退耕还林工程

“十三五”期间,巩固前一轮退耕还林9.4万亩,全面完成巩固任务,完成率100%;计划新实施6.83万亩,目前完成实施5800亩,完成率为8.5%,未完成原因是:退耕地类要求与国土二调资料为准,但国土二调资料与现地存在严重不符,致使退耕还林落地困难,无法实施。

二、林业产业建设成效显著
1.产业建设

2016年-2019年我县累积完成核桃产业基地新建设63.9747万亩,2019年实现产量8822.8241万斤,产值2.4893亿元;青红花椒基地花椒基地45.5982万亩,2019年产量8877.5852万斤,产值7.7757亿元;核桃嫁接改良67.8万亩。建立了2个专业采穗圃,一个在树河镇大水田村300亩,一个在下海乡马场村50亩;种植资源圃20亩。2018年树河镇大水田成功创建了“国家级核桃示范基地”,2019年11月盐源县大水田核桃现代产业园区评定为州能现代产业园区。

2.品牌申报

已经成功的(申报)注册了“盐源花椒”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盐源早核桃”地理标志集体证明商标。

三、森林资源管理进一步加强
“十三五”期间,森林采伐消耗控制在“十三五”规定的调控目标;全县乱砍滥伐林木、非法侵占林地得到有效遏制;严厉打击了各类涉林案件的违法犯罪行为,有效保护了森林资源。林业和草原局、森林公安局共查处林业违法行为1391起;其中:林业行政案件1146起,林业刑事案件145起,林区治安案件100起。

四、森林面积、蓄积增长迅速
(一)森林面积持续增长,生物多样性充分保护

在“十三五”期间内,我县森林面积从2015年的355024.4公顷,增长到2020年的449578.2公顷,年均增长18910.76公顷,森林蓄积从2015年的34655144立方米,增长至2020年的46956951立方米;森林覆盖率从2015年的40.11%,增长至2020年的57.02%。森林质量、生物多样性得到充分保护。

(二)林地面积持续增长,生态环境充分改善

林地面积从2015年的578150.18公顷,增长到2020年的579049.39公顷,年均增长179.84公顷。其中有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面积572461.7公顷,占林地面积的98.86%,占县域土地总面积的68.08%。县域生态环境得到了充分的改善,为长江中下游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提供了生态屏障。

(三)林地生产力持续提高,建立国土空间管治制度

林地生产率从2015年的76.17立方米∕公顷,增长至2020年的82.17立方米/公顷;县域内2015年重点公益林地面积344271.44公顷,占林业用地面积的59.5%,至2020年落实重点公益林地面积327486.13公顷,占林业用地面积的56.56%;商品林地面积商品林地面积从2015年的233878.84公顷,占林业用地面积的40.5%;增长至2020年的商品林地面积251464.8公顷,占林业用地面积的43.44%。

(四)坚持限额采伐管理,充分调动林农生产积极性

我县严格按照林农意愿,依据批准的年森林限额优先安排林农实行森林采伐作业,提高了林农生产经营林木的积极性。并建立健全了各项森林采伐制度。

“十三五”期间共安排实施集体人工商品林采伐限额278474.47立方米,其中商品性采伐109312.86立方米,自用材采伐33807.27立方米,其它采伐135354.34立方米。确保了我县工农业生产的正常进行。

(五)“十三五”期间,按照优化布局、分类指导、规范管理的要求,共完成全县7个基层林业工作站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林业站管理体系;完成了“林地一张图”建设任务,避免了因资源数据混乱而造成的森林资源管理混乱局面,建立了规范、合理、科学的森林资源管理体系。

五、集体林权流转工作取得阶段性成功
“十三五”期间,全州集体林权流转问题清理整治工作启动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的集体林权流转问题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结合四川省林业厅《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回头看”操作细则》和《凉山州林权流转突出问题整改工作指导意见》,认真制定了《盐源县集体林权流转问题整改操作方案》。

按照《盐源县集体林权流转问题整改操作方案》的要求,全面完成盐源县集体林权流转问题清理整改工作,已经州林业局检查验收合格。本次整改成果与《盐源县森林资源二类调查》、《盐源县林地变更调查成果》、《盐源县公益林年度更新成果》等成果资料,形成了林地权属属性、森林类别属性、林地管理属性完全一致的林业成果资料。

按照《中共盐源县委 盐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盐源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盐委发〔2019〕3号)文件的要求,原林业局的森林、湿地等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等整合给县自然资源局,目前我局正在与县自然资源局进行对接移交工作。

六、政策性森林保险工作初见成效
“十三五”期间,盐源县启动了政策性森林保险工作,共有22141691.78亩有林地、灌木林地及疏林地纳入了保险,保险总费为1622.2824万元,其中:县级财政分担保险费1345.4963万元,国有单位、集体、个人分担了276.7861万元。在2016—2019年期间,我县投保受灾森林面积有4500亩,因灾接受赔偿159.2932万元,使我县森林资源得到了有效保护。

七、森林防火工作保障有力,杜绝了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
(一)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十三五”期间,我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部门的指导关心下,继续采取超常规措施,推进以“两项制度”为核心的森林防火制度建设,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强化各项森林防火措施的落实,努力提高综合防控能力,有效遏制了森林草原火灾高发势头,每年的森林火灾损失率均被控制在0.8‰以内。实现了无人员伤亡、无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森林火灾损失率控制在州下达控制指标以内的“三个确保”奋斗目标。

(二)防火设备设施工作

“十三五”以来,国家在森林防火设施建设上给予了我县重点扶持,使森林防火设施设备从无到有、从少到多,为我县的护林防火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1、新建瞭望台3座,投资51.1905万元;防火检查站25处,投资90.123万元,现已竣工,验收合格。

2、购置运兵车2辆,投资40万元,已采购,已投资使用。

3、野外视频监控系统6套,投资242.1905万元,已招标,并全部完成安装。

4、专业扑火队营房600平方米,投资78.48万元,土地属划拨,物资储备库300平方米,投资33.15万元,县上配套75万元资金。现已修建完成、已初步验收。

八、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成效明显
“十三五”期间,全县进一步加强森林病虫害的监测和预报工作,加大对森林病虫害的检疫和防治力度,坚持对调运的木材、苗木核发森林植物检疫证书,积极组织开展森林病虫害工程治理。

建立了县-乡-村三级监测预警网络,实现对532万亩有林地进行全覆盖监测;检疫御灾体系完善,我县森防站属省标准站,由专职检疫人员领取《植物检疫证书》,并安排有专职人员管理和签发,档案资料管理规范,设备齐全,职责明确,每年及时组织开展产地检疫调查,严格按《植物检疫条例》开展工作,按时上报各季度报表及开展防治工作,完成省州安排的其它检疫性和危险性有害生物普查和除治任务,加强了全县森防检疫工作;防治减灾体系成效明显,全年防治工作在年初就有计划、有安排,防治前作了充分准备,组建防治领导小组和防治技术组,抓住有利时机采取适时相宜的人工物理和生物农药开展防治工作。2016-2020年林业有害生物发生率、监测率、防治率、产地检疫率等各项指标全面达标。

2016年-2020年全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面积10.8288万亩,防治费用178.19万元。有效遏制了全县森林病虫害的大面积发生和蔓延。

九、泸沽湖湿地保护成效显著
“十三五”期间,泸沽湖湿地保护处实施了2016年中央财政湿地保护奖励补助资金项目、2018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湿地保护补助资金项目,使监测、保护、宣传融为一体,全部工程圆满完成,提高了社区居民及游客的保护意识,提升了泸沽湖在世界范围内的知名度,改善了泸沽湖的生态环境,有效维护了泸沽湖地区生物多样性,为生态旅游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自然环境。同时提高了保护区的保护管理、科研监测、宣传教育能力,使湿地得到了很好保护并取得了良好成绩。

十、山清水秀生态绿化工程结束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方针,上届县委、县政府立足当前,谋划长远,站在生态安全的战略高度,提出“用三至五年乃至更长的时间,开展以发动群众为主、多种方式并举的大规模的绿化造林行动,通过较长时间的不懈努力,建立起较为完善的森林生态体系和较为完备的森林旅游产业体系”。在此背景下,我县在“十二五”时期的2012年正式启动了“盐源县山清水秀生态绿化工程”,取得初步成效;“十三五”时期继续实施山清水秀生态造林面积31736亩,投资1235万元,竣工验收全部合格,取得了显著成效,圆满完成山清水秀生态工程建设任务。

十一、圆满完成社会林业建设
“十三五”时期,社会林业建设取得较好成绩,主要包括:

一是绿色通道建设:2016年-2020年共绿化公路(双边)238.82公里,投资786.9289万元,美化、靓化了盐源旅游线路。

二是全民义务植树:2016年-2020年全民义务植树440万株,美化了乡村生活环境。

三是2016-2020年度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治理项目区石漠化土地面积54.85平方公里,人工造林13567亩,封育11908亩,林业投入资金2127.94万元,增加了森林面积。

四是城乡绿化:2016-2019年实施城乡绿化,对彝家新寨、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村公所进行绿化,绿化42个单位,投资236.5401万元,为下一步乡村振兴,奠定了基础。

五是2016年州本级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资金项目—盐源县摩梭家园泸沽湖生态环境保护项目,生态修复治理面积1001.6亩,大草海栈道廊道绿篱7100m;公路绿化带双边长度4695m,投资1912万元,为泸沽湖景区5A创建作出了贡献。

十二、草原保护建设成效显著
(一)草原各项制度加快落实

在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等政策的推动下,草原承包、基本草原保护、草畜平衡、禁牧休牧等各项制度落实步伐明显加快。“十三五”期末,全县累计承包草原1920万亩,占全县草原面积的81.4%;累计落实禁牧休牧轮牧面积554万亩;累计落实草畜平衡面积1365万亩,划定基本草原377.48万亩,均较“十二五”期末大幅增加。

(二)草原生态加快恢复

“十三五”期末,全县重点天然草原牲畜超载率为13.5% ,较2015年下降了16.5个百分点。全县草原综合植被盖度为85%,连续5年保持在80%以上。全县天然草原鲜草总产量188.4万吨,连续5年超过150万吨。草原生物多样性不断丰富,固碳储氮、涵养水源能力明显增强。

(三)牧民收入稳定增长

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充分考虑牧民生产生活协调发展问题,通过中央财政对牧民直接补贴和生产性扶持等措施,调动农牧民保护草原和发展生产的积极性,在保护生态的基础上,确保持续稳定增收。2020年,牧区半牧区农牧民人均纯收入8078元,较2015年增长79.7%。其中,牧业收入从2015年人均2120.7元增加到“十三五”期末3685.5元。

(四)防灾减灾能力明显提升

通过安排草原防火物资储备库项目、草原鼠虫害防治项目和抗灾救灾资金等,不断加强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草原防灾减灾能力明显提升。草原火灾24小时扑灭率稳定在90%以上,草原火灾受害率与重特大草原火灾发生率控制在3‰与3%以内;生物防治比例逐年攀升,草原鼠害、虫害生物防治比例分别达到80%和50%;抵御草原雪灾和旱灾的能力显著增强。

第二节 “十三五”期林业建设存在的问题
“十三五”期间,我县林业虽然得到了较快的恢复和发展,但制约着全县林业发展的许多不利因素依然存在,其主要表现在此下几个方面:

一、全县森林资源虽数量较大,但林分质量不高,生态压力大,林业经济发展的互补性差,严重制约着林业的跨越式发展步伐;

二、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压力越来越大,社会护林意识不浓,非法侵占林地的现象时有发生;森林火灾、森林病虫害、林业有害生物威胁大;

三、林业科技投入严重不足。已建设完成的盐源县120万亩核桃基地和约70万亩的青红花椒基地,现已进入提质增效阶段,但无相应的科技项目投入,生产力发展水平低下,制约着经济效益的增加。

四、林业产业发展严重滞后,缺乏支撑林业产业发展的龙头企业。

五、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方面,随着我县生态产业项目的大力推进,大型水电工程、光伏电站及输电线路的建设;旅游和物流业的不断发展;极端气候频发等多种因素,大大增加了外来林业有害生物入侵的可能性。

第二章 林业“十四五”发展的基本思路
第一节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央林草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党中央和省、州各级确立的新形势下林草业的新定位、新使命、新任务,围绕发展现代林业和草原,建设生态文明,促进科学发展的林业和草原发展总体思路,正确把握和处理好兴林与富民、生态与产业、保护与利用、草原与畜牧业四大关系。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建设好“五个”盐源,进一步确立以生态优先、生态建设与产业发展并重的林业和草原可持续发展道路,改革管理体制,创新经营机制,调整林业产业结构,发展林业和草原产业,倡导和鼓励全社会参与林业和草原建设,努力建设比较完备的林业和草原生态体系、比较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和比较繁荣的林业和草原生态文化体系,实现林业和草原跨越式发展,做到资源增长、林草业增效、农民增收,促进盐源经济、社会和生态的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生态优先,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相结合的原则。在加强保护的同时,合理开发利用森林和草原资源;通过发展林业和草原产业,带动农民脱贫致富;加强生态环境建设,保障林业和草原产业发展。

(二)坚持规划先行、统筹协调的原则。在乡村振兴形势要求下,城乡绿化、生态工程建设、林业产业基地建设、林产品加工、森林质量精准提升、草原建设等林业工程项目建设中,坚持统一规划、统筹协调的原则。

(三)坚持分类经营,严格管理和建设国家、省级、县级生态公益林。按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实施方案,实施公益林补偿基金兑现工作;搞活商品林,通过创新改革思路,盘活森林和草原资源,发展林草业产业。

(四)动员社会力量,全民动手,全社会办林业和草原,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引进资金、技术、人才,参与林草建设,坚持谁投入、谁受益的原则,拓宽林草融资渠道,促进林草业发展,更好地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五)坚持科技兴林、兴草原则,建立林业科技保障体系,推广应用科技成果,提高林业生产的科技含量,坚持高产、优质、高效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六)发展林业产业,挖掘林业的经济功能,做大做强林业主导产业,延伸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促进林业产业发展和区域经济增长,确保资源增长、林业增效、农民增收。

(七)坚持依法治林的原则。贯彻执行林业法律法规,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维护生态安全。

第二节 发展目标
到2025年,通过加强城乡绿化造林力度,全县新增林地保有量333.33公顷,达到579382.72公顷;新增森林保有量9540.49公顷,达到459118.69公顷;森林覆盖率达到58.02%,增加1个百分点;森林蓄积达到49435045.64立方米,增加2478094.64立方米;征占用林地严格依法依规查验审批建设项目,严防发生批甲占乙、少批多占、未批先建等违法违规使用林地行为;年森林采伐蓄积量控制在省、州下达的年度采伐限额指标范围内。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8‰以内,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森林病虫害成灾率控制在4‰以下;大力发展林业产业,林业总产值突破50亿元;进一步搞好泸沽湖湿地保护工作,做好国际重要湿地申报工作;推进低效林改造,充分发挥林地生产潜力,提高林分质量,培育优质、丰产、高效的森林资源;继续保持森林生长量大于消耗量;完善林木采伐管理制度;完善林业投融资政策、继续搞好政策性森林保险业务,健全林业社会服务体系;搞好公益林补偿金发放工作,切实保护好现有森林资源;重点地区生态治理取得突破性进展,水土流失得到有效遏制,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初步建立起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相适应的良性生态环境系统和规模巨大、特色鲜明的林业产业体系,产业结构更加合理;推动好乡村振兴工作。

第三章 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概算
第一节 项目建设内容
一、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
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实施难度大整个工程分为公益林建设项目和森林管护项目:

1.森林管护项目:“十四五”期间,对现有589.5万亩国有林和100.77万亩集体公益林、48.42万亩集体和个人天然商品林实施常年有效管护,每年管护总面积738.69万亩。

2.天保工程公益林建设项目:2021-2025年规划封山育林4万亩、森林抚育4.5万亩。



3.生态护林员:2021-2025年期间,拟规划每年聘请生态护林员2275人。

 

二、退耕还林工程
“十四五”期间,退耕还林工程巩固好现有0.4万亩退耕工程建设质量的同时,规划退耕地造林1万亩。

 

三、泸沽湖湿地自然保护区建设
2021年:实施完成泸沽湖大草海退化湿地生态修复研究与示范项目,完成四川泸沽湖湿地自然保护区升省级。

2022年:完成自然保护地整合调查,完成自然保护地优化,完成野生动物栖息地建设,开展湿地保护与恢复。

2023年:完成退化湿地生态修复,开展巡护道路建设及护林防火工程建设。

2024年:科研中心信息系统建设,资源与环境监测站点建设。

2025年:建一个公众教育中心。

四、社会林业工程
(一)规划绿色通道建设150公里,其中公路沿线绿化100公里,河流渠系绿化50公里。

(二)规划全民义务植树300万株;美丽新村绿化建设100个。

(三)实施资金造林、植被恢复造林5万亩;雅砻江流域干旱半干旱地区植被恢复5000亩。



五、林业产业建设
(一)提质增效:1.核桃基地5万亩;2.青红花椒基地5万亩。


(二)良种选育:进行花椒良种选育,力争十四五末选育出1个省级审定的花椒良种。

(三)园区打造:1.将盐源县大水田核桃产业综合示范园区打造成省级园区;2.将盐源县白乌镇特色花椒科技示范园区打造成州级园区。

(四)品牌申报:1.申报“盐源核桃”、“盐源花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品牌;2.申报核桃、花椒森林食品基地认证。

(五)品牌打造:培育林业企业创建成为四川省林草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鼓励支持企业积极参加中国西部农业博览会、川货出川行动等活动,推广介绍我们的原产品和加工产品,争创盐源核桃、盐源花椒(农立品奖)农业优秀商标品牌,打造产业品牌。

六、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建设
对每年度发生的林业有害生物进行防治,预计发生4万亩,每亩40元防治,年防治费用160万元。经过治理后,林区生态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环境和天敌得到保护,林木自身抵御病虫能力增强,森林生态逐渐保持稳定、平衡,森林环境得到改善,生物产生多样性,促进林木正常快速生长。



七、林政资源管理
以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新发展理念为统领,以近自然林业、森林健康等森林经营培育理论为指导,按照盐委办发〔2019〕2号关于《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助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方案》的通知,以生态改善、农民增收、企业得利、行业增效为目标;以培育大中径材、资源综合利用、发展林下经济为途径;以创新采伐利用方式、采伐监管制度、资源培育模式、利益联结机制和资本积累转化为保障,在“十四五”期间稳步推进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探索积累一条科学发展森林资源助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子。

(一)森林资源管理

1.“十四五”期间,初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林业分类经营体制相适应的以资源行政管理为主体、以资源综合监测和资源监督检查为两翼的森林资源管理体系。

一是全面推进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和监督机构队伍建设;

二是改善林政管理和林政执法条件,提高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执法能力和水平;

三是建立林木采伐及采伐限额管理、林地林权、木竹及产品办证运输管理、林业行政执法等森林资源林政信息网络管理系统,提高森林资源现代化管理水平;

四是调整完善现有木材检查站布局,加强木材检查站的规范化、标准化、现代化建设;

五是加强区域森林资源监督和林政稽查,逐步完善森林资源监督检查体系。

2.“十四五”期间,一是加大执法力度,努力建设规范的林业行政综合执法体系,加强林业行政执法机构的基础建设,加快全县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步伐,完善监督机制,建立高效的林业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全面推行林业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林业主管部门内部监督和层级监督,建立健全过错责任追究,侵权赔偿和案件评价督查制度。加强林业行政许可管理和林业行政复议工作,依法履行法定的层级监督职能,运用现代科技和网络技术,建立林业行政执法案件统计、案卷评查、林业行政许可公开发布、业务管理网上许可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林业行政执法管理的现代化,提高林业行政执法水平。二是要加强基层林业工作站建设。“十四五”期间,按照优化布局、分类指导、规范管理的要求,深化基层林业工作站改革,强化其执法监管的地位和作用;加强林业部门设施建设和基层林业工作站全员轮训教育,强化“管理、组织、指导、服务”职能,提高人员素质,建立比较完善的林业站管理体系,充分发挥林业站的基础作用,确保各项林业工作在基层的全面落实。三是加强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综合监测与评价系统建设。在森林资源连续清查体系建设的基础上,增加对森林健康、森林质量、生物多样性等调查和评价指标,为适应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国有场圃经营改革和林业分类经营改革的需要,逐步实现对森林资源的综合监测。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监测对伍和基础建设,启动地方森林资源调查基础数表编制工作,完善地方森林资源监测体系技术方法,提高地方森林资源综合监测能力。

同时,努力把地方森林资源综合监测的领域扩延至湿地生态系统和森林旅游、自然保护区的生态环境监测以及林业重点工程建设的生态监测。

3.加强林业信息化与电子政务建设

利用现代通讯技术、网络技术和信息技术,建设林业信息共享平台。力争到2025年,建成体系完整、结构合理、安全可靠、互联互通的全县林业电子政务网络系统。广泛普及信息化知识,加强信息人才培训,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技术骨干队伍和管理队伍。

4.强化森林资源的管理和保护

坚决贯彻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坚持从源头抓起,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做好事前防范工作,突出做好乱砍滥伐林木、乱批滥占林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滥挖野生植物“四乱四滥”的防治。

(二)森林保有量

森林面积从2020年的449578.2公顷,增加到2025年的459118.69公顷;比2020年增加9540.49公顷,年均增加1908.098公顷。

(三)林地保有量

林地面积从2020年的579049.39公顷,增加到2025年的579382.72公顷。比2020年增加333.33公顷,年均增加66.67公顷。

(四)森林蓄积

全县活立木蓄积从2020年的46956951立方米,达到2025年的49435045.64立方米,比2020年增加2478094.64立方米,年均增加495618.928立方米。

(五)森林覆盖率

全县森林覆盖率从2020年的57.02%,达到2025年的58.02%,比基期增加1个百分点,年均增加0.2个百分点。

(六)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只针对集体林和私有林)

针对后备资源的培育,“十四五”期间要坚持两手抓:一手抓现有的中幼林的管理,对现有中幼林应强化后续抚育措施,积极应用封、改、补等手段,努力提高中幼林的林分质量,通过质的提高,达到量的扩张;另一手抓后备资源的定向培育,跳出传统林业周期长、见效慢的圈子,立足高起点,依靠新技术,瞄准高效益,打造具有一定规模和特色的新兴林业基地。


八、森林草原防灭火体系建设
围绕“以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为重点”的林业发展基本思路,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以森林防火科学理论为指导,以实现森林火灾“早预报、早发现、早扑救”和“打早、打小、打了”目标。积极建立森林防火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科学化的管理体系,不断提高森林消防综合能力和控制火灾的综合治理水平,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和生态环境得到逐步改善,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减少森林火灾可能造成的损失和影响,为国民经济发展和林业现代化建设做出贡献。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专业扑火队伍建设、火情瞭望监测系统、防火阻隔系统、交通工具、防火物资装备、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

总目标是实现重点森林火险区不发生特大和重大森林火灾,并将全县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8‰以内。具体目标是强化森林防火预警系统,逐步完善对火险天气、火险等级的预测预报和火灾地面监测系统的建设;实施生物防火工程,有计划地营造生物防火林带;健全森林防火组织指挥系统,使森林防火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发展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伍,建成有一定装备水平,且训练有素的防火专业队伍。

(一)专业扑火队伍建设

在维持稳定现有扑火队伍的基础上,在偏远乡镇官地镇再建一支30人的专业扑火队伍;在全县7个片区分别建立营房、物资储备库等,配备车辆、物资等相应装备。

(二)野外视频监测系统建设

视频监测体系建设内容包括野外视频监测建设工程、宣传牌建设、地面巡护工具设施配备、人员配置等方面。新建野外视频监测系统20套、配备对讲机、望远镜、巡护服装、发电机等设备。

(三)防火阻隔系统建设

防火阻隔系统建设工程主要指工程阻隔(道路工程)和生物阻隔(防火林带)。根据现实和可能,规划新建林区简易道路500公里、防火隔离带5000公里,逐步实现封闭式联网的要求。

(四)交通工具

在全县7个片区配备森林防火指挥车7辆、运兵车7辆。

(五)森林防火物资装备

为增强重点火险区森林大火的综合控制能力,提高扑火快速反应能力,规划增加消防水泵、无人机、油锯、帐篷、睡袋、服装、GPS定位仪、灭火机、砍刀、割灌机、开沟机、保障车、巡护艇、计算机、扫描仪等设备。规划实施后将使我县林区扑火指挥更方便,火灾位置判断更准确、扑火力量更强大,初步实现扑火工具机具化和扑火队伍专业化要求。

(六)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

森林防火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括防火检查站、林区内消防水池、县森林防火指挥中心等。规划在各风景区、保护区交通要道新建移动检查站100个,林内消防池30个,每个消防池500平方米。县森林防火指挥调度中心建设目的是通过先进设备和管理手段的应用,加强森林防火的组织管理能力。规划指挥调度中心面积400平方米,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

(七)森林防火组织管理体系建设

森林防火组织管理体系建设纳入编制管理和财政年度计划,切实加强森林防火体系建设,真正实现林业的经济、生态和社会三大效益的统一。

九、国有林场建设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和《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中发〔2015〕6号)文件精神,原飞机造林管理站改革为盐源县飞机造林管理国有林场,原棉垭林场改革为盐源县棉垭国有林场,现在两个国有林场已经纳入财政一级预算单位。两个场的管护、森林抚育、封育、更新造林项目由天保办统一规划,这里只规划各场基本建设。



十、草原保护利用建设
到2025年,全县草原退化趋势得到有效遏制,草原生态明显改善,草原生产力稳步提升,草原科学利用水平不断提高,草原畜牧业因灾损失明显降低,草原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强化,农牧业和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草牧业发展取得新成效,农牧民收入不断提高。

一是草原生态功能恢复。2021-2025年全县草原综合植被盖度从85%恢复到86%;保护好现有384万亩草原,改良15万亩草原。

二是提高草原生产能力。2021-2025年全县天然草原鲜草总产量由188.4万吨达到200万吨,年增2.32万吨;2021-2025年人工种草保留面积3.53万亩达到5万亩,年增0.294万亩;优质牧草良种繁育基地达到1个。

三是提高草原科学利用水平。2021-2025年将草原禁牧面积110.8万亩控制在100万亩以内,年减2.16万亩;休牧和轮牧面积由273万亩减少到250万亩,年减4.6万亩;重点天然草原平均牲畜超载率由13.5%减至10%,基本实现草畜平衡。

四是提高草原灾害防控能力。2021-2025年极高和高火险乡镇草原防火物资储备库(防火站)建设覆盖率从90%达到95%;草原火灾24小时扑灭率从90%达到95%;易灾区能繁母畜标准化暖棚建设率由50%上升到60%;草原鼠虫害短期预报准确率由80%达到90%以上;鼠害生物防治比例由82%提高到85%;虫害生物防治比例由57%达到60%。

五是草原基础设施建设。2021-2025年全县规划草原围栏面积20万亩;牧区新建牲畜棚圈、储草棚和青贮窖40万平方米。


十一、森林保险
“十四五”期,盐源县计划投保森林面积5年共22144000亩,实现森林全覆盖保险,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意识,减少森林损失面积。

第二节 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经估算,盐源县林业“十四五”期规划总投资为11.254975亿元,其中:财政投资6.132475亿元(包括中央、省、州、县级财政投资)、投劳折资5.1225亿元(群众投劳折资)。详见盐源县林业“十四五”期规划投资汇总表。

一、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
“十四五”期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总投资38108.45万元,其中:森林管护投资19857.65万元、生态护林员投资6690万元,集体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7934.9万元,集体和个人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3803.35万元,森林抚育900万元,封山育林400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中央资金。



二、退耕还林工程
“十四五”期退耕还林工程总投资1600万元,按1600元/亩计算。全部为退耕地造林。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投资。


三、泸沽湖湿地自然保护区建设
泸沽湖湿地保护区建设“十四五”期共规划投资13150万元,全部为中央财政投资。


四、社会林业工程
“十四五”期社会林业工程规划投资5100万元,其中:绿色通道建设1050万元;城乡绿化建设1050万元(其中义务植树150万元属于人工投工投劳折资);人工造林3000万元。所有项目建设资金全部为财政投资。


五、林业产业建设
“十四五”期林业产业基地提质增效规划和园区建设总投资2.08亿元,其中核桃基地提质增效3000万元(财政投资1500万元、农民投劳折资1500万元)、花椒基地提质增效3000万元(财政投资1500万元、农民投劳折资1500万元)。盐源县大水田核桃产业综合示范园区投资7250万元,盐源县白乌镇特色花椒科技示范园区7550万元,全部为财政投资。100个核桃、花椒村级示范基地300万元。

计算标准:1、核桃提质增效600元/亩(国家投资300元/亩、个人投劳按300元/亩);青红花椒提质增效600元/亩(国家投资300元/亩、个人投劳按300元/亩);盐源县大水田核桃产业综合示范园区7250万元(国家投资7250万元);盐源县白乌镇特色花椒科技示范园区7550万元(国家投资7550万元)。100个核桃、花椒村级示范基地300万(国家投资)


六、林业有害生物防治
“十四五”期间,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共规划投资800万元(包括药费、人工费、防治器械费、购生物天敌等费用,按40元/亩计算。),全部为财政投资。

七、森林防火体系建设
“十四五”期间,盐源县森林防火体系建设共需投资23100万元,其中:专业扑火队伍建设450万元、火情瞭望监测系统建设500万元、防火阻隔系统建设15000万元、新建林区简易道路5000万元、交通工具250万元、森林防火物资装备750万元、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800万元、指挥调度中心建设350万元。所有投资争取国家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工程项目投入及省、州和县级财政投入。



八、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
“十四五”期间,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共规划投资1371.74万元,其中:飞机播种造林管理站总投资891.94万元;棉桠国有林场总投资479.8万元。全部为财政投资。



十一、森林保险资金
“十四五”期5年共规划森林保险金2760万元,其中:各级政府配套2290.8万元、自缴保费469.2万元。

第四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目标责任制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制,强化各级政府领导的生态建设与林业发展的任务目标责任制,签订任期目标责任书,认真检查考核,建立奖惩机制,违规使用工程资金和工程质量事故的行政责任追究制度。

二、深化认识,用科学发展观统领规划贯彻实施
当前,我县正处在实现经济社会历史性跨越的重要时期和西部大开发重点突破的关键时期。要尽快解决生态建设、产业发展、林业改革三大任务,就必须树立强烈的忧患意识和高度的历史责任感,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统领各项工作,认真实施生态立县战略,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处理好发展、改革与稳定的关系,推动生态建设与地方经济社会又快又好的发展。

三、深化林业改革,创新林业发展模式
(一)建立林业分类经营管理体制。对划分为国家公益林、地方公益林的重点林区,切实搞好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发放工作,在公益林建设和管理上,尽量做到生态优先,生态与经济兼容,杜绝僵化、片面的管理模式,追求人与自然和谐。

(二)深化森工企业改革。对森工企业,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方向,以改革产权制度为核心,通过转换机制,实现国有企业和国有职工身份的根本转变,从整体上提高国有资本运营质量。

(三)调减林费、金负担,落实多予、少取的政策,调动社会各方面发展林业的积极性。取消除原木和竹材以外的一切林产品育林基金;将木材、竹材的育林基金逐年返还给林业生产经营者。

(四)建立新型的林业融资体制,加快生态建设和林业产业发展。要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筹集资金,要把生态扶贫工程建设资金纳入预算,每年以生态建设及林业发展的投入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要逐年有所增加。积极开辟新的投资渠道,按照谁受益、谁补偿,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切实履行好生态效益补偿制度。按照林业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允许取得合理回报,允许依法继承、转让,切实保护投资建设者的合法权益。鼓励社会上的各类投资主体向生态建设投资;要多争取商业对生态景观和产业建设项目的贷款;要进一步争取国家对我县生态建设重点工程的支持,对纳入国家计划的项目,要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落实相应的配套资金;积极争取利用国外资金、国外的长期低息贷款和赠款优先安排生态环境建设重点工程项目。

(五)进一步完善林业项目建设管理责任制,做好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

1.在坚持林业分类经营的原则下,结合我县林业发展实际,组织、配合、协调有关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认真科学编制我县林业重点工程和林业产业发展专项规划,做好分类指导。

2.在项目决策和实施阶段,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建设标准和规范,扎实做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扩初设计、施工设计的编制、审批工作。

3.按照项目建设法人责任制、合同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及项目资金制的各项规定,检查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健全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及时做好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4.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项目跟踪评价和项目后评价制度,不断提高林业项目和投资管理水平,确保林业项目建设投入取得预期效果。

第五章 林业“十四五”规划环境评价
环境——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称,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迹、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保护和建设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是我国现代化建设中始终坚持的一项基本方针。

在生态建设上,林业项目建设占具举轻重的地位。林业生态环境建设是环境建设的主体:森林具有时空优势;具有复杂的种类成分和结构;具有最大的生物量和生产优势。任何工程建设项目都会给环境带来正负两方面的影响,林业工程项目建设也不列外。现就盐源县林业“十四五”规划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作以下评价:

一、林业建设在生态环境建设中的地位
林业建设的主体就是保护好现有森林,营造荒山荒坡,扩大森林面积,提高森林覆盖率。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在生态建设中占有首要地位。世界上的碳在森林中的贮量为4000—7000亿吨。陆地生态系统的碳贮量为5600—8300亿吨,其中90%贮存于森林中。森林可以大大减少降雨的地表径流,从而减少水份对土壤的冲刷侵蚀;同时森林是生物多样性的重要保存地,由于森林的破坏,许多动植物已经消失了;森林在涵养水源、防风固沙、释放氧气、净化空气等方面还产生着巨大作用。

盐源县在全省功能区划中,属限制开发区域(重点生态功能区)中的川滇森林生态及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在全省“十三五”规划经济分区中属“川西南生态经济区”。县内分布有泸沽湖湿地自然保护区等特种用途林林地面积达346022公顷,占全县林地面积59.8%;防护林面积328605公顷,占林地面积56.8%。全县林地所处生态区位属于长江上游高山峡谷区,主体区位敏感。境内山高坡陡,雅砻江穿境而过,林地植被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的保护任务重,关乎境内生态安全,更关乎长江下游生态安全。

二、盐源县林业现状
根据盐源县2015年林业二调调查结果:盐源县幅员面积为842089.9公顷,其中林地面积584471.5公顷,占幅员面积的69.4%、非林地面积257618.4公顷,占幅员面积的30.6%。在林地面积中,有林地面积448518.7公顷,占林地面积的76.7%;疏林地553.7公顷,占林地面积的0.09%;灌木林地面积121087.9公顷,占林地面积的20.8%,未成林地73.2公顷,占林地面积的0.01%;无立木林地和宜林地、苗圃地共14237.9公顷,占林地面积的2.4%。活立木总蓄积48632661立方米。

三、盐源县林业“十四五”期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评价
林业建设项目对生态环境影响和程度取决于项目本身的性质和潜在影响大小。林业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是建立在现状评价和环境功能评价基础上的,是一个综合性的评价。

(一)营造林项目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评价
1.正面影响评价

营造林项目的实施,能为盐源县带来巨大的生态效益,主要表现在改良土壤、涵养水源、防止水土流失、调节小气候与环境、净化大气、防风固沙等,并且能将森林覆盖率提高0.97个百分点。

(1)改良土壤:造林后,植被覆盖率迅速提高,林地空气湿度增加,气温和风速降低,土壤水分蒸发减小,将部分土壤水分蒸发由植物蒸腾所取代。

根据查阅研究资料:林地与裸地土壤容重的测定结果表明,0——40cm深度的土层均低于对应的林外裸地,土壤通透性好,土质疏松,更有利于微生物的活动和养分的积累活化;土壤含水量与土壤孔隙度和测定结果也显示林地优于林外裸地。林木生长激活大量土壤微生物的繁殖;另一方面,枯枝落叶分解后成为土壤有机质、有效氮和速效磷的重要来源,有利于土壤有机质增长。土壤微生物增加后植物根系呼吸作用放出的二氧化碳溶于水后形成碳酸,对土壤难溶物质的溶解起到促进作用,从而全面改善了土壤肥力。

(2)生物量增加。

(3)涵养水源功能加强。营造林项目的实施,植被大量覆盖,产生大量枯枝落叶。枯枝落叶在土壤表层分解后形成腐殖质,增加了土壤的有机质,使土壤具有良好的团粒结构,并产生很多粗空隙,增大了毛管空隙度,空隙度范围达5%—25%,而土壤的蓄水能力取决于土壤的非毛管空隙度和土壤厚度,所以增加了水源涵养能力。

(4)加强防风固沙能力,减少水土流失。随着营造林项目的实施,增加了森林面积。而森林对风速的影响是非常明显的,当气流翻越树冠和穿绕树茎时,摩擦而消耗动能,减小风速。见地调实验表明:无论风向如何,经过林带阻挡后,在林带背风面林缘处出现风速最低值,在30米范围内平均风速比林前降低52.8—58.5%,起始风越大,林带的防风作用越大。新栽植的树种形成大面积植被,林木植被以其发达的根系密布于土壤中,根系起到包围、粘结、吸附土壤的作用,使散土形成一定的结构,起到位固沙保土、减少细土流动、减少土壤养分无效输出,减少了土壤侵蚀量,大大降低了干旱、洪涝灾害的发生。

(5)空气得到进一步净化。大气中,SO2是有害气体中数量最多、分布最广、危害较大的,而树木对SO2具有一定程度的抵抗能力。林木对于大气污染物质的这种吸收、降解、积累和迁移,地对大气污染的一种净化作用。根据相关文献资料,阔叶林对SO2的吸收能力值为88.65Kg/(h㎡.a),针叶林平均吸收能力值为215.6Kg/(h㎡.a)。

各种植物对粉尘有阻挡、过滤和吸附作用,特别是木本植物作用更为明显。

能够调节盐源区域微气候。营林项目实施过程中采取的整地和水土保持措施,会引起局部陆地表面下垫面性质变化,粗糙度改变和贮存水量增加蛤,使得当地大气与下垫面之间的水分、热量、辐射及其他物质的平衡关系发生变化,进而影响了区域小气候特征:

调节温度。由于林木植被的反射率明显低于空旷地或荒地,林区风速减小,空气与地面之间的热量交换明显减弱,而且林冠和湿润土壤可以更多地吸收太阳辐射,并部分消耗于林木叶面的水分蒸腾,使气温和地温相对稳定,一昼夜内不发生骤升骤降的变化,减轻了霜冻的危害。

‚提高湿度、增加雾日。随着林木植被度的提高,被截留、拦蓄的雨水和径流量将增加林木的蒸腾,加速水分循环,提高空气湿度,并增加有雾的天数。另一方面,由于空气不断对流,使空气团之间不停地进行着水汽的扩散和交换,使森林周围产生增湿效应。

ƒ增加降水。一个地区降水量的多少,除与其所处的纬度、离海洋远近及周边地形有关外,主要取决于大气环流和季风的影响。但是,随着陆地下垫面性质的改变,林木植被度提高。截留雨水数量增加,加快了区域水分循环,又由于下垫面粗糙度的提高,树冠具有对气流的抬升作用和对流交换的加强作用,使得邻近地区的降水量有所增加。

(7)景观格局得到改善。营造林项目主要是宜林地造林,地被物多为草类,秋冬季枯萎后,地表荒凉,造林后林木覆盖,明显改善了区域景观格局。

(8)区域生态环境系统趋于稳定。由于造林采用的是适地适树原则,林木植被类型多为乡土树种,因此不会对附近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遗传性产生影响,不需要考虑物种入侵的影响。

(9)社会经济环境得到改善。项目实施区主要在山区,面积大、任务重、生态环境相对脆弱、经济基础薄弱,收入低。林业项目是可持续发展的资源,不仅可以加快造林绿化步伐、培育林木资源,改善生态环境,而且能够促进农村剩余劳力向二、三产业转移,扩大农民就业途径,增加农民收入(特别是经济林木的种植),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全面共同奔小康的有效途径,对于实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有极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2.负面影响

(1)不合理的造林施工破坏了原有植被,改变了局部土壤结构,造成局部区域新的土壤侵蚀和水土流失,从而对项目区及周边的环境产生了一定不好的影响。

(2)栽植翻土、运输车辆对局部大气环境造成了扬尘污染。

3.间接环境影响

荒山荒坡减少,森林环境形成后,土地的水源涵养能力增强,防风固沙、项目区人居环境和生活质量提高;采取林粮间作,提高了土地利用率;野生动物栖息地增多,形成生物通道,有利于生物多样性保护。

(二)森林病虫害防治项目对环境的影响评价
1.正面影响

森林病虫害是森林的天敌,病虫害发生如果不及时防治,会给森林带来毁灭性的灾难。森林林病虫害防治项目的实施,可实现对盐源县森林病虫害的可持续控制,更好的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有利于保护森林生态系统的健康性、完整性和连续性,使盐源区域内各尖森林资源按自然规律演替、发展,发挥最大的生态功能。有利于野生动物的栖息和繁殖,在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安全和调节小气候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健康发展。

2.负面影响

防治药剂的使用,对森林内有益的生物有一定的危害;同时对防治区域的水源、土地,在短时间骨有一定的污染。

(三)森林蓄积量消耗对环境的影响评价
1.正面影响

森林具有再生资源的特点,适宜的森林蓄积消耗,可以保障森林资源质量和林地生产力不降低可持续发展,通过采育结合、及时更新等重要措施,借以维护森林环境的稳定性和发挥生态效益。

2.负责影响

(1)不合理的采伐方式,可直接改变森林环境及小气候因子。如果采伐后林地出现裸露,阳光直射,蒸发量迅速增加,湿度明显下降,采伐区域内出现较大温差,水源涵养能力降低,导致水土流失,增加洪涝灾害和干旱等,使森林生态平衡失调。

(2)采伐可导致森林生态环境发生改变,使森林群落的生物多样性发生变化,植物遗传多样性受到威胁。

(3)由于植物相对不长移动性,其生长主要取决于立地条件和环境资源的利用状况,同种或异种相邻个体为实现自身生长的最佳状态,必然争夺有限环境资源,导致种内或种间的干扰和竞争。采伐作业使原有的森林环境发生了改变,主要表现为优势树种的退化,物种组成、空间结构及格局和种间关系发生了变化,森林的生态环境失衡引起群落植物重新选择、分化,导致森林群落发生演替。

(四)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对环境的影响评价
1.正面影响

项目建设本身就是为盐源生态建设服务的。项目建成后,将对盐源县的大片森林安全起到较好的维护作用,更好地保护生态环境,最大程度地减少由森林火灾带来的环境影响和森林资源损失,为盐源县的社会经济建设和环境建设发挥更大的作用。

2.负面影响

(1)损失了部分天然林地,减少了林地面积,森林资源减少了部分。

(2)工程建设后,相应地增加了人为活动,对周边区域生态环境造成潜在危险,加大了森林资源管护难度。

(3)项目建成后,多种生物赖以生存的环境受到一定破坏或减少,破坏生存栖息的完整性。

(4)项目施工阶段,产生的扬尘、噪音、固体废物及人为活动,直接影响野生动物的栖息环境和生活习惯、影响环境质量因子。土壤裸露面积增加,地表水和地下水受到琮影响,同时自然景观也受到了一定影响。

(五)泸沽湖自然保护区项目实施对环境的影响评价
1.正面影响

通过项目建设,增加小草海的湿地面积,有效改善草海地区的水环境,改善保护区内自然环境,逐步使保护区对象得到有效的保护。提升湖泊水质和环境质量,切实有效的保护好珍贵的物种基因,保护泸沽湖当地的生物多样性。

湿地保护建设本身就是一项生态建设,同时湿地对周边森林植被在蓄水防洪、保持水土、调节气候、净化空气及水源、保证下游农业稳产高产、下游水电站的正常运转等方面具有不可估量的作用。

2.负面影响

在巡护道路维修过程中会产生部分噪音及尘土,对环境造成暂时小污染;在其他项目实施时,由于人为活动,小草海水质会出现暂时混浊,影响水质及景观效果。

(六)天保工程建设实施对环境的影响评价
1.正面影响

天然林保护工程是一项改善生态环境的民生工程,盐源县通过“十四五”期天保项目实施后,使区域内森林生态系统更趋稳定,林分质量进一步得到提高,生态防护效益得以持续发挥,改善盐源当地的植被条件,提高植被盖度,从而达到减少蒸发、调节空气湿度、增加局部降雨,对缓解盐源当地旱情、减少灾害天气的发生频率及程计划起到了重要作用。同时,为稳定和改善长江中下游生态环境作出了积极努力和贡献。

2.负面影响

天保工程建设的抚育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由于人为活动,造成部分噪音和短暂的小范围内的水土流失及抚育区域内小气候发生变化。

(七)林地占用项目对环境的影响评价
社会要进步,经济要发展,部分建设项目必须要占用林地。林地占用,将造成区域内林地减少、森林资源减少、动物生境破碎,对现有一般性动、植物生存与繁衍产生一些不良影响。但项目建设所占用的林地相对于区域林地、林木资源数量、质量等的影响较小,因此,对全县生态环境不会产生大的变化,也不会导致项目区生态系统的消失和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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