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您关注!您离开之前... 关注中项网服务号免费订阅项目... 注册免费体验中项网服务
服务热线: 4008161360
项目
  • 项目
  • 招标
  • 重点项目
  • 设计院库
  • 项目汇总
  • 统计分析
  • 展会信息
搜索




【湖南】湖南省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发布时间 所属行业 项目性质 地区
2021-06-28 其他 湖南
一、发展基础

(一)“十三五”以来教育发展成就“十三五”以来,全省教育事业全面发展,学前教育毛入园率实
现从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到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赶超;义务教育越全面普及和基本均衡两大关口,进入优质均衡发展阶段;高中阶段教育步入普及协调发展新阶段;纵向贯通、横向融通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初步形成;高等教育全面进入大众化阶段。教育结构不断优化,办学条件有效改善,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持续提升。

1.党的领导全面加强。“十三五”以来,全面加强了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高规格组建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14 个市州、122 个县市区全部成立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及其秘书组。大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全面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夯实,统一向民办高校选派党委书记(政府督导专员),全省高校获评全国高校党建“示范高校”“标杆院系”“样板支部”60 个,中小学校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实现全覆盖,开展市州中小学党建工作评议评比,基层党支部全部达到“五化”建设合格标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全省教育系统政治生态和行风明显好转。

2.教育质量稳步提高。坚定不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持续实施大学生道德素质提升工程和创新实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成功获批教育部第二批“三全育人”试点省。实施中小学德育整体建设工程,一批工作经验被推介,“我是接班人”网络思政大课堂被中宣部和教育部评为优秀案例。1421 所中小学校被认定为全国校园足球特色学校。青少年航校出飞率位居全国前列。办学质量全面提升,推动实施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工程,2 所学校、9 个专业入围国家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 全面实施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计划,3 所大学入选 “世界一流大学”建设计划,4 所大学的 12 个学科入选“世界一流学科”建设计划,51 个学科进入全球ESI前1%,320个专业获评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46 门课程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教育结构进一步优化,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较 2015 年提升 19.36 个百分点,全省高校围绕 20条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链新增 153 个本科专业点,撤销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本科专业点 66 个。毕业生就业率高位稳定,各类毕业生就业率均稳定在 91%以上,省内就业率稳定在 56%以上。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连续 9 年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1 所高校获评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

3.办学条件有效改善。2020 年底,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校舍面积、图书、仪器设备值分别达到 18068.54 万平方米、41245.32 万册、420.19 亿元,比 2015 年分别增加了 3839.37 万平方米、9586.57万册、188.96 亿元。2016 年出台《湖南省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学校规划和建设工作得到加强。大力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和农村公办幼儿园建设工程,建设农村公办幼儿园 1316 所;规划建设 100 所芙蓉学校,截止 2020 年底,竣工投入使用 43 所;义务教育超大班额实现清零,大班额基本清除,大班额、超大班额降幅居全国首位,普通高中大班额大幅下降。“全面改薄”顺利收官,累计支出 322.54 亿元,建设标准化教学点 5677个。教育信息化走在全国前列,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含教学点)实现互联网、多媒体教室全覆盖,建成新型网络校联体 540 个,获批全国首个“国家教育信息化 2.0 试点省”。

4.普及水平实现跃升。学前教育基本实现普及普惠。不断加强公办园学位供给,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86.48%,超过全国平均水平。2020 年,全省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 85.92%,比 2015 年增长 12.7%。全省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 100%,初中阶段净入学率 100%,义务教育巩固率 98%,均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全省整体通过国家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评估认定。30 万人口以上县市均有一所特教学校,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超过 95%。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持续推进。2020 年,高中教育毛入学率达 93.29%,比 2015 年增加 3.29个百分点,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2.09 个百分点。高等教育全面进入大众化阶段,2020 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 53.64%,比 2015 年增长 13.43 个百分点。

5.教师队伍素质整体提升。截至 2020 年底,全省共有教职员工 102.55 万人(其中专任教师 81.67 万人),比 2015 年增加 18.49万人。教师队伍结构不断优化。全省小学、初中、高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持续提升,分别达到了 100%、99.81%、98.22%;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比例、普通高校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比例分别提高到 31.62%、71.69%。高素质教师队伍不断壮大,“十三五”期间,全省高校新增两院院士 10 人、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19 人、讲座教授 21 人、青年学者 34 人、特设岗位 4 人,17 人获得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35 人获得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资助,10 个团队入选“国家特支计划”重点领域创新团队,8 个团队入选“首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不断加强。深入实施乡村教师培养培训工程,招收培养各类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 5.49 万人,招收规模由 2015 年的 0.6 万人增加到 2020 年 1.44 万人,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培养入选全国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优秀工作案例。“国培计划”“省培计划”等累计培训乡村教师 50 万人次,较“十二五”增加了 25%以上。在全国率先实施贫困地区乡村教师人才津贴政策并覆盖全体乡村教师。

6.教育改革开放水平显著增强。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稳步推进,高职分类招生考试全面推广,高考加分政策不断清理完善,从 2018年秋季进入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启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成为全国第三批改革省份。稳妥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2020 年起分步实施新课程,使用新教材。职业教育改革成效显著,与教育部签订《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备忘录》,成为全国首批建设产教融合试点省,全国 7 个部省共建职业教育改革发展高地省份之一,全国 6 个受国务院真抓实干督查措施激励的省份之一。推动民办教育规范发展,建立分类管理制度,推进民办学校分类登记。放管服改革有序推进,在全国率先下放高校职称评审权,在省直单位率先推出政务服务旗舰店。教育国际交流合作深入开展,现有招收来华留学生高校 45 所,在校留学生 6359 人,比 2015 年增加了 55.55%。成功举办首届世界语言资源保护大会,连续 12 年成功举办“汉语桥”世界大学生中文比赛,承办了首届世界中文教育大会、第六届中俄“长江-伏尔加河”青年论坛等大型活动。

7.教育服务能力持续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不断增强,截至 2020年底,全省共建设 10 个国家级工程研究中心、27 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0 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2 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016-2020 年,全省高校共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 91 项,全省普通高校承担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等科研项目占全省获批项目数比例超过 90%。人才支撑能力更加强劲,“十三五”全省普通高校和职业院校共向社会输送博士、硕士毕业生 10.43 万人,本科、高职、中职毕业生 275.17 万人。各级各类学校每年面向农村转移劳动力等群体开展各类培训超 200 万人次。教育扶贫精准实施,累计劝返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适龄少年儿童 1.39 万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现了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的全覆盖,累计资助贫困学生 1887.42 万人次,发放各级各类助学资金 221.58 亿元,营养改善计划覆盖全部贫困县,受益学生 202.65 万人,高校消费扶贫实现常态化,累计销售扶贫产品 2 亿元。

(二)当前教育改革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十三五”期间,我省教育事业虽然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在部分地方落实不到位,教育保障水平还不高,各级各类教育生均经费支出仍低于中部平均水平和全国平均水平。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不同程度存在,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还不到位,体育、美育、劳动教育仍是不少学校的薄弱环节。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依然突出,区域间、城乡间、校际间发展不平衡,优质教育资源供需矛盾依然突出,“入公办园难、入民办园贵”、“城镇挤”“乡村弱”、“择校热”等现象仍一定程度存在,特殊教育、专门教育保障体系还不健全,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任务依然艰巨。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还不够契合,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发展还不充分,高等教育高峰不高,引领性的一流大学、一流学科较少,教育国际化发展不均衡,终身教育的协同推进机制不健全。教师队伍结构不尽合理,高层次拔尖人才仍然不足,新升格高校、民办高校、中职学校的教师缺员较多,体育、音乐、美术和劳动课教师严重不足。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还不健全。

(三)“十四五”时期面临的发展机遇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教育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考察时提出了着力打造“三个高地”、担当“四新”使命、落实“五项重点任务”,为我省教育事业发展提供了总遵循。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教育改革发展带来了新理念。推动实施“三高四新”、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深入实施科教强省、城镇化提质和乡村振兴战略为教育优先发展提供了新机遇。长江经济带、中部崛起等国家战略的深入实施,共建“一带一路”、自贸试验区建设、中非经贸博览会永久落户湖南,为我省教育开创了新局面。基于“一带一部”战略定位,与粤港澳、长三角、成渝都市圈联系日益密切,湖南教育在区域开放发展方面形成了新优势。我省拥有 20 条新兴产业链、3 个万亿产业和 14 个千亿产业,5G 建设快马加鞭,新技术革命为我省教育创新发展增添了新动力。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教育改革发展肩负着更加艰巨而又光荣的历史使命。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系列重要论述,特别是在湖南考察调研时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统筹教育发展与安全,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持续推动科教强省建设。坚持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主题,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以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为引领,以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为动力,加快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各级各类教育优质协调发展,高效服务“三高四新”发展战略,为建设现代化新湖南提供全方位人才和智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始终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掌握教育领域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导权。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为教育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
——坚持优先发展。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充分发挥教育的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作用。进一步完善保障教育优先发展的相关体制机制,在组织领导、发展规划、经费投入、资源保障上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地位。
——坚持优质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高质量教育体系。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加快推动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坚持依法治教,提升教育治理现代化水平。建立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的体制机制。
——坚持创新发展。以新发展理念统筹各级各类教育事业发展,以教育评价改革为龙头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推动科教融合、产教融合,激发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和创新驱动发展的巨大活力。创新体制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激发办学活力。统筹利用国内国际教育资源,着力提升教育对外开放水平。

(三)发展目标
到 2025 年,基本形成符合湖南实际的高质量教育体系,教育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稳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明显提高,教育现代化走在全国前列,全面进入教育强省和人力资源强省行列。

1.发展更有质量。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体系更加健全,大中小一体化的思想政治工作体系更加完善;素质教育导向的教育教学体系、人才培养模式和制度环境逐步优化;产教融合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基本形成;高等教育实现内涵式发展,“双一流”建设实现新突破。教师教书育人能力素质进一步提高。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的教育发展新格局基本形成。

2.供给更加公平。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
教育结构和资源配置更加优化。学前教育普及普惠迈上新台阶,优质公办园大幅增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有效推进,城乡、区域差距不断缩小;高质量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实现多样化有特色发展;高等教育普及水平稳步提高,新增劳动力受过高等教育比例进一步提高;特殊教育、专门教育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民族教育实现特色而有质量的发展。

3.体系更加完备。加快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现代教育体系,学前教育机会有效保障,义务教育普及成果进一步巩固,高中阶段教育加快普及,高等教育大众化加速推进,继续教育参与率明显提升,学习型社会建设迈上新台阶。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90%以上,义务教育巩固率达 98%以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93.5%以上,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 60%,国民受教育机会进一步扩大。

4.保障更加充分。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更加完善,学校办学条件明显改善。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持续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实现突破性进展。教育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水平有效提升,现代学校制度普遍建立。推动信息化时代的教育创新,教育信息化实现新突破。5.服务更加优质。服务湖南“三高四新”战略发展能力全面提升,区域教育发展政策支持体系和协作体系更加健全,教育布局结构与人口变化、城镇化建设等实现协调发展,全面构建与新发展格局相适应的高质量科技创新发展体系,全面提升高校基础研究、关键核心技术供给和服务能力,人才培养基本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教育对外开放局面进一步形成,教育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稳步增强。


三、重点任务

(一)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1.推进大中小一体化德育体系建设。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党育人,为国育才,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融入各级各类学校课程,增强学生文明素养、社会责任意识、实践本领,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构建大中小一体化的思政工作体系,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穿学校教育教学全过程,推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深化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用好红色资源、讲好红色故事、搞好红色教育,让红色基因代代相传,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学校思想政治教育,推动课程思政各学段全覆盖,加强大中小幼德育一体化研究和课程教材研究。抓好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集体备课工作。建立健全职业院校“阳光德育”体系。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进一步密切家校合作,强化校外教育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有效衔接,丰富课后服务内容,提高课后服务质量,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有效缓解社会教育焦虑,营造良好教育生态。

 2.推进高校“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巩固和拓展“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区建设成果,贯彻“三全育人”湖南共识,加快构建目标明确、内容完善、标准健全、运行科学、保障有力、成效显著的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深化高校思政课改革创新,联结思政小课堂与社会大课堂、网络大空间,推动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有机结合,充分运用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紧密联系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的奋斗历程,办好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加强互联网思想政治工作载体建设和新媒体平台应用,培养一批思想政治工作名师、优秀团队、中青年骨干和优秀辅导员。

3.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美育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美育工作的意见,强化学校体育美育改革,提升学校体育美育水平。制定并实施学校体育美育教师配备和场地器材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配齐配足体育美育师资和场地器材,增强学校体育美育基础能力。深化学校体育美育评价机制改革,完善体育纳入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机制,逐步提高体育中考分值,探索将艺术纳入中考。深化体教融合,加强体育资源整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努力让每名学生掌握至少 1 项终身受益的运动技能和艺术特长。

4.加强新时代劳动教育和实践育人。加强校园劳动文化建设,把劳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贯通大中小各学段和家庭、学校、社会各方面。建立健全劳动教育评价机制,中小学劳动教育课平均每周不少于 1 课时,职业院校劳动专题教育必修课不少于 16学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阶段劳动教育课不少于 32 学时。推动建设一批省级劳动教育示范区、示范校。因地制宜打造学生社会实践大课堂,建设一批稳定的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加强高校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创新创业教育,职业教育实践性教学课时不少于总课时的 50%。深入推进文明校园、绿色学校创建。丰富学校国家安全和国防教育内容。

5.提升学生健康素养。重视青少年身心健康,多形式、多途径开展健康教育,强化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巩固深化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验成果。做好学生餐营养搭配,促进学生合理膳食。深入推进校园食品安全“护苗”行动,抓好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深入开展新时代校园爱国卫生运动,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持续推进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力争实现全省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每年降低 0.5 个百分点以上。加强学生安全教育、法制教育、生命教育。

6.加强大中小学教材建设。全面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课程进教材,确立教材建设的“魂”。加强大中小教材建设工作统筹力度,对全省大中小学教材建设工作进行系统性研究。进一步强化基础教育教材育人功能,严格各级各类学校规范使用思想政治国家统编教材,提升职业教育教材服务产业发展能力,推动高等教育教材学术理论创新;鼓励因地制宜开发一批弘扬和传承湖湘文化的红色教材等特色教材,支持高等学校和职业院校因校制宜与行业企业合作开发校本特色专业教材;加大地方课程教材审核力度,规范各类专题教育教材和读本进校园的管理。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二)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以县为单位制定幼儿园布局规划,加快完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办园体制和投入体制,推进民办幼儿园分类管理改革,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继续实施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大力发展公办园和农村学前教育,支持利用农村中小学闲置校舍等公共服务设施改扩建为公办园,鼓励支持街道、村集体、国有企事业单位、普通高等学校举办公办园。规范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使用,新建小区配套建设的幼儿园优先办成公办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完善学前教育资助制度,保障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特困人员中的儿童、家庭极其困难的残疾儿童接受免费学前教育。加强幼儿园质量监管与业务指导,禁止使用教科书,禁止教授小学阶段教育内容。强化对幼儿园教职工资质和配备、收费行为、安全防护、卫生保健、保教质量等动态监管。

(三)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

1. 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实施标准化学校建设工程,到 2025 年,义务教育学校基本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彻底解决大通铺、学生洗澡和如厕难等问题。优化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村寄宿制学校建设,重点支持每个乡镇至少办好 1 所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办好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有序扩大城镇学位供给,保障农村转移人口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健全义务教育大班额防控长效机制。落实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教职工编制标准、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强化分类施策。

2.加快教育资源均等化步伐。缩小城乡和区域差距,特别是对脱贫地区、少数民族地区要加快教育资源均等化步伐。加快芙蓉学校建设,按照“六个好”的要求建好 100 所芙蓉学校,使芙蓉学校成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新标杆。常态化开展控辍保学工作,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加快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健全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机制,建立全省免费共享的教育资源平台。强化乡镇中心学校统筹、辐射和指导作用,完善城乡学校支教制度,巩固城乡学校“手拉手”对口支援关系,广泛开展对口帮扶活动。深入推广泸溪教育改革经验。均衡城乡教师资源配置,提升乡村教师师资水平。力争到 2025 年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区、市)比例达到 20%。 

3.完善特殊教育、专门教育保障体系。将特殊教育纳入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组织实施第三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加强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以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为重点,扩充特殊教育资源总量,推进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全覆盖,支持 20 万人口以上的县(市、区)办好 1 所标准化特殊教育学校。单独核定并落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送教上门、残疾学生公用经费。继续办好湖南省特教中等专业学校,鼓励有条件的市州办好一所残疾人中等职业教育学校(部)。将专门学校建设纳入教育发展规划,科学推进专门教育工作。

(四)推动高中阶段教育普及协调发展

1.全面提升普通高中教育质量。落实普通高中新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全面稳妥实施新课程、使用新教材,建好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示范区和示范校。建立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加强对学生理想、心理、学习、生活、职业生涯规划等方面指导。完善综合素质评价,推进新时代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办好县域普通高中,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

2.扩大优质高中教育资源供给。推动各地新建、改扩建一批普通高中学校,办好“县中”方便学生在县域内就学。加大普通高中改造计划实施力度,实施薄弱高中学校提质改造工程,着力提升基础薄弱县市高中教育普及水平。完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标准,加强办学条件建设,优化校舍功能,提高装备水平,基本消除普通高中阶段教育大班额,减少超大规模学校。

3.统筹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发展。坚持把发展中职教育作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基础,推动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优化中等职业学校布局,科学配置并做大做强职业教育资源,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鼓励中等职业学校联合中小学开展劳动和职业启蒙教育。

(五)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1.推动中职教育特色发展。大力改善公办中职学校办学条件,推动中职学校标准化建设,举办高中阶段教育的县市人民政府要集中力量重点办好 1 所以上示范性公办中职学校。确保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规模、办学质量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支持优质中职学校开展五年制高职试点。

2.提升高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推动高职院校举办者落实办学责任,加大办学条件改善力度,确保高职院校教学等办学条件在2022 年基本达到国家标准。持续推动主要行业和市州人民政府重点办好 1 所以上骨干高职高专院校,并达到省级示范性高职高专标准。建立高职高专办学质量评价办法、湖南特色职业教育制度标准,完善职业院校专业设置标准。推进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院和专业建设,力争全省有 15 所左右高职高专院校入围国家“双高计划”。

3.开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建立和完善中职、高职专科、本科、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纵向贯通,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横向衔接,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重并举的多层次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体系,探索高职高专与职业教育本科和应用型本科“3+2”贯通培养。推动一批具备条件的省属本科高校转型为应用型本科高校,统筹省内高职教育资源,依托入围国家“双高计划”的高职学校和省级一流特色专业群骨干专业,积极争取教育部支持开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

(六)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

1.加快“双一流”建设。主动服务国家重大需求和湖南“三高四新”战略,落实教育部和省政府重点共建湖南“双一流”建设高等学校协议,引导和支持高校围绕学校特色、学科优势,凝练学科方向,打造学科高峰,提升核心竞争力。力争若干学科进入世界一流学科行列和国内一流学科行列。深化基础学科、扶持冷门学科、强化应用学科、发展交叉学科,建设一批服务我省支柱产业、优势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的一流学科和紧缺专业,加快培养理工农医类专业紧缺人才。完善高校“双一流”建设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和完善高校分类发展及评价体系,引导高校和学科争创一流。

2.加快发展高水平本科教育。推动高等教育差异化、特色化发展,支持一批省属本科高校转型为应用型本科高校。加快一流本科专业和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全面实施“六卓越一拔尖”计划 2.0,加快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建设一批线上、线下、线上线下混合、虚拟仿真、社会实践“金课”,努力实现课程思政建设在所有高校、所有学科专业全面推进。推进课堂教学体系建设,建设 5 个省级高校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认定 5 所课堂教学创新示范校,推动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和其他优质课程学生跨校选修,建立高校间学分互认与转换合作机制。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深度融合,探索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教学新模式,积极推广小班化教学、混合式教学、翻转课堂和智慧课堂。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建立产业链、创新链、教育链有效衔接机制,联合地方政府、行业企业开展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建设 40 个左右湖南省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创业基地、创客中心、创新工场等众创空间,建设一批在全国有影响的创业学院,建立健全创新创业学分累积和转换制度。

3.高质量发展研究生教育。支持一批基本具备条件的立项建设高校顺利获得国家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稳步扩大研究生特别是博士生招生规模。服务“三高四新”战略需求,加快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大力优化培养类型结构。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探索基础学科、应用学科、交叉学科分类发展新机制,支持有条件的高校积极设立新兴交叉学科学位点,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学科。通过项目支持,加强学术学位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培养,强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培养,探索推进专业学位与职业资格的有机衔接。

4.科学规划高等院校设置。优化高等院校布局,加强对洞庭湖、湘西、湘南片区高等教育扶持力度。稳妥推进独立学院转设,围绕增加湖南高等教育资源供给、优化高等教育结构、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目标,按照“能转尽转、能转快转,统筹兼顾、协调推进,分类指导、因校施策”的工作思路,统筹设计全省独立学院转设方式,成熟一所、转设一所,确保 14 所独立学院顺利完成转设。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设置制度规定,将省内符合条件的技师学院纳入高等学校序列。

(七)推动终身教育创新规范发展
建立全民终身学习推进机制,发挥在线教育优势,完善终身学习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推进湖南开放大学建设,现有广播电视大学全部转型为地方开放大学,提供多层次全方位的职业培训和终身学习服务。畅通终身学习转换渠道,建立健全学分银行制度和学习成果认证制度。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搭建老年教育资源共享和公共服务平台。加强社区教育和终身学习服务,建设 50 个左右社区教育实验区、100 所左右老年大学示范校。支持职业院校、技工学校共同参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广泛开展政府补贴性培训,推动职业院校年培训人次达到在校生规模 2 倍以上。出台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规范发展的政策文件,切实规范继续教育办学行为,开展继续教育示范学校、站点和精品课程建设,推动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规范发展。

(八)全面提升教师队伍素质

1.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创新开展形式多样的师德教育,健全师德师风表彰奖励机制,开展多层次的优秀教师选树宣传活动。打造一批师德师风建设基地。制定高校、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办法,完善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多方参与的监督体系。

2.大力振兴教师教育。加强师范院校和师范专业建设,支持高水平、示范性的师范高校建设,推动“十三五”以来新设的师范专科学校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培育办学特色,提升办学水平。建立以本专科为主体的幼儿园教师培养体系,健全幼儿园教师专业成长机制。加强特殊教育、专门教育和紧缺薄弱学科教师培养。鼓励各地各培养单位设立“产业(行业)导师”,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双导师队伍建设,培养造就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总数超过一半。提升教师教书育人能力素质,实施中小学名师名校长领航计划、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高等学校“双一流”领军人才计划、芙蓉学者奖励计划、芙蓉教学名师支持计划等,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夯实教师专业发展体系,形成覆盖大中小幼特等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培训体系,健全教师职称、岗位和考评制度。

3.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稳步推进乡村中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合理扩大市级培养计划比例。加快推进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深入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完善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机制,推动县域内义务教育师资均衡配置。做好“三区”支教,探索“网络名校”工作,实施好“银龄讲学计划”和“国培计划”“省培计划”。构建各级教师发展机构、教师专业发展基地学校和名师名校(园)长工作室共同参与的乡村教师专业发展体系。加强中小学教职工管理,落实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编制和人员配备向乡村小规模学校和寄宿制学校倾斜。

4.不断提升教师地位待遇。关心关爱广大基层教师,落实好工资、社保、医疗、继续教育等各项政策,着力提高艰苦偏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教师待遇。巩固强化各级各类教师待遇保障,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教师工资随当地公务员待遇调整的联动机制,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所需经费足额纳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完善教师荣誉制度,为长期在乡村从教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定期开展徐特立教育奖、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教育成果奖评选表彰,组织推选湖南省教书育人楷模。着力提高教师政治地位、社会地位、职业地位。

(九)提高民族地区教育质量和水平
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建设一批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示范校,引导各族师生树立正确的祖国观、民族观、文化观、历史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以“提高民族地区教育质量和水平”为重点,加大民族地区教育投入,改善民族地区办学条件,提升民族地区教育信息化建设水平,加强针对民族地区师资队伍建设的专项培养培训。继续实施高校招生向民族地区倾斜的有关政策,高质量办好民族预科班、内地民族班。抓好教育援藏援疆工作,强化组团式帮扶,确保援建项目落实落地。“十四五”期末,民族地区教育实现特色而有质量的发展,整体水平及主要指标接近或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十)增强教育服务区域发展能力

1.健全教育服务区域发展体制机制。明确全方位服务湖南“三高四新”战略的发展方向,紧密对接“一核两副三带四区”区域经济格局,优化教育资源布局,促进高等教育融入国家创新体系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引导职业教育资源逐步向产业和人口集聚区集中,加强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和激励机制,简化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流程,探索建立市场化的科研成果转化机制,扩大高校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权,保护好、调动好科技创新人才积极性。探索高校担任领导职务科技人才获得现金与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建立完善与绩效挂钩、鼓励创新创造的分配激励政策。支持高校与地方政府、行业企业合作办学,共建产学研深度合作基地。支持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面向市场、面向社会开展职业培训。

2.提升人才支撑能力。加快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创新,造就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的战略科技人才,培养引进一批“高精尖缺”人才,培育一批湖南重点行业、重要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改进战略科学家和创新型科技人才培养支持方式,完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开放型人才培养。支持发展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加强基础研究人才培养。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发挥领军人才作用,加强创新团队建设。突出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高效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完善支持就业创业政策制度和服务体系,加大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纯农户家庭等困难毕业生帮扶力度,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鼓励大学生应征入伍,促进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创业。

3.提升科技创新服务能力。围绕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坚持人才、项目和平台一体化建设和统筹配置,着力打造我省高校服务国家和我省战略需求的科技力量,聚焦我省优势产业、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开展前瞻性基础研究,探索解决湖南产业科技创新重大问题。组织优势高校围绕产业链梳理“卡脖子”问题,联合相关企业提出攻关建议并主动“揭榜挂帅”承担攻关任务,推动人才链、创新链和产业链的有效对接和深度融合。完善优化高校科技创新平台体系,重点布局培育一批创新平台,积极争取在高校新增一批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产学研示范基地等创新平台。提升高校科技创新国际化水平。深度融入岳麓山国家大学科技城和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建设。 

4.提升产教融合发展能力。深入国家和湖南产业融合相关政策,进一步完善产教协同育人机制。推动岳麓山国家大学科技城、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产教研深度融合,打造全国一流大学城、科技城、创业城,培育一批产教融合型城市、县市区和企业。建立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目录,调动行业企业参与办学积极性、主动性。深化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积极推进、产教联盟、专业联盟,支持校企共建一批高水平专业群。全面推进现代学徒制改革。稳步推进“1+X”证书制度试点。探索推进职业教育股份制,建立政府、园区、企业和职业院校共建共享机制。完善科教融合、产教融合育人机制,科学规划布局建设集成电路、人工智能、储能技术等国家产教融合创新平台。

5.提升助推乡村振兴服务能力。建立健全巩固教育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加强教育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衔接,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和工作平稳过渡。全面振兴乡村教育,鼓励乡村学校融入乡村振兴发展。大力发展现代农业职业教育,依托县域骨干示范中职学校,建好、办好一批县级职教中心,使职教中心成为当地人力资源开发、乡村振兴、扶贫开发和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重要基地。强化乡村人才供给,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和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素质提升计划,建设 100 所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发挥好“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等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中的重要作用,培养一批高素质现代农民。建设高校乡村振兴示范基地和乡村振兴服务基地建设,加快乡村振兴急需紧缺人才培养,鼓励和引导高校适度扩大农业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规模。支持和鼓励高校对农业技术人员、新型职业农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农村实用人才等开展常态化培训。

四、主要措施

(一)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
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教育领导体制,充分发挥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完善各级党委和政府定期研究教育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深入教育一线调研、为师生上思政课、联系学校和年终述职必述教育工作等制度。加强省市县三级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协调联动,着力形成新时代湖南教育工作的强大合力。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推动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教育系统“四史”专题教育。坚持和完善公办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深入实施高校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持续创建培育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示范高校、标杆院系和样板支部,全面提升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质量。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实现大中小学和幼儿园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统筹抓好民办高校、中小学党建工作,推进教育系统基层党建示范点建设和基层党支部“五化”建设,推动落实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强化教育领域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

(二)全面推进依法治教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构建政府依法行政、学校依法办学、教师依法执教、社会依法支持和参与教育治理的教育发展新格局。落实教育系统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完善地方教育立法,推动修订《湖南省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湖南省教育督导条例》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等地方性法规。扎实推进依法治校,抓好以章程为统领的制度建设,完善以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领导体制和治理体系。健全学校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完善师生权益保护机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大教育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力度,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组织“学宪法讲宪法”系列活动,增强规则意识和法治观念。落实教育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与依法决策相统一。严格教育规范性文件管理。健全教育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教育行政裁量行为,改进教育行政指导、行政处罚和责任追究等手段的运用。

(三)切实保障教育经费投入稳定增长

坚持财政资金投入优先保障教育,调整优化各级政府财政支出结构,落实教育投入法定增长要求,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一般不低于中部平均水平,力争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完善教育转移支付制度,优化省与市县的教育经费分担机制。强化政府教育投入主体责任,继续落实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拓宽教育经费来源渠道政策。完善各级教育生均拨款制度,并根据经济社会和教育事业发展需要逐步提高,积极化解高中债务。完善非义务教育学校培养成本分担机制,推动建立拨款、资助、收费标准同步动态调整机制。建立“保基本、补短板、促公平、提质量”的经费使用机制。优化专项资金支出结构,经费使用进一步向困难地区和薄弱环节倾斜。加强教育经费投入使用情况的动态监测,建立“放管结合、权责明确、讲求绩效”的教育经费监管机制,督促落实教育投入和支出责任。推进学校内部控制建设,完善经费监管体系。加强和规范收费管理。完善学生资助和助力贷款政策,推进精准资助。加强学校财会、审计、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管理。组织实施高校“十四五”基本建设规划,加强基建管理。做好外资利用工作。健全预算审核机制,加快预算执行,将教育经费使用管理情况纳入教育督导重点内容。

(四)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

1.深化教育评价改革。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推动出台和落实湖南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重点任务清单,推动有关部门及时制定配套制度、政策和措施。构建政府、学校、社会等多元参与的评价体系,健全教育评估监测机制。推动加强对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考核。改革学校评价,坚持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根本标准,坚决克服重智育轻德育、重分数轻素质等片面办学行为。改革教师评价,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第一标准,突出教育教学实绩,坚决克服重科研轻教学、重教书轻育人等现象。改革学生评价,坚持以德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坚持面向人人、因材施教、知行合一,坚决改变用分数给学生贴标签的做法。推动完善社会选人用人的相关政策,建立以品德、能力、工作业绩为导向,以人岗相适、人尽其用为目标的评价体系。围绕“五类主体”,选择有条件的地方、学校先行先试、重点突破。引导全党全社会树立科学的教育发展观、人才成长观、选人用人观。

2.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着力提高教育督导质量和水平,督促各级政府和各级各类学校落实教育法律法规政策、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育质量。理顺教育督导管理体制,强化各级政府教育督导职能。优化教育督导运行机制,构建对各级政府的分级教育督导机制、分级分类组织实施的学校督导工作机制及统一归口管理、多方参与的教育评估监测工作机制。加强对市县政府和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的督导,稳步实施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加强对各级各类学校的督导,根据需要开展教育评估监测。强化教育督导结果运用,加强教育督导与教育执法联动,推动教育督导结果与资源分配、政府绩效考核、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衔接,完善教育督导报告面向社会公开的结果运用机制。加强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各级教育督导机构专职工作人员和专兼职督学,完善督学培训机制,提升督学队伍专业化水平。加强信息化建设和科学研究,提升教育督导信息化、科学化水平,基本建成由现代信息技术和大数据支撑的智能化教育督导体系。

3.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从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科学选拔各类人才和维护社会公平出发,突出问题导向,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健全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招生制度。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高中阶段学校实行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模式。深入推进高考综合改革,完善基于统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两依据、一参考”录取机制。深化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逐步健全“职教高考”制度,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并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探索应用型本科高校面向中职毕业生招生试点,拓宽中职毕业生升学通道,形成更加符合高等职业教育培养规律和特点的人才选拔模式。加强高等学校招生、培养、就业沟通衔接,形成考试招生、人才培养和毕业生就业的有效联动机制,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4.推动民办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坚持协调发展,构建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的民办教育办学体系,适度控制民办义务教育。有序推进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改革,构建非营利性和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办学体系、扶持体系和监管体系。健全民办学校风险防范、年度检查、信息公开等机制,完善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制度,提升民办教育监管能力。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加大民办教育宣传力度,实施民办教育专项培训计划,积极引导民办学校转变发展理念、创新办学模式,支持民办中小学校满足社会选择性、个性化教育需求,促进民办职业院校服务好区域经济和产业发展,推动民办本科高校向应用技术型高校转型发展,打造优质特色民办教育品牌。

5.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教育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学校和社会的权力边界。深化教育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管理和服务方式。持续扩大高校在教学、人事、经费等方面的自主权,进一步激发办学活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动行政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加大教育政务公开和校务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监督。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成“湘教云”综合服务平台,实现“一网、一门、一次”式服务。

(五)扩大教育开放与合作交流
坚持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教育对外开放。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加强与大国、周边国家、非洲国家的教育交流与合作,服务湖南自贸区建设。支持高校与世界一流大学和学术机构开展深度合作,积极探索学分互认、学位互授联授,开展联合科研攻关,共建实验室。支持高校引进国(境)外优质教育资源,开展高水平高质量合作办学。创新公派出国留学选派机制,优化公派出国留学结构,培养一支具有国际化视野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做强“留学湖南”品牌。加强和改进对外人文交流,推动孔子学院提质增效。加强同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教育合作交流,建立高层次教育合作交流平台,共建基础创新研发平台,加强科技创新人才交流合作。打造中部地区教育开放高地,大力提升湖南教育的国际影响力。

(六)全面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
以“国家教育信息化 2.0 试点省”为抓手,加快发展“互联网+教 育”,推动教育信息化成为教育系统性变革的内生变量,促进教育理念更新、教育模式变革、教育体系重构,支撑引领教育现代化发展。抓住“数字基建”发展机遇,加快新型基础网络、数字校园、学习终端等建设,推动全省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提质升级。发挥在线教育优势,建设全省网络大课堂和各级网络联校,建立个人电子学习档案,健全数字资源服务体系,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促进教育高质量均衡发展,完善终身学习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深化教育信息化融合应用与创新发展,探索 5G 和人工智能等条件下的教育新形态,推动教育教学、实习实训、人才培养和教育评价等模式变革。推进教育信息系统整合,建设教育大平台,实现各级各类教育平台共建共享和互联互通,充分发挥数据效能,提高决策的科学性、管理的专业性、过程的高效性、服务的精准性,有力支撑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七)加强教育科学研究
强化新时代教育科研对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支撑、驱动和引领作用。支持建设高水平教育智库,加强教育政策研究,健全教育战略咨询机制,加强对重大教育问题的理论和实证研究及政策储备,聚焦“三高四新”战略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着力基础性、前瞻性、针对性、储备性教育政策研究,全面提高服务决策能力。完善教育评估制度,探索政策、规划、重大项目执行的政府内部评估与第三方评估相结合的评估模式。加快构建全面覆盖、立体贯通、分工明确、优势互补的教育科研机构体系,恢复并巩固省市县校四级教研工作体系,完善区域、校本、网络、综合科研教研制度,搭建全省教育数据信息平台和全省教育调研平台,全面提升教育实践指导能力。构建以创新、质量和实际贡献为导向的教育科研评价体系,努力破除“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等顽瘴痼疾。建立健全优秀教育科研成果发布制度和转化机制,推动教育科研成果转化为教案、决策、制度和舆论。加强教育科研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专职教研员,建设 30 个左右省级教育科学研究基地、30 个左右省级教育科研“名家工作室”。

(八)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加强教育系统思想政治建设,牢牢把握党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导权,健全学校意识形态责任制,健全分析研判、检查考核、定期上报制度,加强课堂、讲座、论坛、出版、媒体、网络和社团等意识形态阵地管理。推动各级建立健全党委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家校联防的学生安全责任体系,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推动落实家庭监护责任。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等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平安校园建设示范县市区、示范校项目建设,开展校园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强化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健全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加强校园安全管理与安防建设,到 2022 年,全省中小学封闭式管理,一键式紧急报警、视频监控系统与属地公安机关联网率,全省中小学专职保安员配备率均达到 100%。
注册 中项网免费获取该项目详细资料,您也可添加信息管理员账户微信号 ccpcservice 获取,或关注公众号 中项网 查阅更多免费项目信息。

咨询电话:400-816-1360

此项目来源于互联网,如涉及侵权,请联系19107495167

法律声明:以上信息仅供中项网用户用于供求双方业务对接和统计分析使用,若因不合理使用导致法律问题,用户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会员特色服务

  • 寻找项目
  • 信息定制
  • 项目跟进
  • 业主库
  • 设计单位
  • 收藏信息
华项永达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中项永达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4008161360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9号得实大厦一层北区

湖南中项网科技有限公司

湖南中项永达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中电软件园二期D6栋8层

子公司:中项智控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市场合作:18511848676

中项网服务号

中项网小程序

中项网APP

Copyrigt 2001-2034 中项网   京ICP证120656号   京ICP备10019002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71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