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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兴市滨海新区总体规划(2006—2020)
发布时间 所属行业 项目性质 地区
2021-05-21 其他 浙江
第一章、总则
第1条
为协调嘉兴市滨海新区经济、社会发展,并为后续规划、建设与管理提供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划。
嘉兴市滨海新区总体规划是对嘉兴市滨海新区内各项建设活动的指导性文件。规划区内进行各项建设活动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均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规定,执行本规划。
第2条
嘉兴市滨海新区规划区范围内,凡因城市建设需要编制的各项专业规划,均应符合本规划。
原已批准的各项规划,如与本次规划有冲突之处,均应以本规划为准。
第3条规划期限
本次嘉兴市滨海新区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为:2006-2020年。近期到2010年,远景考虑到2050年。
第4条规划区范围
嘉兴市滨海新区的规划区范围为嘉兴市滨海新区227平方公里的用地范围。即北至杭浦高速公路,西至海盐县西塘桥镇镇域西界,东至平湖市全塘镇镇域东界,南至嘉兴港围垦用地的封闭区域,包括:乍浦镇全部行政区划地区、全塘镇、黄姑镇、林埭镇、当湖、曹桥街道、新仓镇、西塘桥镇部分行政区划地区以及嘉兴港所辖陆域地区。
其中平湖片区103.8平方公里、嘉兴港区55.8平方公里、海盐片区67.4平方公里,共计227平方公里。
第5条规划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89年)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1997年)
《浙江省环杭州湾产业带发展规划》(2000年)
《浙江省环杭州湾地区城市群开发空间战略规划》(2000年)
《嘉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2000年)
《嘉兴市域总体规划(2004—2020)》(2004年)
《嘉兴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2004年)
《嘉兴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0年)
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等。
第6条规划原则
1.区域协调原则:作为跨行政区整体发展规划,必须从区域整体利益出发,提出优化方案。
2.港产联动原则:在空间规划中必须要考虑港口的发展问题,以及港口与腹地产业的关联问题。
3.可持续发展原则:解决好发展与生态的平衡问题,为滨海新区的未来发展留有一定的空间;解决好近期与长远发展之间的关系,使发展更具有可持续性。
4.人口聚集原则:考虑滨海新区为居民提供居住空间,以及改善居住环境质量,提高居住服务设施和各项公共配套设施的配置水平,达到宜居宜产双赢的目标。
5.统分结合原则:考虑规划实施的现实可能性和可操作性,做到“四统两分”,确保整体目标与分项目标能够协调一致。避免各自为政造成的建设不当行为。
6.充分结合各个行政主体现状和未来发展的特点,结合各个行政主体已实施规划和已批规划,整合形成合力发展的总体战略和空间发展模式。
第7条规划强制性内容
文本中粗体字条文为本规划强制性内容。强制性内容是对规划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的基本依据,违反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进行建设的,属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行为,应依法进行查处。
第二章、发展战略与发展目标
第8条滨海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方针
根据滨海新区总体规划的基本原则,确立“加快集聚,突出中心,两翼推进,城乡一体”的发展战略方针,以乍浦为基础,以两翼临港产业为动力,在发挥集聚效应的同时,为各行政主体留下广阔的发展空间。滨海新区的建设将形成以临港产业为支撑,山海生态为特色的区域经济发展新模式。
第9条滨海新区发展策略
根据滨海新区具有紧临上海、地处长三角交通枢纽、海河联运型港口的独特优势,确定滨海新区应重点发展技术含量高、投资规模大的临港型重化工业和现代制造业、物流、仓储、码头等产业,吸引资金和人口集聚,建设新兴港城。
1.港口优势带动临港产业发展策略
2.产业沿海沿路发展策略
3.以产兴城发展策略
4.港城一体发展策略
5.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坚持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策略
第10条滨海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
滨海新区总体发展目标是:挟“沿海”(可自主建港)、 “沿路”(杭浦高速公路)之势,与上海等周边城市错位发展、合作双赢,把本区域建设成为浙江省接轨上海扩大开放的前沿地区;长三角临港型工业的新兴区、区域物流中心;打造环杭州湾临港型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嘉兴市新兴的滨海城区。
第11条滨海新区城市建设的具体目标
1.从未来滨海新区发展需要出发,确定合理的发展性质和规模,界定建设区的范围,提供可选择的发展用地;
2.总体布局科学合理,用地紧凑,功能清晰,保障现代化城市活动的基本要求;
3.形成通畅安全、快速和便捷的对外交通网络和城区内部道路系统,合理布局各类交通服务设施;
4.各项规划用地既要合理分区,避免相互干扰,又要注意有机结合;
5.注重农村居民点的改造和新区的开发,提高和改善居民的居住水平和生活环境质量,完善各项公共设施,提高健全服务功能;
6.发展绿地系统,形成良好的绿地和景观系统;
7.建立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市政设施系统,重视防灾设施系统的建设和完善,加强对环境的治理,促进环境质量提高;
8.充分考虑以后的发展余地,提出远景发展的规模、布局模式和发展序列,保持发展的有序性和可持续性。注重规划方案的可操作性,提出规划实施的主要政策和措施。
第12条滨海新区经济发展具体目标
规划滨海新区主要经济指标为2010年国内生产总值370亿元;2020年国内生产总值1060亿元。
第13条滨海新区社会与环境发展具体目标
1.不断提高人口素质,居民具有较高的文化层次,适龄青年大学入学率达85%。
2.拥有较好的医疗保障与较高的寿命,医院病床达到3.1张/千人,每千人拥有医技人员近期达到3-4人。
3.人均生活用水量近期250升/日,远期400升/日,水质100%达标。
4.有线电视与数字电话入户率达到100%,固定电话与移动电话普及率达到90%以上。
5.到2020年环境全面达标,大气环境质量达到国家GB3095-1996一级标准,水面水体达到GB3838-88Ⅳ类标准,环境噪声分五类地区,全面达到GB3096-93国家标准各级功能区指标。
第三章、性质与发展规模
第14条性质
长三角的重要港口,环杭州湾的产业新区,嘉兴市的滨海新城。
第15条发展规模
1.用地规模
至2020年,滨海新区总体规划城市建设用地为93.4km2(不计预留发展用地),其中居住用地规模在11.06km2,工业用地规模在46.62km2。近期2010年总体规划城市建设用地为65km2,远景2050年城市建设用地为127.8km2。
2.人口规模
至2020年,滨海新区安排居住人口为45万人;近期到2010年安排居住人口25万人;远景到2050年安排居住人口50万人。其它就业人口的居住安排在区外进行平衡(主要考虑平湖主城区、海盐武原镇、嘉兴主城区)。
第四章、布局结构
第16条空间拓展原则
1.在整体发展的基础上突出重点,适应发展的不确定性和动态性,集中力量发展优势地区,实现产业发展的集聚效应,同时根据发展环境的变化,给予一定的预留空间,适时适度调整规模和建设时序。
2.土地开发与交通设施建设相协同,建立以公共交通和快速交通为纽带的布局与土地利用模式,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和建设用地的集约利用水平,建设节约型社会,促进理性增长。
3.兼顾村镇发展,用新的理念和控制手段指导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改善居住条件,促进经济发展,实现城乡整合发展。
第17条规划结构
形成“一心两翼五组团”的规划结构。
1.一心:中心居住组团
依托嘉兴港区建成区,形成以综合服务、商业、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为核心,居住社区和部分综合市场区为支撑的组团。
2.两翼:两大产业功能区
东翼:平湖独山产业区,依托平湖独山深水港优势和杭浦高速公路,形成位于规划区东部区域的独山港区综合产业区,主要集中发展石化工业、现代制造业、现代物流业等。同时配套一定规模的生活服务区。
西翼:大桥综合产业区,依托杭州湾大桥和大桥新区产业区、乍浦化工园区,形成位于规划区西部区域的大桥综合产业区,主要集中发展现代制造业、现代物流业、高科技产业。同时配套一定规模的生活服务区。
3.五组团
按照带形城市的特点,结合防护绿地和生态绿地划分为五个组团:杭州湾大桥西产业组团、杭州湾大桥东产业组团、乍浦主中心居住组团、黄姑产业组团、全塘产业组团。
第18条建设开发模式
滨海新区采用“以环境和交通先行模式为主、公共设施开发为辅、组团发展、各具特色”的带状新城开发方式;集中生产门类,各组团主导产业与产业链错位开发模式;分期建设,滚动发展的资金运作模式;滨海新区行政联合主管部门统一领导,各经济主体分头实施的管理方式。
第19条功能布局
各组团均综合发展,功能各有侧重并突出特色。
1.乍浦主中心居住组团:以生活居住、公共活动、对外交通、教育科研、休闲旅游为主。
2.黄姑工业组团:以工业开发、对外交通、产业配套服务为主。
3.全塘工业组团:以工业开发、产业配套服务为主。
4.杭州湾大桥西产业组团:以工业、物流、观光旅游、产业配套服务为主。
5.杭州湾大桥东产业组团:以工业发展为主、物流为主。
第五章、用地布局
第20条居住用地布局
远期(2020年)规划居住用地1106.3公顷,占城市总建设用地的11.15%,人均24.6平方米。
根据规模、交通区位等条件,规划分布有全塘、黄姑、大桥新区、乍浦、林埭五大聚居区。
全塘居住片区居住用地140公顷,居住人口5万人;黄姑居住片区居住用地152.99公顷,居住人口6万人;乍浦居住片居住用地区622.65公顷,居住人口27万人;大桥新区居住片区居住用地128.44公顷,居住人口5万人;林埭居住片区居住用地50公顷,居住人口2万人。
第21条中、小学校规划布局
按国家建设标准和浙江省城镇示范学校标准,对各居住片区内的中小学数量、规模进行配置。初中按3.5—4万人设置一所,高中考虑周边乡镇就学,按6万人左右设置一所,小学按2万人左右设置一所。到2020年共需要高中7所,初中10所,小学21所。
第22条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布局
远期(2020年)规划公共服务设施用地757.56公顷,占城市总建设用地的5.93%,人均16.83平方米。
1.完善滨海新区服务中心的建设,新建服务中心位于中山大道北侧金海洋大道西侧地块。占地  ? 公顷。
2. 建立滨海新区区级、组团级两级商业中心体系,包括商务办公、综合市场和商业中心,构成完整的商业服务体系。
滨海新区区级商务中心位于金海洋大道东侧雅山路北侧地块,规划建设综合办公楼、商业中心,构成滨海新区集中的商业金融中心区。区级商业体系沿乍浦中山路、金海洋大道等主要生活性道路的商业设施。
组团级商业服务设施沿各组团主要生活性道路结合主要居住组团建设。
在东西大道南侧靠出口加工区的地块,规划66.9公顷的综合市场用地,建设若干综合性质或专门性质的对外批发市场。
3. 规划在新服务中心东侧,结合中心广场的建设,新建文化中心,其中包括青少年活动中心、图书馆、文化馆、科技馆、展览馆、电影院等设施。规划结合各组团居住区中心形成组团级文化娱乐中心。
4. 在服务中心北面预留约39.55公顷的教育科研用地。
5. 各级医院按要求分级、分片布置。结合居住区在乍浦镇区布置两家综合医院。现状平湖市第二人民医院扩建为区级综合性医院,并更名为嘉兴市滨海新区人民医院,为滨海新区东部居住区服务;保留西北部乍浦医院,适当预留发展用地,为滨海新区西部居民区服务;
在大桥开发区、全塘镇区、黄姑镇区,结合居住用地和原有的卫生医疗用地预留一定规模的医疗用地。
6. 规划在新服务中心北面设置区级体育中心。
7. 在九龙山南面布置旅游服务设施用地。
第23条工业用地布局规划
远期(2020年)工业用地共计4662.07顷,占城市总建设用地的49.89%,人均103.6平方米。
独山港区产业组团:主要发展临港产业区和重装备产业区;东部依托接近上海金山石化区的区位优势和临海交通优势建设石化战略储备区,在新01省道北面预留产业发展备用地。
乍浦港区产业组团:主要发展临港产业和综合加工产业;南部依托现状乍浦化工园区和乍浦港建设临港产业区,北部依托高速公路和出口加工区建设综合产业区;北面预留产业发展备用地。
大桥新区产业组团:依托靠近杭州湾大桥的区位优势建设大桥综合产业区;依托海盐港和疏港交通条件建设大桥临港产业区;在大桥新区西面预留产业发展备用地。
第24条工业组团产业引导规划
乍浦工业组团:重点发展港口物流、港口仓储、港口机械、港口运输设备、工程设备、化工科研、石油化工、汽车零部件、新型材料工业、金属制品、服装服饰等产业。
黄姑工业组团:重点发展临港产业,包括港口仓储、船舶修造、工程塑料、粮油储运加工等产业。
全塘工业组团:重点发展玻璃制品、电器电缆、生物制药、石化连油储运、造纸及纸制品、冶炼及金属制品等产业。
大桥工业组团:重点发展造纸及纸制品、包装材料、新型材料、新能源设备制造、精密器械、汽车模具及零配件、专用机械设备、铁制品、石化中游产品、船舶制造、临港物流及仓储等产业。
第25条物流仓储用地布局
大桥新区仓储用地分两部分布置,一个布置在杭州湾大桥东嘉港路与东西大道交叉口西北面地块、另一个布置在杭州湾大桥西结合大桥新区未来海河联运枢纽布置,独山港区仓储用地布置在黄姑塘内河航道海河联运枢纽地区与乍浦塘内河航道海河联运枢纽地区,结合物流用地布局。
在东西大道以北临近杭浦高速和杭州湾大桥的位置预留大型仓储用地。随着公路、航道、铁路逐步形成网络,建设嘉兴地区乃至杭州湾南岸的物流中心。规划物流仓储用地为294.27公顷。
第六章、对外交通规划
远期(2020年)规划对外交通设施用地198.29公顷,占城市总建设用地的1.55%,人均4.4平方米。
第26条公路规划
1. 高速公路出入口
乍嘉苏高速与杭浦高速设全互通立交。
乍嘉苏高速在东西大道设置互通出入口(大桥出入口)。
杭浦高速在滨海新区沿线设置三个出入口,远期规划增加一个出入口。在东方大道处设互通出入口(乍浦出入口),在定海大道处设互通出入口(独山出入口),在蔚海大道处设置互通出入口(黄姑出入口)。在金海洋大道处远期规划增加互通出入口。
2. 城市主干道与区域公路的连接
滨海新区北向主要有7条干道与区域公路网衔接,西向3条干道与海盐衔接,东向3条干道与金山衔接。
7条北向延伸干道从东向西分别为:东方大道南段、天马大道南段、金海洋大道南段、蔚海大道南段、佑海大道南段(接平湖公路十一五规划中的平廊公路)、定海大道南段、弘海路。
3条西向延伸干道从南向北分别为:滨海大道(老沪杭公路)接海盐、中山路接海盐景观大道、东西大道(新01省道)接海盐。
3条东向延伸干道从南向北分别为:滨海大道(老沪杭公路)接金山、中山路接金山大道、东西大道(新01省道)接金山。
第27条港口航道内河运输规划
建设独山海河联运互通枢纽港和嘉兴市内河港国际集装箱港区。
规划将京杭运河(浙江段)的4 级航道提升为3 级航道,将杭申(浙江段)的4 级航道提升为3 级航道,将乍嘉苏(浙江段)现有的5 级航道提升为4 级航道,建设连通湖嘉申的3 级航道,建设杭平申线(浙江段)4级航道工程。
第28条轨道交通规划
规划建设客货两用铁路——沪乍嘉湖铁路。
规划在铁路沿线天马大道和金海洋大道之间设立客运站。
为保证嘉兴港的后方货物疏运,规划设置港口铁路专用线,远期接上海金山卫支线与浦东铁路接轨。规划铁路支线将接入独山港区。远期建议规划铁路支线接入乍浦港区。
独山港区铁路支线乍嘉湖铁路在规划区东侧接入,沿老海塘外侧进入港区和工业发展区的西端。
规划建设嘉兴市域的轨道交通并在滨海新区设立站点。轨道交通经过乍浦进入滨海新区,并规划控制设立五个站点。
远期建议轨道交通从乍浦进入新区之后,转向黄姑,连通黄姑组团。最后在黄姑设置末站。其间设立六个站点。
第29条嘉兴港经济腹地
乍浦港区直接经济腹地主要集中在嘉兴、杭州、湖州、沪南等地区,间接腹地主要为苏南、皖南、以及湖北、湖南等地的部分地区,规划升级港区通货能力之后增加辐射范围,腹地范围延伸至苏州和江西。
第30条嘉兴港吞吐量预测
2010年:4500万吨(其中:外海3700万吨、内河800万吨)。
2020年:7300万吨(其中:外海5600万吨、内河1700万吨)。
第31条嘉兴港发展定位与发展目标
发展定位:拥有区域性发展空间和一定竞争能力的港口综合物流经营人,浙江省重要的多功能的综合性港口,是宁波-舟山主枢纽港和上海大小洋山港的主要配套港和远洋运输喂给港;是我国沿海内贸以及日、韩、朝外贸集装箱运输的重要支线港,是杭嘉湖、苏南、皖南及沪南等地区对外联系的高速水上客运通道的重要枢纽。
发展目标:建设全方位、多功能、现代化的一体化港口。
第32条岸线利用规划
规划滨海新区内岸线总长约34.8 km,其中用于港口及临港产业合计总长约20.6 km,占总岸线长度60%;用于城市生活与旅游岸线合计总长约14.2 km,占总岸线长度40%。
独山港区:用于港口及临港产业合计总长9.5 km,城市亲海观景区预留岸线2.6 km, 独山排涝工程出海口800m,九龙山度假区旅游岸线总长约7.1km。
乍浦港区:用于港口及临港产业合计总长4.5 km,城市亲海观景区预留岸线2.9 km。杭州湾跨海大桥两侧的发展结合城市发展将其规划为大桥景观区。
海盐港区:用于港口及临港产业合计总长6.6 km,大桥景观岸线长度0.8 km。
第33条集疏运通道规划
滨海新区物流通道以南北向干道为货运通道主轴,东西向为货运联络通道,在大桥产业组团和独山产业组团分别规划了三纵一横的货运通道。
规划设置城区内的东方大道、经二路、平海路、黄四路、佑海大道、弘海路、独山港北路、海盐港北路为主要的货运通道,作为疏港干道并配合滨海新城的货运交通及时连接到对外的交通干线。
第34条港口航道内河运输规划
建设独山海河联运互通枢纽港和嘉兴市内河港国际集装箱港区。
规划将京杭运河(浙江段)的4 级航道提升为3 级航道,将杭申(浙江段)的4 级航道提升为3 级航道,将乍嘉苏(浙江段)现有的5 级航道提升为4 级航道,建设连通湖嘉申的3 级航道,建设杭平申线(浙江段)4级航道工程。
第35条轨道交通规划
规划建设客货两用铁路——沪乍嘉湖铁路。
规划在铁路沿线天马大道和金海洋大道之间设立客运站。
为保证嘉兴港的后方货物疏运,规划设置港口铁路专用线,远期接上海金山卫支线与浦东铁路接轨。规划铁路支线将接入独山港区。远期建议规划铁路支线接入乍浦港区。
独山港区铁路支线乍嘉湖铁路在规划区东侧接入,沿老海塘外侧进入港区和工业发展区的西端。
规划建设嘉兴市域的轨道交通并在滨海新区设立站点。轨道交通经过乍浦进入滨海新区,并规划控制设立五个站点。
远期建议轨道交通从乍浦进入新区之后,转向黄姑,连通黄姑组团。最后在黄姑设置末站。其间设立六个站点。
第36条对外客运交通规划
规划长途客运主站位于乍浦组团东西大道和天妃路节点西南侧,配套交通广场占地面积共3-4公顷。在黄姑组团东西大道和蔚海大道交叉西南侧设一长途客运辅站,配套交通广场占地面积1-2公顷。
第七章、道路交通系统规划
远期(2020年)规划道路广场设施用地986.22公顷,占城市总建设用地的9.1%,人均25.3平方米。
第37条道路系统规划
支撑组团式带型城市空间结构,内部道路形成8纵4横为基本格局的路网结构。
通勤交通和生活性交通以东西向道路体系为主,主要干道预留公交专用道。
疏港路和工业干道以南北向纵向道路为主。
各个居住与工业组团的中心为圆心,3km为半径,沿河布置非机动车道,鼓励非机动车以及步行的区内出行。
考虑各类道路的系统协调性,道路网络应具有合理级配,协调内部交通和对外交通之间的相互关系;协调道路功能与土地利用之间的相互关系;路网加密应与土地开发目标一致,以促进土地升值。
第38条道路网结构规划
滨海新区的路网结构为以3条横向干道为主骨架的带状田字形路网结构。
城市道路网分两个层次,第一层次是滨海新区与其它城区以及新区内组团区间联系。规划的3条横向干道为:滨海大道、中山路、东西大道。这三条横向干道主要是起到组团之间的联系作用,其中东西大道和滨海大道向西直接连接海盐城区,向东连接金山。规划7条南北纵向干道为:东方大道、天马大道、金海洋大道、蔚海大道、佑海大道、定海大道。其中东方大道、蔚海大道、佑海大道3条纵向主要疏港道路,佑海大道、天马大道、金海洋大道、蔚海大道主要联系滨海新区与平湖和其它城镇。
第39条道路红线宽度规划
城市道路分为主干路、次干路与支路三级,主干路间距控制在1000~2000米。东西向为滨海新区交通主流方向,应适当加大交叉口的间距。
城市主干路按红线宽度40~50米控制,次道路红线按30~40控制,断面形式考虑机动车道(部分重要道路可设公交专用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和绿化带。断面采用一块板、二块板、三块板、四块板形式,机非分离(或双向分离),公交专用道采用划线分割。
主干路断面按照BRT、设有公交专用道的主干路、货运主干路和一般主干路设置不同的断面。
第40条道路交叉口规划
主次干道平面交叉,路口尽量采取渠化设计,增设进出车道,提高路口车辆通过能力。
规划中立体交叉口主要位于对外交通出入口,内部道路不建议采用立交方式。
规划并建设亚洲最大的乍嘉苏高速与杭浦高速全互通立交,连接跨海大桥和杭浦高速公路。并设立乍嘉苏高速的东西大道立交。
杭浦高速公路在规划区内的立交分别为东方大道立交、金海洋大道立交、蔚海大道立交、定海大道立交。
第41条公共停车场规划
合理设置外来机动车停车场和市内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外来机动车停车场设置在市区各主要公路出入口附近。市内机动车公共停车场主要设置在商业区、大型公建、旅游区、铁路及公路交通枢纽附近,服务半径不大于200-300米。
重点加强大型公共设施周边停车场建设,市区公共停车设施按照1m2/人的标准配置,其中规划共布置大型社会公共停车场占地总面积40公顷。
鼓励在文化、商业等公共中心和居住区建设多层停车库(楼)。居住区达到户均0.5-1.2个停车位,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可适当提高停车设施标准。
加强停车政策的研究,结合住宅区和大型公共设施,同步建设停车场。提高停车管理水平,对各类经营性停车场实行统一规范管理。
第42条广场规划
在规划长途客运主站配套建设交通广场用地占地面积3-4公顷。在长途客运辅站建设交通广场用地占地面积1-2公顷。
在居住组团按人均指标配套结合公共活动中心建设广场,占地共计40-45公顷,共计10处。
第43条公共交通规划
建成以BRT(快速公交)为骨架,常规地面公共交通为主体,公交线网布局合理,换乘方便,高效安全,便捷舒适,其它客运交通方式为辅的多层次、整体化、现代化的城市客运交通体系。
近期根据用地开发、道路建设情况以及平湖和海盐的公交线网布设情况,建设公共交通站场设施,安排公交线路,逐步提高公交线网覆盖率,形成初具规模的公共交通线网。
规划期末滨海新区通勤交通公交分担比需要达到60%以上。
建议滨海新区在中山路预留BRT专用道。并建议在远期采用岛式BRT站台设计,在道路中间为BRT道路与站台预留资源。中山路断面按50米控制,中间预留13米的BRT线路和站台用地。
滨海新区规划3条东西向干道设置公交专用道。
东西大道(新01省道)保留现有道路红线和断面形式,在公路两侧路肩设置公交专用道。滨海大道已经部分建设,按照现有规划红线42米规划单向3条车道,其中1条设置为公交专用道。松风路红线拓宽,预留公交专用道。
规划在乍浦和黄姑之间设置与停车场结合的公交车辆保养场,用地面积分别约为11公顷。
规划建设约20个公交首末站。
第八章、绿地系统规划
第44条绿地系统建设目标
远期(2020年)规划绿地系统用地1603.41公顷,占城市总建设用地的12.54%,人均35.6平方米。公共绿地465.83公顷,人均10.35平方米。
2020年,建成功能完备的沿海、沿路、中心生态公园三道绿色生态屏障。滨海新区林木覆盖率达到55%,森林覆盖率达到38%;绿地率达到44%~48%,绿化覆盖率达到45%~50%。
充分发挥农田、林地、荒地、城市绿地、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绿色空间在生态、环境、景观、文化、游憩、减灾方面的综合作用。
第45条绿地结构
生态绿地系统由区域性绿地、规划区绿地、规划组团绿地三个层次构成。
区域绿地结构以建设以九龙山风景名胜区为龙头核心的中心绿核和沿杭浦高速公路的生态保护绿地为重点,以河流、道路和农田林网为脉络;加强滨海新区绿地系统与平湖、海盐绿地系统的有机联系。实现区域间生态绿地的共享和合理配置。
依托区域生态绿化体系,以渗入组团间的楔形绿地为骨架,加快规划区组团之间以及规划区内滨河、滨水的保护林及绿地系统建设,加强绿化建设和生态恢复,形成防御工业环境污染的屏障。
加强内部绿化系统之间的联系,沿河流和道路形成控制绿色走廊,在规划组团内形成街头绿地、带形绿地、公园,提供人们的日常游憩、休闲功能,构建组团内部生活、生产绿地结构。
第46条生态系统建设
1. 山
应该加强九龙山国家森林公园保护和管理,严禁开山采石毁林等破坏生态环境的活动,注意保持山系原有的自然风貌。同时,应通过多种元素联结山系的自然要素,将其组织到规划区内部的生态系统中,多层面地展示绿化与景观效应。
2. 水
对主要河道进行疏通整治,在两岸预留和建设滨水绿带,使整个水系成为环绕贯通的滨水景观绿带,改善周围地区的环境质量。
对主要水道,结合其集疏运条件,拓宽河道,局部截弯取直,并建设两岸的滨水绿化,加强环境保护。
3. 绿
滨海新区园林绿地系统在空间布局上主要有三个层次:公园(点)、绿化带(线)、自然生态园(面)。
第47条公园
综合公园分为区级、组团级2个层次。区级公园服务半径2500—4000米,规划有中心公园、市政公园、瓦山公园、古城环河公园、天妃公园、全塘公园、黄姑公园等。组团级公园服务半径1000—2500米,主要沿河道和生活性干道布置,大大提高吸引力。
第48条街头绿地和滨河绿地
布置在沿主要道路及交叉口、海滨及其他河流水道两侧,规划宽度一般为两侧各10-50米,规划沿护城河、乍浦塘、黄姑塘等主要河道两侧分别设置宽度不小于20米的滨河绿化。应重点完成中山大道、东方大道、天妃路、南湾路、金海洋大道、滨海大道、雅山路、外环路等的绿化建设。
第49条生产防护绿地
在铁路、高速公路两侧及污水处理厂周围、工业用地与生活用地之间及高压线走廊沿线设置一定宽度的隔离绿带。结合生态绿地、大桥两侧景观绿地、现有苗圃建设。绿化以植树为主,也可种植一些经济作物,兼做生产绿地。
第50条河湖水系整治与保护
整治和疏浚区内包括的河湖水系,使主要航道达到通航要求;区内主要河道按规划要求严格管理。保护护城河,严格控制周围建筑及用地。
规划主要河道为重点治理河道,应通过清淤、拆除违章阻水建筑、改造出口闸门等措施,提高排水能力。
第51条生活岸线利用
生活岸线,主要分布在九龙山南面滨海地区、独山港区生活区南面、大桥观光开辟生活性绿化广场,沿海以布置一定宽度(50—100米)的绿地为主。
风景旅游岸线、自然岸线、生态资源保护岸线,主要分布在九龙山公园南面,发展旅游业,保证生态环境与可持续发展。
任何建设不得侵占生活岸线、风景旅游岸线和生态资源保护岸线,其它岸线根据建设需要可以适当调整。
第九章、景观与城市设计框架
为了确保空间形态的整体性和独特性,并与自然山水景观和历史人文景观保持协调关系,城市设计结构包括轴线、节点、界面、区域4种景观控制内容。
第52条轴线
杭州湾大桥是区域内最重要的景观轴线,集中体现现代城市面貌;中山大道和东西大道是主景观轴,体现商业文化和现代气息;滨海大道和九龙山周围滨海道路是滨海景观轴,沿线的构筑物应结合滨海的特色,体现港口城区的风貌;黄姑塘、乍浦塘、平六申线等是最主要的几条河流,沿河构建滨河绿化景观轴。
第53条节点
政府办公区和商务办公区是城市的核心节点,其他大型的公共建筑和绿化广场,有力的强化城市核心的景观地位。而在各级居住区中心附近,相应的设置广场绿地和商业中心,由生活性的景观道路联系起来,构成城市次一级的景观节点,在主要干道近海处,设置通向滨海的绿化广场,加强生活岸线利用。
第54条界面
对于城市景观具有重要意义的公共开放空间,需要进行相应的控制。中山大道、东西大道、金海洋大道、滨海大道、杭州湾大桥等主要的景观通道,对这些通道两侧的界面需要有目的的加以控制。对于沿街的建筑围合程度和风貌特征,应该有相应的规定。
第55条区域
杭州湾大桥两侧景观区、九龙山风景区、服务中心和商务中心区周边的一定范围应作为风貌控制区域,对于周边的建筑的形式加以控制,体现现代的滨海地区特色以及与自然山体和历史建筑风貌的协调。
第十章、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第一节  给水工程规划
第56条 用水量与供水体制
根据《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浙江属于一区,根据人口规模,滨海新区属于中等城市,用水量参照一区/中等城市用水量标准,工业用地按一类考虑。
滨海新区规划总需水量约为56万吨/日,其中生活用水需求量约为18万吨/日,工业用水需求量约为38万吨/日。
人均综合用水量约为400升/人·日。
生活用水与工业用水分质供水。
第57条 水源与水厂
1、水源
1)内河道
乍嘉苏河道可以引水15万吨/日。
黄姑塘、上海塘、广陈塘可以引水20万吨/日。
盐平塘可以引水20万吨/日。
2)外河流域
根据嘉兴市域水资源调度,乍浦水厂和平湖广陈水厂可在太湖设1个引水口。
2、水厂
1)生活水厂
广陈水厂:供平湖片区的生活用水,远期需逐步扩大至10万吨/日。水源规划初期取广陈塘水,规划期末从外流域太浦河引水。
乍浦生活用水水厂:向嘉兴港区和海盐片区供水,供水规模规划期初为5万吨/日,规划期末为10万吨/日,水源来自太浦河。
天仙河水厂:近期为3万吨/日,远期为6万吨/日,水源来自盐平塘或新安江水库。
2)工业水厂
平湖片区工业水厂:供水规模20万吨/日,用地预留11.3公顷,水源取自广陈塘及上海塘。
乍浦工业水厂:供水规模20万吨/日,向嘉兴港区和海盐片区工业供水,水源来自乍嘉苏河道。
第58条 供水管网规划
生活水厂的引出管管径采用DN1000。工业水厂的引出管管径采用DN1500。
嘉兴港区和海盐片区的生活用水自乍浦水厂引出,给水主干管沿东西大道(DN800)向东延伸,经金海洋大道(DN600)、中山路(DN600),形成环状给水管网。
平湖片区的生活用水自广陈水厂引出,给水主干管东西大道(DN800)排设,经定海大道(DN600)、滨海大道(DN600),形成平湖片区给水环状管网。
两个水厂引出的给水管在东西大道处分别向东、西延伸并连通。
工业用水干管原则上同生活用水干管并行敷设,管径相应放大一档。
第二节  排水工程规划
第59条 污水量预测及暴雨公式
污水量预测
按给水量的85%计算,污水量约为48万吨/日。
暴雨公式
根据嘉兴市的暴雨公式计算:
q=4442.2(1+0.7864lgP)/(t+20.55)0.874
暴雨重现期P=1年。
第60条 排水体制及目标
1.采用雨污分流制。
2.雨水排放遵循“就近排放”原则。
第61条   排水管网规划
1、污水管网
平湖片区规划两个排水片,西片污水排入佑海大道水收集管道,排至平湖污水处理厂;东片污水排入滨海大道污水收集管道,排至平湖污水处理厂。 
嘉兴港区污水排入中山西路污水收集干管,排至嘉兴污水处理厂。
海盐片区规划镇域分为两个排水片,西片污水排入盐嘉公路污水收集干管,排至嘉兴污水处理厂;东片污水排入九场公路污水收集干管,排至嘉兴污水处理厂。
2、雨水管网
雨水就近排入河道。
对于城市雨水管网系统,应理顺级配,加强疏通,保证设计泄水能力。
严格控制雨水排放口的数量、位置和高程,以数量少、位置隐蔽和淹没出流为原则进行雨水排放口的建设。
第62条 排水设施规划
平湖片区污水由将要新建的平湖片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规划期初规模22万吨/日,预留扩建容量,用地预留23公顷,污水经二级生化处理及深度处理后用于工业用水及绿化市政用水。
嘉兴污水处理厂远期扩建至规模55万吨/日。
上述两座污水处理厂除接纳本区域污水,还可接纳区域外污水。平湖污水厂的预留扩建容量根据远期接纳污水量确定。
第三节  电力工程规划
第63条 用电负荷预测
用电量:2010年人均综合用电量取8000千瓦时/人·年。2010年综合年用电量为36亿千瓦时。2020年综合年用电量为84亿千瓦时。
用电负荷新区内电力负荷为:2020年为1810兆瓦(同时率取0.9)。
新区内负荷密度为:8.34兆瓦/平方公里(217平方公里范围)。
第64条 供电设施规划
220千伏:规划设置220千伏变电站6座,瓦山变、独山变、金丝变、新华变、海塘变、前进变(位于杭高速路北侧)。
110千伏:规划设置110千伏变电站17座,汤家变、白苎变、八团变、大港变、实德变、保税变、港北变、乍浦变、霓虹变、港东变、东方变、港口变、黄姑变、沈家变、秀丰变、金沙变、石化变。
第65条 电力线路规划
500千伏线路:嘉王线,即嘉兴电厂二期向区域西侧外部送电的同塔双回500千伏架空线。
220千伏线路:秦金线,秦山核电厂至金山。
规划220千伏线路以架空方式布置。规划110千伏线路近期以架空方式布置为主。
10千伏线路在城市建成区采用电缆管道敷设方式。
第四节  电信工程规划
第66条 电话业务量预测
固定电话主线普及率达到100%,固定电话配置标准及需求预测如下:
居住用地:以20条主线/公顷计,约为3万线。
工业用地:以10条主线/公顷计,约为3万线。
公共设施:以15条主线/公顷计,约为1万线。
其他用地:以5条主线/公顷计,约为2万线。
以上合计,固定电话主线数量约为90000线。
移动电话普及率达到95%,移动电话用户约43万户。
第67条 邮政局所布置
在平湖片区设1处一等邮政支局。
在嘉兴港区设1处一等邮政支局。
在海盐片区设1处一等邮政支局。
第68条 电信设施规划
整个滨海新区设一处电信局,两处电信分局,其占地面积分别为1.5公顷和0.19公顷。
其中:
在平湖片区的现状黄姑和全塘电信分局应作相应增容,设立滨海电信局。
在嘉兴港区设1处电信分局,位于中山路与乍王路交叉口。
在海盐片区设1处电信分局,位于中山路与和海路交叉口。
第69条 有线电视及广播
有线:在海盐片区规划有线电视分中心1座。
广电:近期在区域内设置两处广电信息中心;远期在中心区内建设广播电视中心。
第五节  环卫工程规划
第70条 垃圾量预测
生活垃圾:最高日人均垃圾产生量1.0千克/人?天,变化系数取1.2,总量约为540吨/天。
其它垃圾:包括建筑垃圾、工业垃圾和特种垃圾等,约为100吨/天。
第71条 环卫设施规划
1、垃圾中转站
垃圾中转站服务半径为10-15平方公里。共设7所。
区域内每0.7-1.0平方公里设置一个小型转运站。
区域内垃圾袋装化收集率近期80%,远期100%。
2、垃圾处理厂
乍浦和平湖片区的垃圾均送至独山垃圾焚烧厂处理。
海盐片区的垃圾规划期初仍可利用本片区内垃圾堆放场,规划期末送往嘉兴垃圾处理厂。
第六节  燃气工程规划
第72条 燃气规划目标
按浙江省天然气工程管网规划,浙江省的天然气利用同时考虑“川东气”工程建设和东海天然气的开发,近期主要以川东气为气源,中远期利用东海天然气和引进的液化天然气,实现气源资源配置的多样化,互为备用,减少风险,保证稳定供气。
第73条 用气量预测
整个滨海新区天然气用量:3.75×108标准立方米/年。
第74条    燃气管网规划布局
滨海新区内建设两座储气站。
采用次高、中压两级压力系统。
次高压管网的设计压力确定为1.6兆帕。
规划中的次高压管道主要布置在港区外围,由港区高中压调压站经由嘉兴东西大道、长江路向热电厂供气。
中压管网的设计压力确定为0.4MPa。
天然气从高中压调压计量站出来后经由横向的嘉兴东西大道、纵向的东方大道延伸,向东至金海洋大道,向南至滨海大道,覆盖整个滨海新区,供各类用户用气。
第七节  供热工程规划
第75条    供热需求
估计整个滨海新区的供热需求量约为540吨/小时。
第76条   供热设施规划布置
平湖片区规划建设一座规模为3台75吨/小时锅炉的集中供热热电厂。
乍浦以嘉化热电厂为中心集中供热。
海盐片区集中供热的热源为拟建的海盐片区热电厂,即吉安热电厂。
第十一章、 环境保护规划
第77条 环境保护目标
规划期末,大气环境质量达到国家GB3095-1996二类功能区标准,地面水达到GB3838-88III类标准,环境噪声分五类地区,全面达到GB3096-93国家标准各级功能区指标。
第78条  水环境整治规划
区内河道水质:近期维持现状水质,远期达到地面水III类以上标准。
实行雨污分流制排水体制。加快排水系统建设,减少对水系的污染。
所有企业排放的污水进入城市管网前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疏浚环城水系,构造环城绿环;形成完善的绿化景观系统,包括改建护城河公园、瓦山公园、市政广场等。
第79条 大气污染整治规划
大气环境质量:达到国家二类功能区标准。新区环境空气质量主要污染指标TSP控制在0.12毫克/立方米以内,SO2控制在0.05 毫克/立方米以内,NO2控制在0.03 毫克/立方米以内,空气污染指数小于100。
要求重点大气污染源安装脱硫装置,减少SO2的排放。
积极推进“基本无燃煤区”和“热网工程”建设,淘汰落后燃煤小锅炉。
结合西气东输工程,完善天然气管道的铺设,调整区域能源结构。
第80条 固体废弃物整治规划
完善环保设施和垃圾收集网络的建设,保证日常垃圾能及时处理。加强对工业废弃物管理,防止二次污染;积极发展循环再利用工程,变废为宝;不可利用固体废弃物应统一送往垃圾填埋场。
第81条   噪声整治规划
沿主要道路设防护绿带,在布局上避免货运交通和外部交通穿越城市生活。采用铺设低噪音路面、生活区禁鸣喇叭、合理有效的交通管理等方法减少道路交通产生的噪音污染。水运船舶应严格控制噪音,尽量选择对噪音不太敏感的时间运行;沿航道两岸规划不小于80米的绿化,不布置住宅。
第十二章、   综合防灾规划
第82条 防洪、排涝、防潮工程规划
1、 按100年一遇防洪标准设防。实施局部地面抬高和关键位置设闸相结合的综合防洪措施。
2、 对于低洼地区和重要地区,抬高地面,达到行洪标准。
3、 排涝河道和外河交汇处设闸,起到规划区内的水位调节和防洪作用。
4、 航道两边设堤防,达到100年一遇防洪标准。
5、 排涝标准20年一遇。采用设泵独立抽排方式,排涝站选择在地势低洼处。结合独山干河及独山排涝站建设,以东西向河道排涝为主。
6、 防潮标准100年一遇。局部沿海区域的海堤仍为50年一遇,应加高加固,使新区海堤的防潮标准普遍达到100年一遇。
第83条   消防规划
1、 规划期初按5万人/座设置8座一级消防站。规划期末应设置36座消防站。每座消防站担负值勤面积控制在4—7平方公里,接警后5分钟内迅速到达火场。
2、 整个滨海新区设消防指挥中心1处。
3、 建筑物设计满足消防登高面和疏散要求。
4、 室外消火栓给水从市政给水管网引出。
第84条   防震规划
城市建设按照7级抗震烈度设防。
整个滨海新区设一个抗震办。
抗震疏散通道:城市的主次干道均可作为疏散通道。
避震疏散场地:城市广场、公共绿地、学校操场、体育场地等都可作为疏散人员的临时避难生活区。
第85条 人防规划
规划按照1—1.5平方米/人的掩蔽标准设防,规划45公顷—67公顷人防工程用地。
结合大型公建兴建地下工程,规划除改造好原有的人防掩蔽工程外,要逐步建立起人防地下指挥机构以及地下通信、医疗、消防、物资保障系统和水电供应,交通系统等,形成符合总体防护要求的人防工程系统。
在滨海新区嘉兴港区设1处人防办,下辖:指挥通讯工事与医疗救护工事。
第86条 地下空间利用规划
地下空间的利用与人防工程相结合,遵循平战结合的原则,结合公共建筑和公共空间的地下工程,结合主要的公交站点,沿主要疏散通道布置系统化的地下空间系统,主要分布在大桥新区居住组团公共服务设施、广场地下,乍浦居住组团服务中心、中心广场地下,黄姑居住组团公共服务设施、广场地下,全塘居住组团公共服务设施、广场地下。同时结合各个组团的居住区中心规划一定规模的地下空间。

第十三章、旅游规划
第87条  空间布局的总体思路
目标定位:以九龙山为核心,整合嘉兴环杭州湾其它资源,打造杭州湾滨海度假休闲带。
规划重点:抓住“大桥”时代来临的机遇,面对商务市场把九龙山旅游度假区打造成集山、海、岛屿、沙滩、名胜、高档休闲度假为一体的杭州湾滨海休闲度假胜地。
第88条   区域旅游线路整合的基本框架
旅游线路的整合的基本框架是:“一心”、“一线”、“一环”。
1.“一心”
“一心”以“山水新城”为主题的“滨海之旅”九龙山度假区,主要目标客源为华东地区旅游市场。
规划保留九龙山山体现状,增大山体绿化面积,改善绿化质量,体现海与山之间的边缘特色,沿九龙山岸线设计休闲步行道,与服务中心前广场、绿地设置方便的步行联系,完善周边基础设施与服务设施,使九龙山成为滨海新区生活环境质量的招牌。
 “九龙山”游览线路
中普陀院——南湾炮台——天妃宫炮台——弘一法师纪念亭——文涛亭——海红亭——九龙山海滨浴场——龟头山——外蒲山
2.“一线”
“一线”是杭州湾大桥北连接线,以“现代大型构筑物”为主题的“杭州湾观桥”游线,观潮期间可与盐官景区联合推出杭州湾桥上观潮等旅游产品。主要目标客源为入境旅游市场和华东以外地区国内客源市场。
“杭州湾观桥游”游线:大桥临海接口——桥下公园——与高速公路接口处,主推产品:大桥临海接口区
3.“一环”
“一环”以“嘉兴滨海区新风貌”为主题的特色线路:“新区工业热潮”——现代产业旅游线、“滨海新居所”——滨海生活旅游线。主要目标客源是嘉兴市本地市民和企事业单位、入境游线路中滨海新区段客源。
“滨海新区风貌游”游线:海盐陆路物流产业风貌——滨海居住风貌——平湖重化产业风貌——平湖临港产业风貌——现代新区商业风貌——海盐临港产业风貌主推产品:“河、桥”——产业区的桥梁、生活区的水乡小桥、现代航道的桥梁。
第89条重点建设项目
九龙山度假区:完善建设,加强营销,“十一五”期间争创国家AAAA级旅游风景区。
杭州湾大桥观光游览区:加强对杭州湾大桥两侧景观带、旅游接待区和旅游观光区的建设,配备较高水平的观光接待中心,配备相关旅游服务设施,打造长三角优秀的人文景观游览点。
乍浦古城区:改善其整体的旅游环境,并完善相关配套旅游服务设施。
第十四章、农村居民点规划
第90条   规划原则
根据城乡一体化的发展需要,确定农村居民点发展的原则:
1.城乡协调发展原则
城市建设活动应该与农村的生产活动协调,即为工业的发展创造条件,同时又为农村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留有余地,逐步缩小城乡差别。
2.三产协调发展原则
应该根据地方的具体的发展态势,确定本地的一、二、三产的发展以及它们之间的协调机制,重视农保田的保护。
3.严格控制农村居民点的建设原则
应该逐步引导居民向城镇集中,加强对农村居民点建设活动的控制。
第91条  规划措施
1.对于城镇规划范围内的农村居民点,应该适时地纳入到城镇建设管理的范围。
2.严格控制农村居民点的工业发展,应该逐步引导工业向城镇工业区集中,减少对自然环境的破坏。
3.逐步提高农村居民点的生活水平,改善各种公共设施如给水、供电等的配套。
4.加强对行政村建设活动的控制和引导,提高行政村的建设水平。
5.根据各农村居民点的具体条件,合理选择产业类型。
第92条  控制与改造时序划分
禁建区范围内的居民点近期以控制为主,禁止扩建、新建,建议中远期改造拆迁。
改造基本思路:严格控制农居建设,引导三产向中心城区集中发展。传统门类的现状工业区,向规划工业园区集中。
适建区内的居民点近期以改造拆迁为主,如确实改造困难,则应严格控制其扩建和新建行为。
改造基本思路:引导工业企业向较高级别的工业区集中。严格控制其新建建设行为,重大建设如重要基础设施,工业园区等的建设,其功能应与总体规划取得一致。
规划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农村居民点应严格控制规模,禁止再建,向各居住组团逐步搬迁。
农用地中控制居民点规模,撤销一定规模以下的村庄,将行政村合并,根据农务劳作范围确定中心村数量及位置,中心村在控制规模的前提下集聚建设。
第十五章、近期建设规划
第93条  近期实施和控制的项目
1.打通中山路,建设联系东西向的主要通道。
2.建设滨海新区服务中心。
3.独山港区临港产业与乍浦工业园区的建设形成初步规模。
4.建设海河联运枢纽工程,并形成一定规模物流产业园区,建设黄姑航道海河枢纽工程。
5.大桥与九龙山旅游服务基地的建设。
6.控制黄姑镇与乍浦镇交界处的建设,在它们之间保留生态走廊。
7.控制杭浦高速公路南侧的建设项目,保留出生态和基础设施走廊。
8.控制大桥两侧的开发建设,留出大桥两侧的景观走廊。
9.对嘉兴电厂的脱硫提出强制性意见。
第94条    市政设施建设项目
1.排水工程:(1)完善海盐和嘉兴港区两片区现状污水系统,尽可能将污水接入现有污水管道,充分发挥现状污水管道的作用。(2)新建平湖片区污水处理厂,并根据开发进度,同步完善片区内污水收集系统。
2.给水工程:(1)扩建乍浦生活水厂规模为2.5万立方米/天,建设广陈水厂,供平湖片区的供水规模为9万立方米/天。(2)在平湖片区建设一座工业水厂,规模20万立方米/天。在乍浦水厂内另建一座工业水厂,规模15万立方米/天。
3.防洪排涝工程:(1)防洪工程∶实施滨海新区100年一遇防洪堤和100年一遇防洪(潮)堤;主要航道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内河的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2)排涝工程:建议采用设泵独立抽排方式,排涝站要选择地势低洼处,并以排涝片为单元,集中排涝。
4.燃气工程:嘉兴港区规划近期将建设一座天然气热电厂,天然气耗量预测值21019.62×104Nm3/a。
5.电力工程:新建220KV变电所3座。新建110KV变电所10座,扩建东方变,升级东港变。
第十六章、远景发展构想
第95条发展目标
远景滨海新区成为更完善的嘉兴市的新城,成为一流的工业开发示范区,可居性增加,商贸业发达,充分实现物流枢纽的作用,在的管理和运营方面成为浙江省的典范,创造“浙江的滨海新区模式”。
第96条规模
远景规划至2050年,居住人口控制在50万人左右,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128.6平方公里。
第97条产业发展
先进的高新技术产业和制造业占主导地位,三大主导产业(机械、化学、材料工业)稳步发展;努力成为浙北的信息、金融、技术创新中心,市场服务业、信息服务业等生产性服务业和旅游业较为发达,第三产业比重逐渐加大。
第98条用地发展方向
主要拓展区在沿东西大道北侧,并保障与杭浦高速公路之间一定距离的隔离绿化带(同时作为基础设施带)。中心生态绿地部分不得作为高强度开发用地,大桥新区临港产业北侧预留用地、新的林埭镇建设用地、独山港区东西大道北侧用地为新拓展区的主要城市建设用地。
第十七章、开发容量控制
第99条用地性质说明 
建设用地分类按国标《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I137-90)执行。
第100条开发强度控制规划
1.禁止开发与限制开发地区
规划中规定的绿地、水系、开敞空间、生态保护区等,均未划入各类开发强度地区,这类地区属于的开敞空间、视廊、景观通道、隔离带,不得兴建大型建筑(>1000㎡)。
2.各类开发强度地区
1)沿交通干线属于高强度开发地区。
2)围绕大型公共中心,如围绕滨海新区金融商务区、新的服务中心、物流中心、港口地区,多划为高强度开发地区。
3)靠近九龙山山体的地区为低开发强度地区。
4)沿海岸线区域,在新开发的工业区与居住区,可适当进行高强度开发建设,但必须分团、分组建设,保证组团之间、山体与开发区之间留有空旷通廊(如绿带)。
第101条控制地区分类及要求
1.高强度开发地区
此类地区的毛容积率应大于2,可建设各类高层建筑。要注意处理好交通、停车、开敞空间等问题。用地功能依照总体规划确定的功能,一般排斥工业、仓库、对外交通等功能。
2.中高强度开发地区
此类地区的毛容积率在1.0~2之间,可局部建设高层建筑。这类地区主要是居住、商业混合区。
3.中等强度开发地区
此类地区的毛容积率在0.5~1.0之间,可建设少量高层建筑,以多层建筑为主。这类地区可能是居住、工业、仓库、对外交通、文化教育等用地功能区。
4.低强度开发地区
此类地区的毛容积率在0.1~0.5之间,这类地区以低、多层建筑为主,可能是居住、旅游、休闲、文教、高新技术产业研发园区,且属于污染防治要求极高区域。
5.极低强度开发地区
此类地区的毛容积率在0.1~0.001之间,绿地率应大于98%,这类地区排斥工业、仓库、对外交通等功能,其建设活动要经过生态环境影响评估、交通环境影响评估,确定无碍后方可进行。
第102条后退控制

鉴于现状实际情况,新建设地区须严格按本标准执行,已建地区对本条款可暂缓执行,若改建则与新建地区同。
第十八章、实施规划的措施与建议
第103条  
增强法律意识,强化规划的法律规定性和程序性;加强社会监督与公众参与;处理好总体规划和各专项规划及下一层次规划设计的衔接,使总体规划确定的原则和目标得到具体落实和贯彻。
第104条  区域协调与开发建议
1、根据滨海新区空间布局规划,加强其与平湖、海盐及嘉兴市域其他城市的统一规划、建设。
2、应进一步加强对围垦工程开发利用、岸线利用、基础设施建设等重大事项的科学论证,慎重决策、逐步实施。
3、成立滨海新区空间规划管理机构或区域协调组织机构。对规划区域内部的产业发展、土地利用、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保护、生态资源进行有效配置,实施区域各级政府之间的职能分工协调,促进整个区域的协调发展。
第105条  建立滨海新区开发与建设的实施主体
建议成立负责港口和临港产业开发建设的集团公司与负责城市开发建设的集团公司,加快开发建设步伐,构建开发建设融资的大平台。完成招标、政府采购任务,降低政府行政运作成本,逐步加大运用市场机制提供社会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比重。
第106条实现管理体制与机制创新
加快体制创新,突破影响滨海新区快速发展的体制性障碍,为滨海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提供强大动力和体制保障。
力争在转变政府职能和提高行政管理效能上有实质性突破。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入手,大刀阔斧地改革一切阻碍滨海新区快速发展的管理体制和机制,处理好滨海新区与港口的关系,力争在管理体制战略性重组上有实质性突破。坚持“港、桥、城、路”四位一体的改革思路,推动港、桥、城、路的改革同步进行。
在编制完滨海新区总体规划后,滨海新区各个部门要按照法定程序执行该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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