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您关注!您离开之前... 关注中项网服务号免费订阅项目... 注册免费体验中项网服务
服务热线: 4008161360
项目
  • 项目
  • 招标
  • 重点项目
  • 设计院库
  • 项目汇总
  • 统计分析
  • 展会信息
搜索




【陕西】白水县节能减排“十三五”规划
发布时间 所属行业 项目性质 地区
2019-03-13 环保 陕西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强化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础性战略性地位,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按照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驱动、社会参与的节能减排工作格局,加快推进节能减排各项工作,确保完成“十三五”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改善双赢,为白水大地山更绿、水更清、天更蓝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到2020年,全县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2015年下降16%,全县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15年分别下降10%、10%、10%、10%和2%。
  二、优化产业和能源结构
  (三)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陕西实施意见》,聚焦绿色制造,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促进制造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转变。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推进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不断优化工业产品结构。严禁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核准或备案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增加产能项目,要严格执行《陕西省关中地区治污降霾重点行业项目建设指导目录(2017年本)》。强化节能环保标准约束,严格行业规范、准入管理和节能审查,对环保、能耗、安全等不达标或生产、使用淘汰类产品的企业和产能,要依法依规有序退出。(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工信局、环保局,参加单位:县科技局、财政局、国资局、市场局等)
  (四)推动能源结构优化。加强煤炭安全绿色开发和清洁高效利用,推广使用优质煤、兰炭等洁净型煤,推进煤改气、煤改电、煤改热,减少或替代燃煤使用。严格用煤标准,加强对煤炭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的监督。有序发展水电,加快风电开发,规模化发展光伏发电,增加清洁低碳电力供应。到2020年,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下降到70%左右,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13%,天然气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13%左右。(牵头单位:县发改局、环保局,参加单位:县工信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务局、市场局、统计局等)
  三、加强重点领域节能
  (五)加强工业节能。实施工业能效赶超行动,加强高能耗行业能耗管控,继续推行能效对标工作,推进工业企业能源管控中心建设,推广工业智能化用能监测和诊断技术。到2020年,工业能源利用效率和清洁化水平显著提高,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增加值能耗比2015年降低18%以上,电力、钢铁、有色、建材、化工等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或接近国内外先进水平。开展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专项行动,推动可再生能源在工业园区的应用,将可再生能源占比指标纳入节能考核体系。(牵头单位:县工信局、发改局,参加单位:县科技局、市场局等)
  (六)强化建筑节能。开展超低能耗及近零能耗建筑建设试点,推广建筑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编制绿色建筑建设标准,开展绿色生态城区建设,到2020年,城镇绿色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重提高到50%。实施绿色建筑全产业链发展计划,推行绿色施工方式,推广节能绿色建材、装配式和钢结构建筑。推动建筑节能宜居综合改造,鼓励老旧住宅节能改造与抗震加固改造、加装电梯等适老化改造同步实施,推动大型公建为主体的节能改造。鼓励工业余热、地热等解决建筑用能需求。(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参加单位:县发改局、工信局等)
  (七)推动商贸流通领域节能。推动零售、批发、餐饮、住宿、物流等企业建设能源管理体系,建立绿色节能低碳运营管理流程和机制,加快淘汰落后用能设备,推动照明、制冷和供热系统节能改造。开展绿色商场示范,鼓励商贸流通企业设置绿色产品专柜,推动大型商贸企业实施绿色供应链管理。推进绿色饭店建设。加快绿色仓储建设,鼓励建设绿色生态物流园区。(牵头单位:县商务局,参加单位:县发改局、工信局、住建局、市场局、文旅局等)
  (八)推进农业农村节能。加快淘汰老旧农业机械,推广农用节能机械、设备,发展节能农业大棚。推进绿色农房建设和既有农房节能及绿色化改造,推动燃气管网城镇、农村延伸和煤灶更新换代,因地制宜采用生物质能、太阳能等解决农房采暖、炊事、生活热水等用能需求,提升农村能源利用的清洁化水平。推广液化石油气等商品能源。到2020年,全县农村基本实现稳定可靠的供电服务全覆盖。(牵头单位:县农业局、农机局、工信局、发改局,参加单位:县科技局、住建局等)
  (九)加强公共机构节能。强化公共机构用能在线监测。推进政府购买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全面推行节能效益分享型、节能量保证型、用能托管型模式,实现合同能源管理新突破。公共机构率先使用清洁能源,率先购买新能源汽车和建设充电桩等设施。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推进既有建筑绿色化节能改造,实施既有办公建筑绿色化改造示范项目。严格执行节能环保产品强制采购制度,优先采购节能节材产品。充分发挥节能信息对绿色办公的促进作用。2018年底前,公共机构率先完成煤改电、煤改气、煤改热或清洁能源替代目标任务。(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参加单位:县工信局、环保局、住建局、交通局等)
  (十)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落实国家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开展用能年度预算管理,建立能耗总量控制和能效目标为主的评价考核体系。继续推动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健全能源消费台账,按标准完善能源计量体系并开展绩效评价。依法组织实施能源审计,开展达标对标和节能自愿活动,大力提升重点用能单位能效水平。严格执行能源统计、能源利用状况报告、能源管理岗位和能源管理负责人等制度。(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参加单位:县工信局、住建局、交通局、教育局、国资局、市场局、统计局等)
  (十一)强化重点用能设备节能管理。加强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审查和监管,构建安全、节能、环保三位一体的监管体系。推进锅炉经营、使用等过程节能环保监督标准化管理。到2020年使用的燃煤锅炉效率不低于80%,燃气锅炉效率不低于92%。开展电梯能效测试与评价,开展老旧电梯安全节能改造工程试点。推广高效换热器,提升热交换系统能效水平。加快高效电机、配电变压器等用能设备推广应用,淘汰低效电机、变压器、风机、水泵、压缩机等用能设备,全面提升重点用能设备能效水平。(牵头单位:县市场局、发改局、工信局、环保局,参加单位:县住建局等)
  四、强化主要污染物减排
  (十二)推进工业污染物减排。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加强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理。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实行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等量或减量替代。建立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工业企业环境管理体系。以削减挥发性有机物、持久性有机物、重金属等污染物为重点,实施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工业特征污染物削减计划。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加快燃煤锅炉综合整治,推动有关企业实施原料替代和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加强工业企业环境信息公开,推动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建立企业污染物排放红黄牌制度。(牵头单位:县环保局,参加单位:县发改局、工信局、财政局、市场局等)
  (十三)强化生活源污染综合整治。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发展进行填平补齐、升级改造,完善配套管网,优先推进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纳管。严格执行《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到2020年,大部分乡镇具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县城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5%、85%。完善再生水利用设施。强化农村生活污染源排放控制,采取城镇管网延伸、集中处理和分散处理等多种形式,加快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改厕。加强生活垃圾回收处理设施建设,强化对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的管理和督导,提升生活垃圾回收处理水平。推进农村垃圾治理,建立村庄保洁制度,到2020年,90%以上行政村的生活垃圾得到处理。推进民用散煤清洁化治理力度,落实关中地区散煤减量目标任务。加快治理公共机构餐饮服务企业油烟污染,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家具、印刷、汽车维修等政府定点招标采购企业要使用低挥发性原辅材料。严格执行有机溶剂产品有害物质限量标准,推进建筑装饰、汽修、干洗、餐饮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牵头单位:县环保局、发改局、住建局,参加单位:县工信局、财政局、农业局、市场局等)
  (十四)重视农业污染排放治理。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散养密集区实行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加强养殖投入品管理,开展专项整治,依法规范、限制使用抗生素等化学药品。实行测土配方施肥,推广精准施肥技术和机具。到2020年,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0%以上,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以上。实施农村清洁工程,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牵头单位:县农业局、环保局、住建局,参加单位:县发改局、财政局、市场局等)
  五、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十五)加强城市废弃物规范有序处理。推动餐厨废弃物、建筑垃圾、园林废弃物、城市污泥和废旧纺织品等城市典型废弃物集中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推进燃煤耦合污泥等城市废弃物发电。规划布局低值废弃物协同处理基地,完善城市废弃物回收利用体系,到2020年,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达到30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住建局,参加单位:环保局、民政局等)
  (十六)统筹推进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推动煤化工废渣等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建设大宗产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推进水泥窑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大力推动农作物秸秆(还田、秸秆饲料化应用、秸秆有机肥和栽培基质加工等)、林业“三剩物”(采伐、造材和加工剩余物)、规模化养殖场粪便的资源化利用,因地制宜发展各类沼气工程和火电掺烧秸秆发电工程。到2020年,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3%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参加单位:县工信局、国土局、环保局、住建局、农业局、林业局等)
  六、实施节能减排工程
  (十七)节能重点工程。组织实施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电机系统能效提升、余热暖民、绿色照明、节能技术装备产业化示范、能量系统优化、煤炭消费减量替代、重点用能单位综合能效提升、合同能源管理推进、城镇化节能升级改造、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示范工程等节能重点工程,推进能源综合梯级利用,到2020年节能服务产业产值有较大幅度的增长。(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参加单位:县科技局、工信局、财政局、住建局、国资局、市场局等)
  (十八)主要大气污染物重点减排工程。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程,2018年底前全县3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机组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任务。实施“清洁能源”工程,建设完善区域天然气输送管道、城市燃气管网、农村配套电网,加快建设天然气储气库、城市调峰站储气罐等基础工程。(牵头单位:县环保局、发改局,参加单位:县工信局、财政局、国资局、市场局等)
  (十九)主要水污染物重点减排工程。实施城镇污水、工业园区废水、污泥处理设施与提标改造工程,推进再生水回用设施建设。重点推进重点示范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到2020年2个重点示范镇具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积极探索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资源化途径。(牵头单位:县住建局、环保局、发改局,参加单位:县工信局、财政局等)
  (二十)循环经济重点工程。组织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资源循环利用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固体废弃物协同处理、再生产品与再制造产品推广、循环经济技术研发应用等专项行动,推进生产和生活系统循环链接,构建绿色低碳循环的产业体系。(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财政局,参加单位:县科技局、工信局、环保局、住建局、农业局、商务局等)
  七、完善节能减排支持政策
  (二十一)完善价格收费政策。加快资源环境价格改革,健全价格形成机制。落实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政策,严格清理违规出台的高耗能企业优惠电价政策。实行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制度。严格落实水泥、电解铝等行业阶梯电价政策,促进节能降耗。研究完善天然气价格政策。完善居民阶梯电价(煤改电除外)制度,全面推行居民阶梯气价(煤改气除外)、水价制度。深化供热计量收费改革,完善脱硫、脱硝、除尘和超低排放环保电价政策,加强运行监管,严肃查处不执行环保电价政策的行为。(县物价局、财政局、发改局,参加单位:县工信局、环保局、住建局、水务局等)
  (二十二)完善财政税收激励政策。加大对节能减排工作的资金支持力度,统筹安排相关专项资金,支持节能减排重点工程、能力建设和公益宣传。创新财政资金支持节能减排重点工程、项目的方式,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推广节能环保服务政府采购,推行政府绿色采购,完善节能环保产品政策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制度以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制度。清理取消不合理化石能源补贴。对节能减排工作任务完成较好的企业给予奖励。落实支持节能减排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优惠政策,提出完善《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的建议,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逐步扩大征收范围。(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参加单位:县发改局、工信局、环保局、住建局、国资局等)
  (二十三)健全绿色金融体系。加强与金融机构沟通对接,建立财政补助、金融机构融资相互协作担保机制。对申请财政资金的节能减排项目,引导金融机构给予多元化融资支持;对于使用绿色信贷的项目单位,可申请财政补助支持。鼓励金融机构进一步完善绿色信贷机制,支持以用能权、碳排放权、排污权和节能项目收益权等为抵(质)押的绿色信贷。积极推动金融机构发行绿色金融债券,鼓励企业发行绿色债券。研究设立绿色发展基金,鼓励社会资本按市场化原则设立节能环保产业投资基金。(牵头单位:县人行、金融办、发改局、财政局,参加单位:县环保局)
  八、建立和完善节能减排市场化机制
  (二十四)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合同能源管理推广工程,鼓励节能服务公司创新服务模式,为用户提供节能咨询、诊断、设计、融资、改造、托管等“一站式”合同能源管理综合服务。建立节能服务公司、用能单位、第三方机构失信黑名单制度,将失信行为纳入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落实节能服务公司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社会资本建立节能服务产业投资基金。支持节能服务公司发行绿色债券。创新投债贷结合促进合同能源管理业务发展。(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参加单位:县金融办、工信局、住建局、人行等)
  (二十五)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鼓励在环境监测与风险评估、环境公用设施建设与运行、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污染防治、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等领域推行第三方治理。落实第三方治理项目增值税即退政策,加大财政对第三方治理项目的补助和奖励力度。鼓励积极设立第三方治理项目引导基金,开展第三方治理试点,建立以效付费机制,提升环境服务供给水平与质量。(牵头单位:县环保局、发改局,参加单位:县财政局、住建局、国税局等)
  (二十六)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推行节能低碳、环保电力调度,建设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实施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专项行动,引导电网企业支持和配合平台建设,鼓励电力用户积极采用节电技术产品,优化用电方式。扩大峰谷电价、分时电价、可中断电价实施范围。加强储能和智能电网建设,增强电网调峰和需求侧响应能力。(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参加单位:县工信局、财政局等)
  九、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
  (二十七)健全节能减排计量、统计、监测和预警体系。健全消费统计指标体系,完善企业联网直报系统,加大统计数据审核与执法力度,强化统计数据质量管理,确保统计数据基本衔接。完善环境统计体系,补充调整工业、城镇生活、农业等重要污染源调查范围。完善省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平台和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测系统。强化重点企业污染物排放自行监测和环境信息公开,2020年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有效传输率、企业自行监测结果公布率保持在90%以上,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布率保持在95%以上。(牵头单位:县发改局、环保局、统计局、市场局,参加单位:县工信局、住建局、交通局、国资局等)
  (二十八)合理分解节能减排指标。实施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根据市下达的任务明确年度工作目标并层层分解落实,明确有关部门、重点用能单位责任。(牵头单位:县发改局、环保局,参加单位:县工信局、住建局、交通局等)
  (二十九)加强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县政府每年组织开展各单位、重点用能企业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未完成节能任务的各镇(办)、部门、重点用能企业实行问责,对未完成能耗总量控制目标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和约谈,对工作措施不到位导致环境质量改善、总量减排目标未完成的镇(办)、部门、重点用能企业暂停或减少县级财政资金支持。对重点单位节能减排考核结果进行公告并纳入社会信用纪律系统,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暂停审批或核准新建扩建高耗能项目。对节能减排贡献突出的镇(办)、部门、重点用能企业和个人以适当给予表彰奖励。(牵头单位:县发改局、环保局、组织部,参加单位:县工信局、财政局、住建局、交通局、国资局、市场局、统计局等)
  十、强化节能减排监督检查
  (三十)严格节能减排监督检查。组织开展节能减排专项检查,督促各项措施落实。强化节能环保执法监察,加强节能审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大对重点用能单位和重点污染源的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用能和环境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公布违法单位名单,发布重点企业污染物排放信息,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公开通报或挂牌督办。完善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强化执法问责,对行政不作为、执法不严等行为,严肃追究有关主管部门和执法机构负责人的责任。(牵头单位:县发改局、环保局、监察委员会)
  (三十一)提高节能减排管理服务水平。建立健全节能管理、监察、服务“三位一体”的节能管理体系。继续推进能源统计能力建设,加强工作力量。加强节能监察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节能监察体系。完善环境执法监督机制,按照省级节能监察的要求明确县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对象和工作重点。推进联合执法、区域执法、交叉执法、强化执法和责任追究。(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工信局、财政局、环保局,参加单位:县住建局、市场局、统计局等)
  十一、动员全社会参与节能减排
  (三十二)推行绿色消费。倡导绿色生活,推动全民在衣、食、住、行等方面更加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坚决抵制和反对各种形式的奢侈浪费。积极引导消费者购买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高效家电、节水型器具等节能环保低碳产品,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限制过度包装,选用低挥发性水性涂料和环境友好型材料。加快畅通绿色产品流通渠道,鼓励建立绿色批发市场、节能超市等绿色流通主体。大力推广绿色低碳出行,倡导绿色生活和休闲模式。(牵头单位:县发改局、环保局,参加单位:县工信局、财政局、住建局、交通局、商务局、工会、团县委、妇联等)
  (三十三)倡导全民参与。深入开展全民节约行动和节能“进机关、进单位、进企业、进军营、进宾馆、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农村”等“九进”活动。制播节能减排公益广告,形成人人、事事、时时参与节能减排的社会氛围。发展节能减排公益事业,鼓励公众参与节能减排公益活动。(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发改局、环保局,参加单位:县教育局、工信局、财政局、住建局、国资局、市场局、文广局、武装部、工会、团县委、妇联等)
  (三十四)强化社会监督。充分发挥各种媒体作用,报道先进典型、经验和做法,曝光违规用能和各种浪费行为。完善公众参与制度,及时准确披露各类环境信息,扩大公开范围,保障公众知情权,维护公众环境权益。依法实施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可依法提起公益诉讼。(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发改局、环保局,参加单位:县工会、团县委、妇联等)
注册 中项网免费获取该项目详细资料,您也可添加信息管理员账户微信号 ccpcservice 获取,或关注公众号 中项网 查阅更多免费项目信息。

咨询电话:400-816-1360

此项目来源于互联网,如涉及侵权,请联系19107495167

法律声明:以上信息仅供中项网用户用于供求双方业务对接和统计分析使用,若因不合理使用导致法律问题,用户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会员特色服务

  • 寻找项目
  • 信息定制
  • 项目跟进
  • 业主库
  • 设计单位
  • 收藏信息
华项永达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中项永达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4008161360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9号得实大厦一层北区

湖南中项网科技有限公司

湖南中项永达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中电软件园二期D6栋8层

子公司:中项智控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市场合作:18511848676

中项网服务号

中项网小程序

中项网APP

Copyrigt 2001-2034 中项网   京ICP证120656号   京ICP备10019002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71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