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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市】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2024年度第三十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征收预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5-07 截止日期 立即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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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推动深汕特别***区规划建设,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现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项目拟征收土地位于***镇圆墩村,面积约为1.4217公顷(以实际测量为准),具体范围详见拟征收示意图。   二、征收目的   用于深汕特别***区***度第三十二批***镇建设用地项目建设,规划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市深汕特别***区管理委员会将委托***镇人民政府(街道有关管理机构)组织实施拟征收土地的现状调查工作。土地现状调查的内容包括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请有关单位***。   四、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及社会保障   补偿标准:拟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等补偿标准按照《***市深汕特别***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办法(试行)》(深汕办〔2021〕31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安置途径及社会保障: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21〕22号)、《***市深汕特别***区留用地管理办法(试行)》(深汕办〔2021〕15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市深汕特别***区各有关单位***、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有关事宜,任何单位***,违反规定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所***镇(街道)、村委、村民小组范围内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   本公告期限为******月***日至******月***日。   特此公告。   ***市深汕特别***区管理委员会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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