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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宝坻区】宝坻区新开口镇丁家庄村村南南渠北坡330个树坑经营权
发布时间 2024-04-26 截止日期 立即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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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详情

转出方 ***市***区新***镇丁家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电话 农户数量 273 资产明细1 转出面积(亩) 5.17亩 四至是否规则 规则 东至 南***路 西至 何各庄地界 南至 东西向大渠 北至 吴井义鱼坑 标的详情 标的详情1 名称: 数量: 地上附着物 附着物1 名称:-- 数量:-- 权属关系:-- 转出信息 标的类型 林地经营权 是否属再次转出 否 挂牌价***/个/年 付款方式 一次性全部交易付款 分期详情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标的: 1、***市***区新***镇丁家庄村村南南渠北坡330个树坑经营权,面积5.17亩,东至南***路,西至何各庄地界,北邻吴井义鱼坑,南邻东西向大渠。 二、使用期限:15年(******月***日至******月***日)。 三、用途:树木栽植 四、出租对象:面向村内居民 五、出租方式:通过天津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网络公开竞价***tp***m 。 六、合同条款 1.出租地点***,必须按甲方规定栽植树木。 2.承包合同使用期限15年,******月***日至******月***日,总亩数为5.17亩,可种植树木棵树330棵,底价***/年,竞价******元无效,出价*** 3.如种树棵数超过330棵,超出部分视为村集体财产,不予办理砍伐证。 4.承包费缴纳,成交后三日内一次性支付土地承租费用,逾期不交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另行发包,一切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5.承租方在承租期内仅可进行一次砍伐,如不到承租期满砍伐树木后,不允许再种树木,视为自动放弃剩余期限的承租权,剩余期限的承包费不予退还,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再次进行出租。 6.保证***元,成交后转为押金,合同到期经验收合格后退还给乙方,未成交者竞价***保证金。产权交易需服务费由承租方缴纳。 7.承租期间水、电费由承租方自行解决。 8.如国家及有关部门征用土地,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承租方必须服从,根据征用土地情况,本合同终止,并退还剩余期限承租费,土地补偿费归村集体经济组织,地上物补偿费归承租方,承租方在承租期内只能用于树木栽植,不得改变土地性质,不得改变面貌,不得动用土方工程,不得撂荒,否则村集体经济组织有权收回土地,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9.承租方在承租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有权解除合同,并无偿收回土地,一切损失由承租方负责: 1、擅自将承租地抵押、转让、转租、转借或者以合作联营为名实质是改变承租经营者的(若遇特殊情况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批准并办妥手续者除外); 2、未经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擅自改变承租土地的用途或进行破坏性、掠夺性经营,造成水土流失、生产力下降的;3、利用承租地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10.本合同从******月***日开始生效,生效日期为******月***日至******月***日。未到合同使用生效日期的所有村内居民未经丁家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同意不得擅自使用该土地。若擅自使用该土地丁家庄村合作社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赔偿标准最终解释权归丁家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受让方条件 面向村内居民 是否缴纳保证金 是 交***元) 5000 缴纳形式 电汇形式 挂牌公告期 (工作日) 5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 满足摘牌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 交易方式 阶梯竞价*** 正向竞价*** 多次竞价***1 报名起始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 竞价***** 竞价***** 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天津永安支行 账 号:***1695 信息技术服务费(文书费***元(报名成功后不退)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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