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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盱眙县农资公司办公楼下淮河东路14号门市4间向社会公开招租

盱眙县农资公司办公楼下淮河东路14号门市4间招租公告()

(项目编号:XYCQ-2023030

盱眙县农业生产资料公司委托,就盱眙县农资公司办公楼下淮河东路14号门市4间向社会公开招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租营业用房位于盱眙县农资公司办公楼下淮河东路14号门市4间,房屋总建筑面积约110平方米,具体情况请竞标人到现场考察。

二、招租对象: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公民、单位均可参加报名。

三、报名时间、地点:即日起至2023年613日下午17时前到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盱眙县金鹏大道2号原盱眙县五墩农商行院内)一楼受理大厅报名。

四、竞标时间:2023年614日上午930分,竞标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具体标室见院内显示屏)。 

五、报名须知:报名时凭个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报名还需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盖公章)。

如征集到多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则采用现场竞价的方式确定承租人。若只征集到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则采取以不低于首年租金底价的价格与意向承租人协议租赁。

六、投标保证金:竞标保证金5040元,必须在报名截止缴纳,保证金以银行汇款方式汇付至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并至交易中心一楼财务室开具保证金票据(汇款人必须与报名人名称一致)逾期报名无效

账户户名: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

账号:3208300101201000055388

汇入地点:江苏省淮安市盱眙县

开户银行:江苏盱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七、年租金底价为人民币5.04万元中标后中标人缴纳1年房租费用其它有关费用自理租赁期限为年。

八、成交人必须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交齐租房首年房屋租金及产权交易费,房屋以实际交房日期为准,并与出租人签订协议。如不及时交清款项、产权交易费用以及签订合同,出租人有权宣布废标,竞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成交后中标人如弃标,其竞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且不允许再参与本项目下次竞标。同时出租人有权要求弃标者赔偿因其弃标造成的损失即弃标价与最终成交价的差额。出租人则和有关部门有权将其不诚信行为报信用管理部门。

九、意向承租人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出租所涉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次出租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出租公告内容及出租标的全部现状,意向承租人被确认为承租人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出租标的的全部内容为由拒签房屋租赁合同或拒付租金或放弃承租,否则视为违约,须承担相关的全部违约责任,交易中心有权将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按照江苏省物价局《省物价局关于降低全省国有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苏价费﹝2017﹞231号文件向出租人和意向承租人收取产权交易服务费。

十一、注意事项:

1、本次竞价原承租户享有优先承租权。

2、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得将标的物转租、转借或调换使用;

3履约保证金:承租人在签定合同前须向出租人缴纳履约保证金5040元整。合同终止时,待出租人验收出租房屋完毕后,如无任何破坏建筑及附属设施、无违约违规行为,且结清所有费用后,无息退还承租人。

4、承租方在申请承租前应自行至出租标的现场仔细查看,出租标的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以实际为准。

5、承租方如对出租标的进行改造装修,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合同到期时,所有装修和物资的所有权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6、承租方接受出租标的现状,成交后不能以现状影响其工商、消防、安检等手续办理,致使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房屋为由,要求解除、变更《房屋租赁合同》或要求出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7、承租方在租约期满后,出租方重新招租,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有优先权。

8、本出租公告内容是最终签订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

10、本公告仅为本次出租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人在做出申请承租决定之前,应仔细了解出租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及房屋租赁合同样本中相关条款要求,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实地查看、进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十二、联系方式:

报名电话:0517-88220123 段会计       

出租单位电话:13915174240 先生

                                                          2023年62

 

 

  招租竞标规则

 

 一、本次招租以房屋的年租金为竞标单位,竞标者应按主拍人提出的加价幅度进行竞拍,每次报价增幅为人民币100元或100元的整数倍,否则应价无效。竞标人在应价同时应举牌并高声报价。

二、本次竞标采用无底价、有声竞拍的形式,竞标者应价与主拍人叫价相对应。主拍人对达到或超过底价的最后一轮应价重复三次报价,第三次重复报价无人应价的落槌成交。

三、本次竞标订起拍价(一年租金)具体见招租公告。

四、竞标人在竞标时间开始前到达竞标会场,凭本人身份证签到,领取号牌,迟到者作弃权处理。竞标者应遵守会场秩序,服从会场管理,对扰乱会场秩序,影响会议正常进行的,取消竞标资格,竞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严肃处理。   

五、竞标开始后,不解答竞标者提出的任何问题,请竞标者会前对招租公告、规则及合同文本仔细研究,提出咨询,所有答复以书面形式为准,任何口头答复均无效。

六、投标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实名报名,本人亲自参加竞标。如果报名者以他人名义竞标,对其竞标中出现的一切问题和后果出租方均不负任何责任。

七、竞标报名人领取的号牌,只供本人使用或书面委托他人使用,书面委托他人的,竞标者须向交易中心出示书面委托书,被委托人须持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向交易中心申请竞标资格。中途发现冒名顶替或串通作弊的,分中心有权终止其竞标资格,竞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未经允许交他人使用的,其后果由竞标者本人负责。

八、本规则解释权归出租单位所有。   

 

 

 

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盱眙县农业生产资料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

1.1租赁房屋位于农资公司办公楼下淮河东路14号门市4间,房屋总建筑面积约110平方米,以下简称租赁物

1.2甲方明确告知乙方该租赁房屋的现实状况、产权、土地性质及结构状况,以现状出租,附照片 

1.3如需维修由乙方自行解决,费用自理。

第二条 租赁的期限

租赁期限共 年整,甲方从 2023      日起,将上列用房交付乙方使用,至2026       日。 

第三条 租金履约保证金

3.1年租金为人民币     整(小写¥:  元)

3.2第一年(         租金在本合同签订日付   元整(小写¥: 元)

3.3第二年起,以后每年租金,在每租赁度开始前的       日之前付清(即         日前支付   元整(小写¥: 元);        日前支付    元整(小写¥:   元)。

3.4乙方在签订合同时支付合同履约保证金   元整(小写¥:元)在乙方履行期间无违约情形的,于租赁期结束后30日内无息退还,否则在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第四条 双方权利义务

4.1乙方要保持房屋财产原样,不得破坏其原有结构,不得依托承租屋私搭乱建。如经营活动中确需改造,须将改造方案报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改造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承租期满后,可动产部分乙方自行处理,不动产部分全部无偿留下交给甲方(墙壁、地面、门窗、天花板、水电设施等装璜及相应搭建的建筑物为不动产),否则将视同违约处理。

4.2租赁期内,如遇政策性拆迁或不可抗拒等因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合同自行终止。甲方将按乙方实际承租月数收取房屋租赁费,乙方无条件搬迁,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和其他违约责任。

4.3乙方租赁期间产生的所有水、电费用自行承担;水表、电表甲方负责现状。

4.4租赁期间,乙方必须自行办理相关经营证照等必要手续,费用自行承担,对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4.5租赁期间乙方负责所租场所内外的安全、消防、卫生、环保等各项工作,按照安委会及消防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费用自行承担,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所有责任。

4.6乙方应依法交纳各种税费、卫生、创建等费用。

4.7中标后中标人待甲方清空场地后,三日内签订承租合同。

4.8租赁期满后,为不影响甲方房屋重新发包,限乙方在租赁期满后一个月内注销以承租场所注册的营业执照,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租赁期间内,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或拖欠租金1个月以上的,或私自转租、转借或调换使用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因此而造成甲方的诉讼、评估、替代履行、律师代理等所有经济损失,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违约金按租金总额每日万分之五执行。

5.2甲乙双方不得在合同有效期内随意解除合同,单方解除合同的,违约方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支付违约金。

5.3乙方应服从甲方各项管理,不服从管理,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给予任何赔偿。

 合同生效与争议解决的方式

6.1合同双方协商调解,如协商不成,向租赁物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6.2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达成的补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6.3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一份,淮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一份,盱眙县供销合作总社执份。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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