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 | 2022-06-07 | 招标单位 | 我要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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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X754至珠拉农牧业合作社农村道路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阿拉善左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阿左发改审批字[2022]6号文件批准实施,施工图设计已由阿拉善左旗交通运输局以阿左交发[2022]101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阿拉善左旗通乡通村道路建设指挥部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全长12.67公里,采用三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8.0米,路面宽度7.0米,两侧各0.5米砂砾加固路肩,设计行车速度为30公里/小时。 2.2、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22年7月7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2年10月30日,总工期共116日历天。 2.3、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共设置1个施工标段,招标范围为路基、路面、排水防护、涵洞工程、平面交叉及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的施工。 2.4、工程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左旗巴彦诺日公苏木。 2.5、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17079053.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近五年内(2017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交工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2项且单项合同里程不少于10公里(一级及以上沥青混凝土公路可按2倍折算)三级或以上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的施工任务。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本规定仅适用于《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文件的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评标办法: 4.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4.2、本次招标评标办法详见公告附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交易平台”发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表》。 5.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报名时间内登陆“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alsggzyjy.cn)”,通过“用户登录”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其中平台选择“建设工程”,角色选择“投标人”,进行网上报名。未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的投标人,请根据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办理建设工程、政府采购网上交易信息化平台CA数字证书有关事宜的通知》进行办理,办理成功后方可参与本工程招投标活动。具体的操作流程及投标文件制作详见网站“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建设工程”《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二期系统)》。 5.3、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招标文件可在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下方“附件下载”中免费下载;其他资料(含招标文件)请在《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平台”下载,逾期将无法下载。投标人未在《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资料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投标人自网上报名日起,应随时登陆“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平台”,在“投标管理-招标质疑历史”栏目下查看招标人关于本项目相关补遗书及通知,招标人不另行通知。 5.5、招标文件费用:本次招标文件的费用为0元。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元)。 6.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电汇或转账支票,金融机构保函。 6.3、采用银行电汇或转账支票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流程及要求如下:投标人须在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在“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平台”“投标管理保证金信息”栏目下获取投标保证金收款子账号,并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向保证金子账户中足额一次性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递交后可通过系统平台“保证金信息”自行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详见“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系统平台”发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表》,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其他现金缴纳方式视为无效保证金。严禁投标人采用EFT支付系统(电子金融结算系统,即电子支付又称电子资金转账系统)的方式交纳保证金,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网上系统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6.4、采用金融机构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流程及要求如下:投标人须在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在“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平台”“投标管理保证金信息”栏目中点击本项目“提交保函”按钮。填入保函相关信息并上传金融机构保函彩色扫描件(jpg、jpeg、png、bmp 类型文件),上传后可点击“查看保函”按钮查看保函上传情况。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详见“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系统平台”发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表》,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金融机构保函应由有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专业担保机构、保险机构开具,保函内容应包括投标保证金金额、保函的有效期限(保函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保证的内容等,投标人还需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金融机构保函承诺书由投标人承担责任(格式自拟)。 7、投标文件的制作、递交及相关事宜 7.1、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2、投标文件的制作: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以下程序,确认投标。 (1)在“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平台”-“投标管理-设置授权委托人”栏目选择委托代理人,选择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与投标文件授权委托书中委托代理人一致; (2)在“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平台”-“投标管理-投标文件制作”栏目将投标函相关信息录入到建设工程平台“投标函”中;将电子版(PDF格式)投标文件(含第一信封及第二信封)上传至“投标文件制作”各自指定入口中,上传后需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电子签章、签字并保存,如签章文件过大导致保存签章文件失败,可将签章后的文件另存到本地后,再上传至建设工程平台;在“评标页码设置与自评分数”栏目设置相应页码;最后点击“确认投标”。 投标企业上传的投标文件必须使用微软office工具编制并转换成PDF文件格式,然后上传至系统进行电子签章,坚决不允许在已生成的PDF格式文件上使用编辑工具进行二次修改,因此而造成在线预览文件与实际文件不一致的责任由企业自行承担。 7.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后附《招标日程安排表》。 7.4、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版投标文件在“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平台”完成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文件制作后点击“确认投标”。本项目投标阶段不需要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7.6、开标签到:本项目开标活动全部采用不见面方式进行,投标人一律不到现场,只需在网上签到即可(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日程安排表》上[投标人签到(现场递交标书)开始时间]至[投标人签到(现场递交标书)结束时间]时间内在交易系统进行网上签到,否则开标三方解密后系统视为无效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投标人在系统内自行签到的步骤:开标管理-开标会议-在界面中选中待开标项目-点击“人员签到”按钮进行签到即可(详见“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中的建设工程或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手册)。所有投标人可实时在线查看开标一览表情况。 8、操作系统及浏览器使用说明 为保证您正常参与网上交易活动,要求操作系统使用Win7(32、64位),浏览器使用IE9及以上版本非兼容模式,其它操作系统与浏览器会影响系统运行,所造成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上发布: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gg.nmgztb.com.cn/)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务网站(http://jtyst.nmg.gov.cn/) 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alsggzyjy.cn) 10、招标人及招标代理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阿拉善左旗通乡通村道路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左旗交通运输局三楼 电 话:18604835240 招标代理:内蒙古同信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镇定远营6-101 电 话:18504839932 11、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阿拉善左旗交通运输局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左旗交通运输局三楼 电 话:0483-8228061
附件1: 附 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注:在对投标人进行施工业绩审查时,与投标人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的业绩不能作为投标人的业绩。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安全负责人最低要求)
注:表中人员不得兼职。
附件2: 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主要人员、技术能力等因素进行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对排名在招标文件规定数量以内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第一个信封评分分值构成 (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第一个信封评分评分标准 (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6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资料,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2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2.2.2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2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2项(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C。 3.2.2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C。 3.2.4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排名在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数量以内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通过详细评审。 3.2.5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少于3个且未超过评标办法前附表第3.2.4项规定数量的,均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不再对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分。 3.3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5.1 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 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4.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2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4.3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有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减少了报价范围,则漏报的工程子目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或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中减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已含入其他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之中。 (2)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增加了报价范围,则从投标报价中扣除多报的工程子目报价或工程子目报价中增加了报价范围的部分报价。 (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金额)虽然一致,但投标人修改了该子目的工程数量,则其合价按招标人给定的工程数量乘以投标人所报单价予以修正。 3.4.4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5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5.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价格折算,计算出评标价,并编制价格比较一览表。 3.5.2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6.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 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6.2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7.2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7.4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3 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4 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9评标结果 3.9.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在评审过程中,如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在 3 个以上的,招标人应当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在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 3 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如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 3 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招标人应当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但评标委员会在进行报价文件评审时仍有权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未在报价文件评审时否决全部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3.9.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招标日程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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