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告发布媒介:《西藏***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西藏***区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月***日至今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企业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未被财政部门列入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本项目各项公告在以上公告发布媒介上发布,后续澄清、更正、终止、中标(成交)公告请关注上述媒体。因在电子化交易系统中进行采购相关工作,无法得知各潜在供应商的名单和联系方式,故本项目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无法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公告发布媒介等相关平台,如未获取到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各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
8.本项目采用电子化系统,供应商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西藏***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中、并在现场使用企业CA锁(自带电脑及其他相关工具和资料)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备注:请供应商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