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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吉县天荒坪镇人民政府(招投标)安吉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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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吉县天荒坪镇人民政府(招投标)公示信息

安吉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公告来源:浙江政府采购网发布时间:***浏览次数:117

一、项目编号***span style=" 18px; text-decoration: none;">HZSY***B

二、项目名称:关于余村林下环***道(田园标识标牌系统)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 诉 人:***           

地 址:***市***区红***道498号佳乐紫光2807           

被投诉人:安吉县天***镇人民政府           

地 址:天***镇汪村自然村136号           

序号相关供应商供应商地址
001***浙江湖州安吉递铺***路178号新闻中***楼719、720号


序号当事人当事人地址
001***安吉县灵***路递***区综***楼二楼
       


四、基本情况

***对安吉县天***镇人民政府、***关于余村林下环***道(田园标识标牌系统)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项目编号***复不满,于******月***日向本机关投诉,经审查,此投诉符合政府采购投诉条件,本机关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一条第四项规定已于******月***日起正式受理,现本案已审查终结。
一、***诉称
(一)投诉事项具体内容
投诉事项1:本项目评审标准存在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的情形,评分标准未量化,且同一标准下又有***区间,严重影响本项目评审结果的公平性。
事实依据:依照本项目的评分办法:
序号 评分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1 方案创意 12 供应商的作品主题鲜明、富有创意,作品的内容积极、健康地体现了天***镇和下辖各村的特色,创***路符合逻辑,立意新颖且富有文化内涵的得8-***分;以上方面欠佳的,得4-***分;以上方面存在明显缺陷的,得0-***分。
2 艺术表现 10 供应商的作品具有艺术感染力,艺术形式很好地表现出了作品的主题,作品的造型、色彩及工艺的运用充分地体现了作品的艺术性的得7-***分;以上方面欠佳的,得3-***分;以上方面存在明显缺陷的,得0-***分。
3 空间布局 10 供应商的作品能与真实环境有合理的布局关系,作品的摆放能让原有的空间体验获得增益的得7-***分。以上方面欠佳的,得3-***分;以上方面存在明显缺陷的,得0-***分。
4 公共互动 8 供应商的作品能与公共环境、公众产生良好的互动关系的得6-***分。以上方面欠佳的,得 3-***分;以上方面存在明显缺陷的,得0-***分。
5 制作材料综合评价***材料的品牌信誉好、材质优异、产品的整体性能及稳定性好、制造工艺精湛的,得4-***分;制作材料的品牌信誉、材质、产品的整体性能及稳定性、制造工艺一般的,得2-***分;制作材料的品牌信誉、材质、产品的整体性能及稳定性、制造工艺存在明显缺陷的,得0-***分。
提供有效证明材料说明。
6 报价***供应商根据设计方案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投标报价***面、合理、清晰,组价***后期结算审计的,得4-***分;
工程量清单及投标报价***够全面、清晰的,得2-***分;工程量清单及投标报价***在明显不合理的,得0-***分。
7 安装、调试、验收的措施与方案 6 安装、调试、验收的方案和措施科学有效严密的得4-***分;方案和措施方案措施欠佳的,得2-***分;方案和措施存在明显缺陷的,得0-***分。
8 工期、安全、质量保证措施 6 供应商的工期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质量保证措施科学有效严密的得4-***分;以上保证措施有所欠佳的,得2-***分;以上保证措施存在明显缺陷的,得0-***分。
9 项目实施人员情况 3 拟投入本项目团队人员的综合水平,根据人员组成专业素质、技术能力、专业分布、工作经验等方面的评价***合理、科学性的得2-***分;人员配置欠佳的得1-***分;人员配置存在明显缺陷的得0-***分。
10 售后服务优惠承诺 3 售后服务方案全面周到且优惠幅度大的,得2-***分;售后服务不全面或优惠不明显的,得1-***分;除招标文件***,本项不得分。
11 成功案例及业绩 2 供应商自******月***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成功实施过同类项目的,每个得***分,最多得***分。
以合同协议书为准,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本项目商务部分、技术部分评审标准中除同类项目业绩评审项外,其他审评项评分标准以“较强”、“良好”、“一般”、“合理”、“较合理”、“不合理”、“合理恰当”、“不足”、“合理、科学”、“欠佳”、“全面”、“不全面”、“幅度大”、“不明显”等没有明确量化判断标准的表述,评分标准未量化,且存在同一评分标准对应的是***区间,属于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的情形,需评审专家通过主观判断打分,扩大了评审专家的自由裁量权,且分值高达***分之多,严重影响了本项目评审结果的公平性。
并且,本项目的评分标准的描述属于财政部判决中未量化的情形,我司认为:需求和文件中应当给出采分点,类似于建造师实务标答一样,不一定非要按照标答来回答,但是回答到点子上就应该给分,或者在文件中界定身高170cm以上的算高个儿,170cm以下的免谈。遗憾的是本项目的需求并未给出采分点,除了技术参数外,连最基本的技术需求都没有,技术部分评分标准没有细化量化,也没做到完整的赋分。典型的属于评审因素没有细化量化,并且无限扩大评审委员会的自由裁量权。按照我司理解,评分标准中关于量化的表述应该与需求中主要内容以及其细化的内容,按照索引勾稽或者逻辑归纳、演绎的方式进行对应描述,并且界定供应商满足的情况,应该赋予的分值。需求与评分标准的逻辑关系应该对应归纳如下:(需求设置与评分办法关系图,略)很遗憾的是,上述的索引勾稽关系在本项目中并未体现。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政府采购招标评标方法分为最低评标价***分法。最低评标价***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服务等标准统一的货物和服务项目,应当采用最低评标价***合评分法的,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招标文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八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七)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
3.《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三条: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分。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4.《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第九条:采购需求应当清楚明了、表述规范、含义准确。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应当客观,量化指标应当明确相应等次,有***区间的***区间划分等次。需由供应商提供设计方案、解决方案或者组织方案的采购项目,应当说明采购标的的功能、应用场景、目标等基本要求,并尽可能明确其中的客观、量化指标。采购需求可以直接引用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也可以根据项目目标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
第二十一条:采用综合性评审方法的,评审因素应当按照采购需求和与实现项目目标相关的其他因素确定。采购需求客观、明确的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中客观但不可量化的指标应当作为实质性要求,不得作为评分项;参与评分的指标应当是采购需求中的量化指标,评分项应当按照量化指标的等次,设置对应的不同分值。不能完全确定客观指标,需由供应商提供设计方案、解决方案或者组织方案的采购项目,可以结合需求调查的情况,尽可能明确不同***路线、组织形式及相关指标的重要性和优先级,设定客观、量化的评审因素、分值和权重。价***按照相关规定确定分值和权重。
(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请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八条规定,责令本项目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采购。
二、被投诉人1安吉县天***镇人民政府、被投诉人2***共同申辩
余村林下环***道(田园标识标牌系统)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HZSY***B)于******月***日发布采购公告,******月***日***时开标,开标前共有18家供应商获取本项目的采购文件,***于******月***日获取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开标截止时间***,共有3家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磋商,分别是:***、***、***。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布后,以上3家投标供应商对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无质疑。***未参与本项目的磋商。
***于******月***日***时***分寄出针对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质疑函,******月***日***时寄至我单位。该质疑函中称“本项目评审标准存在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的情况,评分标准未量化,且同一标准下又有***区间,严重影响本项目评审结果的公平性”认为采购文件主观分评审因素设置影响了项目评审结果的公平性,却未提供具体哪些条款损害了其合法权益,损害了其哪方面合法权益,且未提出具体、明确的质疑请求。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当采购代理机构***,该单位***、明确的质疑请求。
***在质疑函中称“评分标准未量化,且同一标准下又有***区间,严重影响本项目评审结果的公平性。”本项目采购内容为艺术小品设计制作服务,***在获取采购文件后,从未对项目采购需求进行过了解与咨询,未提供为本项目出具设计方案的任何证据,也并未参与本项目的磋商。且******月***日前,仍非浙江政府采购网的登记供应商。由此可知该单位***。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布后,采购组织机构***。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事实依据。”***的质疑缺乏事实依据。
***在投诉书中称“评分标准中关于量化的表述应该与需求中主要内容以及其细化的内容,按照索引勾稽或者逻辑归纳、演绎的方式进行对应描述,并且界定供应商满足的情况,应该赋予的分值”本项目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采购内容为艺术小品设计制作服务,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的规定,“符合下列情形的项目,可以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开展采购(二)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的情形。供应商的设计方案、艺术创作、制造工艺、施工水平、提供的售后服务等均有各自的特征及差异。
***所阐述的客观量化标准易导致评审因素偏离实际采购需求。且无法兼顾各供应商的差异性,易造成评审指标的倾向性、歧视性,导致降低采购的竞争性。
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章“磋商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中,项目内容为艺术小品的设计和制作服务,供应商的设计方案、艺术创作、制造工艺、施工水平、提供的售后服务等均有各自的特征及差异,且与采购人的需求和项目的服务质量密切相关。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不能完全确定客观指标,需由供应商提供设计方案、解决方案或者组织方案的采购项目,可以结合需求调查的情况,尽可能明确不同***路线、组织形式及相关指标的重要性和优先级,设定客观、量化的评审因素、分值和权重……”本项目第四章评分细则中,明确了整体方案创意、艺术表现、空间布局、公共互动等指标的评分标准,为了尽可能地避免评审专家自由裁量权过大,导致争议,本项目将每项评审内容进行了细化,***区间尽可能的缩减,同时设置了三个档次的***区间,并由评审专家独立评审打分。因此评审专家仅能在对应内容及分值范围内,根据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与采购文件的响应情况在一***区间内评分,确保评审的公平、公正。***理解的由评委自由裁量进行打分。
***取得联系后,套取其对本项目质疑的目的为:通过质疑投诉导致项目暂停或重新招标,迫使中标单位***,达到目的后即撤销投诉。
经查询,该单位***“细化量化”为由,产生了大量质疑投诉案例,且有多起已被财政局驳回,其余有部分在投诉处理阶段主动撤销投诉的。故该单位***。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该单位***5起。
采购文件主观分评审因素无法做到绝对的细化量化,***趁机利用这一管理漏洞、针对其认为没有细化量化的采购文件进行恶意质疑投诉或举报,引发了大量的质疑投诉,一旦被投诉,项目会被暂停,严重影响了采购项目实施效率,扰乱正常的政府采购秩序,给各级监管部门带来大量的投诉处理工作量,浪费大量时间和行政资源。
本项目实施时间较为紧迫,现因该单位***,恳请财政监管部门尽快处理,特此说明。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四、本机关查明
(一)本项目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项目编号***安吉县天***镇人民政府委托,于******月***日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次),于******月***日开展本项目的评审,并于同日发布结果公告。投诉人于******月***日通过政采云平台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被投诉人2***于******月***日收到投诉人提出的质疑,后于***月***日向投诉人邮寄质疑答复函。投诉人于******月***日收到质疑答复函。******月***日,本机关收到符合规定的投诉书。
(二)根据本项目采购文件,本项目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分,其中价***、技术分***分。技术分***分部分的评审因素及分值设定如下:
序号 评分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1 方案创意 12 供应商的作品主题鲜明、富有创意,作品的内容积极、健康地体现了天***镇和下辖各村的特色,创***路符合逻辑,立意新颖且富有文化内涵的得8-***分;以上方面欠佳的,得4-***分;以上方面存在明显缺陷的,得0-***分。
2 艺术表现 10 供应商的作品具有艺术感染力,艺术形式很好地表现出了作品的主题,作品的造型、色彩及工艺的运用充分地体现了作品的艺术性的得7-***分;以上方面欠佳的,得3-***分;以上方面存在明显缺陷的,得0-***分。
3 空间布局 10 供应商的作品能与真实环境有合理的布局关系,作品的摆放能让原有的空间体验获得增益的得7-***分。以上方面欠佳的,得3-***分;以上方面存在明显缺陷的,得0-***分。
4 公共互动 8 供应商的作品能与公共环境、公众产生良好的互动关系的得6-***分。以上方面欠佳的,得 3-***分;以上方面存在明显缺陷的,得0-***分。
5 制作材料综合评价***材料的品牌信誉好、材质优异、产品的整体性能及稳定性好、制造工艺精湛的,得4-***分;制作材料的品牌信誉、材质、产品的整体性能及稳定性、制造工艺一般的,得2-***分;制作材料的品牌信誉、材质、产品的整体性能及稳定性、制造工艺存在明显缺陷的,得0-***分。
提供有效证明材料说明。
6 报价***供应商根据设计方案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投标报价***面、合理、清晰,组价***后期结算审计的,得4-***分;
工程量清单及投标报价***够全面、清晰的,得2-***分;工程量清单及投标报价***在明显不合理的,得0-***分。
7 安装、调试、验收的措施与方案 6 安装、调试、验收的方案和措施科学有效严密的得4-***分;方案和措施方案措施欠佳的,得2-***分;方案和措施存在明显缺陷的,得0-***分。
8 工期、安全、质量保证措施 6 供应商的工期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质量保证措施科学有效严密的得4-***分;以上保证措施有所欠佳的,得2-***分;以上保证措施存在明显缺陷的,得0-***分。
9 项目实施人员情况 3 拟投入本项目团队人员的综合水平,根据人员组成专业素质、技术能力、专业分布、工作经验等方面的评价***合理、科学性的得2-***分;人员配置欠佳的得1-***分;人员配置存在明显缺陷的得0-***分。
10 售后服务优惠承诺 3 售后服务方案全面周到且优惠幅度大的,得2-***分;售后服务不全面或优惠不明显的,得1-***分;除招标文件***,本项不得分。
11 成功案例及业绩 2 供应商自******月***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成功实施过同类项目的,每个得***分,最多得***分。
以合同协议书为准,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本机关认为
经调查,本项目采购的内容是田园标识标牌的设计、制造、供货、施工、安装,需要供应商根据项目实施场所特点及实际情况,提出各自方案。本项目采购需求完整明晰,能客观反应采购人对采购标的的预期。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第九条规定的需由供应商提供符合采购项目特点的设计方案、组织实施方案的采购项目。本项目已经说明采购标的的功能、应用场景、目标等基本要求,也已经尽可能明确了其中的客观、量化指标。符合《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第九条“需由供应商提供设计方案、解决方案或者组织方案的采购项目,应当说明采购标的的功能、应用场景、目标等基本要求,并尽可能明确其中的客观、量化指标”的规定。
本项目每项评审内容进行了细化,因此本项目评审专家仅能在对应内容及分值范围内,根据响应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与采购文件响应情况进行评审,确保评审的公平、公正,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四条“综合评分法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的规定。

2、处理结果:六、本机关决定
综上,投诉人关于余村林下环***道(田园标识标牌系统)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项目编号***不满的投诉事项不成立,对投诉人的投诉请求不予支持。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日内向安吉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安吉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处理日期:******月***日

七、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安吉县财政局
2、联 系 人:李雯
3、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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