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招标报名单位***,***省广播电视局***月***日《关于协助开展住房补贴相关工作的招标公告》予以作废,现根据《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省广电局重新对此项工作予以公告,请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
一、项目委托内容及范围
按照***省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要求,协助完成住房补贴申报工作。范围主要涉及局机关在职和离退休相关人员,总人数约120人。
二、投标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章投标”的相关要求;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和服务能力;
(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七)从事相关工作的业绩合同或佐证资料;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投标须知
(一)投标单位******目的整体费用,报价***spa***元以内,低价***span>;
(二)投标单位******目框架实施方案,方案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参与本次工作的人员数量及简况;2.本项目的实施步骤、流程图及时间节点。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申请文件递交
(一)递交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月***日17:00止;
(二)各投标单位******封后递交至以下地点。
投标资料递交地点:***省***市迎***街318号,***省广播电视局规划财务处523房间。
五、具体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省广播电视局规划财务处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