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e="font-family:黑体">22AT***476
二、项目名称:***公寓房和经济适用房垃圾分类站采购安装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区探化中学南侧1号厂房
成交金额***an>113,200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垃圾分类收集站 品牌:安徽再发 规格型号:6000*4000*2800;ZF-LJ012 数量:1套 单价***an>11***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青、康家鼎、周晓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an>
收费标准:固定金额***n>;
收费金额***an>3000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无效投标单位:/
3、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省***市***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1408室,联系电话:***。
4、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p>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合肥新桥机场南***区合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联系方式:周警官;***596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地址:***省***市***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an>陈工
电话:***
十、附件
1.成交供应商的《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业绩承诺函
2.竞争性磋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