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非现场执法动态检测卡点建设项目(二次招标)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HW5374(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黑体">FS***220327号)
二、项目名称:南陵县非现场执法动态检测卡点建设项目(二次招标)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锦***路15号中航工业西安计算技术研究所1号厂房112室
中标金额***nt>****元
是否中小微企业中标:否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平板式称重承载器(宽型) 品牌(如有):大华 规格型号:ZDG-40-DZ/CT-A 数量:2 单价***nt>150000 |
五、评审专家(公开招标)名单:
张超刘峻徐亮席军丁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t>
收费标准:如中标价***nt>100-***元内:代理费***元×1.2% +(中***元)×0.66%
金额***nt>***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无效投标单位:无
3、中标单位***:详见附件 2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异议)(网址:http***.gov.cn),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http***.gov.cn)。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span>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南陵县籍***道
联系方式:0553-***
2.代理机构***(如有)
名称:***
地址:***市九***区杨家***街26号附4号
联系方式:胡晨皓***0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font>
b>电话:***030
十、附件
1、采购文件(附件1)
2、中标单位***(附件2)
3、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