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7月1日10时至2022年7月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pan>)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货车一辆,停放于***市中级人民法院停车场。车辆类型:重型仓栅式货车,车牌号:辽ACV137,车辆识别代号:LJ11R2CE3K***,注册日期2019年10月26日,强制报废期:2034年10月26日。有法院执行裁定书,详情参照《资产评估报告》,现状拍卖。起拍价***>51000***元,竞买保证金6000***元,加价***pan>600***元,第一次拍卖。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16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看样,(咨询电话:***099,国经理)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方式,保留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价***。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在产权变更过程中因相关管理部门的具体要求,过户完毕时间存在不确定性,还可能存在因不符合相关管理部门的具体要求而不能过户、不能取得所有权证书等产权证明风险,本院不承担担保责任,本院不负责处理以上事项。相关权利证明只能登记为竞买人。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院仅负责向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相关法律文书。转让登记所涉及的买、卖双方一切税、费包括欠缴(包括多次转让、过户等一切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原产权证书作废公告费由买受人承担;可能存在的违章扣分、维修、停车保管费、补办车辆相关手续费用等,由买受人自行处理;自车辆交接之时起,一切违章、扣分、罚款等事项均由买受人自行处理。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本标的物拍卖开始前与法院联系。本次拍卖已通知双方当事人;如因当事人原因无法通知的,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八、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公告发布之日起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及交纳竞买保证金,经法院审查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九、拍卖竞价***应缴的保证金存入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标的者由人民法***路退还竞买人(在此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拍卖成交款。
十、拍卖成交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7日(节假日顺延)内来法院缴纳或通过银行付款方式汇款到法院账号(户名:***省***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建行朝阳河东支行,账号:***0174,开户支行联行号:***0178),预期未缴纳的,按悔拍处理,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络拍卖标的物后,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099
***省***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二二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