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您关注!您离开之前... 关注中项网服务号免费订阅项目... 注册免费体验中项网服务
服务热线: 4008161360
项目
  • 项目
  • 招标
  • 设计院库
  • 展会信息
搜索




五河县新城实验学校食堂设备采购与安装采购结果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7-03 截止日期 立即查看
联系人 立即查看 联系电话 立即查看
项目地址 立即查看 采购业主 立即查看
采购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采购人 立即查看
预计采购时间 立即查看 预算金额 立即查看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中项网会员用户开放, 【 注册 / 登录 】 后可查看内容详情

采购公告详情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食堂设备采购与安装 首次公告日期:******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因收到供应商对中标结果的质疑,经采购人核实,质疑事项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94号)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为中标人,中标信息如下: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区城北乡工业园(***路与***路交口) 中标金额******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7***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2.***分 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消毒房 品牌:铂悦 规格型号:4200mm3500mm2500mm 数量:消毒房3套 单***元/套 更正日期:******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1)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后通过***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2)书面形式递交。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本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向其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五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道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五河县城***区***路以西、***路以南、***路以北 联系方式:***078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地址:***省***市***区胜***路1号中良大厦11层 联系方式:***6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李海心(采购代理机构) 电话:***078(采购人)、 ***697(采购代理机构)
  • 地区招标网
  • 热门行业招标网
  • 相关招标分站

下载APP

扫码下载中项网APP

关注微信

扫码关注中项网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