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汉市龙桥河流域(三星堆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补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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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详情
关于***市龙桥河流域(三星堆文物保护利用***区)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招标文件***/补遗递交时间:*** 文件编号***rd-break: break-all; border: 1px solid blac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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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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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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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 9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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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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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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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金额*** | 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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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价***) | 1,20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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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 | 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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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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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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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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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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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澄清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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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延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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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后开标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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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后开标地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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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市龙桥河流域(三星堆文物保护利用***区)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项目名称)勘察设计/标段
补遗文件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原因: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5)-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设计人员-1.设计负责人: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 要求得 4 分;具有环境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得 3 分;本项最高得 7 分。2.技术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得 3 分;具有环境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得 2 分;本小项满分为 5 分。更正为:1.设计负责人: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要求得***分;同时具有环境工程类或给排水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加***分;本项最高得***分。2.技术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得***分;同时具有环境工程类或给排水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加***分;本小项满分为***分。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09:30(北京时间)
3、其他内容不变。
***市广汉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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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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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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