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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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详情
***2024***债券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名称:***2024***债券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原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区***路669号博华广场***楼 中标费率:0.42‰/年 现更正为: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区***路66号***楼 中标费率:0.417‰/年 更正原因:原中标供应商未按招标文件***,经采购人与原中标供应商确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为中标供应商。 更正日期:******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本更正公告届满之日起7***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省***市砀山县***镇时代广场2***楼,联系方式:***030。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道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管委会909室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 地 址:***省***市砀山县***镇时代广场2***楼 联系方式:***0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电 话:***0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