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社会福利服务指导中心2024年度院外住院陪护项目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中项网会员用户开放, 【
注册
/
登录
】 后可查看内容详情
变更公告详情
StartFragment ***市社会福利服务指导中心***度院外住院陪护项目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市财政局***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市社会福利服务指导中心拟对***市社会福利服务指导中心***度院外住院陪护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市社会福利服务指导中心***度院外住院陪护项目 合同金额*****.00 中标供应商:***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求等) 原合同要求“服务费用按月结算,乙方应在每月15号前提供护理人员的服务清单及合法等额发票,甲方在乙方提供合法法规发票15天内完成支付”,现经双方一致同意,甲方拟将预付乙方******月份陪护费,预付经费甲方根据实际需求进行预估。预估费用甲方在乙方提供合法合规发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月实际发生费用扣除已经预付的费用后(多退少补)与******月份费用一起结清。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由于院内服务对象住院情况存在不确定性,院外住院陪护项目******月实际产生的费用将于******月统计产生,因******月份的院外住院陪护费用已列入***度预算,为顺利完成***度院外住院陪护项目经费结算,拟变更******月服务费用的支付方式。 征求意见期限:从******月***日至******月***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采购人:***市社会福利服务指导中心 地址:***市***区***街道***路1310号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地址:***市***区景***路9号财政大***楼 联系电话:***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EndFragme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