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24-10-25 | 截止日期 | 立即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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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法乙炔工序、排渣回收系统(电石破碎硅铁、除尘灰及SLK排渣回收乙炔)化工设备维保服务项目澄清公告1 发布时间:******月***日 各投标人: 现就“***干法乙炔工序、排渣回收系统(电石破碎硅铁、除尘灰及SLK排渣回收乙炔)化工设备维保服务项目”(项目编号****,具体如下: 1.原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第23.1条,现调整为:“评标委员会将最高综合评审最优的投标人确定为第1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据此程序可推荐2名中标候选单位,并标明顺序。” 2.原第五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总则,现调整为:“综合评分法:即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对通过招标文件***、商务技术分进行综合评审后,选择能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以价***技术分之和由高到低的顺序,向招标人推荐2名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如果投标人的最终得分相同,则商务技术部分得分高的排序靠前;如商务技术部分得分亦相同,则报价***前。如前述内容都相同,由评标委员会投票决定排序。” 3.原第五章评标办法第6条推荐中标候选人,现调整为:“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最终得分,按由高到低顺序依次向招标人推荐2名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如果投标人的最终得分相同,则商务技术部分得分高的排序靠前;如商务技术部分得分亦相同,则报价***前。如前述内容都相同,由评标委员会投票决定排序。在签订合同前的任何时候,评委、招标人以及其他人员发现投标人在招标过程有弄虚作假行为、虚报资料情况,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4.本项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10:00。 本澄清/答疑未尽事宜,仍按照原招标文件***。 注:此澄清答疑视同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解释顺序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请投标人及时下载/查收;需投标人书面回执且未及时主动回执的,视作其已收悉本澄清答疑。 联系方式 单位:*** 地址:***省***市***区***路69号(创***道与***路西南角)A栋805室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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