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24-09-14 | 截止日期 | 立即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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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卫生监督与执法能力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提升卫生监督与执法能力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更正招标文件***。(具体以招标文件***) 2、更正招标文件***。 3、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由“******月***日09点***分”变更为“******月***日14点***分”。 4、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月***日 ***时***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CA办理成功的供应商需在网上进行投标报名,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代理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如:U盘(按要求密封)、移动硬盘(按要求密封)、电子邮件)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如未按要求提供备份文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 4、开标时,供应商报价***照最新的电子招投标要求的程序执行,授权人代表需携带电脑(安装相关插件)及数字认证证书在开标现场进行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分钟内),供应商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阜蒙县繁***街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 地 址:***市高***区育才馨园1#楼133-2-2门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an>宋淼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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