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24-09-10 | 截止日期 | 立即查看 |
联系人 | 立即查看 | 联系电话 | 立即查看 |
项目地址 | 立即查看 | 项目名称 | 立即查看 |
网址 | 立即查看 | 填报单位 | 立即查看 |
更正内容 | 立即查看 | 设备词 | 立即查看 |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中项网会员用户开放, 【 注册 / 登录 】 后可查看内容详情
大关县***30户以上不搬迁自然村通***路项目 澄清补遗通知
致各潜在投标人:
大关县***30户以上不搬迁自然村通***路项目于******月***日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发布澄清补遗通知对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3.2、3.3、3.7信誉要求3.8其他要求进行变更澄清,变更澄清内容如下: 3.2项目负责人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和1个***元以上类似工程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现变更为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现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并为本单位***(提供劳动合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3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师职称,且具有类似工程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 现变更为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现场的项目总工:具有工程师职称,为本单位***,(提供劳动合同)。 3.7信誉要求: 新增投标人未被列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 245 家企业涉嫌非法取***路总承包二级资质有关问题的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 245 家企业涉嫌非法取***路总承包二级资质有关事项的通知》(云交建设便[2023]·11号)中的企业名单(已分类处置的除外,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原3.5企业业绩要求:提供至少一个近三年内已完工或在建的***元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已完工的项目须出具: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及相关竣工证明材料;在建项目须出具: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删除) 原3.8其他要求中:原拟投入本工程人员需提供***1***缴纳的社保证明。(删除) 报名时间延期至******月***日23:***时。
其余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下载新上传的招标文件***。 *************** *** 2024年09月10日 |
24小时咨询热线:
400-816-1360